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子风紧紧握着手中的瑞士尖刀,明亮的眸子黑白分明,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刻,即便成不了英雄,也绝对不可以成为狗熊。
何况他身后,还有个女孩子,虽然有些神经兮兮的,那也是个女孩子,一个看上去娇小柔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路子风心中反反复复的说服自己,他是个男人,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保护女人,孩子,老人是他们这些男人的责任。
那只头狼蓝色的眼睛,在云雾缭绕的深林中,像是一个头领,昂首祈祷着深林中的一切精灵,都臣服于它的脚下,那种把幼小生灵都视为自己臣子的头领势气,让敌人们不寒而栗。
那只头狼终于无法在按耐自己的野性,它开始朝着自己前方的猎物,两个人类,一男一女疯狂的扑了过去,是为了它的母性,也是为了它饥肠辘辘的肚子,它们已经好几天没有捕食到猎物了。
小狼崽儿们紧紧的跟在母狼妈妈的身后,胆怯的放不开它们的步子,想随着妈妈一起扑过去,又不敢接近猎物,有些好奇人类的模样,又有些害怕人类那些高等的有智慧的物种。
它们有狼一样的野性,但也偶有狗一样的忠诚,它们忠诚于它们脑中的一些信念,是人类无法体悟的动物们别样的智慧。
动物的智慧人类不可小觑,有的时候,它们的眼睛可以看到不一样的空间世界,而人类只能看到人类的世界。
那只头狼朝着路子风猛的扑了过来,它的爪子比瑞士尖刀还要锋利,那双利爪是可以把猎物的皮肉抓进骨头里的,谁见了都会浑身发抖,在死亡面前没有谁可以做到无畏无惧。
路子风如星般璀璨的眸子,尖利的瞪着那只头狼,他男人的野性如同一只野性的公狼。
横竖都是死了,比听天由命强得多,拼了,拼了命也不能让它伤害身后那个娇小玲珑的弱小女孩儿。
路子风健硕的身肌,身上每一根毛孔都涨开了,从头顶到脚趾的血液都沸腾的如同烧开了的热水,血液像大树的脉络。
一根根筋都绷得像弓箭上的弦子,就等着那只头狼扑过来那一秒,他立刻用手中紧紧握着的瑞士尖刀,直接刺入它的心脏。
路子风的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树林里的叶子莎莎的发出低声的哀嚎。
演奏着生命结束的交响曲,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时而悲愤,不知它们是为了两个年轻的生命即将走向人生的终点,感到无比的悲伤。
还是为了那只头狼的命运感到堪忧,总之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他们之间的交战,都不是什么好事。
有一方死亡,或两败俱伤,和平是人和动物最好的相处方式,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
假如他们遇见的是狗,那些对人类有善的小动物,他们不会面临死亡的威胁,他们遇见的可是狼,是食肉的野性动物,能给他们留些骨头,都算是对他们的仁慈了。
嗨,这次旅行,这次离家出走,这次逃跑,没想到路子风的人生即将定格在他18岁生日的今天,今天可是他路子风的18岁生日。
“老爸,老妈,对不起!儿子还没孝顺过你们,就要向你们告别了!我还有张保单,就当这些年你们养我的回报吧!我没听过你们的话,从小都是心中和你们拧着来,对不起了!”这段儿路子风的内心独白,是他生命终结前无法抒写的遗书。
路子风这小子也还真是个文学痴人,都啥时候了,还能如此风趣的走进他幻梦的世界里遨游。
那只头狼眼露凶光,他们注定成了它和它孩子们的夜宵,两个细皮嫩肉的人,是它们最理想的食物。
动物在人类眼中是可口的食物,人类在食肉动物面前无非也是最可口的食物,这是大自然残酷的生物链,相互残杀,逆天而行,破坏生态平衡,无论人与动物终究都要付出代价。
路子风准备好了一切,就等那只头狼向他扑过来,就等待那个最好的时机与距离,他可以用他结实的手臂狠狠的给它一拳,可他那强而有力的手臂,打坏人是不费吹灰之力。
打狼他能打得过狼吗?
人身处险境时,会爆发无可估量的超能力,希望吧!希望他可以吓退那只头狼,他的武器不仅那把瑞士尖刀,还有那个裤子口袋里的万花筒,那个最有力的武器,可以逼退敌人的进攻!
万不得已,他不会用它,路子风就带了两只,一只被凌小洛扔进了树丛,另一只他揣在了户外裤子的口袋里,那个也要看距离,距离远了,头狼还没害怕,火光就灭了。
距离近了,火光还没喷射,就会被头狼咬断!
路子风的心忐忑不安,因为他没遇见过狼,虽然胆子肥,但却不是十分把握,他也不知道接下来,会不会按照他的设想顺利的发展下去。
那只头狼果真是为了孩子们,不顾人类的陷阱,朝路子风和凌小洛猛的扑了过去……
路子风手中那把瑞士尖刀寒光刺眼,他这回是真的就这么结束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了吗?
路子风不敢再往下想了,他真的真的还不想死,他连什么是爱情的滋味还没品味到,他还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在上海等他,当然绝不是那个傲娇的大小姐。
他苦苦追求了三年,他的高中同学林米儿,一个跳芭蕾舞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儿天生的美人坯子,皮肤白得如和田的白玉晶莹剔透,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神采奕奕,长长的睫毛又黑又浓。
那个他路子风喜欢的女孩子,会跳舞会唱歌,长长的秀发飘逸的散落在纤瘦的腰间,她是多么可爱的女孩子,她说过路子风要是能考上大学,她就同意和他交往,他是为了他的林米儿。
路子风为了与爸妈掷气,他都不想报考大学了,若不是为了林米儿,他怎么会违背自己的意愿,临行前,他与米儿见过面,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
米儿那日盛装打扮了一番,长发飘逸还是那般柔情似水,米黄色的连衣裙刚好过膝,说实在那条裙子很简单的剪裁,若是穿在其他女孩子身上,普通的没法看,可穿在林米儿身上,那叫一个仙气。
路子风想到这些,他真不想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的,还是那样的荒唐。
“丫头,你不怕死啊!这狼已经疯了,它和狼崽子一天没吃东西的样儿,你看它从远处扑过来的架势,我们地势很被动。
这里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除了树还是树,怎么连块大石头都没有?你吓傻了吗?从刚刚狼走近咱们的时候,你就不说话,你是不是让狼吓傻了!?”路子风顾头不顾尾的斥责着身后一声不吭的凌小洛。
他还期盼什么,期盼一个疯丫头听他指挥吗?他真是脑袋进水了!
凌小洛不缓不慢的走到路子风身前,还是那副镇定自若的脸色:“你害怕了?害怕了,就别逞英雄,我凌小洛长这么大,还真不是第一次见孬种!你让开,你小子还真别装下去,一会儿它们真的扑上来,你还真不是狼的对手!让开!”凌小洛的语气惊人,路子风还从来没见过如此胆子大到捅破天的小野丫头。
“你,丫头,你真疯了,你还真是一个疯子,我遇见你真是倒霉透了,我怎么就遇见了你,看你是个女孩子,我不跟你计较,你赶紧靠后,靠后,你是不是真的想喂狼!”路子风又气又急,脸色黄如蜡纸。
凌小洛一把将路子风手里的尖刀夺了下来,轻松的抛到身后的草丛里:“你的脸都吓黄了,还想逞英雄吗?”。
路子风的手气的直发抖:“你,疯子,疯子,那可是我们最后的利器,你是疯子吧!”。
凌小洛轻笑:“一个大男人,瞧你,小气鬼,不就把我的刀物归原主吗?你怎么还发火了,狼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人心,你没看到那群接亲的人吗?他们是如何对待我们的,他们都见死不救,留下我们喂狼!”。
路子风气得抓狂:“你,你,你这丫头,疯子!”。
路子风顾不得继续责怪凌小洛,他把仅有的万花筒一样的东西,用打火机打着了,他正要把那个不明物体投向那只头狼和它的狼宰子们,这是他最后的武器,也是最后的挣扎,希望它可以起到吓跑它们的作用。
谁成想凌小洛那丫头和他开玩笑吗?她是狼的朋友吗?她故意打掉他手中的万花筒样的东西,那根最后的救命稻草,也被那疯丫头打落在草丛中。
凌小洛接下来的举动更加令人不解,她又狠狠的踩了那滚落在地上,还冒着热气的不明物体:“你休想伤害那几只小动物,狼怎么了,我看有的时候人比狼更可怕”!
凌小洛像是很得意的模样,站在路子风眼前,跳了几个基本骑马的舞步,狼疯狂的奔跑过来了,路子风和凌小洛能逃出狼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