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建设对当前中国文艺学界来说是一个迫切而又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本书把20世纪80年代中期刘再复提出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和近年杨春时提出的主体间性文学理论这两种知识形态纳入同一个问题论域作为研究对象,以此介入当代文艺学的建设问题的思考,并展开由之而产生的相关文学基础理论问题的直接探讨。作者认为,主体性理论和主体间性理论都不足以对文学理论中的全部问题作出解答,对文学的本质也无法作出完整的阐释。人的主体性的历史建构应该遵循和符合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最高目的;在此目的论视野下,才能更为合理地进行流动的、多样的同时也是时代性的主体性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