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捧着花,走进了一条主街。一边走,好像很热一样,一边脱下了外衣。和他一样,女人把外衣施舍给了一个路边乞讨的乞丐。在外衣下,女人穿了一件宽大的白色体恤。然后,女人走入主街。
丹尼尔调换监控摄像头,跟踪女人走进主街。
主街上的监控摄像头更多。她要干什么?凭经验,这个女人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丹尼尔屏住了呼吸。果然,就在这时,一件让丹尼尔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女人忽然站住,转过身,对着安置在街面上的摄像头,抬起右手放在下巴下,嘬起嘴唇,眼睛眯出雾里看花的迷蒙,身体微微前倾,让体态呈现出一种迷人的曲线,模仿电影巨星玛丽莲·梦露的经典动作,抛来一个媚气四射的飞吻。
就在她吻过之后,街面上忽然挤满了人,都是女人。她们穿着白衬衫,手里拿着白菊花,举着标语。标语上写着反战,写着和平。丹尼尔想起来了,这是一次由母亲们聚集起来举行的示威游行,是为了纪念因为战争而死亡的孩子。女人溶入巨大的游行队伍,很快,如同一朵浪花跃入大海一样,在数十个监控摄像头里消失了。
丹尼尔退出网络,紧张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这个女人太厉害了!是丹尼尔进入刺客这一行来,碰到的最强对手。她在消失前抛出的飞吻分明就是针对自己的。她对自己的举动了如指掌。这个任务是“鹰隼”派给他的。那么这个女人会不会是“鹰隼”派来的?如果是,“鹰隼”为什么要监视他?如果不是,那么她又是谁派来的?他的任务是暗杀。这个女人也许监视了他暗杀的全过程。她这样做,究竟有何目的?
丹尼尔觉得脊背上有无数小虫在爬。他无法确定这个女人是否跟踪他回到了公寓。如果是这样,他数年来精心构筑的身份就彻底暴露了。丹尼尔迅速走入卫生间,开始新的伪装。
对着镜子化装的时候,一种新的感觉像一圈小小的涟漪一样,激荡在他的心头。涟漪的下面是对任务背后真相的好奇。这个好奇是阴暗的,充满了未知。涟漪本身却包含了另一种好奇,对那个女人的好奇。这种好奇有点发痒,像被蚊子在心头叮了一小口,让你抓挠不到。这是一种丹尼尔很久都没有体会到的,找到对手的喜悦。
两分钟后,卫生间里走出一个长了一圈胡子,头发黑亮的墨西哥男子。他手里拿一个旅行包,匆匆离开了公寓。这里,丹尼尔不能再呆了。
一边走,丹尼尔不停地观察着四周,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说不准是否被跟踪了。
经过一家电器商店的时候,丹尼尔不经意地看到橱窗里用来展示的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新闻背景正是博尔赫斯大酒店。女记者站在镜头前,紧张地说:“今天,在博尔赫斯酒店里,同时发生了两起凶杀案。”
两起?!
丹尼尔心里一惊!
他停下来,眼睛观察着周围,耳朵捕捉着女记者说的每一个字。
女记者说:“一起被害人是著名科幻作家约翰·布朗。另一起,死者身份未知。这是死者照片。如果观众中有人认识死者,请尽快和警方联系。”
丹尼尔把目光转向电视屏幕,看到了死者的脸。
他认识他!
死者有一张肥胖的脸。绝对不是伪装。他也是一名刺客,外号G。但他和丹尼尔又有不同。丹尼尔不属于任何组织,是一个独行侠。而G,他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间谍组织——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
G在酒店被害不是巧合。丹尼尔从不相信巧合。如果G被卷了进来,那么整个事件,就不止是刺杀约翰·布朗那么简单。
约翰·布朗为什么要被刺杀?G为什么会在酒店身亡?G又是被谁杀死的?为什么?
丹尼尔乘坐了公交、地铁,百分之百确认没有被跟踪后,用假证件住进了一家贫民区的旅馆。
旅馆里隔音相当糟糕,住满了不少墨西哥人。丹尼尔入住的时候,前台穿褪色汗衫的老板,叼着烟,阅读着低俗的杂志,一眼都没有多看他。
丹尼尔快步进屋,迅速检查了房间,然后拉上窗帘。在合上窗帘前,他又观察了一眼窗外的状况,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叹口气,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床上。床下的弹簧已经很旧了,在身体的重压下完全失衡,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丹尼尔看着天花板,心里揣摩着约翰·布朗临死前在他手心里画的那个符号“ɑ”。那是一个小写英文字母。约翰·布朗的本意是不是要写一个完整的单词?用字母“ɑ”开头的单词很多,会是哪一个呢?
丹尼尔回忆着当时的情形,最后确定约翰·布朗并不是要写单词。因为,在他写完这个字母后,他还紧紧地握了一下丹尼尔的手。如果他想写一个单词,就绝不会把剩下的力气用来握他的手。约翰·布朗的意思是警示他,提醒他查一查这个“ɑ”。
是个组织?或者是某人的代号?约翰·布朗已经知道谁会来暗杀他?都有可能。
如果,不仅仅把它看做一个小写字母呢?
所有的想法像爆炸的星云一样,在丹尼尔的脑海里旋转着,碰撞着。忽然,他灵光一闪。在约翰·布朗的早期作品中,有一个短篇。那时候,约翰·布朗还算不上是知名度极高的大作家。但是,因为他是丹尼尔的偶像,丹尼尔几乎读过他的所有作品。
在那个短篇故事中,人类大肆生产核武器,在自己酿造的大毁灭发生时,人类只好把所有的、关于人类自身的信息输入一艘代号“ɑ”的宇宙飞船,飞入太空,开始了它没有目的地的流浪。人类希望这艘飞船,能够把关于人类的信息传承下去。“ɑ”是指“阿尔法”。
这是小说,是虚构。但是在约翰·布朗成名后,丹尼尔读过他的一篇专访。他说,他的很多故事中场景、元素都是取自生活,然后再加以加工创造。比如说阿尔法飞船,飞船中的古怪构造,实际上取自他外婆家老屋的地下室。他说自己的外婆是个性格古怪的人,地下室的结构也设计得十分怪异。
想到这里,丹尼尔兴奋起来!就是它了!约翰·布朗的老家就是缅因州。他小时候就是在缅因州的外婆家长大的。
丹尼尔长舒一口气。事情终于有了一点眉目。他在等待夜的降临。黑暗是他最好的掩护,他决定在天黑后行动。
然而,渐渐的,他听到走廊上的噪音变小了。不但变小了,还完全消失了。隔壁的电视、情侣的争吵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一种不好的预感让丹尼尔从床上一个翻身坐起来。直觉告诉他,有人来了。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只有警方大规模出动进行包围时,才会让旅馆这样的目标地点瞬间同时安静下来。丹尼尔去摸枕头下的枪。然而,一切都晚了。随着一声巨响,一道白光,丹尼尔失去了直觉。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黑色的房间里。那种黑,黑得看不到边缘。他能感到黑暗中有东西在快速移动,像幽灵,无数的幽灵。有时候,他的脸能捕捉到幽灵移动时带来的一丝风。他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到。忽然间,在黑暗的中间出现了一束亮光。光圈不大,刚好可以照出一个直径两米的圆圈。在圆圈的中间,面对面坐着两个人。他们都穿着黑色的、像中世纪僧侣那样的僧袍,腰上系着绳带,戴着帽兜,端坐在椅子上。椅背很高,像刑具。在他们的身后,那些幽灵一样的东西还在不断地迅速移动。
这是什么地方?!
丹尼尔走近一步,想看清他们的脸,然而,两人的脸刚好被帽兜挡住,看不真切,只能看到一片凸凹的黑暗。
丹尼尔全身冒着冷汗。空中传来一个声音。声音经过处理,已经变形,听上去就像恐怖片里从地下释放出的魔鬼在说话。声音庞大,低沉,有条不紊。
声音说:“伸出你的手,选一个。”
“选什么?”丹尼尔感到又有一个东西带着速度的风从他身边经过。除此之外,他什么也看不到。
“选一个。”魔鬼的声音变得恐怖凄厉。
丹尼尔迷迷糊糊地伸出了手。忽然,一道亮光从天而降,穿过他的手指,把他的手切成两半!丹尼尔大叫起来,猛地坐起来,发现旅馆外天已经黑了。
他挎着行李包,快步走着,为自己刚才睡着了感到惭愧。这是一名刺客在面临危险时最不该犯的错误。作为一名职业刺客,他受过专门的耐力极限训练。他曾经可以在追杀和反追杀中三天三夜不睡觉,仍然可以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明锐的判断力和迅疾的反应能力。他摸了摸头,微微有点疼。他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刚才,在醒来之前,他从自己被斩断的手指缝中,看到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那两个僧侣之间,还有一块垂直的玻璃。一开始,这块玻璃是竖直面对他的。也就是说,玻璃薄薄的侧面对着他。在他的手指被斩断的一瞬间,僧侣和他们中间的玻璃忽然同时转动,玻璃完全正对着他,他这才看到,玻璃上,站满了跳舞的小人。
作为一名魔幻作家,丹尼尔经常做梦,各式各样的怪梦。他有时候甚至想,是梦境成就了他的写作。丹尼尔回忆着刚才的梦,觉得如果还能返回作家的生活,这还真是一个可以发展的好情节。
一想到写作,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这次任务,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他公开的身份。这已经不是一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暗杀行动。他被跟踪,摩萨德卷入,让这起暗杀变得复杂。他想,如果能够活着把一切查清楚,就已经很“幸运”了。
丹尼尔望了望看不到星辰的天空,一边走,一边掏出行李包里的一次性手机。接着,他又掏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东西。那东西上有一个按钮。丹尼尔先按下按钮,再打开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火柴盒是一个干扰器,即便是有人在跟踪窃听,也听不到他的谈话。现在,丹尼尔对一切都启动了一级防备。
“喂?”电话铃才响了一声,对方就接听起来,接听电话的是个男子。
“是我。”丹尼尔说。
“有什么事?”对方从不拖泥带水。
“今天在博尔赫斯酒店,发生了两起凶杀案。”丹尼尔说。
“知道。你在纽约?”对方问。
“记得吗,你还欠我个人情。”丹尼尔避而不答。
对方的喉结好像滚了一下,发出一声紧凑的“咯噔”,好像是声笑:“我欠你很多人情,只要不让咱们见面,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放心,我不会和你见面的。”丹尼尔笑了笑,接着说,“两名死者中,一个是约翰·布朗。”
“他是你杀的?”
“不是。”丹尼尔撒了谎。就算是对方可以提供信息,也不能完全信任他这个人。对什么都不信任,是丹尼尔活下来的信条。丹尼尔说,“另一个是G。”
“知道。”对方说。
“他们呢?”丹尼尔问。他这个问题含义很多。“他们”是指中情局。这个他打电话求助的神秘朋友,曾经是中情局的得力干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朋友在几年前离开了中情局。不过,即便是离开了,他仍和中情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丹尼尔帮过他不少忙,不但曾经间接地帮中情局清理过不少烂摊子,还救过他的命。两人的确没有见过对方,就算是丹尼尔救了他的那一次,也是阴错阳差地没有碰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