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要去银行已经太晚了。伦敦走后,我去吧台结账,顺便跟店家借了点钱。我的第一站是第十八分局,我考虑到两手空空不太礼貌。
我先打电话确定他在,然后搭往东的公共汽车,再换另一辆开往市中心的。阿姆斯特朗酒吧在第九大道靠五十七街的转角处。我住的旅馆在五十七街。第十八分局坐落在警察专科学校的一楼,这是一幢八层楼高的建筑物。新生训练,巡警预科班和警官升职考试都在这里进行。这里有一个游泳池、一座配备有重量训练机和一条跑道的体育馆。在这里可以上武术课,或到震耳欲聋的射击场做练习。
我感觉到那种每次我进警察局都会有的心情。我觉得自己像个骗子,而且是个失败的骗子。我在办公桌旁停下来,说我来找菲茨罗伊刑警。穿制服的警员挥手叫我进去。他可能把我当成自己人了。我一定看起来仍旧像个警察,或走起路来像个警察,或是什么的。一般人这么看我,甚至连警察也是。
我直接走到小队办公室,看见菲茨罗伊在角落的一张办公桌上打报告。桌上堆放着六个一次性咖啡杯,每杯都还剩约一英寸高的淡咖啡。菲茨罗伊指了指一张椅子,我坐着等他做完报告。隔几张桌子,两个警察和一个瘦得皮包骨又长着一双青蛙眼的黑人小孩吵翻了天。我猜他是因为坐庄赌西班牙纸牌被抓。他们不会太为难他的,况且那也还称不上是世纪之罪。
菲茨罗伊还是我记忆中的老样子,也许年纪大了些,体重也增了些。我不认为他会花很多时间在跑道上运动。他有张结实的爱尔兰脸庞、灰色的头发,留个小平头。不会有太多人把他当成会计师、管弦乐团指挥或出租车司机,也不会以为他是个速记打字员——他在打字机上花了不少时间,但是他只用两根手指头打字。
菲茨罗伊终于做完了,他将打字机推到一边去。“我发誓全部的工作都是纸上谈兵,”他说,“光做这个和出庭,谁还有时间去调查什么?嗨,马修,”我们握握手,“好久不见了,你看起来倒不怎么糟。”
“我应该很糟吗?”
“不是,当然不是。要不要喝点咖啡?加牛奶和糖?”
“咖啡就好。”
他走到咖啡机那儿,又拿了两个一次性咖啡杯回来。那两个刑警还在戏弄那个赌纸牌的庄家,说他们怀疑他是第一大道的砍杀狂。那孩子很有分寸地顺着他们一起开玩笑。
菲茨罗伊坐下来吹凉他的咖啡,喝了一小口,做了个鬼脸。他点燃一支香烟,靠在旋转椅上。“你见过伦敦先生了吗?”他说。
“刚刚见过。”
“你怎么打算?你会帮他完成心愿吗?”
“我不知道话是不是这么讲的。我告诉他我会试试看。”
“对呀,马修,我想你可以从这里面找到一点好处。这家伙想要花点银子。你知道这像什么吗?就好像要他的女儿活过来,然后再死一遍,他以为他可以办得到这件事。问题是他根本就办不到。但是,如果能让他花一点钱,他会觉得好过一些,而这笔钱为什么不能给一个配得上它的好人呢?你知道,他有几个钱,而且这又不是在敲诈一个跛脚的报童。”
“我也是这么想。”
他说:“所以,你答应了要试试看。那好。他要我推荐个人给他,我马上就想到你。何不把生意介绍给朋友呢,对不对?人们互相照顾,才能使地球继续转动。大家不都这么说吗?”
他去倒咖啡的时候,我在手里放了五张二十元的钞票。现在我身体往前靠,把钱塞到他手中。“好啦,我可以利用几天的时间来做这件事。我很感激。”我说。
“听着,朋友就是朋友,对吗?”他把钱收起来了。朋友是朋友,没错,不过恩情就是用来还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警局里外皆是如此,没道理为我破例。他继续说道:“所以,你要去找线索并且问一些问题。他要玩多久,你就哄着他玩多久,但你也不需要太卖命。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九年了。只要你结得了这件案子,我们就用飞机把你送去达拉斯,让你去猜一猜是谁杀了约翰·肯尼迪。”
“破案的线索一定很难找。”
“比登天还难。如果那时候有任何理由让人想到她不是冰锥大盗死亡名单上再添的那一笔,那也许就会有人深入一点去探查。不过你也知道事情是如何进行的。”
“当然。”
“现在第一大道上有个家伙在街上挥舞着一把屠刀四处砍人。我们推测这些都是随意攻击事件,对吧?我们不会跑去问受害人的老公,他老婆有没有和邮差乱搞,就好像她,叫什么来着,埃廷格,也许她就是和邮差乱搞才会被杀死的。不过,当时看起来似乎没有必要清查这方面的问题,如今想要这样做,简直像是要变魔术。”
“是呀,至少我会做做动作。”
“当然,为何不?”他用手轻轻拍着一个纸面压有百褶细纹的牛皮纸档案夹。“我叫他们把这个调出来给你。你干吗不花个几分钟大略看一下?我必须去见一个人。”
他去了半个多钟头。在这段时间内,我用我的方法读完冰锥大盗的档案。在我结束之前,那两个刑警把赌纸牌的庄家押到拘留室,然后急急忙忙出去了,显然想去找找看有没有第一大盗砍杀狂的消息。这个砍杀狂在第十八分局已小有名气,第一大道离分局所在地只有几个街区,他们显然急着把他抓起来。
弗兰克·菲茨罗伊回来时,我已经看完档案了。他说:“如何?找到什么?”
“不是很多。我做了一些笔记,大部分是姓名和住址。”
“经过这九年,资料都不准了。人们搬来搬去,生活也他妈的整个改变了。”
上帝知道我的生活真的整个改变了。九年前,我是纽约警察局的刑警。我、我太太和两个儿子住在长岛一幢有草坪、后院和烤肉架的房子里。虽然,有时候我觉得要决定人生的方向实在很困难,但是无论如何我离开了。而我的生活当然也改变了。
我轻轻地拍了一下档案夹说:“有多少把握确定皮内尔没有杀芭芭拉·埃廷格?”
“信用保证,马修,绝对可靠。他那时人在贝尔维医院。”
“那里经常有人溜进溜出。”
“我同意,但他那时候穿着紧身囚衣。那个多少会限制行动。此外,有些迹象显示埃廷格命案与其他几件不同。只有用心去找,才会注意到,但它们确实存在。”
“比如说?”
“伤口的数目。在八个受害人当中,埃廷格的伤口数最少。这个差别不是关键性的,但是已经够明显了。再者,其他的受害人在大腿处都有伤口。埃廷格腿上和脚上则都没有刺伤的伤口。问题在于受害人之间原本就互有差异。他可不是用糕饼模子来做这些谋杀案的。因此,埃廷格与其他人之间的差异在那时候并不显得突出。大腿处伤口较少或没有伤口,可以看成是因为时间仓促,他听见或者他认为他听见有人来的声音,所以他没时间给她做完全套处理。”
“当然。”
“当初会判定是冰锥大盗杀了她的主要依据你是知道的。”
“眼睛。”
“对,”他点头表示同意,“全部的被害人都被刺穿了双眼。一只眼球戳一刀这一点从未见报。我们总是处心积虑保留一两点省得被那些跑来捏造口供的神经病愚弄。你绝不相信有多少小丑跑来说自己在街上砍人。”
“我可以想象得到。”
“而你得逐一清查然后还要录口供,这才真是气死人。不管它了,我们回头说埃廷格。冰锥大盗总是攻击眼睛。我们隐藏了细节,但是埃廷格的一只眼睛也被刺穿了。所以你会怎么想?既然看到有一只眼睛被戳穿了谁还会去管她的大腿有啥伤没有?”
“但是只有一只眼睛。”
“对了,这也是一个不同的地方。但是再加上全身伤口数目较少,以及大腿上没有伤——他赶时间,没时间做完——你不这么推测吗?”
“任何人都会这么想。”
“当然。你还要再喝点咖啡吗?”
“不了,谢谢。”
“我想我不能再喝了。我今天已经喝太多了。”
“你现在怎么认为,弗兰克?”
“关于埃廷格?我认为是怎么一回事?”
“嗯哼。”
他抓抓他的头,沿着鼻梁两边在额头上皱起两条垂直线。“我不认为事情很复杂,”他说,“我想有个人看报纸和电视并且正好看到这则有关冰锥大盗的消息。你也知道一直都有这些好模仿的人。他们是一群没有想象力自创名号的疯子,所以只好依附别人疯狂的主意。有些疯子看了六点新闻,然后走出去买了一把冰锥。”
“然后凑巧也在她的眼睛上戳了一刀?”
“也许。有可能。或许他只是心血来潮,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就像皮内尔那样。或许是消息泄露出去了。”
“我也这么想。”
“就我记忆所及,报纸或电视新闻里都没有提到这一点。我是指没有提到戳穿眼睛这一点。但是,也许媒体已经披露了这一点,后来才被我们压下来,但是这个疯子已经看到或听说了,并且在脑海里留下印象。或许消息没有传到媒体,但却在警局里面传开了。我们有几百个警察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加上参与验尸的、看过记录的、全部行政人员及其他所有的人,他们每个人再告诉三个人,全部这些人又都来谈这个话题。那么,需要多久就会有更多人知道这件事?”
“我懂你的意思。”
“要说呢,关于眼睛这件事,看来也只有神经病才会这么做。某个家伙为了一时的刺激作这一案,然后就洗手不干了。”
“这一点你怎么想,弗兰克?”
他往后靠,手指交叉放在脑后。他说:“假设是她丈夫因为她与邮差乱搞而要杀她,而且他弄得像是冰锥大盗做的,这样他就不必负任何责任。假如他知道关于眼睛的事,他会两个眼睛都这么做的,对吗?他不会冒险。疯子,一定又是一个疯子。他刺了一只眼睛因为那代表某种意义,可是他也许觉得厌烦,所以他没刺另一只眼睛。谁知道他们那些该死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假如是个神经病的话,那就没有办法可以抓到他了。”
“当然没有办法。事情过了九年,你还想要找一个没有动机的杀人犯?这就像要在稻草堆里找针,而且这根针还不在稻草堆里。不过,这也无所谓。你接下这个案子玩玩,等你玩不下去的时候,只消告诉伦敦这案子必定是个神经病干的即可。他会很高兴听你这样说的。”
“为什么?”
“因为九年前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他已经习惯了这个想法。他接受它了。现在他开始害怕是因为他觉得凶手是某个他认识的人,这个想法弄得他都快要疯了。因此,你现在只为他一个人展开调查,并且告诉他一切都没有问题。太阳每天早晨仍旧从东边升起,他的女儿仍旧是被一种他妈的不可抗力杀死的。他会再次放松心情去过他的日子。他会觉得这笔钱花得很值。”
“你说得可能对。”
“我当然是对的。你甚至可以省去跑来跑去的工夫,就这么坐着耗上一个礼拜,然后把你打算好要告诉他的告诉他。但是,我不认为你会这么做,是吧?”
“是的。我会尽全力去做。”
“我想你至少会做出个样子。因为,马修,你仍然是个警察,是不是?”
“我也是这么想。在某一方面。不管这代表什么意义。”
“你没有什么固定收入吧?你就这样来一件工作做一件?”
“对。”
“你有没有想过回来工作?”
“回警局?偶尔吧。但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他犹豫了一下。有些问题他想问我,有些话他想对我说,但他决定不说出来。我很感激他这么做。他站起来,我也起身。我谢了他的时间和情报。他则说这是老朋友应该要做的,他很乐意帮好朋友的忙。对于换了手的一百块,我们两个都没提。我们干吗要提呢?他很高兴拿,我也很乐意给。受人恩惠一定要回报,否则不会有好下场。不管用什么方法,你总是要回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