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是远古尧舜时代的法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官,也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法官。他的事迹记载在《尚书》中。山西洪洞有一个古老的村庄,名叫皋陶村,当地读陶为“窑”,有说其少年时曾受命监造瓦器,“陶”读烧瓦窑“窑”音,传几千年不改。大约在明、清时代,曾为避讳,改名士师村,“士师”是古代对法官的尊称,但有论者认为无须避讳,故仍叫皋陶村。
皋陶村在洪洞城南,距城十五华里,古官道之东有皋陶墓,官道之西的高地上建有皋陶祠,经元代重修,后习称士师庙。
据古籍记载,皋陶的后人封于英、六,即现在的安徽六安,又称英氏城。洪洞为皋陶故里,六安为其后裔封地,故两地都有皋陶之墓。
洪洞皋陶庙自元代的元统二年(1334)重建后,明代的天顺四年(1460)、正德十四年(1519)、嘉靖二年(1523)、天启二年(1622),清代的康熙十一年(1672)、雍正十三年(1735)、道光十五年(1835)、同治三年(1864),都进行过增修和重修。庚子事变慈禧出奔山西,路经洪洞时曾经拜祭皋陶庙,并题写了“真宪省诚”的四字匾额。前人描述此庙有诗云:“庙貌巍然驿道旁,阶前古柏郁苍苍。”“士师古庙柏青青,径绕莓苔月满庭。”“血食春秋隆祀典,英灵千古照寰区。”据说即使在抗日战争中最艰苦的1942年,清明节时仍然举行了隆重的祭祀,四周士民踊跃而至,鸣炮奏乐,以此为乡里盛事。此庙被废,是1948年的事情。那年解放军攻打临汾,做登城云梯急用木料,因而拆了古庙,自此留下一片废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陶皋坟地又被伐树平墓,这位古代圣臣从此就在他的故里销声匿迹了。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法治意识呈现新的觉醒。恰是此时,洪洞县热衷于皋陶研究的贺伟、陈伟两位同志,与我取得联系,多次前来省高级法院商谈复建皋陶庙,以作华夏司法博物馆的筹划。贺伟任过县文化局副局长,陈伟时为县法院院长。就在他们筹建博物馆之际,竟然找回了一通明嘉靖二年的古碑,令人喜出望外。
皋陶庙中原有许多石碑,拆庙后碑亦散失。古碑用作修路、搭桥、盖房的石料,这在集体化时期是极为普遍的事情。这通嘉靖二年(1523)碑,有幸是被用于安装电磨,虽被钻了许多眼,却没有打烂,篆额已不存,碑文有损字,但大体完好。文首题为《增修有虞士师庙记》,韩文撰文,许翔凤书丹。文末记立石时间曰:嘉靖二年、岁在癸未、冬十二月吉日。
韩文、许翔凤都是洪洞人,也都是明朝历史上的著名循吏。韩文于成化初年举进士,官至户部尚书。史称他“凝厚雍粹,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明朝是一个宦官专权的时代,正德年间皇帝昏愦,宦官横行,韩文极感忧愤,冒死上疏弹劾刘瑾集团的“八虎”,说:“纵事无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表现了勇与邪恶势力抗争的正直磊落的气节。结果受到迫害,遭廷杖拷打,后又逮捕下狱,罚米输边。罚米是刘瑾制定的一种处罚,迫令韩文拿出一千石粮食,由家人送到边塞作军粮,千石后又加罚,逼其破产。刘瑾死后,耆耋之年的韩文才得以复职,遂退休还乡。嘉靖二年为皋陶庙撰写碑文时,已经八十三岁高龄。许翔凤是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监察御史,曾巡按甘肃、两淮,正当中年时就上疏请求辞职了。他所以辞职,当然也是对腐败朝政不满之故。史称他居乡休闲,忠信醇厚,雅好山水,常作诗文,自乐其志。皋陶碑出自此二人之手,可见非同凡响。
嘉靖年增修皋陶庙的缘起,还必须说到巡按王秀。王秀在嘉靖二年以监察御史巡按山西,到了洪洞见皋陶庙敝陋失修,特拨专款,命平阳府推官和洪洞县令负责增修。王秀除出巡山西外,还曾作过湖广巡按,史上记述其事不详。其山西洪洞之行,不禁令人想起玉堂春的戏剧。玉堂春故事出自冯梦龙的小说《警世通言》,原作所写王公子之父王琼,正德进士,亦因弹劾刘瑾被罢官,王公子后来及第、巡按山西必在嘉靖初年,因而,疑小说中的王公子即是以王秀为原型。冯梦龙虽然是写一个爱情故事,平冤案一事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韩文撰写的碑文中说,皋陶的法律并不在于制定多少条文,而是主张教育为主、慎用刑罚,刑罚只是作为道德伦理教育的一种辅助。皋陶的慎刑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古代法律中历来对于死刑有着慎重的复核程序。即使在明朝那样一个极度专制的黑暗时代,传统的法律思想仍然在闪现着一线光亮,所以才有玉堂春昭雪的故事发生。
此碑高约3米,宽1.3米。碑文为正书,竖二十行,全文六百余字。许翔凤乡居自乐,不与时流论次,因而在书法史并不留名,但看他此作,全是大家风规,应在当时某些名家之上。明代许多人追随赵孟頫,脱不出姿媚之气。许翔凤此碑则从唐楷中来,运笔沉实,结体稳重,略似《玄秘塔碑》。全篇一派端庄肃穆气度,既有颜体的谨严雄健,又得柳体的刚挺坚劲,绝无轻滑流俗之态。无论其内容,还是其书法,此碑都是一件极其难得的珍贵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