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景泰蓝工艺定为国家秘密,最初是北京珐琅厂和北京华艺景泰蓝厂(该厂于1991年3月与北京市工艺美术厂合并)提出来的。其保密要点有三项:一是铜胎成型,二是釉料配方,三是焊料配方。1982年,经轻工业部审批,确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景泰蓝制作工艺泄密问题第一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始于海外报纸的一篇文章(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内部刊物《规划参考资料》也刊文反映过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景泰蓝的泄密问题)。1982年7月22日,纽约《美洲华侨日报》刊登于敏写的《景泰蓝的教训》一文。文中称日本人偷到了景泰蓝制作工艺后,已经制造出“MADE IN JAPAN(日本造)”的景泰蓝,在国际市场上同中国竞争。1982年8月9日,新华社内部刊物《参考要闻》转载这篇文章后,引起领导同志和领导机关的注意。北京市科委和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都按照上级的批示精神,组织人员对景泰蓝技术失密一事进行认真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