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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想,我做,我做到了

你想做什么样的人呢?你拥有什么?缺失的是什么?想做什么?不想做而正在做的是什么?是什么在使你分心?什么让你恐惧?你在对什么产生怀疑?包裹你的有哪些不能要的负面思维?对于想要做成一个这样的人,你的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

回答这些问题。然后咬紧你的目标,赶逐那些影响你梦想实现的负面情绪,打破那阻止你梦想实现的厚障壁(其实你打破它之后,会发现它薄得像纸),大声说出你的理想,试一试,你就会发现:我想,我做,我做到了。

好运源于信念

[英]克里斯·罗斯 著

庞启帆 译

尼克斯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从未遇上过什么特别好的事,也从未遇上过什么特别坏的事。像许多人一样,他心甘情愿地过着这种不好不坏的生活。

但是,尼克斯有一点与他身边的许多人不同,那就是他绝不相信迷信。他不相信诸如黑猫从身边跑过、碰倒盐罐、在屋内打开雨伞这些事情会给一个人带来好运或者坏运气。

尼克斯经常光顾他家附近的一家酒馆,在那里和朋友喝咖啡、聊天。朋友们喜欢打牌赌钱、赌马、买彩票,尼克斯从不参与,因为他从不相信碰巧和运气。

一天早上,尼克斯在刮脸的时候,注意到墙上的镜子有些歪了。他伸手去把镜子扶正,没想到镜子从墙上掉了下来。伴着一声巨响,镜子碎了。尼克斯记得有人曾说过,“打烂一面镜子,要倒霉7年”。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不祥的预兆。但尼克斯认为这纯粹是胡说。他捡起碎片,丢进垃圾桶,然后继续刮脸。

刮完脸后,他走进厨房做早餐。当他拿起盐罐的时候,盐罐从他手上掉了下来,摔得四分五裂,盐洒得到处都是。他知道,根据某些人的说法,这也会给他带来坏运气。但尼克斯根本没把它放在心上。

在上班的路上,他看见一只黑猫从他身边跑过。他没在意,继续哼着歌儿一路前行。

到达公司后,尼克斯把这一切告诉了他的同事。“今天你要倒霉了。”他们都说。但什么坏事情也没发生。

晚上,尼克斯和往常一样来到酒馆,把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朋友们。所有的朋友立刻离他远远的:“你就要倒霉了,我们不想被你连累。”

尼克斯和往常一样坐在吧台前,等着坏事情落在他身上。但整个晚上,什么坏事情也没在他身上发生。

“尼克斯,过来和我们玩牌吧!我肯定赢!”一个朋友笑着说。往日尼克斯不玩牌,但他决定今晚玩一把。他的朋友把一大沓钞票放在桌子上,所有人都认为尼克斯肯定会输。

但事情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

尼克斯赢了。朋友不服气,再跟尼克斯玩骰子。然而,又是尼克斯赢。再玩另一种游戏,又是尼克斯赢。“继续吧,尼克斯!”他的朋友们狂喊道,“把你赢来的钱都买彩票!”尼克斯按他们所说的去做了。

第二天下班后,尼克斯准时来到酒馆。彩票开始摇奖了,每个人都紧盯着电视屏幕。首先开出来的是三等奖,是尼克斯所买的号码。然后是二等奖,是尼克斯的另一张彩票上的号码。最后是一等奖,又是尼克斯所买的号码。他包揽了三个大奖。

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大家认为昨天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事情会给他带来霉运,没承想竟然给他带来了好运!

第二天,尼克斯买了一本关于迷信的书,书上讲的都是世界各地关于迷信的说法。读完书后,他决定每件事都做一遍,看这些事是否会给他带来霉运。他把空瓶子留在桌子上;他叫妻子给他剪头发;他接受一盒作为礼物的小刀;他脚朝门口睡觉;他把一根蜡烛放在镜子前;他买号码为6或者13的东西;他在小舟上吹口哨……然而,随着他做的事情越多,他的运气就越好。他再次赢得了彩票。每晚在酒馆玩骰子游戏,他都赢。事情变得越来越疯狂,他买了一只黑猫做宠物,还故意打烂了几面镜子。

他做了更多迷信的事情,但他变得更幸运。一天晚上,他又来到酒馆。“你们看,”他对他的朋友说,“一切都好得不得了!迷信是胡说!那些荒谬的事情我做得越多,我就越幸运。”

“但是尼克斯,”他的一个朋友答道,“你难道没察觉,其实你像我们一样的迷信?当你看到打破迷信反而给你带来好运的时候,你更执着于去做那些事情,你的所为本身就是一种迷信。”

尼克斯认真想了朋友所说的话。然后,他承认确实是那样。他是那么执着去打破那些迷信,在某种程度上说,他确实是在注意那些迷信。

第二天,他不再做那些迷信的事情。他又做回了以前的那个尼克斯,有时候运气好,有时候不好。他不再不相信迷信,但他也不相信迷信。

他的朋友对他说:“尼克斯,是你的信念带给你好运。是你的自信帮助了你,不是迷信。”

尼克斯认为朋友说得对。然而他总是在想,如果他没有打烂那面镜子,又会发生什么呢?

等待只为下一秒成功

从容

她被歌迷朋友亲切地称为东方的“阿黛尔”。她不但拥有高挑修长的身姿和美貌绝伦的面庞,而且还有一副让人赞不绝口的好歌喉。她的歌声仿佛来自天籁,优美而动听,让人为之深深沉醉。她就是马来西亚的25岁年轻歌手——茜拉。

茜拉在马来西亚可谓是家喻户晓的歌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国宝”。去年习主席到马来西亚访问,马来西亚的元首特别钦定由她为习主席演唱歌曲。可是这些无数荣誉的背后包含着多少艰难和辛苦的付出,茜拉深有体会。

她出生在一个艺术家庭中,是家中的长女。她的父亲NDLala是马来西亚家喻户晓的男歌星,80年代红极一时。而她的母亲是名演员。从小她受父亲的影响特别喜欢唱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

父亲从她5岁起就教她唱歌。10岁时还自费为她出版了第一张音乐专辑,她的好声音就此崭露头角。也许有人认为从此她的星光之路应该是一片坦荡,可是一场家庭意外的变故却差点断送了她的音乐之路。

那是2000年,她父亲做生意受骗了,结果欠下高达40万马来币。由于无力偿还,父母只好把房子和全部的家当都抵押了出去,然后全家租住别人的房子里。有时付不起房租,他们只好被迫搬家,那段时间里曾经反反复复搬了七次的家。

尽管经济上异常艰难,可茜拉的父亲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女儿音乐上的培养和指导。一年冬天,他们租住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可茜拉还要每天长时间地进行音乐训练。一次,她发高烧达到了39度,一张小脸烧得通红通红的,可是她还坚持学习。父亲很心疼地劝慰她:“茜拉,要不我们今天别练了,你生病了休息一天吧。”可茜拉却扬起那张倔强的小脸坚定地说:“爸爸,没关系的,我能挺住,我们继续练习吧。”

当父亲满怀希望带着她找到了一家又一家音乐唱片公司时,没想到都遭到了拒绝。因为在当时没有一家唱片公司会把一个孩子捧成明星,唱片公司希望不承受任何风险。茜拉的内心里很失望,也很难过,难道她的音乐梦想不能实现了吗?暗地里她悄悄地哭过了多次,但是不能让父母看见,她不想他们因为她变得更加的心力憔悴。

可父亲还是看出了她全部的心思,开导她:“茜拉,你不要放弃,要坚持梦想。这一秒不放弃,也许下一秒就有希望!只有坚持下去才可能成功!”茜拉深受启迪,她告诉自己从此要更加坚强。

坚毅终于迎来了曙光。16岁时她参加了马来西亚一档音乐比赛节目,结果获得了第二名,从此她音乐道路才变得一帆风顺。

2012年9月,茜拉参加《声动亚洲》的亚洲区总决赛。面对这场强手如林的比赛,父亲对她说,你一定要学唱中文歌,中文音乐是一块很大的“疆土”。听从父亲的建议后,不谙中文的她刻苦练习中文歌,随后一路过关斩将,决赛时更以一首歌曲《征服》,赢得了现场的6位评委和众多观众的一致赞誉,因此获得了最高荣誉的“至尊之星”奖杯。

但前进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今年她又参加了《我是歌手》第二季比赛。第一次亮相的她,一身端庄高贵的红裙,头戴黑纱,仿佛一个美丽、耀眼的女神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当音乐声响起,她饱含深情地唱道:分手那天,我看着你走远,所有承诺化成了句点,独自守在空荡的房间,爱与痛在我心里纠缠……她将整首歌演绎得高亢动人,精湛的唱功让人们记住了这个马来西亚漂亮、活泼、善良的女孩。在随后的每一场比赛里,她越唱越好,大气稳定的台风和洒脱奔放的演唱风格让她最终进入了总决赛,同时更是赢得了许多观众朋友的喜欢,微博上的粉丝数更是从之前的2万人猛增到20多万。

面对成功,茜拉却坦露了内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想要用歌声去征服世界,把流行音乐带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如此的豪言壮语,宣誓着茜拉用歌声征服世界的决心。是啊,青春的梦想,要用不断的拼搏和努力去完成,也许这一秒的等待下一秒就会成功。坚持梦想,让梦想如含苞的花蕾般最终绽放。

纸片人

凉月满天

陪着电视台去采访。

主角是一个“纸片人”。

握手、寒暄,她的手伸过来,一握冰我一哆嗦,好凉!

薄薄的一片身子,好像一片薄薄的叶子。秋叶。大家都见过春天的叶子,丰厚的,华美的,生着细绒,映着日光,摸着绵软,闻着醇香。秋天的叶子,沐了金风,经了冻霜,薄的,脆的,蜷曲的,枯落的,躺在地上,落日映照,灰灰的一片秋凉。

她穿着薄秋衣、厚秋衣、保暖内衣、毛衣、马甲、羊绒大衣,而我只穿一件毛衫一件外衣,结果她的整个身体厚度只有我三分之一。

所以我偷偷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纸片人”。

“纸片人”是一所小学的教务主任,2001年罹患乳癌,迄今十余年矣。动手术、放疗、化疗,那是一段生死炼狱;偏偏老公又因此得了重度抑郁。于是她的生活就变成这样:回到家,上有年迈的公婆父母需要奉养,中有患抑郁症的老公需要关怀,下有弱小不知事的孩子需要教育扶持。来学校,上有层层叠叠的上级派发的工作需要完成,中有本校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需要指导,下有带的班里一个个跳来跳去的小跳蚤一样不肯安分的小娃娃等着她传道授业。

所有的力量压在她的身上,她却在采访的过程中,一直恬静地笑,我好像看见她的内心有湖水天光,林木秋叶——生活的重压危及不到她的内心。

所以我又错了。她不该叫“纸片人”,该叫“蚕丝人”。

蚕丝,而且是天蚕丝,武侠片里经常出现的道具,说是此物虽细而柔韧绝顶,刀砍不可断,拿它织一件宝衣穿在身上,基本上就等于刀枪不入、外力不伤的神仙。是的,她的心就好比天蚕丝包裹住的一枚鸡蛋,里面一汪圆圆的蛋黄,刀斧无伤。

我羡慕她。

一次一位男士夸我:“闫老师真精神!”我掩了半边的嘴,有一丝怕被人看破的心虚。整个人好比一个漂亮的包,锦绣绸缎,光泽焕然,内里却早己虫蛀鼠咬,一片凄惨。笔底歌颂春光,心里一片秋凉。整个人既不柔韧,亦不豪强。

我眼里世界破败,人心孤寂,整个人生不是天堂,是炼狱。在这个纸片一样的人眼里,世界却庄严华美,人也庄严华美,即使身患绝症,她也认作完美,因为命运给了她看到生活的另一面的机会。

就在我的旁边,一边规划着采访内容,指导着记者和摄像,排布着采访阵势和氛围,电视台的节目部主任一边不停地接电话、打电话。这也是瘦瘦的一个女人,年过三十诞下一女,爱如珍宝捧在掌心。来电话的是幼儿园老师:小女儿高烧不退;她打过去的电话则是给老师安排,让孩子如何吃药,如何先哄孩子睡觉,等我一下班便去接她,如此等等。

当时已是中午十二点。

我说你让老公把孩子接回去照料,她说我们两地分居;我说小孩的爷爷奶奶?她说两个老人都已经过世;那你的父亲母亲?她说他们倒是都在,归我奉养,可是年高有病。

我说那你赶紧走吧,孩子要紧。她说不要紧,我们抓紧,抓紧。

于是拼命抓紧。十二点半,对“纸片人”的采访终于大功告成,发着高烧的小女孩也终于回到妈妈身边,小小的人,脸蛋儿烧得通红,像一粒长着大眼睛的红樱桃。她心疼地把女儿抱紧再抱紧。

又是一个蚕丝人。

一次一个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来本地,其中一位瘦瘦的女士,比林黛玉还林黛玉,一句话停三停,细语轻声。我心说这谁家的阔太太搞了钻营,得了荣誉,到处现演。结果听到后来,这个女人也是乳癌,动了大手术才不过半年,正在放疗和化疗阶段……她处处都不讲自己如何艰难,而是一个劲儿谢地谢天:因为有了生命,所以才有这一切的离合悲欢。

她们的心真柔韧,真柔韧。

什么是生活和生命的真相?读一本书,书上有句话这样讲:“你贯注在什么上面,你就得到什么。”那么,这就是真的:你贯注喜悦,便得喜悦;贯注悲哀,便得悲哀;贯注幸运,便得幸运,贯注不幸,便得不幸。

一直以为生活让人无奈,谁想竟真的不断有人把喜悦贯注在悲哀,尤其是那些柔弱的女性,原来她们的心并不柔弱,而是柔韧。而我们这些原本当觉得幸运和幸福的人啊,身康体健,家有余钱,再多的困境总有人帮自己一起分担,却总觉得所得幸福不及她们一半。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纸片人”,怀一颗天蚕丝围护的心脏,人世茫茫,把自己开成最漂亮的希望。

上帝眼中最甜的果子

诗雨

朋友来吃饭。既是朋友,自然偏心,觉得我怎么也得是一只振翅十万里的大鹏,为什么没人给我提供那么阔大的天空。言下之意,怀才不遇。

我说你可千万千万,不许说我怀才不遇。

那是跟自个儿过不去。

怀才不遇是咒语,可以开启人内心最深处的恐惧。

恐惧被遗忘,恐惧被轻视,恐惧有才不得展,有志不得伸,恐惧英雄本当疆场死,却在床榻了一生。最害怕的东西却最会祸害你,所谓“风刀霜剑严相逼”。其实黛玉小姐身边何尝真有风如刀霜如刀将她碎剐凌迟?一切不过是心中的恐惧。

所以所有神圣的经典都有一个很清楚的训诫:勿惧。

陶渊明死了那么久,才一点一点显露出他的价值,像淹在光阴里的白石。他不当官,回家种地,别人既不觉得他是“不遇”的圣人,他也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爱诗酒的傻子。脑子里既没有“遇”与“不遇”这回事,所以他的诗里找不到恐惧以及愤怨的情绪,活着听从自己的心声,死也死得安详平静。

看了唐朝马戴一首诗:“灞原风雨定,晚见雁行频。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空原白露滴,孤壁野僧邻。寄卧郊扉久,何年致此身?”为求致身,孜孜于心,可若真有那么一年“致”了你的“身”,你又能怎样?《借月山房丛抄》中收有明张文麟端岩公年谱,自记其在刑部主事任内亲见会审刘瑾事。明朝大太监,九千岁,权焰倾天,一朝被拿,跣剥反接,杖责四十。“瑾垂头片时不语,少顷则张目四顾云:满朝大小官员都是我起用的。”便有蔡驸马开口,说朝廷用人如何是你起用的,“掌嘴!”“掌讫十下。”这样的“遇”,剑柄操在人家手里,高兴的时候人家看你杀人,不高兴便可以倒过来杀你。

所以庄子聪明,拼其一生,追求的无非是两个字“不遇”。最喜欢他写的大葫芦和大树。葫芦太大,没用,怎么办?正好泛舟江湖,风浪打不翻的风流。大树太大,又太扭曲,不遇,怎么办?正好可以戳在路边,看春风秋雨,世间百态,直面灵魂,不夭斧斤。

其实庄子也不是“不遇”,不过他的“遇”是和自己“相遇”,然后把命运的剑柄握在自己手里,哪怕剑插回鞘,挂在墙壁,夜里有呛呛龙吟,响的也不是哀音,而是对生命的最高礼赞,上达天听。

在读《与神对话》,书里的神非常冷酷地对人说:

“你不会得到你所求的,你也无法拥有任何你想要的(want)的东西。这是因为要求本身就是欠缺的一种声明,在你说你想要一个东西时,只会在你的现实中形成那个‘缺乏’(wanting)的经验。因此,正确的祈祷永远不是恳求的祈祷,而是感恩的祷告。”

这个神真聪明。他告诉人不许向我祈求你所缺的,要向我感恩你所得的。抱怨所缺,必心生怨怼,感恩所得,才能心生感激。地狱不在死后,地狱就在今生。天堂也不在死后,天堂也在今生。若觉怀才不遇,必定生活在地狱。只有当了自己的主人,才能将咒语打破,逃出生天。

人怀才如同树结果子,被人吃的甜果就算是遇明主,成贤才啦,酸果子高挂枝头,没来由一阵自卑。其实不必。人不吃,上帝吃。你看霍金,都快给他咬成果核了,那么一个嘴歪、眼斜、抽鸡爪疯、坐轮椅的瘫子,分明在他那里是最甜、最美的果子。

生命本就不是悲剧,每时每刻都有幸运如光,行走在黑暗的渊面。看似怀才不遇的人,未必遇的不是上帝。塞林格在《麦田守望者》里说:“成熟的人可以为了崇高的理想而卑微地活着。”这样的人,高尚、有理想,卑微,又不抱怨,最幸运,因为必定继和自己相遇之后,成为上帝眼中最甜的果子。

没有高学历,得有真功夫

孙建勇

17岁进工厂当工人,20岁当上车间主任,1年带团队创造亿元产值,自己月薪超过2万元,24岁当上厂长。

——这是媒体报道张健的事迹时,特意选择的一组数字。

2007年6月,对于17岁的张健来说,无疑是晦暗而痛苦的,在决定人生未来走向的高考中,他不幸落榜。不过,经历短暂的情绪低落期后,他没有像很多同学那样选择复读,而是决定另觅它途,去实现人生理想。

有一天,张健从广播里听到一则招聘信息,得知武汉东湖开发区某电气集团正在招收员工。第二天一大早,他辞别父母,背着行李包,孤身一人搭乘早班车从枣阳到武汉,应聘成为生产线上的一名普通操作工。

生产线上的装配工作千篇一律,枯燥而单调,很容易让人麻木和疲劳。但是,张健忍受着,坚持着,每当快要坚持不住时,他就问自己:“除了肯流汗、肯吃苦,我还有什么优势?如果再不踏实干,以后还有什么希望!”在这样的自我拷问中,他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踏实,越来越能吃苦。

作为新手,起初张健的计件工资每月不到1000元。为了多挣钱,他决心成为一名技术过硬的熟练工。有段时间,他每天缠着老师傅虚心请教,白班师傅下班了,他就跟着夜班师傅,一干就干到转点,目的就是多练练手。除了主动拜师学艺,他还从工厂图书馆里找来电气图集,结合实物进行钻研,将实践和理论联系起来。在刚进厂的头两年里,他几乎没有休息日,所有业余时间,他要么在加班,要么在图书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年多的磨炼,张健的手艺终于被同事们公认为“最棒”,经他装配的电气设备,堪称“艺术品”——每个设备的几百根电线,根根都条理分明,排列整齐。很多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都对他的手艺赞不绝口,送给他一个外号:电气美容师。

2010年1月,刚满20岁的张健凭借娴熟的手艺、好学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作风,在公司四车间主任一职的竞聘中脱颖而出,成功当选为50多名工人的领导。在这些工人中,既有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工人,也有不少大学生,但是,他们都对张健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心服口服。大家的信条很简单,谁的技术好,肯流汗,就认可谁。

张健也不负众望,当上车间主任后,几乎24小时泡在车间里,每个工序都一跟到底。在他眼里,装配一个设备就像创造一个“新生命”,设备的所有元器件就像人的五脏六腑,几百根电线就像人的血管连接着各个器官,连接电线时,如果出现任何差错,那么这个“新生命”就会先天不足。所以,他不容许工人有丝毫马虎,也不允许任何一个不合格产品下线。

就这样,在张健的带领下,他们四车间创造的产值年年攀高,2013年甚至创造了年产值1.3亿元的纪录,四车间也因此荣获武汉市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称号。四车间的人平均月薪比其他车间高出1000多元。张健自己的月薪也突破万元,最高时拿到过2万多元。2014年“五一”前夕,新的喜讯再度传来,24岁的张健被集团公司任命为第三工厂厂长。

从生产线上的学徒工到一厂之长,从月薪不足千元到月收入近两万元,很多人恐怕要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实现,但是,张健只用了短短七年时间。很多人都对张健羡慕不已,他则坦然地说:“上大学可以用知识改变命运,但我没机会走这条路,所以我决定用汗水改变命运。我相信,这条路只要肯付出,就一定能够走通。”

张健的经历再一次生动证明,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拥有过硬的真本领就是人生最大的优势,它甚至比拥有所谓的高学历更能给人以底气。

“边缘人”的“边缘”人生

瘦尽灯花

让我想想,我的“边缘人”生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原本是一个很不错的老师,既敬业,又负责。可是,事实上,在我拼命工作的时候,我的学校就已经是一所“边缘”学校了。

我所就职的这所职业中学,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风雨飘摇——这是社会大气候造成的,学生都热衷于考大学,不肯学技术,觉得好像很低等似的,于是造成我们的学校生源不够,别的学校的老师一个人带一百多个学生,很辛苦,而我们却一个人只带几个学生,简直就是“教授”级待遇。上课时,我们不用站在讲台上辛苦地说啊说,只要把课桌围成一圈,然后往中间一坐,就可以轻松授课了。

后来,学校险些支撑不下去,干脆把我们像放鹰一样撒出去,这儿借调两个,那儿借调两个,到别的单位混口饭吃。

我和其他几位同事一块儿被借调到本地一所重点高中,在这里成了“边缘人”。本校的老师看不起我们,说话都是冷冰冰,哪怕我们整天累得晕头转向,也没办法和人家平起平坐。尤其是我们的年级主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更为高傲,逢到我们想在办公室里偶尔放松一下,玩玩电脑,她进得门来,横扫一眼我们这些牛鬼蛇神,然后把门大力一关,“咚”然一声,四座皆惊,吓得我们赶紧敛手缩脚,继续工作。

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逃来逃去,都再也没能逃开这种“边缘人”的生活。

哪怕是学校光景变好,我们重回“娘家”,而且有一段时间我还重任在肩,天下成了我的天下,江山成了我的江山,但是,当这段亢奋期过后,我的嗓子因为疲劳过度,终于失声,于是,在自己的“家”里,我再次成了边缘人。

从2001年到2004年,整整三年,我这个挑大梁的语文教师,“沦落”到在图书室当辅助工,帮别的老师找书,填借书卡,听别的老师一边大声谈笑,一边慨叹现在的学生多么难教。我想说话,嗓子里却像卡着一个带刺的铁核桃,一开口整个胸部都疼得火烧火燎。在老同事这里,我还能获得适度的尊敬,但是新来的年轻同事们眼里,我就是一个透明人。我把他们要借的书条写好,他们抱上就走,根本不会看上我一眼。有一次,我在前边走,听见后边两个年轻老师悄悄议论:

“你看,管图书室的那个人。”

“嗯,怎么了?”

“你说,她是不是一个哑巴?”

“……”

我低着头,不说话。

那段时间,我写呀,写呀。我是把手中的笔,当成我的嘴巴。当我用笔挖开一条小路,有了一点小小的知名度,又被我们本地检察院借调过去——原来,我最初不得已为之,后来又极钟爱的写作,不过是把我从一种边缘人的生涯,切换到另一种边缘人的生涯。

在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穿检服的,只有我不是。这里领导很好,同事们也很好,但是,领导不是我的“亲”领导,同事不是我的“亲”同事,这里的漂亮、优雅、干净、威严的环境,包括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和我有缘分,却都不属于我自己——我是一个边缘人。

有一次,和检察院的同志们一起搞活动,“送法下乡”,摄影师需要录下同志们给村民下发宣传资料的镜头。我们的主任着检服,吃力地抱着一大摞资料,面前围一群人,个个伸手想要。我看她太累,想伸手过去帮忙,没想到她身子一扭,避开我伸过来的胳膊,转过身招呼另一个小同志:“你来,帮我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原来,着便装的我,根本没有代表检察官形象的资格……

那一刻,我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烦恼皆因强出头”,谁也不怪,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是个“边缘人”。

而且,要命的是,就连我的写作也处于“边缘”状态。昨天,我们本地一份党报的总编跟我商量一件事,问我能否在这份报纸上开一个专栏,写一些主流文字。我才发现,他们给我出了好大一个难题。我的写作虽然以散文为主,但却基本上和主流没有什么关系。我的笔下,淡化了一切我不想关心和关心不起的东西,包括政策和政治,包括一些主流的人和事。我的目光更远地投向过去,所写的最主流的东西也不过是人间情爱,但是,就连这种笔触背后的情绪,也是非主流的灰色和消极。我更关心的是一些边缘的题材和情绪,更愿意揭开体面生活的盖子,露出里面残旧的里子。说实话,我并不想“劈腿”,但却整天脚踩两只船,活在阴阳两界。恬淡平和的笑容背后,掩藏着不为人知的忧急。

其实,每个边缘人都有自己的忧急吧。几乎每个单位都会因为特殊需要雇用一些临时工,除去扫地抹桌掏厕所的不算,还有和我一样摇笔杆子的。有一个单位的临时工,是我们当地颇有些名气的诗人,但是很奇怪,他有一个很不好的毛病,就是长于抄袭,就连名家的东西他都敢堂而皇之地弄上去。他的抄袭危害范围极小,只发在我们本地一家报纸,而且没有稿费,不知道他图的是什么。好多人对他不理解,可是,我觉得他或许有这个意思:这是本地唯一的机关报,领导的桌子上每天一份。他这样做,也许是想给领导加深一下印象,将来,好解决自己的工作问题。

有一天,另一个单位的笔杆子,也是临时工,来我单位。他当边缘人已经十年,到现在还没修成正果。他问我:“你有没有烦恼?”

我莫名其妙。

他叹口气:“唉,十年了!我的苦恼,说了你也不会理解。”

我看着他笑:同是天涯边缘客,个中滋味,我怎么可能不理解?只是,当“边缘”成为一种常态,我们唯一的任务,就是不轻易言弃,努力把我们的“边缘人生”过得很圆满。

未识绮罗香

许冬林

依稀是16岁,骑着父亲的前面横有大杠的自行车,去江边的长街,只为了看一件白色的裙子。一路上,柳枝拂拂,蝉鸣如沸,也顾不得停下来歇息。到得长街,寻一处无人的街角,将一脸的汗水擦掉,理理衣衫,按一按砰砰的心跳。然后,故作平静而悠闲地逛街,装作不期而遇了那件白裙子。

那是一件白色半身裙,若上身,应该长及脚踝。我是一次和堂姐上街买学习用品,偶然看见,它挂在一家服装店的正面墙上,位置已经显示了它的不同寻常。白裙子像是用上等白丝纱做的,裙摆镶有一圈蕾丝,若能穿上,我想我顷刻间会变成一个幸福甜美的公主。我眼热心热,也不敢向卖衣服的人提出要拿下来试试,只怯怯问她多少钱。25块,最低也要22块,低于这价就不要问了!卖衣服的女人瞟了我一眼,看我是个孩子,想也是口袋空空,爱理不理地简单应付,大约与我还价的心都没有。我彼时只有十二三块,还差了一大截,不敢再问,目光被粘在裙子上,迟迟不舍得走。

心里想着回家好好攒钱,也许到下个星期,那裙子的价格会再跌下一截来。攒了六七天,私房钱没涨,再去看裙子,裙子也没跌价。日暮时分,一个人在人影稀稀的长街上,满怀怅惘地推车回家。我心里知道,那个夏天,我是买不起它了。她是为有钱人家的女儿而准备的。那就看看吧,只要那件裙子还没被卖掉,我就可以来看她。跑过了好几趟,怕店家认出自己来,再去,我便推着高大笨重的老式自行车,从店前缓缓走过,转过头,看它高挂在店堂上方。来一趟,去一趟,我至少可以看两次。回家伏在桌子上看书,只觉得有一件白白的裙子在远方飘拂……一个夏天,就那么因为一件裙子而寂然薄凉起来。

有一次,听蔡琴的歌《未识绮罗香》,那种淡淡的忧伤、浅浅的委屈以及一种隐约的漂泊感,绵绵渺渺覆盖了我一个午后的光阴。歌声里,不觉想起这桩少年时候的事。这首歌曲出自唐诗《贫女》,作者是秦韬玉。

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

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

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

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听着蔡琴的歌,读着古诗里贫女的幽怨心声,想着自己的少年时光,素淡单薄的未识绮罗香的时光。一时间,感慨万端。其实,何止绮罗香未识,还有钢琴未碰过,芭蕾舞未跳过,大剧院里的歌剧未现场欣赏过……人在时光的低处,在世界的低处。想起来,舌尖依然有微微的苦涩泛起。

有一次出门旅游,坐在身边的女友是城里长大的孩子,我们说起彼此的童年,说完,我忽然心底无限欢悦感动。我忽然庆幸自己有一个乡村长大的童年,感谢上苍安排一件在我少年时候出现的却没有买起的白裙子,感谢那些曾经的失落、苦涩、怅然……她在城里的少时岁月,有幼儿园,有大工厂,有《唐诗三百首》……我呢,未识绮罗香,却识得了草木香,识得花香泥也香。夏日里爬到桑树上摘桑葚吃,雨后在门前撒凤仙花的种子,花开时揉取花汁染指甲。踏着露水珠子在田埂上放鹅,鹅长得好快,心里沉沉揣满欢喜,因为卖掉鹅,开学的学费以及平时的零花都有了保障。清晨田野上的大喇叭上在播放黄梅戏,自己跟着哼唱,《谁料皇榜中状元》《到底人间欢乐多》……许多黄梅戏唱段都是那时学会。

如今,我一个月的收入够买好几件绮罗的衣裳,家中衣橱里也挂满长长短短的白色裙子,回忆往事,苦涩之中,再咀嚼一番,竟有深深浅浅的芬芳和甜蜜。是啊,那时未识绮罗香,如今却从中体悟到了岁月长岁月香。

我想,人生的开场大抵有两种。一种是晴空丽日里开始就站在高处,端的是看尽风光,后面却是漫长的下山的路,越走越暗,越走越低。我们当然欣赏另一种,人生之初是山谷浓荫里一条涓涓清瘦的细流,道路蜿蜒险窄,但只要笃定地走,就能走出深林,走向平原与大河。人生越走越阔。

给生活一张漂亮的脸

诗路花雨

她们是我的亲人。

第一个女人天生丽质。据说小时候她曾被抱上戏台,扮秦香莲的女儿。待化上妆,个个啧啧称叹:“这丫头,长大准是个美人!”果然,她越大越漂亮,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往那儿一站,倾倒一片。可惜父母早丧,哥嫂做主把她嫁给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她自叹命苦,常常蓬头坐在炕头,骂天骂地,骂猪骂鸡,骂丈夫儿女,然后睡在炕上哼哼——她把自己气得胃痛。

一切都让她心灰意懒,她的最大爱好就是算命。我还记得她一边拉着风箱升火做饭,一边把两根竹筷圆头相对,一端抵在风箱板上,一端用三个指头捏定,嘴里念念有词。眼看着筷子朝上拱,或者朝下弯,“啪”地折断,吓我一跳。问她在干什么,她说算算什么时候咱们才能过上好光景,穿新衣,吃好饭……

所以她的心情基本有两种,不是发怒就是发愁,发怒的时候两只眼睛使劲儿往大睁,发愁的时候两个大疙瘩攒在眉心。

第二个女人和第一个正相反,年轻时绝不能说漂亮。我见过她17岁时的照片,黑黑的皮肤,瘦骨嶙峋,看不出一点儿美丽。当时家境贫困,父亲卧病,她是长女,早早就挑起生活的大梁,饱受辛苦和磨难。

后来她也嫁给一个农民,穷得叮当响,连栖身之处也没有,无奈借住在娘家,东挪西借盖起几间遮风挡雨的房子。结果没住满三年,顶棚和墙壁还白得耀眼,弟媳妇前脚娶进来,后脚就把他们踢出门。

两口子只能再次筹钱盖房。旧债未还,新债又添,不得不咬着牙打拼。丈夫在外边跑供销,四季不着家,家里十几亩农田不舍得扔,女人就在当民办老师之余,一个人锄草浇地,割麦扬场,给棉花修尖打杈。七月流火,烈焰一般的太阳烘烤大地,她放了学就往大田里赶,一头扎进去,头也顾不上抬,汗水滴滴答答流下来。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5岁——负责做饭:合力把一口锅抬起来放到火口上,水开了放把米,煮一会儿,生熟都不知道,再合力抬下来。时间到了,女人草草回家吃一碗没油没盐的饭,接着往学校赶。

终于又盖起一处体体面面的新房,大跨度,大玻璃窗。她就和儿子开玩笑:“小子,以后这房子给你娶媳妇,要不要?”儿子心有余悸:“妈,人家会不会再把咱们赶出来?”她眼一瞪:“敢!这是咱家的地盘!”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新房子压住了规划线,立时三刻又要拆迁。她哭都没力气了,一个字:拆!往后倒退三米,一咬牙:再盖!

拆拆盖盖中,转眼十几年。这样苦,这样难,也不怨天尤人,整天笑笑的,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为什么不高高兴兴过日子呢?”

如今她一家子都搬离农村,进了城。她也老了,反而比年轻时好看:脸上平展,不见皱纹,就眼角几条有限的鱼尾纹,还统统像猫胡子一样往上翘,搞得她不笑也像在笑,让人亲近。

这两个女人,一个是我母亲,一个是我婆婆。

当有一天她们亲亲密密坐在一起,才发现岁月分别给予了她们什么:我婆婆是一张笑脸,我母亲是一张哭脸。母亲的一生虽然风平浪静,但是总不满意,不快乐,一张脸苍老疲惫,皱纹纵横交错,仿佛哭过似的;婆婆的一生跌宕起伏,但因凡事都乐观,宽大的心胸让她越老越添风韵,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漂亮老人——这个发现让我触目惊心。

从这两张脸上,我见识了什么是时间的刀光剑影,也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相由心生”。

生活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你用笑脸对它,它就还给你一张恒久温暖的笑脸;你用哭脸对它,它就会把这副哭脸毫不客气地贴回到你脸上。对一个女人而言,把美丽留在脸上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多少人热中于护肤和美容,却忽略了心灵的力量。

所以,就算再艰难,为了自己的美丽人生,还是要一边痛着,一边笑着,还给生活一张漂亮的脸。

书名号

许冬林

但凡一个汉字,一旦被收进了书名号里,便如登圣坛,不由人对那汉字生了敬重心。

同样,再素朴的姓名,一旦追溯出书香门第,也就倏然散射出一层异样的光芒。

还记得,当年读小学,小学校长的家便被我们尊为神圣的书香之家。小学校长家有个女儿,在我们眼里,她自然算得上好出身了,那叫生长于书香门第。

书香门第多好啊!即使我们家和校长家一样,菜园里都有西红柿和丝瓜,过端午都会吃粽子,过年都会杀掉大黑猪,但我们家到底不是书香之家。每念及此,就觉得一颗心就要低到尘埃里,但是开不出花来。于是,看校长家的女儿,和我们几乎同龄的那个女孩,那个出身书香门第的女孩,就有了隔岸的味道。

隔岸地关注她。她夏天不穿漂亮的白裙子,而是穿长衣长裤,在我们眼里,仿佛那是她使命在身,必要中性打扮,才担得起那使命。她上中学了,会打听她成绩好不好;她中学毕业了,会追问她考到哪里去了。她嫁了什么人?做着什么样的工作?还漂亮不漂亮?幸福不幸福?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关注一个出身书香之家的女孩,大抵就像这样,身边的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时空里已经没有了她的影子与己交集,是孤帆早已远去,只剩滔滔的时间流水,可是我还痴痴地站在时间的岸边遥望追寻。这样的关注,其实是仰望了。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只因为出身稍微不同而已。所以,与其说是仰望一个女孩,不如说是在仰望书香,仰望文化。因为那时,他们家比我们家更有文化。

成年以后,偶尔想起童年少年时的那些小心思,咀嚼起来,依然有一种妙处和生动。也自此,总喜与书亲近,与所有有文化内涵的物事亲近。

一次,与朋友聊天,朋友跟我描述他的书房种种,心里暗暗向往。后来,去朋友所在的城市,抽空登门拜访,只为了看他的书房。果然是个大书房,靠墙一面,是巍巍耸立的几大排木褐色书橱,书橱里自然填满了书。书橱正对面,一张辽阔大书桌,上面笔墨纸砚贞静芬芳得好似大观园里的闺秀们。我坐在他的书房里,和他喝茶闲聊,聊阅读,聊写字,也聊我们从前的老时光,在乡下成长的少年时光。渡船,落日,青草,露水……还有借书还书的美妙经历。

我没有朋友那么大的书房,但是,在我的家里,床头是书,沙发上是书,茶几和饭桌上也是书,就连地板上也是书籍横卧……夏日,身着棉质长裙,赤脚慵懒地走在地板上,裙摆拂过脚踝,也拂过这些高高低低的书们,心里有坐拥天下粮仓的自得和美意。叹:哪里需要仰望小学校长家,这里就是书香之室啊,一低头,一拈页,我的世界浩渺无疆。

我有我的出身,我有我的门第,不仰望他人,也不追问先祖,我做我自己的书香门第里开国拓荒的君王。

当我在电脑上敲出一个书名号时,我忽然觉得它很像篱笆,旧时乡下人家用瘦竹交错插栽围起来的篱笆。篱笆里面,是端庄的一户人家。阅读不是装潢,是给自己安插一截篱笆,隔开外在的混沌与喧嚣,一个人也就自成国度了。

过这样有书卷气的日子,就像一个汉字住进了书名号里。自视,这样的日子也是端庄,也值得敬重和仰望。

为奔跑的人生找个出口

骆青云

他出生台北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不幸也就一直伴随着他。他2岁时,别家的同龄孩子已经能围着母亲满屋子跑了,他却只能望而兴叹。3岁时,别家的孩子揣着零食满大街跑了,他却只能终日与药为伍。

幼小的孩子,哪想受这种煎熬,他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父母为了劝他喝药,想尽了千方万法,到最后干脆撬开嘴灌。

因为患小儿麻痹症的原因,他喝了整整四年药,直到7岁,父亲凑齐了医药费,才带他到马偕医院接受手术矫治。等他能拄着拐杖走路了,母亲便带他来到日月潭。第一次走出户外,他拼命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脸的兴奋。母亲帮他拿出了画笔,这已经是他这几年最大的爱好了。不出数分钟,他就画好了一幅画,交给母亲,他说这辈子他的最大理想就是能做一名画家,用自己的笔,抒写快意人生。母亲摸摸他的头,笑了。

8岁,他开始读小学,他紧记着在日月潭许下的诺言,努力地读书。本来对他充满歧视和嘲笑的孩子们,也都被他顽强的毅力给征服了,他顺理成章地成了学校有名的人气之星。十岁,他代表学校参加台北市少年美术大赛,一举获得一等奖,接下来又是作文大赛一等奖,朗诵大赛一等奖……他的身上积攒着太多的荣誉,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因为幼年的时候受过太多的苦,现在的我才学会了爱和珍惜。”

从少年到青年,轮椅上的他一直是以微笑接纳着一切新鲜事物,他的这种宽容和乐观精神不断感染着从各地涌来的一批又一批的新朋友。

22岁时,他从台北工专毕业,进入工程公司工作,看着这么一个连路都走不稳的人,老板犹豫了。但是他们很快发现,别人能做的,他也能做,而且比别人做得更好、更优秀,他在工作上全力以赴、锲而不舍的精神,让老总对这位身残志坚的年轻人颇为欣赏,破例提出给他加五成的工资,但被他委婉拒绝了。

因为身体不便,因为不习惯公司打卡上班的制度,一年后他转入了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开展广告探险活动,因策划了一系列成功的案子,他被视为广告界最耀眼的一颗新星,但他不久后就离开了成绩斐然的广告界,开始进军娱乐界,不久后父亲病故,对他的打击非常大。沉寂了一段后,他留着泪对记者说:“如果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就像父亲的死,就像我注定是歌手……那么,不论我用泪水或笑容,我都得接受。”一年后,他就推出了自己的第八张专辑《烟斗阿兄》。

是的,他就是90年代台湾最具影响力的歌手之一,著名歌手郑智化。1999年,在艺术上达到最鼎盛时期的他,突然宣布退出歌坛,进军IT行业。很多人为此不解,他却笑着说:“母亲从小就叮嘱我,因为你身有残疾,要想成功,就必须时刻跑在别人的前面。这些年,我一路坚持走来,并且不停地选择在最辉煌的时候变换角色,无非是在为奔跑的人生找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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