“……你确定?”华石缓缓转动脑袋,听着四周的声音。细碎的脚步声自然无法穿过呼呼的风声,所以谁也听不到脚步声,包括步茗本人。
但那股有辨识度极高的体味穿透狂风,想忽略都很难。
“有一个喜欢吃大蒜、喝纯鲜的扣脚大汉正在……这个方向一百多米吧,戴着楠木的挂件,”步茗轻轻吸气,分析气味组成,“对了,他在我们小队的家呆过一段时间。”
看华石变化莫测的表情,以前是有这么一个人的。
“要不要避开——”
讲话的是最后“压阵”的男人,双手戴着胶面工用手套,拿着缠紧链条的钢管,四周焊紧根长钉,尖端凝固着黑色的血迹。
他是公孙勇,名字很无脑,实际上是个脑力劳动者。
公孙勇的力气不是最大的,身体不是最强壮的,但却是最“稳”的。
如果你想在沙漠里吃雪糕,公孙勇会认真的思考一下,给出做不到的理由,又会加上在他眼里可行的建议——或许他不是最聪明的那个,但他一定是最靠的那个。
“避开”的决定,看上去很怂,但是有理由的。
华石仅犹豫一下,就举起带着手套的右手,向左摆了摆。
这种简单的手势,刘文悦已经多次教给步茗了,“人”字形的小队往路边挪动。
粉尘中,粉红色的灯突兀的亮着,这个时候,步茗才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看过现代化的灯光了。
嗯——“发廊”有点尴尬啊……
其实那个人,步茗也是知道的,华龙嘛,华石的亲弟弟。
每个团队都是由“人”构成的,意建分岐再所难免,两兄弟意建相左,一部分人跟着华龙离开了希望小队。
现在,他们是“流浪者”,凶名赫赫。
“那个粉灯……那里有丧尸。”步茗释放[具象咒文——虚无之眼],看见了三只没穿衣服的丧尸,缓缓的在充满粉红色的小房间里移动,黑色的血迹凝固在两个塑料板凳架着的“床板”上,破坏了暧昧的气氛。
用脚都能想到这两女一男当时在干什么。
几个人保持阵型,看见了这香艳景象,气氛尴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