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火锅,大家又难得这么放松地在一起聊了大半夜,回来时已经不早了。我掏出钥匙,轻手轻脚转动锁芯,门开了,我看见小施的房门仍然半掩着,拖出片狭长、厚实的橙黄色光亮。我想起傍晚时分她对我们的热情劲,正想着是否要去打个招呼,也算是“拜访”我的邻居,可是我才在大门口换拖鞋,就隐约听见她房间里传出男子说话的声音,并且闻到了透出房门的刺鼻的香烟味。时辰不早了,这个男人还在她房间里,似乎两人还低声地但是认真地谈着什么,是她男朋友吧?我一边想,一边换好了鞋,跟着打开自己的房门,闪身进去了。
门一关,果然跟独门独户的也差不多,我兴奋地打量着这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空间,一种做主人的感情油然而生。我脱掉大衣搭在椅背上,继续收拾房间,主要是将我的衣服放到橱子里,写论文准备的资料都摆在电脑桌上,其他可能用上的书则放到就手的架子上。最后我将特意买回来的一只厚垫子放在电脑椅上坐上去,往后一仰,腰被稳稳地托了起来,格外的舒适。门窗都关得很严实,只听见冬天的风呜呜地压着玻璃走过,却似乎很遥远的样子,原先在复旦南区时隐约可闻的汽车声,这里也一点听不到。如此的安静倒让我觉得一丝寥落,我打开电脑,塞进去一张猫王的CD,屋子里开始飘荡起猫王那魅力四射的歌声。事实上对猫王的爱好一直令我很受抨击:既不时髦,也不怀旧;既不反叛,也不从俗;既不精英,也不大众……可我还就倾心猫王那点儿说不清的媚劲和疏朗,一个人乐此不疲。
我把一堆洗漱用品也各就各位地摆在卫生间里,烧了两壶水。我倒了一大盆热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浸进去,那滚烫的灼痛感一刹那经由脚心,传到心脏,使我不由得屏住呼吸,来迎接这舒服痛快的一瞬。待那预想中的刺激如期而至,我徐徐吐出一口长气,如释重负地抱着膝盖坐在小凳上,看着两只苍白的脚很快变得通红发亮,连那十个皱巴巴的指甲也红彤彤地舒展开了,就像绽开了一簇粉红色的花。小屋里阒寂无声,盆中的水在冬天的空气里一丝一丝冷去,我终于用干毛巾擦干脚,铺开被子钻上床。躺在充满阳光气味的被窝里,我不禁再次打量这个房间——挂着我喜欢的蓝色窗帘,电脑端端正正占据房间最重要的位置,四围安安静静,空气里充满了我热爱的音乐,不必再受别人的干扰,一股幸福的感觉真是油然而生。我拉着被子严严实实地裹住自己,希望在这样难得的好心绪里入睡。
这时我听见门外有声音,我不自觉地竖起耳朵——小施压低声音在说:“你走吧,我们谈不出个什么名堂来,真的。”那男人的声音不小,但是很含糊,我听不清都说什么。大门“吱溜”开了,但是立即又被关上了,两个人的脚步声轻轻朝里走,一个重些,像是被推着往里,接着那边门也被关上了。
我瞪大了眼睛坐在床上,床头的小闹钟分明已经快12点了,这个男人还会回去吗?这么想着,我心里又无法安静下来了,咳,刚才还正在庆幸自己有了个不受干扰的空间了呢,看来真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高兴得太早了。我兴味索然,关了音乐和电脑,拉灭灯,闹钟上到7点——明天我得去高安路上的图书馆查资料,因为路远,我必须去早一点。
晚上我睡得很好,毕竟安静。到第二天闹钟将我叫醒时,我觉得自己就像水洗过一般新鲜有力。我利索地穿衣洗漱,然后简单地收拾一番,就背着包出门吃早饭。刚打开门,真正巧了,我看见小施的门也正好打开,一个男人蹑手蹑脚地出来,一边带上门。看见我他像吃了一惊,而且很有几分羞涩,勉强笑了一笑,一低头便想出去,偏偏他那鞋又是一双系带子的棉皮鞋,他又紧张,弯着腰昏头昏脑在那儿系鞋带,那鞋带怎么也穿不进去,闹得我有几分看不过去了:现在谈恋爱住在一起到底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又不是她妈,至于吗?这一转念突然觉得事情有点蹊跷:挺英俊的一个小伙子,这是小施的男朋友吗?
赶紧按捺住这阴暗的念头,倒觉得自己竖在这里也怪碍事,干脆回了房间,这下外面很快传来如释重负的轻快脚步,我跟着出来,一边穿鞋一边不自觉地瞄了一眼小施的房门,她大概还在熟睡中吧,说实话,这些天我还没见她出去过,但今天是星期一呀……她究竟干什么呢?我怀着一团疑惑出去了。
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热热闹闹的,早已摆了一地早餐摊子,有豆浆油条、豆腐脑、贴面饼子、炸香肠肉串、油糍粑块……热气腾腾的连冬天的寒冷都给赶走了大半。这些摊子自然说不上什么档次,都简陋极了,甚至有点肮脏,可是坐在桌边的主顾大多是衣饰整洁的上班一族,他们雪白的袖口衬着油腻的桌子,光可鉴人的皮鞋踏在满是残渣剩水、破塑料袋和一次性碗筷的地面上,那反差就显得格外大。我拣了一个豆腐脑摊坐下来,边等边好奇地东张西望。
真是冤家路窄,小施那个男孩子正坐在一边的摊上喝豆浆吃油条。看见他我赶紧低下头,不敢再张望,否则要害得人家饭也吃不成了。那男孩子的窘样又出现在眼前,我使劲抿嘴忍住笑,可还是有一丝笑意从脸上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