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子是村里第一个不肯去上学的小孩,上课听不懂,作业不会做,被各种罚都形成了恐惧心理了,看见书就头疼,如此恶性循环,搞得他唉声叹气昏头涨脑的昏睡了三天三夜,梦里都说着胡话。好不容易脑子清醒之后,就说什么也不肯去上学了。
刘叔婆好说歹说的哄了几天,强子硬是油盐不进,就是一句话:打死也不去。
“我让你不去上学,打死你个兔崽子。”
六叔公再也无法忍受他那个无赖相,恶狠狠的操起一根手臂粗的棍子,把他的屁股打得皮开肉绽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还罚他在院子里跪了一整天,最后是强子晕倒了,趴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前后算起来,课时就耽误了一个月。
加上寒冬来了,冷风冷雨的,只想窝在家里,强子就更加死赖着不肯去上学了。
反正去了也就是被罚站罚跑步罚扫地罚抄书,他都有心理障碍了。
“要我去上学,还不如就这样打死我算了。”
强子那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还真把六叔公六叔婆给唬住了,只好唉声叹气的走一步算一步。
于是,暂且把家里的牛丢给他管,让他日日与牛为伴,以为过些时日觉得无趣了,就会想起上学的好处来。
于是啊,一群小毛孩在寒冬黎明前的黑暗中,摸索着走路去上学的时候,强子每天睡到自然醒。
冬日的太阳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接近了中午了,他才打着哈欠,睡眼朦胧的把牛牵到外面去吃草,然后躺在草地上望着闲云与飞鸟又是一天。
甚至下雨天的时候,他连门都不出,只窝在被窝里从白天到黑夜,黑夜又到白天,日子过得那真是逍遥自在。
...
此后,天刚晴了数日,寒潮下来,便又开始了持续了两个星期的连绵风雨,很多坑坑洼洼都积满了雨水,山岗上田野里,到处是湿漉漉的。
老远就听到冬日孤寂的田野里,有水流哗啦啦的声音,上学的道路肯定被淹没了。
那天天还没亮,在漆黑的风雨中,走到半路,在跨过野地里的那条小水沟的时候,三爷和小五睡意朦胧的一前一后滑进了水里,浑身湿了个精透。
学校是没法去了,两人只好返回家去,回家后又是发烧又是咳嗽的,直闹腾了一个星期才稳定下来。
之后,发烧感冒是好了,人却瘦了一圈,精神也恍惚了。
三爷早就看着强子活得自在,自己却苦逼的顶着寒冷冒着风雨去上学,正愁着自己找不到借口,这会儿倒是上天掉下来的绝好机会。
于是好了之后,三爷又继续装病了好几天,每天学着病恹恹有气无力的样子,大伯大伯母自然是可怜着他,不忍心逼着他去上学。
三爷本就是大伯的心肝肉尖儿,何曾让他受过这种苦?这件事后,大伯更是心疼了,由着他,且等养好了再说。
小五是二伯的小儿子,见堂哥三爷不用去上学了,也闹着不肯去。二伯父二伯母见他病刚好,也没敢逼得太紧,只好先由着他,向老师告了个长假,让他在家里养一阵子再说。
原来十个人的上学队伍,一下子少了三人,便觉得冷清了不少。
...
其实,那天,唐雨荷的脚也滑到了水里,鞋子湿了,裤腿湿了,幸亏她反应及时,才没有整个人滑进去。
但是水还是冰冷刺骨的让她浑身都哆嗦着,但是,她愣是穿着那条湿嗒嗒的裤子上了一个早上的课,没有哼声。
她似乎从来没有想过不去上学的问题,相反的,虽然觉着苦,教室里的舒适与安宁却让她无比的留恋。
比起外面乱糟糟的世界,学校是一个如此纯粹的地方,是一个能让心灵脱离浮躁的世界,慢慢沉静起来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知识向她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让她幼小的心灵,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充满未知的领域,那是小小的她,在田野山间的生活里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那个世界是如此的吸引着她,令她神往,令她着迷。
于是,在别人闹着不肯去上学的时候,唐雨荷的心里却是在嘲笑他们的。
为了抓多点儿时间来学习,唐雨荷常常是一边煮饭,一边做作业,在灶台边上放张凳子,就着灶膛里发出来的那点儿火光,瘦小的身子趴在凳子上写作业,看见火小了就往里添点儿柴草。
乡村的电路很不正常,晚上很多时候都是点煤油灯照明的,在昏黄的煤油灯光下,唐雨荷常常看书到很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也只有猫头鹰孤寂的叫声陪伴着她。
尽管只有语数课本,她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唐雨荷一直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笨小孩,笨鸟要飞起来,就得需要更多的时间耗费更多的精力。
深夜里那摇曳的火光不仅给了她温暖,更是给了她光明,它照亮了唐雨荷心里的某个未曾开启的角落。
那是她的心灵之光。
借着它的光芒,唐雨荷不知劳累不知疲倦的,在人生的道路上跋涉前行。
那一年的冬天,第一次期末考试,唐雨荷的成绩名列前茅。
此后,寒假来临。
...
冬天过后就是春天,转眼就是夏天,唐雨荷换牙。
小丫头怕疼,死活不肯张嘴,让人帮忙把松了很多天的牙齿拔掉。
李萧辰哄诱了几天,道理讲了一大堆,再不拔掉就会长龅牙了,小丫头依旧固执的不肯张口。
无奈之下,李萧辰只好递给了她一根棒冰,因为天气炎热,她急哄哄的张口就咬,牙齿咯嘣一声,掉了。
“啊——”
唐雨荷大叫一声,把牙齿吐了出来,看着掌心里带着血的牙齿,愣了愣,然后追着要找李萧辰算账,要他还她牙齿,追得李萧辰满大街的跑。
此后,李萧辰看着唐雨荷空洞洞的牙槽,怎么看怎么别扭,却再不敢嘲笑她,怕她又追着打他。
别看小丫头瘦瘦小小的,劲儿却不小,直追得他跑不动累得趴下为止。
放学回家的路上,两人习惯性的又捡破烂又捡柴火,到村口的时候,李萧辰总是把自己捡到的塞到她的手里。
唐雨荷也不推辞,全都抱回了家,柴火丢厨房里煮饭用。
而捡来的破烂,有烂得已经不能穿的塑料鞋,有塑料瓶子,有废纸,有破铜烂铁,全放在一个角落里,用来换冰棍的。
夏天又到了,村里每天都有人用自行车推着一箱子的冰棍来收破烂,一路走一路敲着铁皮叮叮的响,全村的毛孩子听到声音,就会跑过来。
一双塑料鞋换一根冰棍,三个塑料瓶换一根冰棍,铁片铁丝,那人用手掂量掂量,够重的也可以换一根冰棍。
唐雨荷吩咐大勇,要是有人来收破烂,就拿这些东西去换冰棍吃。
她一想起去年夏天,自己拿着冰棍跑回家,冰棍化了只剩下棍子,心里就难过,于是存了一个冬天又一个春天的破烂,就为了给大勇小勇换冰棍吃。
...
不知不觉,三年时间过去。
李萧辰如愿以偿的当上了班长,是正的,他终于是摘掉了头上的那个副字,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有谁会想到他是曾经的混世魔王。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桃夭依旧是班长,三年来,她没有出任何的差错,学习又好,老师没有理由降她的职。
于是他们班有两个班长,没有副班长。
李萧辰感觉自己还是被英姐摆了一道,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只要不屈尊于桃夭那个小丫头之下便好,倒是英姐给他设的这个局,到头来让他觉得,其实当一个好学生比当一个坏学生的感觉好多了。
李萧辰本来就很聪明,只是之前全都没有用在正道上,这不,一下子脱胎换骨般一跃而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才十一岁的少年,已经长得轮廓鲜明,阳光帅气,俊美非凡,尽管脸上还总是透着那么一股子邪气,却没有丝毫影响他的容颜,反而增添了一种莫名的邪魅之气。
聚集在他身边的除了那群狐朋狗友,整天整天的绕着他转,萧哥长萧哥短的叫唤着。
这个时候的李萧辰,身边还吸引了一大群的女孩子,她们找各种理由想方设法的从教室窗前经过,就为了看一眼那个长相英俊的男孩。
连一直以来都斜着眼睛看他的桃夭,对他的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热情洋溢的时刻跟着他转。
自从李萧辰的成绩打败了她,成了全校的第一名之后,自从他成了学生代表,成了品学兼优的榜样人物之后,桃夭就不可思议的背叛了自己,成为了他的崇拜者。
于是,某人变得不可一世,走路还是昂首阔步,鼻孔都是朝天的。
但无论他怎么变,有一点他始终没变过,那就是他事事都护着唐雨荷,从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
那个夏天,考了试放了暑假之后,唐雨荷就没有再见过李萧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