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这样,从来不会十全十美。丹尼尔自嘲地笑了笑,合上垃圾桶盖,快步走向电脑,开始上网调查约翰·布朗。
去年冬天,赶在圣诞节前,约翰·布朗新出了一本书,名字叫《裂变》。该书一出,就受到书迷们的指责。约翰·布朗从事写作将近二十年,每次出书都是热销,算是地位稳固的专业性作家,然而这次出书后,效果却出乎意料。带着极度好奇,丹尼尔立刻把书买了回来,连夜读完。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耀进他宽达六十平米的巨大书房时,他极为震惊!这本书完全不像是约翰·布朗的风格。约翰·布朗的书向来是在科幻的基础上,充满了人文关怀,极富哲理性和前瞻性。他不属于硬科幻作家,更不是科幻小说里的朋克派。然而,这本《裂变》,不但是疯狂的朋克派,而且还加入了约翰·布朗自己一向都十分讨厌的小说元素——暴力和血腥。难怪此书一出,就被追随他多年的书迷指责。
为了增加《裂变》的销售额,出版社一如既往地举行了全国签名售书活动。网络上对此也早有宣传。当时丹尼尔忙着写书,还有一次“鹰隼”布置的暗杀活动,就没有跟进。在他看来,约翰·布朗无非是做了一件很多作家都会在不经意间做的事——换换口味。
网络上公布了约翰·布朗到达纽约各大书店的时间表。丹尼尔把时间表牢牢地记入脑海。强迫性速记是他作为一名优秀刺客的强势之一。他做计划,从来不写下来,不做笔记,不画图表,一切都在他的记忆之中。
经过实地考察,一个完美的暗杀计划在他脑海里成型。他对这个计划十分满意,同时,又为约翰·布朗的死亡感到惋惜。毕竟,这是一位他深深敬佩的作家。另外,丹尼尔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那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有人要杀掉约翰·布朗的动机。
当然,作为一名专业刺客,他也不会想得太多。在杀死约翰·布朗后,他会从杀手的身份调换回作家身份。那时候,他会带着悲伤,参加约翰·布朗的葬礼。毕竟,作为一名读者,他曾经朴素地爱过这位作家和他的作品;即便是在杀死他后,他也会深深地怀念他。丹尼尔对自己的冷血并不鄙夷。他只是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冷血。好像,这是天生的。
纽约的春天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的,然后像一把忽然打开的伞,轰然而至。
约翰·布朗就是在这样一个下午从缅因州飞抵纽约的。丹尼尔化装成一名黑人男子,商人装束,坐在玛利亚为约翰·布朗订好的博尔赫斯大酒店的大堂里,看着报纸等待着。
前天,丹尼尔很轻易地就黑客了玛利亚的电脑,找到了她为布朗预定的酒店房号。博尔赫斯是一位充满了想象力的作家,让布朗入住用他的名字命名的酒店,再合适不过。
约翰·布朗是由玛利亚陪着走进酒店的。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着话。两人交谈得十分激烈,好像是在争吵。丹尼尔一看到他们就站起来,把报纸放到桌面上,提起脚边的公文包,用正常的速度向电梯走去。
他赶在玛利亚和布朗走到了电梯前。电梯门打开,丹尼尔先行一步走了进去,坦然地按下56层。那里有一家旋转咖啡厅,属于酒店的公共区域,大部分住在酒店的商人都去那里谈生意。玛利亚在把约翰·布朗送入电梯后,并没有跟进来,而是表情怏怏地站在电梯门前,看着烫花的金属门徐徐关闭。在电梯门完全关闭前,玛利亚看了一眼站在布朗身后的黑人男子,目光有意无意,然后她又看向布朗,似乎是在乞求。布朗小声地说了一句:“不行。”
声音虽小,却很坚决。丹尼尔不知道两人是在吵什么。不过,这都与他无关。此时,他就是一只旷野中独行的狼,他的眼里只有猎物。
布朗在26层停下,走出电梯。丹尼尔没有跟出来,就在电梯门即将完全关闭的一瞬,他用手挡住,一步跨出。电梯门安静地打开后,又安静地闭合,然后徐徐向着56层升去。
约翰·布朗此时已经在走廊上拐了弯,根本不会看到那个和他一起乘坐电梯的黑人男子也跟出了电梯。前天,在得知玛利亚为布朗定下的房号后,丹尼尔就来踩过点。他也去过布朗将签名售书的几家书店,觉得都没有酒店好。酒店出入方便,易于暗杀,而且方便逃离。尽管这里到处布满了摄像头,但丹尼尔已经化了装,完全成了另一个人,没什么好顾忌的。
约翰·布朗身上挎着电脑包,拖着一个小巧的行李箱走在前面。他掏出门卡一刷,轻轻的一声“嘀”,门开了。他跨入房间,刚要反身关门时,丹尼尔走了上去。
丹尼尔露出一个笑容,伸手过去:“嘿,先生,你的东西掉了,被我捡到了。”
约翰·布朗刚要低头去看丹尼尔手里拿了什么,丹尼尔向前一步,步入房中,手刺向布朗,脚后跟一钩,关上了门。
他的手里藏有一把几乎是隐形的刀。刀藏在戒指中,使用的时候,用拇指一拔一按就会弹跳出来。刀刃极小,却染了剧毒。这是刺客使用的最古老的暗杀方式,也是最有效的。
约翰·布朗睁大了眼睛,像一摊正在融化的冰雕一样,靠着墙壁慢慢倒下去。
毒药会在两分钟内夺走他的生命。
约翰·布朗的眼睛充血,痛苦地扭动着身体。看着约翰·布朗如此痛苦,丹尼尔禁不住俯下了身。
忽然,约翰·布朗挣扎着抬起右手,用尽全部力气一把抓住丹尼尔戴着戒指的手,小声说:“我的新书很棒。”说完,他在变形的五官上挤出一个笑容,触电一般激烈地抖动几下,然后又在一瞬间,静止不动了。
大堂门童为丹尼尔推开了门。
门框金属的光泽在阳光的反射中猛然一闪,在丹尼尔的眼睛里滑过几道闪电般的弧线。酒店里的电梯声、人们的说话声,在丹尼尔的耳膜里模模糊糊的,他看着前方,眼角的余光习惯性地观察着周围,脑海里全是约翰·布朗在死亡前最后一刻说的话。
“我的新书很棒。”
约翰·布朗为什么会在临死前说这句话?难道是因为粉丝们对他的作品充满非议,他要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再为自己辩解一次?
不是。绝对不是!约翰·布朗在说出这话的时候,抓住了丹尼尔的手,用手指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圈。这个圈让丹尼尔特有的刺客神经警觉起来。丹尼尔的手心发烫。他在脑海里重新画了画那个圈,发现约翰·布朗在小圈的底部,还画了一条小尾巴。那不是圈,那是小写字母“ɑ”。
约翰·布朗留下这个字母是什么意思?
丹尼尔拐过几条巷道,用反跟踪技巧不断检查身后、前方和周围。在确认无人跟踪后,他来到一家书店,推门而入。
约翰·布朗的新作《裂变》被摆成DNA的螺旋结构,放在书店一隅。丹尼尔看过这本书。书里描写的是在未来,科学家们用化学药剂控制人类思维的故事。在被控制的人当中,出现了一个反抗领袖。这名领袖因为曾经被大火烧过,全身大面积烧伤,没有指纹,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模样。全书阴暗绝望。
丹尼尔拿起其中一本。他记得,在书的末尾,有一篇大型科幻杂志《地球之外》对约翰·布朗的采访记录。丹尼尔不但记得在这段采访中,约翰·布朗就曾经说过“我的新书很棒”,他还记得,在这句话后面,约翰·布朗还说了另外一句话。丹尼尔翻开书寻找起来。翻动书页时,他的鼻翼动了动,捕捉到了一股微弱的气味。
不是油墨香。气味淡淡的。丹尼尔分辨出是医用酒精的味道,和“鹰隼”派来的那个老男人身上发出的气味一样。因为,在这种酒精的气味中,还蕴含着另一种气味。正是这第二种气味,才让丹尼尔觉得这股气味十分特别。
难道被人跟踪了?
丹尼尔抬起头,借着安装在角落的防盗镜四处看了看,没人。
他低下头,一边保持着高度警觉,一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到采访记录。
找到了!
在那一页上,约翰·布朗在说完“我的新书很棒”之后,又补充了一句话:“也许下一个就是你”。
根据采访的上下文来判断,约翰·布朗这么说,意思是在未来,意识控制也许会真的发生;那时候,也许,下一个被控制的人就是你。
丹尼尔合上书页,后背一身冷汗。约翰·布朗死前,挣扎着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圈,一边画一边说了这句话。也许约翰·布朗是在告诉他,他就是下一个被暗杀的人。
约翰·布朗为什么要这样说?他为什么不直说?难道,除了自己,还有人在监视着他?
丹尼尔拿着书,走到柜台前用现金付款。交钱时,他告诉店员,他还要买约翰·布朗的另一本早期作品,却找不到。年轻的店员微微一笑,请他稍等,便离开了付款柜台。柜台的角落上放着监控录像机。丹尼尔往前一俯身,抽出了里面的存储卡。
两分钟后,店员跨着轻松的步子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丹尼尔假装要的书。丹尼尔一并付了款,离开了书店。走过两个街区后,他把这两本书送给了一个蹲坐在街边抽烟的逃学少年。少年是个白种人。他拿着书,耸耸肩,看着这个黑人男子远去。当丹尼尔的身影隐没在一栋红砖房墙角后的时候,少年已经翻开了书。
丹尼尔走着,手里拿着存储卡,心里想着在书店里闻到的那股气味。
换回白人身躯的丹尼尔坐在公寓里,把存储卡插进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书店内部。丹尼尔快进,很快找到自己进店的那一段。他看见一个大块头的黑人男子走进书店。接着,当他走向约翰·布朗的书时,一个中年妇女也走进了书店。书店此时没有别人。中年妇女径直从他身后经过,走向少儿图书书架,仿佛要给自己的小孩选书。
看到这里,丹尼尔暗暗吃惊!在刺客的世界里,他算是佼佼者。但是,当这个中年妇女从他身后经过时,他却丝毫没有发现。
接着,丹尼尔看见录像中,自己抬起了头,寻找那股气味的来源。如果不是那股气味,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身后有人。此时,中年妇女如同有第六感似的,也不回头看他,却径直走到了他的视线盲点里。丹尼尔发现,这名中年女子的躲藏十分巧妙,在那里,丹尼尔看不到她,而她却可以通过书架的金属边框观察他。
他被跟踪了!跟踪他的是一个高手!
他看见,在自己走向付款柜台的时候,中年妇女已经离开了书店。那是她第二次从自己身后经过,而自己却一无所知。
丹尼尔拔出存储器,在电脑上熟练地操作着。很快,他黑客进了城市监控网络。丹尼尔找到书店附近的摄像头,看见那个中年妇女在离开书店后往东走。他敲击着键盘,画面跟踪着这个女人走过街口,走进一家花店。很快,女人离开花店,手里拿着一大束白色的菊花。
女人的步态有中年女子的疲惫,但是,丹尼尔已经看出了那是伪装。女人的身高和咖啡店里的老男人的身高一样,再加上她身上的气味,让丹尼尔确定她和那个猥琐的老男人是同一个人。
“伪装的技巧不错。”丹尼尔的嘴角不由得带着欣赏微微一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