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纪更轻、见识更浅时,父亲曾给我一个忠告,它至今仍在我脑海萦绕。
“每当你要批评别人,”他告诉我,“要记住,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他的话到此为止,但我们向来话虽不多,心意却是相通,我能明白他的言下之意。自那以后,我从不随便评判别人。这种习惯使我见识了许多古怪的性格,也让我领教了不少极其无聊的人物。如果正常人有这种脾气,心理异常的人很快会察觉到,并前来纠缠不清;所以上大学时,有人错怪我像个政客,因为甚至连有些冒失的陌生人也会来找我诉说心事。我并不想知道他们的隐私——如果按照以往的经验,发现有人就要向我倾吐衷情,我通常会假装睡觉、忙碌或者心不在焉。因为这些年轻人的衷情,至少是用来表达它们的言语,每每并不由衷,而且总是欲说还休。不去评判别人就是对别人怀有无限的希望。我父亲那句话好像有点瞧不起人,我的转述也显得很势利,但其实他想说的是,基本的道德观念并非与生俱来、人人皆有的东西。现在我仍然牢记这个道理,以免误会别人。
如此自夸宽厚待人之后,必须承认的是,我的宽厚也有个限度。别人的行为或有磐石般靠得住的基础,或有烂泥般靠不住的理由,可是一旦过分到某种程度,我也就不管背后的原因了。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后,我恨不得世人全都穿上军装,永远向道德立正致敬;我再也不要参加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再也不要窥见人们的内心。只有盖茨比例外。这本书是以盖茨比命名的,他曾经象征着我厌憎的一切。倘使人格是许多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那么他身上自有雍容华贵的气派,他对生活的各种前景也敏感得如同一台能够测知万里之外地震的精密仪器。这种敏锐并非那种被冠以“天才气质”美誉的多愁善感,而是一种永不言弃的乐观心态,一种罗曼蒂克的随机应变,是我在别人身上未曾发现、以后也很可能不会再见到的。是的——盖茨比其实完全没有问题,使我暂时对人世徒劳之悲哀和易逝之欢欣丧失兴趣的,是盖茨比身边那些食客,是那阵在他的梦想破灭之后飘散的污浊灰尘。
我的家族在这座中西部城市已经兴旺发达了三代人。卡拉威家族算得上是名门望族,我们家历来自称是伯克禄公爵[1]的后裔,但一世祖实际上是我祖父的兄长。他在1851年来到此地,南北战争[2]时派人替他去打仗,并做起了我父亲如今经营的五金批发生意。
我从未见过这位祖伯父,但据说我长得很像他——证据就是父亲办公室挂着的那幅面无表情的画像。我从纽黑文[3]毕业是在1915年,距我父亲从那毕业正好四分之一世纪。不久之后,我参加了那场受阻的条顿大迁徙[4],也就是所谓的世界大战。我经历过非常激动人心的反攻大战,所以回乡后反倒待不住。中西部不再是温暖的世界中心,现在它像是荒凉的宇宙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习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都在从事债券交易,所以我认为这行业再养活一个人应该没问题。我的叔伯姑姨商量了很久,仿佛是要为我挑选某个预科学校[5],最后他们带着沉重、勉强的表情说:“嗯……那好吧。”父亲同意资助我一年,经过几番耽搁,1922年春天,我怀着一去不返的心情,启程来到东部。
按理说,我应该在市区找个房间寄宿,但那时天气暖和,而我又刚离开碧草如茵、绿树婆娑的故乡,所以当有个年轻同事说他想和我到郊区合租一套别墅时,我很高兴地答应了。房子是他找的,是一座久经风霜的单层木板房,月租八十元。但公司临时派他去华盛顿,我就独自住到了郊外。我拥有一条狗(至少拥有了好几天,然后它跑掉了)、一辆旧道奇[6]和一个芬兰女佣。她会打扫房间、准备早餐,还会在电炉边自言自语地咕哝着芬兰人的道理。
起初两天我很孤单,第三天早上,有个比我更晚搬来的人在路上把我拦下。
“请问西卵怎么走?”他无助地问。
我告诉了他。我继续往前走,再也不觉得孤单了。我已经是指路人,是拓荒者,是原住民。他无意间让我对这个地方感到亲切而自在起来。
眼看阳光明媚,周边林木的枝头倏忽长满了树叶,就像电影里情节推进那么快,我心里深深地相信,新的生活必将随着夏天的来临而开始。
首先,需要阅读的书很多,这种让人振奋的新生活中有待我去吸收的养分也很多。我买了十几本有关银行业务、信用贷款、证券投资的书,那些红皮烫金的图书摆在书架上,就像新铸的钱币,准备向我揭晓唯有迈达斯[7]、摩根[8]和梅塞纳斯[9]才了解的金光闪闪的秘密。我还下定决心要读许多别的书。上大学时,我算是文艺青年,曾替《耶鲁校报》写过许多非常严肃却见识浅陋的社论。现在我准备重拾这些东西,再次成为所有专家中最浅薄的那种,也就是所谓的“通才”。这倒不是刻薄的俏皮话——毕竟,真正的一技之长会让生活成功得多。
巧合的是,我租住的这个地方,属于北美洲最奇怪的社区之列。它坐落在纽约以东一个细长而多姿多彩的海岛上。这海岛除了许多自然奇观,还有两片形状罕见的土地。这两个地方离市区二十英里,活像一对巨大的鸡蛋,轮廓并无二致,中间只隔着一片优美的海湾,伸入西半球最宜人的海面——长岛海湾那大片的水域。它们的轮廓倒不是完美的椭圆,而是像哥伦布的鸡蛋[10],连接陆地的部分都被压扁了,但它们外观的相似之处,肯定会让在上空翱翔的海鸥惊奇不已。对于身无双翼的人类来说,更有趣的现象是,除了形状和大小,它们竟然别无相似之处。
我住的是西卵,它,怎么说呢,它没有东卵那么时髦,但这是最肤浅的比较,不足以表明两者之间那种怪诞而又有点邪恶的差异。我的房子位于西卵的顶端,离海湾只有五十码,被夹在两座每季度租金一万二到一万五千美元的大别墅之间。左边那座是标准的豪宅——它的外观完全照搬诺曼底市政大楼,边上有座崭新的塔楼,其上攀援着稀稀疏疏的常春藤,还有个游泳池,以及超过四十英亩的草坪和花园。它就是盖茨比的公馆。或者更准确地说,它是一个姓盖茨比的绅士居住的公馆,因为我并不认识那人。我自己的房子很寒碜,但它寒碜得很不起眼,向来无人注意,所以我才有幸住进这座海景别墅,得以欣赏邻居的部分草坪,还能聊以与豪门巨富比邻自慰——这一切只要每月八十元。
优美的港湾对面,沿着海岸排开的,便是东卵那些时髦漂亮的白色房子。有一天,我开车到那边和汤姆·布坎南夫妇共进晚餐,于是这个夏天的故事真正地开始了。黛熙是我的远房亲戚,而汤姆是我在大学认识的。战争结束后不久,我曾在芝加哥和他们相处过两天。
黛熙的丈夫擅长各种体育运动,他是纽黑文橄榄球史上最出色的防守端锋,某种程度上算是全国知名人物。像他这种人,年仅二十一岁便在某个领域登上最高峰,随后只能不停地走下坡路了。他的家族富可敌国,他上大学时挥金如土,曾引来不少非议。现在他离开芝加哥来到东部,搬家的排场之大足以让你瞠目结舌,例如,他居然把许多马球马从森林湖[11]运过来。我很难想象竟然有同龄人会富裕到这种程度。
至于他们为何来到东部,我并不知情。他们先前漫无目的地在法国住了一年,然后东游西逛,到处找其他有钱人打马球。这次来是准备定居了,黛熙在电话里说,但我不信——我不知道黛熙是怎么想的,但我觉得汤姆会永远飘荡下去,不无惆怅地寻找那种已经不可复得的、过去参加橄榄球比赛时才会有的狂热激情。
于是在某个有风但闷热的黄昏,我驱车前往东卵,去探望这两个我根本所知无多的老朋友。他们的房子甚至比我预想的还要华美。那是一座赏心悦目、红白相间的华厦,典型的乔治王时期殖民主义风格[12],前方就是海湾。草坪从沙滩开始,跑过四分之一英里,来到前门,跳过日晷、砖径和几个万紫千红的花园,抵达墙角之后,仿佛借助奔跑的势头,变成常春藤继续往墙上冲。房子正面有一排落地玻璃窗,在金色斜晖的照耀之下闪闪发亮,敞开着迎接午后暖煦的和风。汤姆·布坎南穿着骑马的服装,叉开双腿,站在门廊里。
他的模样变得跟在纽黑文时不同。如今他已到而立之年,身材壮硕,头发灰黄,嘴角下垂,神态显得很倨傲。他脸上最引人关注的是那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傲慢的光彩,总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甚至连那套华丽得有点女人气的骑马服也遮盖不住他魁梧的身材——他的小腿将那双油光发亮的长筒皮靴绷得紧紧的,每当他的肩膀在薄薄的上衣里面挪动,你能看到肌肉的抖动——那蛮横的身材。
他说话的声音既粗又重,而且会给人一种这人性情非常暴躁的印象。他还总是带着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哪怕是对他喜欢的人也是如此——当年在纽黑文,讨厌他这副德性的人可不在少数。
“喏,别只是因为我比你强壮,比你更像男子汉,”他当年总是这么说,“就觉得我对这些事情的看法是不容辩驳的定论。”我们同属一个高级联谊会[13],虽然彼此的关系不算亲近,但我向来觉得他是很欣赏我的,而且怀着他自己那种急躁而又骄矜的热切心情,希望我也会喜欢他。
我们在阳光灿烂的门廊里寒暄了几分钟。
“我这个地方不错吧,”他说,眼珠子滴溜溜地到处看。
他用一只手搭着我,让我转了个身,另外那只巨大而扁平的手掌朝前一摆,示意我看眼前的景物:一座下沉式的意大利风格花园,半英亩花香浓郁的深色玫瑰花,以及海边一艘随着浪花起伏的平头汽艇。
“这里原来的主人是德梅恩[14],那个石油大亨,”他又把我转了回来,礼貌但突兀地说,“我们进去吧。”
我们穿过高高的门厅,来到明艳的玫瑰色客厅,客厅很雅致,两端是落地窗。两扇玻璃窗都开着,映照着户外绿油油的草地,显得那些草儿好像长到厅里来了。和风穿堂而过,将一边的窗帘吹进来,又将一边的窗帘吹出去,让白旗般的窗帘飘向婚礼蛋糕似的天花板,然后拂过酒红色的地毯,在其上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宛如劲风刮过海面。
客厅里唯一完全静止的东西是一套巨大的沙发,上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子,那模样仿佛是坐在落地的大气球上。两人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裙子不停地波动、轻摆,似乎她们刚刚乘坐气球环绕屋子归来。我不由呆呆地站住了,耳边尽是窗帘的沙沙响和墙上一幅挂画的呻吟。然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响声,原来是汤姆·布坎南关上了后窗,于是客厅中的风渐渐平息,而窗帘、地毯和那两个年轻女子也终于慢慢地降落到地面。
那个年纪较轻的女孩我并不认识。她平躺在贵妃榻上,纹丝不动,下巴微微翘起,仿佛上面有东西就要掉下来,而她正在努力让其保持平衡似的。她眼珠转都不转一下,似乎没有看到我进来。其实我反倒很吃惊,差点嗫嚅地为我的到来打扰了她而道歉。
另外那女子就是黛熙了,她作势要站起来——身体稍微前倾,装出诚恳的表情——然后她轻轻地笑了,那笑声既古怪又迷人,我也笑起来,举步走进客厅。
“我高兴得呆掉了。”
她又笑起来,仿佛适才说的那句话非常聪明似的。她握着我的手,盯着我的脸看,装出一副全世界她最想看到的人就是我的样子。这是她惯用的伎俩。她轻声细语地说,那个下巴顶着东西的女孩姓贝克。(我曾听人说,黛熙说话很小声,是为了让人靠近她;这句无关的闲话并没有减少黛熙这种说话方式的魅力。)
反正贝克小姐的嘴唇是动了几下,几乎看不出来地朝我点点头,然后赶紧让她的头回到原位——她下巴顶着的那样东西显然歪了一点,把她吓坏了。我又差点脱口说出道歉的话。对这种我行我素、旁若无人的气概,我向来是既震惊又敬佩的。
我回过头来看着我表妹,她随即用低微而诱人的声音问东问西。那是让人侧耳倾听的嗓音,仿佛每句话都是人间能得几回闻的天籁之声。她的表情忧伤又可爱,还有着明媚的双眸和明艳的嘴巴,但最让人兴奋的还是她的声音,足以令在乎她的人永生难忘:那是低吟浅唱,也是窃窃私语,暗示着她刚刚做完欢乐轻快的事,而且接下来还有欢乐轻快的事。
我跟她说,前来东部途中,我在芝加哥停留了一天,有十来个人托我问候她。
“他们很想念我吧?”她欣喜若狂地问。
“整座城市弥漫着伤感。所有轿车都把左后边的车轮涂黑了表示哀伤,北郊的悲泣声彻夜不停啊。”
“太好啦!我们回去吧,汤姆,明天就走!”然后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你应该看看我的宝贝。”
“好啊。”
“她睡着啦。她今年三岁。你没有见过她吧?”
“没有。”
“嗯,你应该见见她。她……”
刚才片刻不停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汤姆·布坎南停下脚步,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尼克,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是搞债券的。”
“跟谁搞啊?”
我跟他说了。
“没听说过这几个人嘛,”他言之凿凿地说。
这让我很恼火。
“你会听说的,”我没好气地回答,“如果你在东部住下来,你会听说的。”
“哦,我会在东部住下来的,你别担心,”他说,先瞟了黛熙一眼,又看着我,生怕说错话似的,“我要住到别的地方去,那才是大傻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