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浪(在菲华人)
20世纪90年代,敢下海的人还不多。我老家在福建石狮,当时村里已经有个别人“下南洋”谋生,带回来的都是些不一样的精致玩意儿。二十出头的父亲在国内坐不住了,和母亲两个人拎着几套换洗衣服就上了去菲律宾的船,母亲在那边有个开大巴公司的老姨。
三个月后,父亲才知道什么叫“穷山恶水”。菲律宾一年只有两季,旱季的时候平均三四十摄氏度,那种不透气的热,活活要把人晒成人干;雨季则恨不能把人涝死,用父亲的话说,下场雨就能在外头养鱼。最严重的一次赶上了台风,连下五天,最后两个人爬上车顶盖着雨布熬了一宿,母亲肚里当时还怀着我。
除了气候之外,最让父亲窝火的便是上了老姨的当,说好了当合伙人帮忙管理,谁知道过来就是当个打工的苦力。当时菲律宾还没有统一的身份证,待了一个多月,父亲对老姨父开口说想办个车证,这样还能找点别的活路。老姨父是个老狐狸,怕父亲有了车证就留不住了,于是便一再推托。
但父亲从来就不是省油的灯。他一咬牙买了几本菲语书,一个词一个词地指给其他番工们看(福建人叫菲律宾为番),让他们读再指手画脚地理解意思。因为本身有些英语基础,不出两个月他就掌握了基本的日常用语。
父亲就让番工带他去办车证。结果到了地方,发现该有的证明和资料一样也没有,全身上下还不足二百比索(人民币二十块左右)。
但父亲还真就铆足劲儿了。一路找到了局长办公室,操起他那蹩脚的菲语就对局长说:“我叫Atong,交个朋友吧,我需要办车证。”天知道为什么局长没有把他当作可疑人员拘留起来,还真的把车证给了父亲。
父亲直接奔向银行开了个空头账户,又花了一百比索买了支票本,接下来他就要开始赚钱了。当时“下南洋”赚钱的路子有两条,一条是像老姨这样在当地自立门户,另一条就是卖中国货,比如说鞋。
父亲直奔华人商场,在看中一家店铺里的鞋样后,他拿家里所有的积蓄用批发价换了二三十双运动鞋。仅仅下了两层楼,他便在商场门口摆起了地摊。父亲加价不多,过往的路人没进商场细逛的,在门口就顺手买了。
鞋卖得不错,父亲立马打起自起门户的念头。仅靠批发进货太慢,于是他又火急火燎地奔向了中国来的货仓。
货很快就找到称心的了,但钱没到位。父亲也不心虚,一挥手就开了一张两个月后的支票给对方。可人家货主也不傻,一个生人怎么能随便收支票?一转念,父亲报上了那家批发店铺老板的电话。货主一问,正好认识,便欣然收了支票。
只花了一个多星期父亲便将盈利的钱存进了账户,他靠着空头支票居然也有了自己的鞋铺,从老姨的平房宿舍搬到了附近的一栋居民楼里。
父亲以为挣脱了老姨和老姨父的摆布便能大展拳脚了,但在别人的地盘就得低头。
虽然当时下海华人已经足够低调,连房子都不敢盖高,但相比于用塑料板和木板隔房子住的大部分番仔来说,这已经暴露了中国人的富有。而且中国人基本不会说菲语,做生意的时候就一边“ito!ito!(这个)”一边用手指着货物,再用计算器按出价格给顾客看。
偶尔听闻一两个同胞的货被警察扣了去,华人们也只当认栽,毕竟是卖假鞋在先,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噩梦的开始。后来尝到甜头的警察们更加肆意妄为,有时连人也一并抓了去,美其名曰“身份不明”,华人们这才慢慢意识到,警察开始抢货了。
警察们知道华人为了赚几个钱不愿惹事,也不敢惹事。于是他们灵敏地嗅到了新收入的来源,用福建话说就是“含劳餐”,即“索贿”。
每次被抢动辄是几百千的比索(折合人民币几万元)才能赎人,遇上不愿交钱或者交不起的,警察便威胁要将此人划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轻则无法再合法踏入这个国家,重则需要以美元为单位的花销来“洗黑”。所以哪怕再不愿意,华人被抢了货要么就当作慈善不要了,要么就塞个几十千比索(约合人民币几千块)来换货换人。从仓库到店铺的那几千米路程,往往能让华人烧香念佛大半天。
父亲自然也没能幸免,一次店员押货途中就遇上了抢货,好在店员机灵,说几步路就到了,不如他们自己同老板说。一问,又是个中国老板,七八个警察喜滋滋地跟到了店里。
父亲看一眼就知道出了什么事,没等警察吱声,先开口索要搜查令和逮捕令。这正好难倒了他们,分明就是不正当的勾当,哪里拿得出什么证明和指令?一旦被反咬一口也许还会惹祸上身。那帮警察让人哭笑不得之处也正是这个,欺负不懂法律不会说话的中国人,实则个个都是纸老虎。
领头的警察知道遇到一个“不一样”的中国人了,转口便搂着父亲说要到一边“pakiusap”(商量商量),几个手下也心领神会地推着货要走。父亲知道他们要押货了,让店员叫来了保安头。好在平时有一块儿吃喝聊天,保安头很给力地领来了十几个佩枪的兄弟,一转眼就把警察困在中间。
随着围观群众越聚越多,领头的警察有些怵了:“这样我们不好交代的。”父亲自然也明白点到为止的道理,如果再往大弄了动静,他势必也会吃亏。官官相护,华人在菲律宾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于是父亲咬咬牙对领头的警察说:“我跟你们走,货留着。”又对保安头说:“把他们的证件都抄下来,我出了事,你就去抓他们。”虽然不情愿,但这好歹是折中的办法,七八个警察不痛快地押着父亲走了。
看起来是父亲占了上风,但实则只要到了局里,警察们相互包庇,他还不知道会受什么罪。莫须有的罪名在当时从来是屡见不鲜的,那时候黑警的渗透几乎已经到了骇人的地步。
再过一条街就到警局了,情急之下父亲对领头的警察扯谎道:“我和你们局长很熟,到了那里,我们会一块儿喝茶的。”也许是还没从刚才的闹剧中平复回来,领头的警察慌了神。这下父亲的底气足有七八分了,接着瞎掰:“Rina是我的老朋友了,就算要拘留,你们也关不了我。”这下,一群人都住了步子。其实父亲只和局长Rina的妹妹有过一面之交,因为她来店里买过鞋,爱唠嗑的天性让她没心没肺地说出了自己的姐姐在附近的局子里当官,想讨个折扣,不承想这反而救了父亲。
估摸着到火候了,父亲摸出千把块比索塞进领头的警察口袋里说:“这样吧,我也不用去了,结果也一样的,这点钱你们拿着去喝个茶,辛苦一天了。”几个人这才会意地笑了,番仔贪心,但也知道见好就收。父亲就这么差一点进了局里,一层楼的其他店老板纷纷跑来打探消息,因为他是第一个既留住了货,人又很快安然无恙回来的中国人。
这次之后,警察们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是去别的区域骚扰其他中国人了。父亲也明白哪怕再安分,“地头蛇”还是会不断地想法子整治华人,因此他特意拎了一堆东西,当然还有面额不多但足够打发的红包,亲自去了警局。
看到父亲后,一众警察傻了眼,头一次见主动送上门的中国人。搞清来意后,一众警察喜笑颜开地成了父亲的“朋友”,直呼有需要的话尽管找他们。
以为搞定了戴官帽的便能安静做几天生意了,但是父亲忘了“穷山恶水”还有半句是“出刁民”。
因为急需人手,他便招了个自称是从山上来的番仔。没几天,这个番仔的劣性便暴露无遗:好吃懒做,一有空就偷闲,而且自从他来后,钱屉里的钱总对不上数。
本想好言辞了他,但他好像知道了老板的心思,在一次取货的过程中押了两箱货便消失了。父亲下决心要治治他,找来之前那七八个警察,调了沿路的监控:嗬!正在附近的饭馆里吃喝着呢!
父亲只想把他送进去关几天,但那几个警察下的招更恶毒。一撞门进去便把番仔连同几个狐朋狗友铐上,领头的警察往桌上一拍,便拍出了事先藏在警帽里的一小包“白面儿”,说道:“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做证,这白面是从你们身上搜出来的!”似乎是不怕乱,边上的一个警察还指了指自己头上的警帽,意思是他也有准备。
几个番仔一看直接腿软了,跪在地上痛哭求饶。菲律宾地处群岛,政府腐败,毒品问题十分猖獗。在这里最可怕的罪名不是杀人,而是沾毒。一条人命在那里闹不出太大的动静,但是只要一小包毒品,自己怕要把牢底都给蹲穿了。
父亲也给吓到了,说:“差不多也就得了吧,我拿回货就行了。”货自然是拿不回来的,这几个番仔早低价转手给了路边的货仔,而换来的钱都在这一桌的酒菜上了,还有结余的在路边已经随手赌掉了。
几个人便被押了起来,几天后家里人东拼西凑交了钱才得以走人。父亲那些钱一分没拿,直接请那些警察吃喝了一顿以示感谢。领头的那个警察半开玩笑地解释道那是吓唬人的手段,父亲心里还是蒙上了阴影,原来黑白可以这么颠倒。更让他不忍的是黑警们为非作歹,不惜对自己的同胞如此心狠手辣。
往后的几年里父亲又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类事情,也许是厌恶了在别人的控制下苟活,他把店盘了出去。
没多久,商场发生了一场连续一天两夜的大型火灾,整栋商场被烧了个精光。现场只有两三辆消防车懒洋洋地停靠着,几百个华人店主在一旁呼天喊地。最让他们绝望的不是眼睁睁看着整个商场被火焰吞噬,而是明明有机会再抢救一下,可番仔们却因价格谈不拢,迟迟不肯救火。
据说,商场的老板提早买了巨额保险,让人在半夜放火烧了商场,因为没有正式的合约,上千家铺子拿不到赔偿,多年的生计毁于一旦。就算是去控告,商场的老板也只需要拿出一部分的赔偿金打通官员,就能把这场计划许久的阴谋变成一次再平常不过的意外。
地区的新闻报道不痛不痒地用几句话带过,菲律宾每天都有无数的火灾在上演,一座商场算得了什么,何况绝大多数的店主都是华人,而且并无人死亡。没人去关心这场烧了近48小时的大火背后是否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所有人都默认了它,唯独父亲,一个和这座商场并没有太多关联了的人。
他先找到了商场的高层人员,好话说尽威逼利诱也没能见到大老板一面,反而是一个多次接待他的员工私底下跟他说:“就这样吧,没办法的,不要给自己惹事了。”他需要更多的华人站出来反抗,但联系了十几个往日交好的店主后,父亲失望了。哪怕已经有人出头想平反,但多虑又怕事的天性使他们连喊冤的勇气都没有。
他退了一步,写了一份“联名状”,上面声讨了商场老板的黑心和各种不是,又尽他所能联系到了几十个店主,让他们一同在上面签字。后来,也许是一传十、十传百,联名状上面有了近二百个店主的签名。也有几个看不下去的主动站出来和父亲一起东奔西走找关系。
最后,他们找上了菲华商人总会,二百个华人店主的呼声让会长不得不亲自出面动用各种关系来声讨商场老板,前后聘请了二十多个律师,上百张的出庭通知单让商场老板不得不低了头。由商会负责,按店铺面积算赔偿,把赔偿金如数给了联名状上几百个华人店主。
而剩下的,更多的店主,因为没有在联名状上签字,所以没有得到赔偿金。父亲把拿到手的赔偿金的三分之二都给了那些店铺的租客。按理说,如果父亲拿走所有赔偿金也是理所应当的,他是店铺的拥有者,而且租客和他并没有签署任何租约。但很有生意头脑的他,在这次事件中,自愿选择做了一笔吃亏的买卖。
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父亲的经历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在父亲来菲律宾之前,华人更像是这片土地上的流窜犯和灾民,处处受歧视。在费迪南德?马科斯执政期间,宣布了合法居留的华侨可以申请加入菲籍之后,华人的地位才有了改善,不过这个改善是缓慢的。
今年父亲已经快五十岁,从穷得为人打工到已经有了自己的工厂。后来下海华人越来越多,大家不再闷头做生意,像父亲这样的刺头也有了自己的组织。华人的地位慢慢有了提升,2010年还出现了首位有华人血统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