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大公案,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高鲁冲突”是由高长虹挑起的,长虹也因此背了一世骂名。
高长虹从1924年12月10日到北京阜成门内西三条鲁迅寓所第一次拜访鲁迅起,到1926年8月31日到上海沪宁旅馆(一说“孟渊旅社”)看望即将赴厦门的鲁迅止,他们的友谊持续了一年又9个月。期间他们有过一段密切合作的时期,这就是《莽原》周刊时期。这个阶段,高长虹不仅是鲁迅家中的常客,参与了筹划《莽原》周刊的“五人吃酒”,而且是《莽原》周刊的“奔走最力者”(鲁迅语)。
当时团结在鲁迅周围的年轻人,除少数几个人外,基本上分为两支“军团”,一支是以高长虹为首的狂飙社作家群;一支是由韦素园?韦丛芜?李霁野?台静农4人组成的安徽作家群。与鲁迅的交往,狂飙作家群先来,安徽作家群后到。《莽原》周刊时期,狂飙作家群是当之无愧的主力军。
说“高鲁冲突”,不能不说到安徽作家群,更不能不说到韦素园。因为我们都知道,“高鲁冲突”基本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退稿事件”;二是对“思想界之权威者”的认识分歧;三是高长虹是否跟鲁迅“争夺”过许广平,即所谓“月亮诗”的问题。而这三个事件的挑起者,都是韦素园。
冲突的缘起是鲁迅南下时,《莽原》半月刊交由韦素园负责编辑,之后韦素园就把向培良和高歌两人的稿子退了回去,作为“同仁”刊物,这在鲁迅主持编辑时期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因此引起了高长虹的不满,于是兴师问罪。
翻阅相关史料,我们可以看到,高长虹在协助鲁迅办《莽原》周刊期间,心中仍然向往着他的“狂飙”事业,以至于鲁迅邀请他继续编辑《莽原》半月刊时,他谢辞了。退稿事件发生前,高长虹已赴上海,并组织出版了《狂飙丛书》和《狂飙》周刊,这个时期,他还写过几篇赞美鲁迅和未名社的文章。因此,长虹接到向培良关于韦素园压稿退稿的信,感情上很难接受。于是一口气写了《给韦素园先生》和《给鲁迅先生》两封公开信,并同时发表在1926年10月17日的《狂飙》第二期上。从这两封信中,我们不难看出,对韦素园,高长虹是没有将他放在眼里的,信的最后写道:“《莽原》须不是你家的!林冲对王伦说过:‘你也无大量大才,做不得山寨之主!’谨先为先生或先生等诵之。”而给鲁迅的信,除直言不讳道出了自己对“安徽帮”的不满和曾经“以生命赴《莽原》”,如今却遭遇“兔死狗烹”的愤怒外,长虹当时的想法,是想让鲁迅先生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并没有与鲁迅决裂之意,因为他在信的最后,还说自己要继续写对《伤逝》的批评文章。
怀着一肚子不满和屈辱的高长虹,本是为朋友和兄弟两肋插刀,站出来要个说法,可等来的却是“安徽帮”和鲁迅的置之不理。对于高长虹的个性,这个结果他是不能容忍的,于是在10月28日,写出万字长文《1925年,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收入《走到出版界》一书时,改为《1926……》),放过安徽作家群,将矛头直指鲁迅,全面挑起了“高鲁冲突”。
“高鲁冲突”真正的焦点,是对于“思想界之权威者”的认知问题。
1925年8月初,陈友仁主持的《民报》增加了一张副刊,由韦素园任编辑。8月5日,《民报》刊登广告:“现本报自八月五日起增加副刊一张,专登载学术思想及文艺等,并特约中国思想界之权威者鲁迅?钱玄同?周作人?徐旭生?李玄伯诸先生随时为副刊撰稿,实学术界大好消息也。”
1926年8月,高长虹在《新女性》8月号上,发表了一篇《狂飙社广告》,广告中有“去年春天本社同人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及少数最进步的青年文学家合办《莽原》……”等语。
我们知道,高长虹的一生向往民主政治,主张自由的学术文化氛围,反对压制民主?束缚自由的专制行为。言行在其《历史的沉重》一书中说,高长虹观察了民主革命以来,一些一度是革命思想权威的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章士钊?胡适等人悲剧性结局后,形成了一个看法:一个思想者一旦被树为“权威”,就会“被感情?地位?虚荣所动摇”,背离革命立场,走向反面。因而当他看到韦素园在《民报》上刊登的这则“以权威献人”的广告后,反应就异常强烈:“于是,‘思想界之权威者’的大广告便在《民报》上登出来了,我看了真觉瘟臭,痛惋而且呕吐。”(《高长虹文集》中卷第155页
鲁迅的反击始于《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此文发表于1926年12月10日出版的《莽原》半月刊第23期。文中说:“近有长虹在《狂飙》上,迭加嘲骂,而狂飙社一面又锡(赐)以第三顶‘纸糊的假冠’……此等名片,乃是他人暗中所加,别有作用,本人事前并不知情,事后亦未尝高兴。”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思想界之权威者”与“思想界先驱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鲁迅先生对韦素园的“思想界权威”这顶桂冠未置可否,却对高长虹的“思想界先驱”反戈一击,因此引起了高长虹对鲁迅更进一步的误解。
写完这则《启事》之后,鲁迅在给许广平信(《两地书》七九信)中有过这样的话:“所以我昨天就决定,无论什么青年,我也不再留情面,先作一个启事……而对于别人用我名字,则加笑骂等情状,揭露出来,比他唠唠叨叨的长文要刻毒得多……”
高长虹在一些文章中对鲁迅的谩骂和攻击,表现出感情用事?不近人情的倾向,是十分错误的。但是正如董大中先生所言,在退稿事件上,高长虹是无辜的;在“思想界之权威者”问题上,高长虹的观点符合五四精神,同样是无辜的。至于在“许广平之争”上,高长虹有着更大的冤屈。而向鲁迅通报“狂飙上有一首诗,太阳是自比,月亮是她,我是夜”的“流言”的,还是这个韦素园。
除韦素园?韦丛芜兄弟外,未名社的另两位成员李霁野?台静农都是长寿老人,几十年后,此二人仍不肯公正客观地评价高长虹。1984年,董大中拜访李霁野时,一提到高长虹,李的脸色就大变,说:“高长虹的案不能翻。他把自己一伙称为‘山西帮’,把我们叫做‘安徽帮’。这个人意识很不好。”1989年《高长虹文集》出版后,山西有关单位在北京借鲁迅博物馆召开了《高长虹文集》出版座谈会,接着《鲁迅研究月刊》又重登了高长虹的《一点回忆》。对此李霁野火冒三丈,不仅退回了鲁迅研究室发给他的顾问聘书,后来见到鲁研室主任陈漱渝,又大骂“混账”!而据说远在台湾的台静农得知《高长虹文集》的出版,也极为生气。读了董大中先生的《鲁迅与高长虹》才发现,安徽作家群之所以如此对待高长虹,却原来也是“别有隐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