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应某旅行社征稿写了第一篇游记,这第一次小小的尝试,使我感到用写作的方式来表达思想感情和抒发情怀不仅很奏效,而且也很有意义,然后又写了关于离开北京十年的游子生活的回忆文章,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在写作中我发现,自己不但表达能力还可以,而且记忆力也比较强,尤其是看到作家麦家的一句话:“作家就是和记忆打交道。”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既然具备了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记忆力,加之多年来在人生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我决心从六十岁关键的收获季节开始收割自己人生这块土地上的庄稼,这也是书名《刈麦集》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