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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1条未读信息

“你是说,他消失了?”

我接过唐双递给我的水杯,一饮而尽,然后用沙哑的嗓音回答:“对,消失,字面意义上的—咻地一下,不见了。”

唐双从我手里拿过水杯,嗔道:“你喝了多少?鬼,我也不想说你,想想脑子里的洞,你不为自己好也要为了我好……”

我本来就头疼欲裂,听她在念紧箍咒,更是头疼得脑浆都要迸出来了。

说好的霸道女总裁呢,怎么唠叨起来,跟普通妹子也是一模一样的。

我定了定神,看向床头柜上的电子闹钟,现在已经是13:00点;10分钟前,我才刚从酒店的床上醒来,体验着几年来最强烈的宿醉。

一斤多的威士忌,确实让我断片了。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滴滴专车,怎么回的酒店,竟然还能刷房卡乘电梯到对的楼层、进了对的房间,上床前还能把鞋子脱掉—好吧,最后一点我并不是太确定。

我的记忆,从老向消失那一刻起,就完全被抹掉了。

但是,我还清楚记得,老向是怎么消失的。

尽管唐双不相信我,认为我是喝多了产生的幻觉,但是我无比确信当时自己所看到的场面。

凌晨3:00或者4:00,在大栅栏空无一人的路口,老向跟我提了个奇怪的要求,要我拉他进微信群,我知道,他指的是我们大学同学的微信群。

说完这句话后,他朝我笑了一下,我记得老向脸上的表情,他非常有个人风格的笑—右边嘴角向上翘,左边嘴角纹丝不动。

不对,我突然迷糊了,他向上翘的是右边嘴角,还是左边嘴角?

好吧,哪一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露出这个笑容之后,他整个人就消失了。

他本人没有任何的动作,周围也没有任何的征兆,没有烟雾、奇怪的声响、路灯突然灭掉这些电影里常见的桥段;老向就这么简单粗暴的,“咻”,不见了。

半秒钟前,他还站在我面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半秒钟后,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连他的影子都抓不住。

他原来站立的地方,只剩下光秃秃的青石板;我甚至听到,由于他原本占据的那一块空间突然被释放,周围空气向中间流动,发出气球爆炸似的啵的一声,不过音量要小了很多。

这感觉,有点似曾相识……

一阵强烈的头疼袭来,我痛苦地摸着太阳穴—去他妈的,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三十来岁,一米七八,140斤的样子,好端端站在我面前—怎么会突然消失不见?

唐双坐在床沿,轻轻摸我的脸:“鬼,你还好吗?”

我苦笑了一下,老实交代:“不太好。”

按照一般剧情,接下来就是她端茶倒水、嘘寒问暖的机会了,但现实却不是这么演的。

唐双咻地站起身来,看了看手表:“那你照顾好自己,我两点还有个会。”

我抬起头来,这才注意到她已经收拾得体,干脆利落的沙宣头,领子硬得能戳死人的白衬衫,外面套着深灰色西装,袖口露出一枚杜福尔老爷子的白金Simplicity。这一全套战衣在身,显露出花木兰一般的英姿飒爽,很有杀伐果断、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意思。

我还想说什么,唐双扔下一句:“我整个下午都在开会,你有事找Stacy姐。”

Stacy姐是唐双的秘书,是那种公事公办得我公事都不会去找她更何况私事的好秘书。

唐双快步向外走,在门口停了下来,回头跟我说:“好好躺着,别出去浪了啊,乖。”

然后,她义无反顾地关上了门,离开了我的视线,整个消失的过程,并不比昨晚的老向慢多少。

老向……

唉,先不理他了,我现在头又痛,肚子也开始饿了,还是先弄点东西吃吧。

我叫了客房服务,随便点了个白粥跟小菜。从床上爬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穿着牛仔裤睡了一晚。妈蛋,看来昨晚确实醉得厉害……欸,对了,我手机呢?

我在房间里找了半天,枕头下面都翻了,还强忍着头痛趴到地毯上找,结果毛都没找到。宿醉的迟钝大脑后来才想起,可以使用酒店的电话拨自己号码,但是,打过去是关机。我开始有点认命,觉得是把手机丢在专车上了,然后跑到卫生间去洗脸……结果,却在洗手盆旁边找到了它。

手机,现代人的命根,流水线制作出来的阳光和空气、太阳和星辰。不喝水人可以活一天,半天不玩手机,多少人能做到?

总之我是做不到了。

我连脸都来不及洗,心急火燎地给手机充上电,然后开了机。进入桌面的一刹那,我就震惊了,收到了17条信息,打开一看都是未接来电的提醒。除此之外,更加触目惊心的,是微信上的小红点,显示有31条未读信息。

我不是处女座的命,却有处女座的病—有那么一点点强迫症,对所有App的小红点都“过敏”,会在第一时间统统消除掉。

为了减轻我强迫症发作的次数,我把在微信里常聊天的人,还有所有的群,都设置成“消息免打扰”,重要的对话—比如唐双的,会同时设成置顶聊天,但一律还是“消息免打扰”。所以,只有基本没聊过天、我懒得花两秒时间去设置免打扰的人,发消息给我,才会有小红点出现在App的右上角。

一般来说,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有一堆微信里从来不聊天的人,会给我群发祝福的信息。

今天,只是春天一个普通的星期二,往后的半个月里,也都没有任何节日。

所以,这些小红点是……

我打开了微信,在置顶的聊天下面,是四五个带红点的头像,每个人都发了若干条消息给我,加起来刚好就是31条。

再仔细一看,这些发消息给我的人,全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奇怪了。

我随便点开一个毕业10年胖了30斤,叫作李世海的哥们儿,他发了两条文字消息。

第一条:“向亮?”

第二条:“愚人节没到吧?”

还有一条几秒钟的语音,我点开放大音量,李胖子说的是:“老蔡,这样吓人有意思吗?”

我挠挠头,有点莫名其妙,又隐约能猜到他在说什么。他知道我昨晚见了老向,难道说,我在群里描述了老向突然消失这件事?

再点开另外几个人,说的话都大同小异,质问我昨晚是不是真的见过向亮,为什么要戏弄他们;终于,最后一个女同学的问话,给我指明了方向。她提的问题是:“你拉进群里的是谁?”

我皱起了眉头,回忆起昨天晚上,确切来说是今天凌晨,老向对我提的要求,他说:“拉我进微信群。”

说完这句话,他就消失了。

虽然如此,看起来喝得烂醉的我,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把他拉进了我们大学同学的微信群。

不就是拉了老向进来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么想着,我点开了这个叫“02广告人与太阳肩并肩”的微信群。

这个群的聊天记录,炸了。

虽然最近在组织10周年同学聚会,群里的信息比以前要多很多,但一晚上有300多条未读信息,还是非常罕见的情况;而且,至少有三个人@了我。

李世海在群里也喊了:“老蔡,快出来。”

也有比较客气的同学问:“蔡老板,人呢?”

嗯,因为我毕业之后,没在广告业做几年,就开了一家小型工厂直到现在,所以他们叫我蔡老板,也不全是讽刺啦。

我看了几张聊天记录,话题围绕在两个人身上,除了我之外,是一个叫“迷失”的人,他被好几个人@了几次。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个“迷失”,就是老向的微信名。因为我一直把他备注为“老向”,所以反而忘了他本来的微信昵称。

迷失—我不禁哑然失笑—当年老向像疯了一样地喜欢这部美剧,把他所有的ID名都改成中文的“迷失”,或者英文“LOST”。过去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还没有变。

老向的真名“向亮”,跟网名“迷失”,倒是富有意味的两个词。

这时候门铃响了,我两秒后才反应过来,是刚才要的送餐服务,然后去开了门,取了粥,胡乱喝了几口。

几分钟之后,我重新拿起手机,首先想@老向出来,一起聊天。

可是我发现,无论我@迷失或者@老向,群里都没有这个人。

奇怪了,我把他拉进来了呀。

再打开群成员列表,最后一个人,也并不是老向。

老向已经不在群里了。

所以我在群里的第一句话是:“老向呢?”

几秒钟之后,我就被各种热情的声音包围了。

“我×鬼你终于来了。”

“吓死本宝宝了,一来就说老向。”

“蔡老板你没事吧?打你手机怎么不接?”

果然,那么多未接来电,也是这群大学同学打来的。

我想了一下,发了条语音:“还活着,别担心。啊,我问你们,老向呢?”

几个人纷纷说,是班长踢了,是老曹出手了。

我皱起眉头,对,班长,平时最活跃、存在感爆棚、号称交际花的班长老曹,曹敏钦,怎么不见了呢?

我回忆了一下,他既没有打电话给我,也没有发微信给我,在群里,也仿佛消失了一般,刚才看的聊天记录里,他都没有参与。

老曹,人呢?

我在群里@了老曹,又在私聊里发了个“?”给他,然后,我就放下手机,走进卫生间。

这一早上,不,一下午醒来后,乱七八糟的,等我先洗个热水澡,去去酒味,也顺便让头脑清醒一下。

莲蓬头的热水倾泻而下,我不由得闭上了眼;黑暗中浮现的,却是老向在我眼前,突然消失的瞬间。

我打了个冷战,想起了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如果老向能够突然消失,会不会,他也可以突然出现在某个地方,比如说,这个酒店的浴室里?

才不会呢,老向又不是Gay,而且他要真有这超能力,别说抢银行金库,就算是用来送快递都发财了,昨晚见到他时,就不会是那个邋遢的样子了。

我皱着眉头,努力回想老向昨晚的形象,一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拉链拉得紧紧的,下面是颜色可疑的牛仔裤,脚上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运动鞋,倒是白得发亮,像是刚从货架上拿下来的。

我的世界观,代表了一部分比较狭隘、比较虚荣的中年男人,就是跟人见面的时候,会打量对方戴的是什么手表。光着手腕没问题,但是如果戴了表,却没有那么体面,一般来说,就表示这人在经济上没有太大成就;或者换个好听的说法,是对物质没有太多追求。

总之,昨天晚上我戴着唐双送的江诗丹顿,充分显示了我在物质上的虚荣心;而老向则恰恰相反,他手腕上是一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卡西欧G-SHOCK。

嗯,我知道光凭穿着打扮,来判断一个人的经济情况,是非常肤浅的。但总之昨晚跟老向见面后,我就放下心来他不会跟我抢着埋单,这才尽兴地随意乱点……

慢着。

我突然睁开眼睛,回想起刚才看手机短信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一张卡的消费信息。

而昨晚那种喝法,没有一万来块钱,是不够埋单的。没有用卡消费的话,我随身不可能带着一万多的现金。

而那个长得像山本耀司的老板,如果我们没给钱,是绝对不会放我们走出小院的。

仔细回想起来……昨天晚上,临走前我上了趟厕所,回来后就晕乎乎地被老向架着,走出了威士忌吧。

所以,这件事只有一个合理的答案,那就是老向趁我上厕所,花了一万多块钱来结账;这样的财力,跟他朴素—好吧,是寒酸—的打扮,完全不匹配。

老向这小子,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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