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乞丐身子抖如筛糠,用力缩了缩身子,似是在躲避。
叶知秋将这一切看在眼中,露出了思索的神色。
心念电转间,他试探性地道:“可是故人?”
若非相识之人,又怎会在听到自己声音便一心逃避呢?
对方仍不作答,身体缩了又缩。
叶知秋蹙眉,无论对方是仇敌还是故友,落得如此田地,确是不想让任何人认出的。
像那些名流士子,名满江湖的侠士更是如此,身上羽毛的爱惜程度甚至超过一切。
可他偏偏遇上的是叶知秋,越是不想让他知道的事他就越想搞个明白。
若是仇人倒也罢,都落得如此了,也不必落井下石,若是故人,那自己岂非拉对方一把?
想着叶知秋的手就向墙角的乞丐伸去,也不顾那披散的长发如何脏乱,撩开一窥全貌。
入眼是一张脏兮兮的脸,混杂了灰尘与呕吐物,新尘旧垢混杂在一起,看不清真容。
一双眼睛毫无生机,空洞无神,实非活人的眼睛。
叶知秋望着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陷入沉思,猛然间他似是想起什么,目中精光乍现,向乞丐的双手望去。
棉被盖住了乞丐的身体,自然也包括双手。
轻轻掀开被子一角,入眼是一套熟悉的单薄白色长袍,长袍早已变得又脏又臭,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叶知秋的脸色沉了下来,就连掀起被子的手都似有些颤抖。
他已经认出地上的乞丐是谁了,只是这样的一个人,竟能在短短几天里从天上落入泥沼,这委实让人不敢相信。
下意识向望向那只昔日握剑沉稳有力的手,此刻无力的落在地上,手腕上刺目的伤口显得触目惊心。
唐玲珑惊的瞪圆双眼,那个光是杀气就让她心胆皆颤的男人,此刻竟受了如此严重的伤,是谁下的手?
“玲珑,去找辆马车来。”叶知秋阴沉着脸说道,此刻他哪还有之前谦谦君子的风范,一股煞气似要破体而出,竟比之前的萧四海还要渗人。
唐玲珑咽下口中的糖葫芦,乖巧地点了点头,脚尖轻点,人已出去丈许。
大夏皇朝上下七百年,期间出过的绝顶高手自然不在少数,但要说最为放浪张狂地恐怕便是那两位视皇宫禁卫为草芥,于紫禁之巅比拼生死的白衣剑神了。
此二人惊世一战,即便早已过了三百年,依旧在庙堂江湖流传出无数神仙传说。
这万丈红尘,这浩渺江湖,出世的麒麟蛟龙自然不止其二。
更留下了不少“敢笑红尘三千客,吾辈所至尽低头”之类的豪言壮语。
然,就是这样一个璀璨盛世,却也未曾有一个明确的武道境界标准,只因当年太祖皇帝的一出马踏江湖,杀的江湖各派一蹶不振,都在韬光养晦。
据传,就算是此世,江湖中仍有一批名曰“神威”的秘密组织蛰伏在江湖深处,乃是由当年那支马踏江湖的部队衍生而来,只听天子调遣,用于镇压江湖的动乱及制约平衡,以至于各派即便到了现在还是大气都不敢喘,连武境都未敢列出。
到了现在,基本上侠名亦或是凶名都是靠人命积攒出来的,武艺拔尖那批人甚至都不惧那个组织。
叶知秋实在是想不明白,除了那几位深不可测的怪物,还有什么人能把萧四海伤得这么重,可那几人身在何方他大致还是知道的,根本未曾涉猎北域这边。
叶知秋的眉头越锁越深,像是难以化开一般,好在当看到唐玲珑牵着一辆马车出现在街口时,他的神色终于舒缓了些。
把萧四海抱进马车安顿好,叶知秋亲自策马扬鞭,向镇外奔驰而去。
————
李清怡一路走走停停,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她都看的很仔细,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遗漏了。
期间她也遇到过两个乞丐,满心欣喜的跑上去却又失望而归。
事实上现在的李清怡已经有些焦躁了,浑然未觉远方疾驰而来的一辆马车。
赶车的帅气公子也被突然从人群中窜出来的女子吓了一条,急忙收缰勒马。
健马长嘶,受惊之后人立而起,眼看着碗口大的铁蹄就要向李清怡踏去。
路边的人群一阵骚乱,胆小者甚至尖叫起来,面对突如其来的厄难,李清怡也被吓得瘫软在地,只能眼睁睁看着那越来越大的铁蹄。
任何人都能预料到李清怡横尸街头的下场,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不忍看到此等惨剧发生。
只是过了半响仍没有听到马踏落下的声响,才睁开眼瞄去,这一看一个个都惊的目瞪口呆。
只见那儒雅帅气的年轻公子不知如何下的马车,腰别折扇,脚踏天罡,以那双白净细嫩的手硬接住那对踏下之力足有数百斤的铁蹄!
这岂非是人力所为?
那年轻公子似乎对马匹独有一套,不知怎的,受惊的马儿在他的抚摸下很快便安静下来。
待马匹平静下来后,他快速扶起地上的李清怡,躬身抱拳,歉然道:“是在下莽撞,让姑娘受惊了,若是受伤,姑娘可上车随在下一同前往医馆医治。”
李清怡脸色有些苍白,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自然惊魂未定。
强挤出一丝笑容对叶知秋温柔一笑,摇了摇头示意没事,转身便走。
还没死不是么?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李清怡的脚步有些飘忽,眼神却依旧那般坚定,还有什么能比找到萧四海重要?她能脱离族人,自漠北孤身一人来到此地,足以说明一切。
“真是个倔强的姑娘。”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叶知秋嘴角不自觉的浮现一抹微笑,直到望不见对方踪影了才翻身上马,驱车远去。
同福客栈的掌柜是一个叫李丁的小老头,早些年在一个不大不小的镖局做镖师,功夫马马虎虎,说不上太差吧,可也就那样,以至于几十年了,一直没混出个名堂。
之后年纪大了,走不动镖了,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在这牧家镇开了个客栈,店里的生意说不上好与坏,至少养老是不用愁了。
起初店里掌柜、厨子、跑堂都由他一肩承担,不过前两年冬天,李老头照常同往日一样天还没亮就起床开门,发现门口处蜷缩着一个小乞丐,本打算把对方赶走的,一推才发现那小乞丐早就被冻僵了,直挺挺的倒在雪地中,就连鼻息都很微弱。
一大碗姜汤喂下去才算是把那口气吊住了,后来见那小乞丐无父无母的怪可怜,索性就把对方留在店里做个跑堂的,多个帮手也省去了不少麻烦。
李老头走江湖了大半辈子,一直未曾娶亲,膝下无子,对那小乞丐就像亲儿子一般,这不,趁着今天过节,放那小子出去玩了,孩子嘛,老闷在店里也不好。
至于他自己呢,随手炒了两个小菜,就着花生米就喝了起来,兴致高时哼上几段荤歌,这样的日子,他倒也很满足了。
要不今晚趁着兴致,去翠红楼走一走?想到这里李老头就嘬牙花子,以前店里生意不是很好,但每个月都还有点节余去喝个花酒,他也是个大老爷们不是?可自从多了这一双筷子,别说尝腥了,连味都闻不到,他都快记不清上次去逍遥是什么时候了。
三个月?
一年?
……
就在李老头板着手指头算日子时,一名女子风尘仆仆的推门而入。
“今儿个不营业。”李老头嘬了一口酒,扯着破锣嗓子喊道。
“老丈,我不吃东西,只是想向你打探个消息。”
不等李老头开口,李清怡接着问道:“不知巷口的那个乞丐哪去了?”
起先李老头还有几分不耐烦,可听到有人打听那乞丐的消息倒也来了几分精神。
镇子就那么大一点,突然多出个乞丐,又在自己店门口,他总会多看几眼的,最让他觉得奇怪的还是竟然有人每天定时给那个乞丐送吃送喝,这不更叫人好奇了?
李老头起身,走到门口,看都不看就指着巷口,道:“可不就在这呢么?”
“咦……奇了怪了,每天都像摊烂泥似的躺在这,今天哪去了?”
李老头走到巷口往里看了一眼,仍旧没人。
李清怡秀眉微皱,随即恭声问道:“那乞丐今早还在此处?”
她刚到此处就把同福客栈周围的巷子里三层外三层的翻了个遍,找了半天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
“早上我出门打酒还在这呢,现在不知道上哪去了。”李老头无奈的耸耸肩。
“那人长什么模样?”
“不知道,整天用一床蚕丝被盖着头,没人知道他的长相。”李老头也懒得再想,这些关他鸟事?丢下一句“你自己等等看吧,指不定待会就回来了”后就转身便往屋里走去。
李清怡果就真的走到巷口,把那个小破包袱抱在胸前,顺着墙角蹲了下去。
主道上行人来来往往,没人会注意这个小角落,正如没人会注意之前的乞丐去了哪里一般。
李清怡目光透着坚毅,暗暗思忖道: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