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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玫瑰

已是一九八八年的初春了。

周日下午,阳光和渐暖的天气一样明媚。微风吹来,空中淅淅沥沥飘下了一些雨丝,待夏夏仰头去看,却又晴朗。那雨,仿佛在落下时,就已经融化。

夏夏穿着青果领的毛衣,牛仔裤,带了一本课本,站在电影院门前看了一会儿书。

电影院名叫大华书场,在淮海东路拐弯的一条僻静小路上,很小的门面。原是说书的演出场地,生意寥寥,因为近来港台录像盛行,干脆拉起投影屏幕号称电影院,其实不过是一个录像放映厅而已。

看电影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地来了,吵嚷着,手挽着手,多是年轻的情侣,悄语浅笑,或是打打闹闹的,风光旖旎。夏夏收起了课本,有些着急地张望,眼看电影就要开场了。

几乎已经到了开场的最后一分钟,玫瑰挽着翔子出现了。

她原本好像是一路呵斥着翔子,看见夏夏,立刻甜甜蜜蜜地依偎在翔子身上,欢快地向着夏夏挥手。然后,她一手紧紧地勾着翔子的胳膊,一手牵着夏夏,女王一样走进狭小的电影院。

说好放映的是《问斜阳》,临时换了《匆匆,太匆匆》,那也没有什么,都是一样的琼瑶爱情故事。屏幕上,不沾人间烟火的男女主人公,邂逅,一见钟情,两情缱绻,又因为各种各样的误会,黯然分手,伤心欲绝。一唱三叹的情歌,回放着两人浓情蜜意的往日片断,在海边追逐,在游乐园欢笑,在静谧的树林里紧紧相拥……黑暗的空间里,弥漫着爱情的香气。

翔子就坐在中间,玫瑰和夏夏,一左一右。狭小的座位,让他们紧紧靠着。

夏夏能感到翔子健壮的身体,山一样紧贴在身边,他干净的衬衣上洗衣粉的香味,和着淡淡的汗味,被体温暖热着散发出来,特别温暖的气味。他的手背和手肘,时常不经意地碰到夏夏的手,随即又礼貌地挪开。当他专心看着电影的时候,屏息静气的神情有天使面目般的纯洁。

夏夏开始感到,答应他们一起来看电影,是一个极其错误的决定。

她羡慕玫瑰可以流眼泪,在所有音乐响起的煽情地方,导演留出空间等着观众落泪。玫瑰总是能够在这个时候,哭得泪流满面,让翔子忙不迭地递手帕,笨拙地为她擦眼泪。有时候,他把强壮的胳膊伸过去,揽住她圆润的肩,他拥着她,轻轻地拍,像哄着一个伤心的孩子。如果玫瑰用婆娑的泪眼给他一些鼓励,他还会飞快地在她的额上吻一下,然后玫瑰便止住眼泪,露出笑容。

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分离的是吗?

是的,我们不会,一定不会的。

这个时候,夏夏觉得自己真的没法哭,不管主人公的故事多么悲伤,她只能铁石心肠。

玫瑰喜欢在看电影的时候,吃各种各样的零食,在欢乐的剧情中。翔子就好脾气地帮她捧着大大小小的口袋,听她吩咐橄榄、话梅、陈皮什么的,他就一无差错地把那个口袋递过去,递给玫瑰拿过一个以后,他总记得递到另一边,示意夏夏也拿一个。

夏夏不好推辞,拿过来,放在嘴里,酸苦的,半天咽不下去。

有一种什么东西,噬咬着她的心。这种奇怪的感觉,渴望与憎恨相混杂,让夏夏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吧台里,一不留心,就悄悄地走了神,魂灵回到黑暗的电影院里,窄小的位置,挨坐在身边的那个人,却是深爱着别人的恋人。

每逢周日的下午,玫瑰、翔子和夏夏一起看电影,渐渐成了一个惯例。

没完没了的言情片,三个人的电影院。

夏夏好几次想推辞不去,却也不是驳不开翔子的面子,她开始依赖每周的这个时候,翔子坐在她的身边,温热的体温,熟悉的气息,变成深重的瘾。

就这样,春去秋来,转眼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夏夏和玫瑰升入了高二,夏夏的座位退到了教室的中间。

还是一个周日的下午,夏夏照例在大华书场门口等,临近开场时,忽然看见玫瑰失魂落魄地一个人走来了,脚步急匆匆的,东张西望找人的样子。

“喂,玫瑰,我在这儿呢。”夏夏迎上去。

玫瑰就像看见救星,一把抓住了夏夏的手,慌张地说:

“翔子不见了,他不见了,夏夏宝贝儿,你一定要帮我!”

平日里,都是翔子等玫瑰,玫瑰爽约,或是躲着不见人,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一句“心情不好”就可以解释。而翔子,必定是随叫随到,就算玫瑰故意让他苦等,他也尾生抱柱,无怨无悔。

今天风水逆转。

说好翔子下午一点在玫瑰楼下等,先陪她逛百货商店,然后再去看两点半的电影。玫瑰磨磨蹭蹭地描眉化妆,弄到一点半才下去,这也是常有的事,迟得还不算过分。可是翔子竟然不在那里。

玫瑰以为,他等得累了,到附近买一罐汽水喝。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翔子竟然没有出现。玫瑰被这种从未有过的状况,弄得恼怒异常,难道他竟然等不及走了?或者,根本忘了来?这家伙,胆子越来越大了!

玫瑰一个电话打到翔子家里,翔子家的保姆接的,说翔子午饭也没来得及吃,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玫瑰乱了方寸,一会儿担忧地想,翔子是不是在路上出了意外。一会儿揣测,他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去办,误了时间。随即,她又责骂自己的期期艾艾,怒火中烧地认定,翔子一定是在报复她,躲起来让她干着急。

电影过半,翔子还是没有出现。夏夏提议,不如到德赛洛舞厅去看一看,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再找了。玫瑰的精神几乎崩溃了,她脸色惨淡,头发凌乱,走路一步一拖,平时的劲头全没了。

等到走进德赛洛,舞厅里空空如也,玫瑰再也支持不住了。

“夏夏宝贝儿,给我一杯马天尼好吗?”

她神色慌乱,拿起酒杯一口喝干,又再要一杯,喝干,再要。

“你不能再喝了!”夏夏严肃地收拾酒杯,不再给她倒酒。

“夏夏,夏夏,对不起夏夏,”玫瑰潸然欲泪的样子,她向夏夏伸出手,“夏夏,你能抱我一下吗?”

夏夏不是很情愿地从吧台走出来,走向玫瑰,玫瑰一把抱住夏夏,忽而号啕大哭起来。

夏夏,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不要我了,他真的不要我了……我成功了,他再也不会缠着我了……可是,我不能没有他啊……

玫瑰泣不成声,语无伦次地说着这些话,凄厉的哭声在空旷的大厅里盘旋。她的睫毛和彩妆都花了,看上去狼狈不堪,像是一个自暴自弃的怨妇。

就在这个时候,德赛洛的门打开了,外面的阳光刺眼地照进来,一时看不清是谁来了。就听见焦急变调的声音:

“有谁在吗?夏夏你在太好了!杰克被打伤了,快跟我去!”

是翔子。

杰克竭力想醒过来,但是流沙一般的意识,把他带到了更模糊的深处。

他记得是在一条乡间的路上,他从郊区车上下来就迷失了方向,两个年轻人给他指了方向,不对,走了很久也看不见厂房的影子,找了一个村子打电话问厂里,说方向反了。

他走在田野中,愈见荒凉,这是一家他从未来过的服装加工厂,据说价格便宜,活儿也漂亮,电话联络过了,带了定金来。

已经是深秋的天气了,他穿了夹克,走了许久,感到周身是汗。刚要脱下外套,突然从前面擦身而过的拖拉机,把他一下撞翻在地,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三五个壮汉从拖拉机上一拥而下,对着他拳打脚踢,几只手在他身上搜索,皮夹、装现金的信封、手表。

他顾不上保护自己的财产,举手抱头抵挡着一只只脚踢过来。他瞅了空一跃而起,一拳打在一个人的鼻子上,又抱住另一个人试图把他按到地上,然后他的后脑勺突然受到了沉重的一击,他倒在地方,大口大口地喘气,枯黄的野草芳香和沁凉的泥土气息,钻入了他的鼻孔。

爸爸,妈妈,他在心里呼喊着,但他从来不叫出声来。六岁、五岁,不记得了,他被许多只手摁在地上,右派的小崽子,吃屎去吧,狂妄的笑声在耳边嗡嗡作响,鼻子底下泥土的气味,成都特有的终年湿润的土啊。

还有潮湿爬满青苔的山墙,斜斜向上或向下的路,高高低低的砖石房子,湿漉漉的柔软空气,蒙蒙中透着蓝色的天。父亲在敞亮的大房间里,往彩色的画布添上一块块明艳的颜色,橄榄油和松节水的气味,成了家里空气的底色。母亲从厨房出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桌上的小菜有辣椒的鲜红、米饭的白、青瓜的碧绿。

有一天,他们永远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像一滴水,蒸发得无声无息。

舅舅和舅妈私下议论说,这下好了,两个右派没了,日子要好过很多,可惜还剩下个小右派的累赘。

仍旧没有饭吃,没有家回,在街上游荡,被调皮的大孩子摁在地上打。

十岁,十一岁,某个早上,舅舅和舅妈突然找来,哭哭啼啼地说,孩子,委屈你了,以前是不敢认你,现在好了,要落实政策了,跟舅舅舅妈回家吧。

辣椒的红、米饭的白、青瓜的绿,舅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把自己的女儿打发到边上,抚摸着他的头,给他夹菜,来,多吃点,再盛一碗,长得高高壮壮的,好乖。

妈妈,他一时叫错了口。

不久,政策落实下来了,舅舅的房子换了新的,又亮堂又宽敞,舅妈还添了崭新的缝纫机,他们女儿的衣裳一件比一件鲜亮。他却被赶到了后院里,有一顿没一顿。

舅妈嘴里唠叨着,你要是还像以前一样混在街上,被抓进去,我们就清静了。

好,我走!把我爸妈的钱还给我!他第一次恶狠狠地叉腰站着,学着以前欺负他的小流氓的样子。他不健壮,但是眼神锋利,神情彪悍,站在那里自有一种不要命的气势。被摁在地上这么多次,注定会有这么一天,属于他的凶神找到了躯壳。

他拿着两万元钱离开了成都老家,踏上火车。

现在,这里是另一个无名无姓的人,一个别人看了第一眼都会避让三分的人,裹挟着刀一样的眼神,和一颗谁也不能走进的心,穿越一个个大城小镇,摔倒了无数回,被骗得身无分文无数回。

每次一无所有地躺在地上,只要闻到泥土熟悉的气息,他就会在昏沉中醒来,一节节地撑起身子,让自己站直在大地上,趔趄着继续往前走,虽然不知道去往哪里。

可是这一次,他恐怕真的站不起来了,浓浓的血腥味溢出嘴角,盖住了一切的气味,他努力睁开眼睛,视线却朦胧,随之,是黑暗。

轮子推动的声音,颠簸,手术灯,翔子焦急的声音,杰克杰克。

“脑震荡、小量血胸、外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幸而,还没有发现骨折……”

疼痛,沉睡,太累了,可以从此睡下去,长长的甜梦,就像童年在闷热的午后,母亲打着蒲扇,一下下,一下下,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抚摸他的额头。

妈妈!

杰克蓦地睁开眼睛,看见夏夏坐在他的面前,安静地微笑。

“你醒了大叔,饿吗?喝一点粥?”

夏夏拿起床头小桌上的保温罐,打开,香甜的米粥香味飘了出来。

四周,白色的一片,是医院。

“夏夏夏的。”杰克吃力地挪动脖子,“你熬了粥啊?”

“别乱动啊,医生不让乱动的。”夏夏连忙制止他,“你要是饿了,我喂你。”

一动,牵动周身的疼痛,右手臂裹了纱布,左手还在输液。杰克只得放弃,乖乖地让夏夏把粥一勺勺吹凉了,送到他的嘴里。嘴张开,都有剧烈的痛,扯得他呜哇一声。

夏夏说:

“你千万别乱动,脑震荡还要观察,右手刚缝了针,好大的口子呢!”

杰克嘿嘿地想笑,疼,没笑完整:

“夏夏,你自己熬的粥啊?”

“很难喝吗?”

“没啦,我想你平时不做饭,特地熬粥多麻烦啊。”

“你都天天送我回家呢,熬两天粥算啥。”

“嘿嘿,我是想说,你要是能天天给我做饭的话……”

夏夏把饭盒放下,嗔怪地把手指竖起,举到嘴唇上:

“你不能多说话,大叔要是乖乖养伤,我就天天给你做饭。”

杰克果然不作声了,夏夏一边喂他,一边告诉他:

“是翔子送你来医院的。发现你的人,在你身上找到了他的电话号码。翔子和玫瑰刚刚在这儿陪你,我熬了粥过来,现在翔子先送玫瑰回家去了。”

喝了几口粥,睡意又上来了,不知道是不是用药的缘故。

“睡吧大叔,好好睡一觉,我在这儿陪你。”

又是黑暗,安详的。

夏夏望着白色被单里,熟睡的杰克。

这个二十二岁的男孩,平时总是耀武扬威的模样,个子高高地站着,一脸桀骜,风光八面,好像能轻易地摆平全世界的麻烦。这个时候,他躺着,身上到处缠着绷带,脸肿着,眼睛也淤青,手上还挂着吊瓶,就像一只弄坏的布娃娃,七零八落地被扔在这里。

虽然平时“大叔大叔”地叫他,可是他其实还是个孩子呢,一个会叫妈妈的孩子,他并不像平时看起来那样,谁也不需要。

“别忘了,让翔子送你下班回家。”

他睡着前,还特意叮嘱了这句话。

每个凌晨,当靠在他的背后,紧紧抱着他的腰,在无人的夜路上疾驰,每次还推着摩托车,七歪八倒地陪她走进窄弄里,躲避白毛鬼和长舌鬼的袭击,她只当他就是这么强大,所以从来没有在意过。或者,只当他一样是顺路回家,没有想过,他是这样留心她一个人回家不安全。

夏夏拿出课本,一边温习功课,一边专心地看管着点滴瓶,一瓶换了一瓶,直到傍晚,翔子又来接班。

不知为什么,每次看见夏夏瘦弱的身影,总让翔子有一种特别安心的感觉。

当他忧急交加,冲进德赛洛舞厅报告消息的时候,他的眼中第一次没有看见哭得昏天黑地的玫瑰。他意识到,他冲进来,其实就是为了找夏夏来求援。

现在,夏夏坐在病床前,宁静如一尊塑像,让走到病房门口的翔子,忽而屏息站住,似乎打破这一幕,就打破了他这些日子来,少有感受到的一刻祥和。

玫瑰的变化多端,让他的心情总是澎湃不止,像是冲浪的快感。此刻,在一片病房的素白中,他忽然觉得有点累了。

翔子感激地想,幸而有夏夏,杰克受伤这么件大事,也能够按部就班地处理好。也幸而有夏夏和他轮班陪护,他才有一些时间剩下,可以去安抚玫瑰。

意外地,翔子发现,自从那次失踪以后,玫瑰对他的态度一下子温和了很多。

周五下午下课早,离晚上与夏夏换班还有一段时间,翔子一路飞跑到向明中学,想是多陪玫瑰一会儿。

玫瑰说,今天不去百货商店了,咱们在街上走走,说说话吧。

两人像两颗糖一样,紧紧地粘在一起,拐进了思南路,在雁荡路上走,逛了复兴公园,然后又往玫瑰家方向回。秋末的天空蓝且高渺,路边的梧桐叶将落尽,地上散落着金黄的枯叶,踩上去咯吱轻响,两个人的相处,很少有这样安静的时刻,翔子和玫瑰到后来都不说话了,走着走着,好像一个人。

忽然间,已经到了玫瑰的楼下,对看着,都不想分开。

玫瑰说:

“陪我上去坐一会儿吧。”

窄小的楼梯,掀开花布门帘,翔子刚在大屋子里坐下,玫瑰的母亲从里屋探出头来:

“啊哟,我以为谁呢,是翔子啊,贵客贵客,赶紧坐着啊,我去倒茶。”

玫瑰想要阻拦,已经晚了。

满头发卷的母亲穿着一身提花棉睡衣,踩着珠片高跟拖鞋,蝴蝶一样盘旋在房间里,又是沏茶,又是拿瓜子,找糖果,找出最漂亮的盘子,七七八八摆了一桌子,一边嘴里不停招呼着:

“喝茶,喝茶,吃点这个来,就当自己家啊。”

玫瑰一声不吭,以为熬过了这一刻,母亲摆出了所有可以吃的零食以后,就可以顺利离开。如果这样收场,只是显得母亲待客热情了一点,不至于因为争执,让母亲说出一些不体面的话来。

谁知母亲竟然在翔子边上坐下,拉着翔子的手,左右端详个没完:

“啧啧啧,瞧瞧,多好的小伙子啊,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听说你爸爸是大人物,家里应该住的是新公房吧?不像我们,住在这样的破房子里,你看前前后后,也找不出一个像样的地方来招待你。”

说着,母亲又故作温馨地抚摸着玫瑰的背,作出母慈女孝的样子:

“我们家玫瑰,从小不像你条件这么好,她那个死鬼爸爸成天不回家,家用也不拿回来,玫瑰苦啊,打小就很懂事,一直说要找个好女婿,将来孝敬妈妈,也不枉妈妈辛辛苦苦把她养大。”

玫瑰感觉母亲陌生的手,一下下在她脊背上触摸着,好像是一只毛毛虫在背上爬。

母亲的抚摸一次疾过一次:

“我们家玫瑰很漂亮吧?小时候我都没想到,她会出落得这么美。你喜欢我们家玫瑰是吧?喜欢她的男生不知有多少,可是她也就喜欢你一个,家教好,最重要的。你们将来要是早些能把喜事办了,妈妈就是睡在土里也闭眼了……”

“妈——”玫瑰尖叫一声,甩开母亲的手,把桌子上的杯盘猛地扫在地上,“哗啦”碎了一地。她歇斯底里地冲着翔子咆哮:

“滚,你给我滚出去,我再也不要见到你,我们今天就分手,永生永世不要再见面啦!”

翔子看着玫瑰直直指向门外的手,犹犹豫豫地站了起来。

玫瑰母亲故作慈爱的声音,还在一如既往地继续:

“啊哟哟,玫瑰你这孩子是做什么呀?好端端发什么脾气啊?翔子你别理她,你留在这儿吃了晚饭再走,一会儿我就出去,给你们买条鱼,富贵人家嘛,吃惯鱼的……”

翔子觉得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噩梦中,两个疯狂的女人站在面前,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自己的玫瑰去了哪里。他跌跌撞撞走出门外,一串凌乱下楼的脚步声。

“现在你满意了?”玫瑰的母亲丢开了温和的面目,凶神恶煞地把手指一直戳到玫瑰的脑门上,“你就是不想我享福,好端端一个财神给你赶走了!”

“对,我就是满意,我高兴得不得了呢!”玫瑰继续咆哮着,声音已带着哭腔,“我就是要赶他走,我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

我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

玫瑰把手指插入浓密的卷发中,抱着头,跌坐在凳子上,哭得伤心欲绝。

母亲还不依不饶,怨毒地数落着:

“我看你这副腔调,活脱脱像你那个没良心的爸,一出去就几天不回来,说去做生意,几个月不拿一分钱回来,好好的衣裳买不起两件,打这么小的麻将,我还要欠账……女人漂亮有什么用?就是要男人为你花钱的!好好的一个男人你还不赶紧抓住他!漂亮能有几年?把你生得那么好,都生在狗身上了!”

“你喜欢他,你嫁给他好了!”玫瑰哭着嘶喊着。

“你这个小畜生,越来越没有规矩了……”母亲气哼哼地,无意中看见梳妆台的镜子里,一张扭曲可怖的脸。

这是自己的脸,一张衰老得不可挽回的脸,再浓的粉也无法遮盖纠结的皱纹,和两颊的黄褐斑,柿饼一样让自己看了也心惊。当年,也是这面镜子里,多么姣好的容颜,丈夫站在她背后,细细从镜子里端详她。

看看看,老是这么看人家,有什么好看的嘛。

就是好看,看一辈子也看不够。

轻柔的抚摸,吻她的脖颈、耳垂,她的肩。

在那个年代,这是一个工资不低的男人,头脑灵活,懂得把握时机,并且一心爱她,要把最好的给她。她就是要星星月亮,他也给她摘来。

可是他渐渐累了,这么些年,她总是撒娇,总是要这要那,像是一个无所顾忌的女儿,他为她奔忙,兼职,下海做生意。他终于懒得再回家。男人都是没良心的!所以要趁年轻多要一些才好!她有一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韶华不再,她把这些归咎于自己的衰老,否则,她怎么说服自己。

“有一天,你一定会后悔的,小畜生!到那一天,你老得没人要了,你就是把自己白送给哪个男人,都不会有人要你!你哭着喊着赖在这里,我也不会养着你的!”

“你以为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啊?我恨不得我自己死了!”

玫瑰哭得满头大汗,阳台外清冽的空气飘进来,可是那已经不属于自己,翔子走了,还没来得及带她离开这个家。

在这个散发着霉味的旧屋子里,琥珀色家具泛出的华贵却陈旧的颜色,散不去的黯淡香气,总让人觉得诡异莫名。

就坐在梳妆台前,镶边的圆镜子里,是她年轻娇美的脸,后面还有一张相像而苍老的脸,她的母亲。母亲在她身后为她做发卷,十七、十八、十九。

哎哟,疼。

忍着点,女人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否则男人怎么喜欢?

母亲叼着发卡,一根根插上去,恨恨的。这张脸,她就权且当成自己的脸,这个青春的身体,她试图在那里面再活一次,要有更有钱的,更钟情的男人,爱上她,为她一掷千金。女儿的幸福,将证明她人生的路没错,只是当年选错了人。

这个让父亲厌恶得不想回家的母亲,这个只知道自己妆扮和打麻将的女人,只在这个时候,是全神贯注在女儿身上的。

这一幕让玫瑰莫名恐惧,心里暗暗盼望,真的有一个男人,某天可以带她逃离这个家。

然后,翔子出现了,一个正好是父亲显贵,家境殷实,并且痴心待她,愿意为她摘下星星月亮的男人。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得意着,幸福着,满足着,却掩不住心里的恐惧越来越深。

她发现在这个男人身边,自己的一举一动越来越像母亲,一个她从小最憎恶的,一心想要摆脱的女人。她无路可逃,她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摆脱她了,那个在镜子里,她身后的那张脸,她影子般的脸!不论翔子在,或不在。

母亲刻毒的唠叨还在继续:

“你这样对他,你以为他还会回来找你吗?他家大业大,有的是女人追求,他会稀罕你?脾气像狗一样……”

玫瑰哭得已经断断续续,恶毒的咒语在昏暗的房间里回荡,让她觉得绝望异常。她猛地操起一个凳子,使尽全力砸向梳妆台的镜子,镜子轰然碎裂。她怀着巨大的快意,扔下凳子,跑上阳台,一脚跨上了弯圆的铸铁栏杆。

“你再多说一句,我就去死!”

母亲被吓住了,停了两秒,忽然哈哈狂笑起来:

“你去死啊!有本事的你去死啊!小畜生翅膀长硬了,会砸东西了。”

她笑得喘不过气来,声音古怪而高亢,随之,她跌坐在灰扑扑的地板上,一声声号哭起来。

夏夏会生煤炉,会买菜,会做饭。

只是自从婆婆走了以后,她再也没有碰过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死了。

夏夏第一次一个人生煤炉,清晨寂静的弄堂里,又是近冬了。旧扇子扇着,乌黑的煤饼六个洞里透出红亮的光,青烟从炉子上笔直地升上去,高而直,令无人的弄堂显得广阔而荒凉。

锅碗瓢盆,久违了。夏夏一刹那有一种错觉,婆婆在自己的身体里活起来了,正和自己在一起。她熟练地择菜做饭,仿佛自己是婆婆,她在照顾夏夏,也许,还可以照顾别的人,需要她照顾的人。不多会儿,张伯和陆阿姨,陆陆续续出来了,也生煤炉。看见夏夏,笑呵呵地说,做饭啦,好啊。

每天空锅冷灶是件可怕的事情,虽然还是吃着饭,很机械地活着,每天看着煤炉在屋角,灰尘堆积,却感觉自己仿佛死了已经很久了。

她很想活过来,其实只需要一个理由,杰克受伤了,她却活过来了。想到大叔在医院,乖乖地一口口喝下她熬的粥,渐渐能够吃饭吃菜,她觉得自己在操持家事时充满了能量。

捎带的,她开始给自己做午餐,装在饭盒里,用绳子扎起来,带到学校蒸,就像婆婆在的时候那样。下午从学校回来,她用炉子的余温热了饭菜,给杰克送去,顺带自己也吃一顿晚饭。

她觉得精力充沛,虽然还要提早一个小时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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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独家占爱》http://m.wkkk.net/a/965379/《心战》:http://m.wkkk.net/a/935694/*林纾偷偷爱上一个人,从十六岁那年,父亲将他带回家的那一天起。陆恒是个穷小子,依附着林家存活,她跪着求父亲:爸爸,我要嫁给他!父亲说:小树,你总有一天会后悔!陆恒说:小树,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她相信陆恒,成为他最美的新娘,新婚之夜却眼睁睁看他携温柔女子在侧:她才是我的爱人!父亲被陆恒送进监狱,他却悠然自得地坐拥林氏帝国,俯瞰睥睨。*林纾被陆恒送进精神病医院,终日与疯子傻子为伍,曾经对他有多爱现在就有多恨!一个月之后,她怀上身孕!而新婚之夜她根本就不曾和陆恒接触!她坚决要保护孩子,拒绝任何注射,真的变成了别人眼中的疯子!*盛维庭来到这家精神病医院完全是一个意外,因为他出来遛狗却迷路了!于是,他遇见了林纾。她比所有的患者都更像疯子,却让他救她。他从来都不是心软的人,却偏偏为了她站出来,原因只有一个——身为最年轻的神经外科教授以及别人眼中的专家医生,他认定她的孩子是他的。他傲气凛然地说:你们谁敢关着我的女人!林纾就这样跟着他大摇大摆地离开,莫名其妙地成为他的妻子,他的“女人”。和陆恒狭路相逢,她被羞辱得一塌糊涂,盛维庭只懒洋洋说一句:我们不要和低智商的人讲话。他淡然,傲娇,时不时会耍小脾气,他是她林纾的丈夫。*当陆恒被心爱的女人背叛,发现原来还是他的小树最爱他的时候,林纾还给他的是夺回她的林氏帝国,居高临下地对他说:杀了你都不够解恨!~~~~~~~推荐闺蜜苏沐梓的不容错过的闺密文《岱音与和溪》:http://m.wkkk.net/a/928555/m.wkk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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