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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安徽文学》2011年第09期

栏目:中篇小说

周六的晚上,蓝晨约千红去海港城看电影《杜拉拉升职记》。千红笑道,我们俩非职业女子看人家职业女子怎么混,是不是有点文不对题?蓝晨道,谁说我们没有职业,我们是职业家庭妇女!

千红扑哧一笑。多么理直气壮!

说得好!

她决定这个晚上暂时脱离家庭主妇岗位,给自己放一会儿小假。

7点钟的电影,蓝晨很准时地开着宝马750来接她。天已经暗了下来,灯火升起,往常这个时候,是千红带着小宝在楼下散步的时间。今天甩开小尾巴,一个人单溜。大门口值班的保安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微笑,看她身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花布长裙招摇地钻进了香槟色宝马车。

“是女的,不是男的。”千红恨不得跑过去跟保安声明一声。

“什么女的男的?”蓝晨看她对外张口作势的,笑问。

“保安看不清里面,还以为哪个男的开宝马来接我约会呢。我让他放心。”

“哈哈!是又怎样!你还怕他跟你老公告状不成?”

“唉,除了你,哪有男的来约会俺这个欧巴桑哦!”

千红将座椅调整好,系上安全带。这车子,不系安全带,它就一个劲地叫,像个唠叨的妈咪。

蓝晨手打着方向盘,目视前方,她今天穿着一件烟灰色宽边低领韩版上衣,一条藕荷色九分裤,宽宽松松,透着几分慵懒和富贵气。脖子上戴的是一串红珊瑚项链。她的项链可能不下一百条。每次见到她,戴得都不同,穿得更是没有重复。同是家庭主妇,千红就逊色多了,长期混迹于菜市场、厨房,连件像样的出门衣服都翻不出来。也是素面朝天惯了的,连老公都说她不讲究,出门总穿这件大花裙。

千红暗自作了下自我批评:做女人应该像蓝晨那样。

深南路上,两旁的树木上亮起璀璨的蓝色灯光,像河的两岸。河床里是浩大的车流,或急或慢地向前推涌着,不知奔往什么要紧的地方。这是个周末。

蓝晨专注地开着,车上吊着的小白玉轻轻摇晃,车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栀子花的香水味,非常好闻。音乐打开,播放的是一首藏族情歌,《遇上你是我的缘》。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歌声清亮高亢,一声声“亲爱的”,喊得声嘶力竭,叫人感动。

听着歌,两人都不再说话。车子一直开到目的地的地下停车场。

三楼影视城。电子屏上显示着电影的场次、时间,同时播放的还有好几部其他片子。七点钟这场的是《杜拉拉升职记》。影厅前有卖果汁饮料爆米花的。蓝晨买了两瓶可乐,和一大袋爆米花。好久没有这么悠闲地光顾电影院了,千红长长舒了口气,难得这么自在啊!是部轻松的电影,适合周末休闲。

“老徐胖了,胳膊那么粗,和黄觉在一起,看着像姐弟恋。”千红不由八卦道。

“现在流行姐弟恋,找个小男人,把青春多延续几年。——听说他俩真好呢!”蓝晨也跟着八卦。

“姐弟恋,那哪能长?中国还是老夫少妻有市场。”

“要什么长久!爱一时是一时呗!”蓝晨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

千红不免有些诧异,这可不像她惯常的态度。对感情,她一向是认真的,甚至可以说认真的过分。

看完电影,时间还不算晚,又在海港城里逛了逛。一间一间玻璃橱窗前,模特身着时尚鲜衣,酷酷地吸引着顾客的眼光。但光顾者并不是很多,周末的晚上通常不是购物的时光。蓝晨和千红也没有太大兴致。对于蓝晨,海港城太大众化了,尽管也有几个品牌,但到底不及西武名店,格调好,人少。千红陪蓝晨去过一次,蓝晨花一万元买了件范思哲连衣裙,令千红瞠目结舌。她可真舍得!而千红,买起衣服来小气多了。那一次,说是一起逛街,实际上就是陪蓝晨逛。一套化妆品,再加一只名牌包,几万块钱“刷”一下子就不见了。千红说,以后不能跟你一起逛了,贫富差别太大,受不了。蓝晨瞥了一眼,道,别哭穷了,老公开公司,当老板,你又不是买不起!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你替他省钱啊,小心你不花让别人花去了。那天,在蓝晨的怂恿之下,千红花了一千元,买了件打折的碎花小上衣。这钱花得让千红有些心疼,抵得上几听进口奶粉钱。这还不说,主要是她几乎没什么机会穿。对一个家庭主妇来说,好衣服买了也是浪费。所以,每当蓝晨再约千红逛街,千红就找借口推了。她们俩在消费观念和消费级别上差异很大。当然,恐怕也和她们的经济实力有关。蓝晨来深圳早,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而千红家按老公说法,仍在奋斗阶段。但这不妨碍俩人的友谊。她们认识有八年了,算得上老朋友,在深圳,这个人际关系如沙器般脆弱的城市,能把一段感情维持八年,也属不易。

那时,她们同是海滨小区的邻居。千红刚搬来不久,同一栋楼,上上下下的人很多,都不怎么说话的,眼熟的彼此点一下头。和蓝晨也如此。蓝晨属于那种眼睛不怎么看人,却要让人看了会忍不住再看一眼的女人。三十多岁,风情,时尚,略带点高不可攀的骄傲。走路时总是头昂得高高的,眼角眉梢带着一丝睥睨世俗的笑意,那种微笑是与人保持距离的微笑。小区的楼下是儿童游乐场,一到黄昏,大大小小的孩子在游乐园玩耍,带着他们的少妇、阿婆就因孩子而熟稔起来,在一起交流育儿经验、生活琐事。但这群妈妈婆子的队伍里从来没有蓝晨,她从不和普通大众打成一片,尽管她也有个女儿。她女儿那时也就八九岁,小姑娘和她妈一样,漂亮、神气。母女俩走在一起,一大一小,颇像一对骄傲的白天鹅。可是,令千红想不到的是,骄傲的天鹅却能放下姿态,和千红打招呼。这或许是小宝的磁场太强吧!千红想。她抱着小宝,走在下面玩时,蓝晨会很少见地停下来,逗一逗小宝。小宝似乎也喜欢美女,两颗黑葡萄样的眼珠毫不犹豫地看蓝晨,像个明察秋毫的小思想家,直盯得蓝晨开颜大笑。“你家宝宝好可爱呢!”蓝晨赞道。千红很开心,宝宝被人夸奖,当妈妈的都开心,况且是如此漂亮的,轻易不和人说话的骄傲阿姨。

认识了之后才发现蓝晨并不是骄傲的人,她不过长着一副骄傲的面容。用她的话来说,其实是不善于和人打交道。

有一次小宝生病了,千红抱着她去附近的医院打针。那一段路说起来并不是很远,不过一千米左右,但抱着个小人,就颇有些气喘。走到一半,换胳膊歇一会,正巧蓝晨开车过来,见状就顺路捎她们去医院。然后陪她一起看病、打针,再送回来。

就这么熟起来。蓝晨老公是做电器音响的,公司做得很大,还经营了一间酒吧。蓝晨不上班,帮老公料理些账目,在家炒炒股。家里请了保姆,孩子在贵族双语学校读书。

“贵族学校怎么样?”千红关切地问道,虽然她的孩子才一岁多,不过,挑选一个好学校上学,也并不遥远。她听一个在中学做教务主任的大学师兄说过,他们那家公立学校,每学期都有贵族学校的孩子转来,那些孩子毛病都挺多的。

蓝晨慢条斯理道:“也不是很好吧。钱收得不少,教学却并未见得有多好。都是我老公要送她去呢。现在正想给她转回来,也不知附近哪所学校好,你帮我问问你的校友吧。”她说话很慢,再急的事,也是这么慢条斯理的。自有一股优雅的贵妇人气质。

这件事千红找校友帮了忙,蓝晨的女儿在第二学期顺利地转进了公立小学,一年后,又进了并不在这个片区的重点初中,即大师兄所在的那间学校。

蓝晨不久就在重点中学附近买了高档住宅房。作为邻居,她们只在一起呆了三年,但友谊却一直持续下来。

蓝晨闺阁朋友稀少,千红也是。彼此都很珍惜。

闲暇时,蓝晨带千红去她家开的酒吧唱歌。千红歌唱得很好,在大学就有金嗓子美誉,老公耿光辉就是被她的歌声吸引住的。班上开晚会,千红一曲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让他骨头酥软,肝肠搅乱。

“你这嗓音是美人鱼的嗓音,那么娇柔,让人听了,恨不得马上搂你在怀里。”俩人好上后,耿光辉如是表白。

千红也深知,是自己的歌声才帮她击败众多对手。大学时候的耿光辉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是女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千红自认相貌平平,不敢奢望耿光辉的青睐,却没料到一副好嗓子帮她获得白马王子。

喜欢听她唱歌的还有大师兄丁培德,在耿光辉之前,丁培德追求过她,那是千红在大学里寥寥可数的追求者之一。自然,当耿光辉出现,千红眼里就没了别人。

婚后,俩人一前一后来到深圳。他们学的是师范,毕业后分在同一座小城市,一个在中学教化学,一个在小学教自然常识。耿光辉不甘于三尺讲台,辞职到了深圳,先在一家大型塑料厂做技术管理,后来,就自己出来做了。千红夫唱妇随,跟到深圳,从一名职业教师,变成一介家庭主妇,中间也工作了一小段时间,在一家小学做代课老师,随着小宝的到来,这一短暂的职业生涯告一段落。

千红依然爱唱歌,唱的都是儿歌,听众是小宝。她唱: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千红的歌具有安神作用,小宝每每哭闹、发脾气时,千红一唱歌,就安静下来。

千红几乎把所有的儿歌都学会了,晚上睡觉,千红就从众多的儿歌中调出抒情的摇篮曲来哄她入睡。小宝一开始睁着眼,听着听着,就进入梦乡。

受千红影响,小宝也爱唱歌,牙牙学语就跟着妈妈曲不成调地呼应。

小家伙奶声奶气的,千红喜得眉开眼笑。

蓝晨家的酒吧有专门的歌手、贝司手。平时人不是很多,一到周末,就很热闹。人不多的时候,千红就上去唱歌,在酒吧里唱歌,感觉很不同,有点像做梦,好像回到年轻的时候。千红买了MP3,下载了很多流行歌曲,她学歌很快,到底有些天赋。蓝晨说,你可以给我们这儿当酒吧歌手呢。可是,千红哪有那个工夫,不过偶尔去过一把瘾。

在酒吧里,千红认识了蓝晨的蓝颜知己老冯,一位中年离异商人。一开始,蓝晨并没有明说,但千红还是观察出来了。男女之间的关系,一个细微的眼神、动作即可以泄密。何况蓝晨也并不想瞒她,无人分享的秘密算什么秘密呢?

蓝晨说,他们认识有好几年了。商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夫妻俩是大学同学,一路琴瑟和鸣地走过来。也许是太幸福了,上帝总是安排一些曲折,他的妻子居然背着他红杏出墙。

老冯是无意中在妻子的QQ聊天记录里发现的。对于男人,“绿帽子”最不堪忍受,何况,他那么信任她,他们那么恩爱。

老冯很痛苦,他不能容忍背叛。妻子哭着答应不再和人家交往。但是,终究有了裂痕。他又一次忍不住偷偷查妻子的QQ,果然发现,他们还在交往,有一次,妻子说单位出差,其实是去会情人去了。记录里的话相当刺激人。老冯决定离婚。他妻子很好强,一直以来都是老冯依顺着她,她以为老冯不会动真格。一句软话也不肯说,结果,负气,俩人一天就办妥了手续。那段时间,老冯非常非常痛苦,常一个人去酒吧买醉,喝醉了就跌跌撞撞地出门,砸树干。

蓝晨那时在酒吧呆得比较多,老冯的异样引起她的注意。这个人出手大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看他喝得太多,蓝晨忍不住就过去劝他。在酒吧里,喝多了闹事的,并不鲜见。蓝晨不希望自己的酒吧成为酗酒的场所。

老冯其实一点也不惹事,他只顾埋头痛喝。即使烂醉,身上也有一种理工科男人内敛自律的气质。

蓝晨没看错,老冯是哈工大的工科学博士,他看起来不像商人,更像个工程师。酒吧这样的场所似乎不大适合他。老冯说,他就是要来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忘掉自己。

蓝晨不知不觉成了他的听众。也许是积压在心的伤痛得到了宣泄,老冯情绪好了很多。慢慢地酒喝得少了,不过,来酒吧的次数却更频繁。

蓝晨觉得这个男人很重情义。在酒吧里,她见到太多的逢场作戏,像老冯这样为情所困的中年男人并不多见。她觉得他的妻子很傻,这么优秀的男人,有钱,有学问,重感情,去哪儿找?她忍不住想到自己老公,当然,也是有钱的。可是他很少在意她。把她娶到手,就束之高阁。整天忙于公司,应酬,周末去打高尔夫球,从没有在零点之前回来过。

从最开始,蓝晨当听众开导他,到最后,老冯像心灵牧师一样,反过来安慰蓝晨。俩人自然而然走近了。原来这紫陌红尘里,需要互相慰藉的旷男怨女不在少数啊。

在千红眼里,老冯很普通,气质上也看不出独特。比起蓝晨老公吴刚,外形上差远了。

“你错了,年轻的时候,我们看男人往往看他的外表,就跟男人看女人一样。换作以前,我也看不上他,可是,当你经历了家庭的鸡零狗碎之后,你才会发现,男人的魅力不在外表。老冯是个非常智慧有内涵的人。”

在蓝晨看来,老冯体贴,善解人意,他俩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老冯是上帝赐予我的礼物。”蓝晨这样形容。她说到老冯时,眼里满是柔情。

千红纳闷,像蓝晨这样漂亮的女子,难道没人追求过?何以一个老冯,让她如此折服?

“被爱并不难,难得是爱上。”蓝晨深有感触。

可是,这毕竟是婚姻之外的爱。

千红曾问过蓝晨,怕不怕老公知道。老冯自己不就是发现了老婆的外遇而离婚的吗?

蓝晨嘴角浮出一丝讥笑,我倒是希望他知道,那就离婚算了。

说得虽然轻松,但千红知道,蓝晨其实没那么轻松。她老公吴刚是她的初恋,曾经为了追求她,写过上百封情书;还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那时,他还是穷小子,追求美丽的白天鹅,颇费了一番心血。

蓝晨被他的痴情打动,确切地说,也是看中了他的执着和俊朗的外形,在他身上有着一股男人敢拼的狠劲。果然,婚后的吴刚事业蒸蒸日上,先在老家一个大型企业一路做到高管。后来,又南下创业,成绩辉煌。

许多当年的同学都羡慕蓝晨的眼光,挑中了一匹黑马。她老公是典型的“凤凰男”。

“幸福有时候是给外人看的。日子却是自己过。你不知道,过去,我总是反对门当户对,嫁给吴刚,家人并不同意,我觉得自己很勇敢,很反叛。可是,结婚了,就知道,门当户对是多么有道理。”她说,她老公有许多坏习惯,不讲卫生,粗糙,还总爱夸耀自己,唯恐人家小瞧了他的出身。特别是对蓝晨的家人,因为曾经反对过,总有一种“你们看错了吧”的报复心理。

“男人嘛,有时候就跟孩子一样,有种好胜心理。你老公这么会赚钱,你也该知足了。要是放了,可是分钟就被小姑娘抢跑了哦。”千红道。

蓝晨没有吭声,心里其实是认可的。离婚哪那么容易!女儿都这么大了。

“他说我有旺夫相,不会和我离婚的。”蓝晨讥笑道,“其实,男人也怕离婚的,离婚对财产、声誉都是损失。宁愿在外面找小蜜,也不会轻易离掉结发妻的。”

“那么冯呢?他难道只愿意与你保持这样的关系?没有进一步想法?”

“他啊——”蓝晨深深叹了口气,“如果和他在一起生活,我会非常非常幸福的。”蓝晨没有直接回答。

“他是我在错误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蓝晨道。

每次和蓝晨在一起,话题都是围绕着老冯。她的婚姻和爱情。

千红想,这人与人是多么不同啊。她的生活一天到晚被小宝占据,没有半点时间为感情生活而烦恼。

正如小宝那首歌唱的:“我的妈妈从来不放假,工作为了家。厨房是她的天下。”

这个周末,千红给自己放了假。当然,敢于放假,也是因为有个顶班的,奶奶最近从北京老二家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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