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啄木鸟》2015年第04期
栏目:外国悬疑推理
玛纳缇房产公司的业务部在离JR池袋站不远的一幢大楼的底楼。
在一间用隔板与从事窗口业务的区域隔开的小型会议室里,中山繁行重重地吐了一口气,瞄了一眼桌上的液晶时钟。他倒不是在意现在的时间,而是想确认一下今天的日期。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点40分。
将公历换成和历,就是平成23年11月30日。他把这个日期填在了将提交给公寓管理处的《所有者(居住者)变更通知》“提出日期”栏中,然后在“提出者”栏中写上自己的姓名。
会议室里还有另外两个人。一个是玛纳缇房产公司的员工,一开始就负责这笔生意的福本洋介;另一个是今天首次露面的司法代书人龙泽浩二。两人都隔着桌子坐在中山繁行的对面,彼此似乎很熟悉。他们耐心地瞧着中山繁行在各种文件上签字盖章。
桌上放着《房屋购销合同》、《重要事项说明书》等文件。这些在三个星期前签署草约时就已签名盖章了,那个时候“卖主”一栏还空着,现在正式合同的“卖主”栏里已签上了名还盖了章。合同上贴着“印花税票”,显然已处于完成状态。一俟手续完毕,今天就可带走了。
与三个星期前相比,今天签名盖章的次数已少了许多。在《所有者(居住者)变更通知》上签了名后,繁行正要从皮包里拿印章,福本建议说:“先在所有的文件上签好名,然后再一起盖章,这样比较方便。”于是,繁行先一一在《不动产交接确认书》、《存款账户转账委托书自动支付申请表》等桌上一大堆文件上那些用铅笔注出的地方签上名。
到最后繁行都集中盖了章,一直注视着整个过程的福本终于露出了笑容:“签署文件的事都完了,接下来就是钱的事了——”
“嗯,好。我都带着哩!”
按照事先的吩咐,繁行早就将支付给玛纳缇公司中介费的余款、印花税、固定资产税、管理费,以及支付给司法代书人的费用等款项,一分不差地分别装入信封带在身边了。他将钱递给了福本和龙泽。
“辛苦你了!这次买主中山先生用现金支付,省却了不少麻烦,真是太感谢了!”
繁行心想,确实是这样,如果用按揭的办法付款,就得填写相应的表格,这要费事多了。
房屋的款项已经付清。三个星期前签署草约时当场支付了120万元定金,随后在两天前的11月28日,又将余下的购房款1080万元转入了指定账户。刚才司法代书人龙泽告诉他,钱款转入卖主(名叫桑野武彦,只是在合同文书上看到过几次,直到最后也没见过面)的账户后,对方还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房屋的抵押权等。在这些都得到确认之后,交接工作才算结束。
“对了,忘了一件事,还没给房屋的钥匙呢。”福本说着离座而去,一会儿就拿来了钥匙。
“哦,是给我吗?是不是还要给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我们另外会给的,这个是给业主的,由卖主交出,你拿着吧。”
三把相同的钥匙串在钥匙环上交到了繁行手里。钥匙环上还吊着块写有“田町公寓603室”字样的塑料标签。
这个时候,繁行才算有了“自己已购入一套公寓房”的真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