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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遥远的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最初那几年,我常拿杜尚的话来为自己的平庸生活开脱,“生活是被用来度过的,而不是被用来谈论的”。很讽刺,我广征博引式的自我辩解不就是一种谈论?有次,我还厚脸皮地加一句,“生活不是供我们将来回忆的素材”,蛇足了。很犬儒地说,抛掷光阴可以避免许多错误,做旁观者,别介入!人们后悔自己做过的事,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的教训还嫌少吗?保尔柯察金的名言,“我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还有说服力吗?当时我绝不这么认为,况且苏联刚刚解体,被一个伟大理想裹挟的人们早已失去了悔恨的机会……生活一旦无所期盼无所等待,时间就溢得满地都是。1992年,我十分热衷于看电影,电影院成了我经常出入的场所。豪门盛宠:首席的天价妻
十年前十八岁的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材生十六岁的她是哈佛大学计算机系的小罗罗一个他们相识、相恋四年后,二十二岁的他问她:“和我一起回国嫁给我。”她笑着抬起头看着他:“你可以为我留在美国吗?”他说:“要么和我回国,要么分手。”她沉默了,只是轻轻的拥住了他,主动亲吻了他第二天醒来以后,空空的身边已经没有她的身影然后他一个人回国了二十八岁的他是商界奇才身边有着一位众人眼中门当户对的妻子只是他的心底眼底依旧只有十年前的那个小女人二十六岁的她只是一家小小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外加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咪再次相遇他发誓要让她再回到自己身边而她只是摇摇头对其说道:“我才不要。”......农家有儿要养成
买大赠小,听多了,买小赠大,宝春却是头次听说。是古人的观念太开放?还是说那货是个奇葩!宝春刚穿到古代就面临着养儿大业。谁知儿子被养成了小狼崽,当面乖乖的,转眼就凶残地连亲爹都敢砍。是她教育太失败,还是血液里流淌的基因太可怕!这就是一个现代女医生,顶着人尽可夫的帽子,领着凶残护食的儿子,在古代,发扬医学,涉足朝堂,驰骋疆场,挥洒热血,最终收获幸福的爱情故事。某人逗比的求婚片段:他说:“春儿,大荣朝没有比我更养眼得啦,错过了你可是要遗憾终生的。”她哼:“比他如何?”指了指旁边美好精致的便宜儿子。他哼:“……”青出于蓝什么的,简直没有太讨厌!他说:“春儿,我血老热了,暖被窝没有比我更好得拉。”她切:“好得过地暖么。”他说:“春儿……”她怒:“再喊,扎不死你。”还有比春儿更土的名么!他说:“宝儿,孩子毕竟需要父亲啊……”咣当一声,便宜儿子手中的那把大刀落了地,狠狠地反驳了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