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天黑得早,叶朗点起油灯,煮了一壶茶,打算享受雪夜读书的乐趣。刚展开书没看几行,外门咣咣咣响起砸门声:“喂!谁在里面……快来人,抓贼啦!”
叶朗放下书,出屋打开院门,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汉子站在外面。他吃惊地打量叶朗,神色戒备问:“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
叶朗纳闷,难道余观塘的同僚从乡下回来了?
“是余主簿让我住在这儿的,请问阁下是——”
“什么余主簿,不认识!这是我的房子!”
叶朗心头一跳,意识到情况不妙。还未来得及阻止,那汉子又杀猪般大喊起来:“巡夜的长官,快过来,这里有贼!”
三名军士从街道另一头小跑过来,为首者呵斥:“怎么回事,你们在闹什么?”
汉子认识那人:“金校尉!这人是贼。今日我收工回家,见门锁被打开,还从里面上了门闩。心下疑虑,于是敲门喊话,这人出来,说是‘余主簿’让他住在这里的。真是一派胡言,这是我的房子,哪来的什么余主簿!”
金校尉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叶朗。
叶朗心知上了骗子的当,赶紧把白天的遭遇述说一遍,辩解说:“可能余观塘同牛德根是一伙的,设下连环套。请金校尉明鉴,在下的确不是盗贼。”
金校尉鼻腔里哼一声,说道:“空口无凭,你先跟我回武侯铺,待明天再详加调查。”
叶朗心想,这时辰再找落脚处很难,到小区派出所歇息一晚也好。便不再争辩,随对方而去。
下午北风刮了一会儿停下,接着又开始下雪,到晚上,街道上铺积了厚厚的一层。三名军士押送叶朗,手提灯笼,咯吱吱踩着雪前行。
按大唐国治安管理条例,洛阳城从初更三刻起实施宵禁,鸣锣五百下后,市民们不许再外出。此刻大街上空荡荡的,只有四个人和一盏昏黄的灯笼,分外凄清。
几人拐上一条岔路,前面屋檐下,恍惚有一团黑黢黢的影子。走近一看,一人半跪在地上,酒气熏天,连声作呕吐状。原来是个醉汉。
“他娘的,没事找事,带回去拘留三天!”金校尉下令。
一名士兵上前拖醉汉,那家伙晃晃悠悠站起身,反手猛推一把。他身材魁梧,力气非常大,士兵被推个踉跄,滑倒在雪地上。随即,醉汉掉头跑进旁边的小巷子。
“追,抓住他!再反抗就打断腿!”金校尉火了,大声咆哮。
两名士兵急忙追过去。别看醉汉脚步漂浮,速度却不慢,他一直跑到胡同尽头,上了另一条大街,士兵紧追不舍。
金校尉留在原地,看守叶朗。
过了片刻,二十多丈外另一处岔路口,一条黑影出现,跌跌撞撞往两人站立处跑,瞧身形正是那醉汉。看来他喝多了不辨方向,兜了一大圈又跑回了原地。
金校尉迎上前,拔出肋下军刀,用刀背砍醉汉。不料,醉汉陡然猫腰,躲过军刀,紧跟着反手上扬。但见寒光一闪,金校尉的头颅凌空高飞,脖腔中热血喷洒,在雪地里溅出一大片深红,触目惊心。
醉汉向前蹿出,轻舒猿臂,接住落下的头颅,转身飞奔。
一系列动作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等叶朗反应过来,凶手已窜出十几丈远。
他犹豫了一下,立刻追上去。
凶手的身材异常高大,动作却轻灵飘逸,如飞鸟掠水,在雪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脚印。黑夜中,根本看不清他逃往何处。幸好头颅的血一路滴洒,为叶朗提供踪迹。
奔跑一阵子,前方透露出模糊的光亮,已来到观德坊最东面。坊外,大街两旁栽种着成行大槐树,因近上元节,树上提前挂起了灯笼。少许灯笼光漫过高墙,使景物影影绰绰。
一条黑影立于两丈多高的坊墙下。
叶朗远远停住脚步,不敢过于接近。瞧对方斩杀金校尉那一招,干净利落,显然是绝顶高手,武艺只在自己之上,若莽撞行动,送掉小命可不划算。
“巡逻队快过来,杀人凶手在这里!”叶朗大喊,高亢的声音划破夜空。
便在此时,凶手做出了奇怪的举动。他挥出胳膊,向上扔出一条柔软细长的物事,随即跳起身,双臂交替攀升,没入了黑暗的夜空。
叶朗目瞪口呆。他们相隔几丈远,视线不是很清楚,但叶朗恍惚看见凶手抛掷绳索,凭空悬挂住,然后顺着绳子,直上云霄。
这怎么可能?!
呆愣了好一会儿,叶朗才小心翼翼走上前。在墙根下,果然有一条鲜红的丝带从高空垂下。他伸手欲摸,绫带却突然坠落,在雪地上盘成了一个圈。
叶朗蹲下检查,绫带的一头断口整齐,像剪刀剪断的。四周积雪中除了几双脚印,没其他痕迹。
他站起身张望上方,坊墙墙头笼罩在昏暗光晕中,并没有挂钩、支架一类的东西;再往上,则黑黢黢看不清了。
“喂,那个家伙,你在干什么?”
附近巡逻队听见叶朗的叫喊,赶到了现场。叶朗不由得苦笑,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凶手没抓住,反把自己送入尴尬的境地。铁定没人相信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
“你是说,凶手逃到天上去了?”
洛阳令魏元忠手捻胡须,饶有兴致地注视眼前的年轻人。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形容和蔼、眼神中却透出阴沉的中年官员,乃是刑部侍郎周兴。
昨夜,叶朗被巡逻队抓住,当成杀害金校尉的凶手,送往洛阳府衙。今天是正月十四,上元节公假的第一天,因为要加班提审丘神绩,魏元忠和周兴一大早便来到衙门里做准备。听说凶案后,他们立刻询问证人,勘察现场,然后把叶朗叫上大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