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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玉珍有一条很粗的麻花辫,圆脸,大眼睛,高鼻梁,脸蛋上有高原红。因为没考上大学,被阿旺安排到这儿当了一名民办教师。

她一眼看见尼玛,觉得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圆润含笑的脸庞,偏分的发型,红格子衬衣,干干净净的……她喜欢看他,抬头一眼,低头一眼,越看越喜欢,心动不已。于是,她也把自己最勤快、最能干的一面展现了出来,干起活来,娴熟又麻利。屋顶飞来两只野鸽,雄鸽在雌鸽前频频点头,“咕咕”地叫着,触动着她的心。她听着悦耳,心里高兴,不自觉地笑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仓决也喜欢这小伙子。

下午时分,选好房子,搬完东西,尼玛站在校门口与父母、哥哥挥手道别,拖拉机影消失了,轰鸣声也随之消失,惟有“哗哗”的溪流声。这让他感到心里空荡荡的,有点孤独,呆呆地站着,聆听划过耳畔的风声。

黄昏时分,他在阿旺家吃完饭,在自己的屋里呆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便来到那条小溪边,踩在溪边松软的草地上,看看上游湍急的波浪与下游平静的水面。他向水里扔了块石头,溅起了浑浊的水花,他感到那是心灵不甘寂寞的涟漪,瞬间感到了孤独,曾经梦想着在临水的地域去享受人生的悠然,如今却在水边品尝到了孤单与冷清。

他坐在小溪边,眼睛直盯着水面,在流动的水波上展开了回忆。

上学那会儿,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多美好啊!到哪儿都是一群人,从未这般孤单过。

很快他又想起了“女神”,一想到她,心中便涌起了波澜,甚至汹涌澎湃。

师范学校四年级时,他为了再得一个“优秀三好学生”称号,便每天早起复习功课。他是学习委员,每门功课都必须名列前茅,所以学习很刻苦。

他是起得较早的人,因为早起能选到一个环境优美的地方。他最喜欢到学校花坛旁复习,那个直径二十多米的圆形花坛,八月里,那里开满了格桑花,还有一些迟开的月季,红粉白交织在一起,灿烂之极。他喜欢在花丛旁读书,觉得那淡淡的清香能让脑子更清醒、心情更愉悦。

天刚亮,勤奋的学子便陆陆续续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踱步背书,把校园装扮得格外美,花坛旁也会聚上两个。这么大的花坛,对于刻苦的学子而言,超出两个就会显得“拥挤”。

黎明时分,尼玛就来到这块“宝地”,他每次会凑近花坛边的月季嗅上一嗅,算是对自己的奖励。

有一天,他正嗅着花,一个身影出现在花坛的另一边,让他眼前一亮,是一位来复习的同学,同届幼师班的女生。那清秀的面容、婀娜的身姿闯进了他的心扉。她的出现,让他幸福。他悄悄透过花丛看着她,看她低头的温柔,看她抬头的清秀,看她温润的脸庞。他觉得她太美了,皮肤白皙,鼻梁高挺,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弯清泉,让人愉悦,让人心悸。她比月季要淡雅清新,比格桑花要高贵圣洁,她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幅灵动美丽的画。他呆呆地看着她,她在他心里蹁跹。

美丽的邂逅就有美丽的憧憬。从那天起,花坛就是他的憧憬、他的希望。抢占花坛是他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他在那儿等,她也会第二个到达,这里就成为他俩的天地。他愿与她擦肩而过,不停地绕着花坛,不停地擦肩,走在相遇的路上,感到无比的幸福,觉得妙不可言。

半月后,他俩像是又熟悉又陌生,有时在相遇的那一刻,目光发生了碰撞,两人不约而同会微微一笑,却又迅速回避,落在了各自的书上。

每当校园的喇叭响起《运动员进行曲》时,她便会离去,而他总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永不先走。他喜欢看她的背影,看她的马尾辫,看她轻盈的步履,就这样,他看了一个月。

一次,在她离开花坛的那一刻,或许是对熟悉而陌生的眷顾,便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正好也在看她,目光交织在一起,没有羞涩,而是微微一笑。后来,她离去时总会回眸,总会一笑。这飘逸的扭头溜进了他的心底,这温情的一笑让他魂牵梦绕,这清纯的回眸让他爱上了她。

可好景不长,两个星期后的一天早晨,她没有来,他心里没了着落,魂不守舍,绕着花坛焦急等待。等了一会儿,他放弃领地,又在复习的人群中寻找,心里有着诸多不安,她病了吗?

第二天,她还是没来,之后,她再也没来。花坛中的格桑花已败落,他也没心情早起复习了。

下午在教室里上课时,班上的男生最喜欢抢座位,抢窗户边的座位,因为幼师班的舞蹈室就在斜对面。班上男生多,女生少,何况女生的“颜值”又不高,幼师班的女生可不一样,个个水灵灵的,惹人喜欢,自然成了他们的心仪对象。尼玛以前从来不去凑这个热闹,但现在,他开始混在其中不惜代价地抢座位,只为了看她一眼。毕业前夕,他才打听到她的名字:“拉姆卓玛。”

想到这儿,他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或许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他感慨道:如果能追求上她,和她一起来这寂寞之境,该多好、多浪漫啊!

这时,一牧童赶着七八头牛回家,也正跨过这条小溪。牛脖子上的铃铛是用罐头盒做的,并不悦耳,“咚咚”地响着,响彻了整个溪境,还夹杂着牧童的“嘟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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