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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纽约有三个著名的演员联谊团体,几年前一个名叫莫里斯·詹金斯-劳埃德的演员曾给这三个联谊会作了个简单的注解。“‘戏剧家’是绅士,”他拿腔拿调地说,“却要装成演员。‘羔羊’是演员,却要装成绅士。至于‘修士’呢——‘修士’是两者皆非,却要装成两者皆是。”

我不知道詹金斯-劳埃德属于哪一类。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大多数时间都醉醺醺的,却假装自己很清醒。他常去阿姆斯特朗酒吧,就在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他总是喝帝王牌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可以喝上整天整夜而面不改色。他喝了酒从不提高嗓门、从不出丑、从不会摔下椅子。到了夜深时分或许说话会有点不清楚,但也不过就是这样。戏剧家、羔羊,或修士,他喝酒像个绅士。

死得也像个绅士。他死于食道破裂时,我还在酗酒。一般来说这不会是酒鬼的头号死因,不过好像也没听说过哪个不喝酒的人会因此而死。我不确定造成食道破裂的确切原因,也许是多年来从食道灌酒下去累积的恶果,也许是每天早上总要吐一两次造成的食道紧绷所致。

我已经很久没想到莫里斯·詹金斯-劳埃德了,现在想到他,是因为我正要去参加匿名戒酒会的聚会,地点就在一栋建筑的二楼,那儿曾经是羔羊俱乐部的会址。这栋位于西四十四街的高雅白色建筑,几年前成为羔羊俱乐部无法负担的奢侈品,于是他们卖掉房子搬到中城,和另一个社团共用办公室。有个教会组织买下了这个产业,现在成了实验剧场,并提供给其他教会活动使用。星期四晚上,匿名戒酒会的“新开始”团体会象征性地付点钱作为会议室的使用费。

聚会从八点半到九点半。我提早十分钟到那儿,向会议主席作了自我介绍,然后倒了咖啡,坐到他指定的位置。这个长方形的大会议室里放了十张六脚桌子,我的位置离门很远,就在主席旁边。

到了八点半,大约有三十五个人围着房间里的桌子各自坐下,用一次性杯子喝咖啡。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念了匿名戒酒会开场白,然后叫一个人念了《戒酒大书》第五章里的一部分。他又宣布了几件事——周末上西区有一个舞会,默里山有一个团体的周年庆,酗酒者亲友互助协会成立了一个新团体,第九大道犹太教堂的那个团体因犹太假期取消下两次聚会。

然后主席说:“我们今晚的演讲人是马修,来自‘戒酒很简单’团体。”

我很紧张,那是当然的。一踏进这个地方我就开始紧张,每回我当演讲人之前都会这样,不过紧张会过去。他介绍我时,全场响起一阵礼貌的掌声,掌声停息后,我说:“谢谢,我名叫马修,我是个酒鬼。”然后紧张感就消失了,于是我坐在那儿开始讲我的故事。

我讲了大约二十分钟,不记得说了些什么。基本上你就是讲以前如何如何,接着发生了什么事,然后现在如何如何。我就是依样画葫芦,不过每回讲的内容都不一样。

有些人的故事极富启示性,有资格上电视。他们会告诉你他们以前在东圣路易斯如何贫困潦倒,如今他们是前途光明的IBM总裁。我没有这类故事可讲。我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做原来的事情维生。不同的是我以前喝酒现在不喝,这就是我所得到的启示。

我说完后,另一轮掌声响起,然后大家传递篮子,每个人在里头放个一块或两毛五或什么也不放,算是场租和咖啡费用。休息五分钟后,会议重新开始。每个聚会的形式不一样,这个聚会是全场每个人轮流说两句。

会议室里我认得的人大概有十个,还有六七个看起来眼熟。有个方下巴的红发女人从我曾经当过警察的事情说起。

“你可能来过我家,”她说,“警察每星期来我家一次。我和我丈夫喝了酒就会打架,有些邻居会打电话报警,然后警察就会跑来。有个警察连续来了三次,我们就搭上了,他跟我也打架,又有人打电话找警察。那些人总是打电话叫警察来找我,就算事情是因为我跟一个警察在一起所引起的也一样。”

九点半我们念过主祷文后结束聚会。几个人过来跟我握手并谢谢我带头发言。其他大部分人都匆匆忙忙冲出大楼,急着去抽烟。

外头是凉爽的早秋。溽暑已过,凉快的夜晚令人舒畅。我向西走了半个街区,有个男人从路旁的一个门洞里走出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点零钱。他穿着不配套的长裤和西装外套,脚上是一双破球鞋,没穿袜子。他看起来三十五岁,不过可能更年轻。街头生活会让你变老。

他需要洗个澡、刮个胡子、理个发。他所需要的远超过我所能给的。我给他的只是一块钱。我从裤兜里摸出来,放在他手心里。他谢我并说上帝保佑我。我又开始走,快走到百老汇大道转角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转头,认出喊我的是一个叫埃迪的家伙。他刚刚参加了那个聚会,我偶尔也会在其他聚会上碰到他。他急步跟上我。

“嘿,马修,”他说,“想不想去喝杯咖啡?”

“我开会时喝过三杯了,还是直接回家吧。”

“你往北走?我跟你顺路。”

我们从百老汇大道拐到四十七街,穿过第八大道,右转继续朝北走。沿路有五个人跟我们要钱,我拒绝了其中两个,给了其他三个每人一块钱,并得到了他们的致谢和祝福。第三个人拿了钱并祝福我之后,埃迪说:“天啊,你一定是全西区最心软的人了。你怎么搞的,马修,没办法说不吗?”

“有时候我会拒绝他们。”

“不过大部分都不会。”

“大部分不会。”

“我前两天看到市长上电视,他说我们不该给街上的人钱。他说他们半数都有毒瘾,只会拿那些钱去买毒品。”

“对,而另外一半会把钱花在食物和住所上。”

“他说本市会免费提供床和热的食物给任何需要的人。”

“我知道,这让你想不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睡在街边,翻垃圾箱找东西吃。”

“他也想严厉对付那些擦玻璃的人。知道吧?就是那些帮你擦汽车挡风玻璃的家伙,也不管玻璃脏不脏,擦完了就伸手跟你要钱。他说他不喜欢那些家伙把街道弄成这样,难看。”

“他是对的,”我说,“他们也都是身强体健的人,完全可以出去作奸犯科或袭击卖酒的杂货店,这样大家就看不到了。”

“看来你不怎么支持市长。”

“我想他还可以,”我说,“虽然我觉得他的心眼只有葡萄干那么大,但或许这是担任市长的一种必备条件。我尽量不去注意谁是市长,或者他说了些什么。我每天都送出几块钱,如此而已。损害不了我什么,也帮不了别人太多忙,不过就是我这阵子在做的事情罢了。”

“街上总是少不了讨钱的人的。”

的确,整个城市都可以看到他们,睡在公园里、地铁隧道里、公交车和火车的候车室里。有些有精神问题,有些有毒瘾,还有些只不过是在人生的赛跑中踏错一步,就再没有容身之处。没有住所就很难找到工作,很难在面试时让自己保持体面,不过其中某些人“曾经”有过工作。纽约的公寓很难找,也很难负担得起;有房租、管理费和中介公司的佣金要付,可能得花两千块以上才能住进一所公寓。就算你能保住一份工作,又怎么能存得了那么多钱呢?

“感谢上帝我有个地方住,”埃迪说,“你大概不会相信,那是我从小长大的公寓。往北走一个街区再左转穿过两个街区,靠近第十大道那儿。它不是我最早住的地方,原来的地方已经消失了,整栋楼拆掉,盖了所新的高中。我们搬出那儿是在我,记不清楚了,九岁吧?一定是,因为那时候我三年级。你知道我坐过牢吗?”

“三年级的时候,不会吧?”

他笑了:“不是,那是再后来的事了。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在绿港监狱的时候我老爸死了,我出狱后没有地方可待,就搬去跟我妈一起住。我不常在家,那儿只不过是个让我放衣服和东西的地方,不过后来她生病了,我就留在那儿陪她,她死后我继续住着。四楼,有三个小房间,不过,马修,你知道,那是因为房租管制。一百二十二元七毛五一个月。城里像样点儿的旅馆,妈的,一个晚上就得付这么多钱。”

而且,让人惊讶的是,那一带都开始高级起来了。地狱厨房百年来一直是个险恶、粗悍的区域,现在地产商改口称此处为克林顿,而且把出租公寓改成共管公寓,每户卖六位数的价格。我永远也想不明白穷人去了哪里,或者有钱人是从哪儿来的。

他说:“美丽的夜,不是吗?当然我们还来不及欣赏,就会抱怨太冷了。有时候你会被热个半死,紧接着又忽然发现夏天怎么就过完了。夜里总是冷得特别快,呃?”

“大家都这么说。”

他三十好几了,五英尺八或五英尺九,瘦瘦的,皮肤苍白,黯淡的蓝色眼珠。他的头发是淡棕色的,不过现在开始秃了,后退的发际线加上龅牙,让他看起来有点像兔子。

就算我不知道他坐过牢,或许也猜得到,虽然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看起来就是像个混混。或许是综合印象吧,虚张声势加上鬼鬼祟祟,那种态度表现在他的双肩和犹疑不定的眼神里。我不会说这些看起来很显眼,不过第一次在戒酒聚会上注意到他,我就想着这家伙以前干过坏事,他看起来就像会走上歪路的那种人。

他掏出一包香烟递给我一支,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支,擦了火柴点烟,双手拢起来挡风。他喷出烟,然后把香烟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瞧。“我应该戒掉这些操蛋的小毛病,”他说,“不喝酒却死于肺癌,概率有多大?”

“你多久没喝酒了,埃迪?”

“快七个月了。”

“了不起。”

“我参加聚会快一年了,不过花了好一阵子才停止喝酒。”

“我也不是马上就戒掉的。”

“是吗?呃,我挣扎了一两个月,然后我想,我还是可以抽大麻,因为,该死,大麻不是我的问题,酒精才是我的问题。不过我想在聚会里听到的那些事情逐渐产生了影响,然后我把大麻也戒掉了。现在我已经快七个月完全不沾了。”

“好厉害。”

“我想是吧。”

“至于香烟,据说一口气想戒掉太多东西,不是个聪明的办法。”

“我知道,我想等我戒满一年再说吧。”他深深吸了一口,烟头烧得亮红。“我家就往这儿走,你确定不过去喝杯咖啡?”

“不要了,不过我跟你一起走过第九大道吧。”

我们走过穿越市内的漫长街区,然后在街角站着聊了几分钟。我不太记得我们都聊了些什么。在街角时,他说:“主席介绍你的时候,说你所属的团体是‘戒酒很简单’。就是在圣保罗教堂聚会的那个吗?”

我点点头:“‘戒酒很简单’是正式名字,不过每个人都只叫它‘圣保罗’。”

“你常常去?”

“偶尔。”

“或许以后我会在那儿见到你。唔,马修,你有电话什么的吗?”

“有,我住在一家旅社,西北旅社。你打到前台他们就会转给我。”

“我该说找谁?”

我盯了他一秒钟,然后笑了。我胸前的口袋里有一小叠皮夹大小的照片,每张背面都用印章盖上了我的名字和电话。我掏一张出来递给他。他说:“马修·斯卡德。这就是你,呃?”他把卡片翻过来,“可是这不是你。”

“你认得她吗?”

他摇头:“她是谁?”

“我在找的一个女孩子。”

“难怪你要找。如果找到两个的话,分一个给我。这怎么回事,你的工作吗?”

“答对了。”

“美女一个。年轻,至少拍照的时候如此。她多大?大概二十一吧?”

“现在二十四了。照片是一两年前拍的。”

“二十四,真年轻,”他说,又把照片翻过来,“马修·斯卡德。真滑稽,你知道某个人最私密的事,却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是指姓。我姓邓菲,不过说不定你已经知道了。”

“原先不知道。”

“等我有了电话再给你。一年半前因为没付电话费被切断了,这几天我会去办理恢复通话。跟你聊天真不错,马修。或许明天晚上我会在圣保罗见到你。”

“我大概会去。”

“我一定会去。你保重。”

“你也是,埃迪。”

等到绿灯亮了,他快步过马路。走到一半又转头朝着我笑,“我希望你找到那个女孩。”他说。

那天晚上我没找到她,也没找到任何女孩。我走完剩下的路回到西五十七街,停在旅社前台前。没有留话,不过雅各布主动告诉我,有三通电话打来找过我,每隔半小时一通。“可能是同一个人打的,”他说,“他没留话。”

我上楼回房,坐下来打开一本书,没看几页电话就响了。

我拿起听筒,听到一个男人说:“斯卡德吗?”我说是。他说:“赏金是多少?”

“什么赏金?”

“你是在找那个女孩的人吗?”

我可以挂了电话,不过我说:“什么女孩?”

“一面是她的照片,另一面是你的名字。你没在找她吗?”

“你知道她在哪儿?”

“先回答我的问题,”他说,“赏金是多少?”

“可能很少。”

“很少是多少?”

“要发财还不够。”

“说个数字。”

“或许两百元吧。”

“五百元怎么样?”

价钱其实不重要,他没东西可以卖给我。“好吧,”我同意,“五百元。”

“妈的,可真不多。”

“我知道。”

停了一下,他爽快地说:“好吧,你照我说的去做。半个小时后,你到百老汇大道和第九大道的交叉口,在朝着第八大道的那个街角等我。身上带着钱,没钱的话,你就不必来了。”

“这个时间我没办法弄到钱。”

“你身上没有那种二十四小时的银行卡吗?妈的。好吧,你身上有多少钱?你可以先给一部分,其他的明天再给,不过可别不当一回事,因为那个妞儿明天可能就换地方了,懂我意思吧?”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懂。”

“你说什么?”

“她叫什么名字?”

“什么?”

“那个妞儿叫什么名字?”

“找她的人是你。难道你他妈的不知道她的名字?”

“你不知道,对不对?”

他考虑着。“我知道她‘现在’用的名字。”他说。这是最蠢的耍诈手法。“或许跟你知道的不一样。”

“她现在用什么名字?”

“呃——这包括在你要用五百块买的消息里面。”我买到的将会是勒住我气管的手臂,或许还会有把刀子抵在肋骨间。真有消息可以提供的人绝对不会一开始就问赏金,也不会跟你约在街角。我觉得够了,该挂他的电话了,可是他可以再打来。

我说:“你先闭上嘴。我的顾客没有提出任何赏金,要等找到那个女孩再说。你根本没有东西可以卖,所以也休想从我这儿挖到一个子儿。我不想跟你在街角碰面,就算要去,我也不会把钱带在身上。我会带一把枪、一副手铐,外加一个帮手。然后我会把你带到哪个地方好好修理一顿,直到我确定你什么都不知道为止。然后我会再继续多修理你一下,因为我很生气你浪费我的时间。这是你想要的吗?你还想在街角跟我碰面吗?”

“操你妈的——”

“不,”我说,“你搞错了,你妈才被操。”

我挂上电话,“混蛋。”我大声说,也不知道是对他还是对自己。然后我冲个澡,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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