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将近十二岁。他已进入高班,学业名列前茅。圣诞节过后,几个学生升上中学部后,他就成了班里最拔尖的了。他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纸质不好,没多大价值的图书。可是它们华丽的封面都饰有学校的纹章。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再也不那么闷闷不乐了。同学们因为他的残疾,对他的成绩倒不那么嫉妒。
“他得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光会死记硬背。”
他早先对沃森先生的恐惧心理消失了,对他的大嗓门儿也习惯了。每当校长将笨重的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时,菲利普隐隐约约领略到他的爱抚之忱。他的好记性比好智力对学业成绩更有帮助。沃森先生期望他离开这所预备学校时能获得奖学金。
然而,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初生的婴孩决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异于周围事物。因此,他摆弄自己的脚趾,就如同摆弄旁边的拨浪鼓一样丝毫不感到它们是属于自身的一部分。只是经过痛苦之后,他才逐步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一个人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也非得经历同样的痛苦不可。差别在于,虽然每个人同样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存在。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在青春期尤为明显。可是这种感觉,并没有发展到使个人和同伴之间的差别达到令人一目了然的明显程度。只有像蜂巢里的蜜蜂那样自我意识很少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获得幸福。他们集体行动,群起群居,而他们的欢乐也只因为大家共享才成其欢乐。降灵节那一天,你可以看到他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思跳舞,在足球比赛中大喊大叫,或是从蓓尔美尔街俱乐部的窗口为庄严的仪仗队欢呼致意。正因为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为群居动物。
菲利普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跛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的痛苦的自我意识。他的情况是如此特殊,因此他不能沿用通常情况下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他不得不独立思考。他读过很多书,脑子里充塞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由于只是一知半解,这倒给他以发挥想象力的机会。在他痛苦的羞涩背后,他身上正在滋长某种新的东西,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的个性,但他也时时为自己的个性感到惊讶;他做事情,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事后回想起来竟连自己也茫然。
有个名叫卢亚德的男孩,菲利普和他建立了友谊。有一天,他们正在教室玩,卢亚德顺手拿了菲利普的一个黑木笔杆耍弄起来。
“别干傻事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折断的。”
“不会。”
可是他的话音未落,笔杆便成两段了。卢亚德沮丧地望着菲利普。
“唉,凯里,我太抱歉了。”
眼泪沿着菲利普的双颊簌簌地往下掉,但他没吱声。
“哟,怎么啦?”卢亚德吃惊地说,“我买一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赔给你。”
“笔杆我倒不在乎,”菲利普用颤抖的声音说,“只是它是我母亲临终时送给我的。”
“哦,实在太对不起了,凯里。”
“没关系,这不能怪你。”
菲利普拾起折成两段的笔杆,呆呆地望着。他强忍住不哭出来,但心里感到非常伤心。可是为什么伤心,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心中有数,这支笔杆是他上次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度假时花两个便士买来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捏造出如此伤感的谎话,还煞有介事地伤心,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牧师住宅的虔诚气氛和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菲利普的良心变得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地产生这样的念头,认为魔鬼时刻等待着要攫取他不朽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多数孩子更诚实,但是他每扯一次谎,事后总要后悔的。想起刚才这件事,他心里非常苦恼。他决定去找卢亚德,把真相说明。尽管他在世上最怕的莫过于蒙受屈辱了,可一想起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丢脸时,他又有两三天沾沾自喜,可就是没付诸行动。他只采取向全能的上帝忏悔这种更舒服的办法来安慰自己的良心。他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真诚地被捏造的谎话所打动。从自己污秽的脸上淌下来的眼泪是真诚的眼泪。后来,他偶然联想起埃玛告诉他母亲去世时的情景。当时,显然他哭得说不出话来,却执意要进去和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悲哀而可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