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卿云尽力的握拳又放松,好让僵硬麻木的身体慢慢恢复知觉。
她想起身,可才支起身子就又一阵天旋地转。
如同闪电划破夜空,一缕不属于她的陌生记忆腾的侵入她的脑海,在她的脑海里翻腾、旋转,起起落落,跌跌撞撞……
见鬼!王卿云痛苦的皱起眉头,忍不住低低呻吟出声。
真见鬼!
她穿越了?!
而且是穿越到一个刚在狱中暴病而死的小可怜身上?!
她并不常看小说,托一个爱看网络小说闺蜜的福,她知道了穿越小说。
她只觉得穿越小说是对古人极度幻想的意淫,是传说中好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找点儿虐。
她只有天真的学生时代,跑去博物馆一看古代的衣服那么漂亮,簪子那么闪亮,好想穿越过去做大家闺秀,可一想万一公主大家闺秀轮不上,当个扫地洗衣的粗苯丫头怎么办?就算当了大家闺秀,一不小心裹个小脚痛死人怎么办?关在绣楼里半辈子,一出闺阁嫁个白眼狼怎么办?生孩子难产痛死怎么办?遇上饥荒战乱,更糟糕……简直人命如草芥。
好不容易毕业工作了,经济独立了,冬有暖气片夏有冷空调,还有自己精心布置的小蜗居,她才不要去古代被虐呢!
不忍直视的糟糕事实是——如今偏偏被虐的小可怜是她。
她穿越的对象也叫王卿云,曾经的小姐,如今的囚犯。
小卿云今年才十三岁,父亲原本是粮商,家境殷实,更有叔父在朝为官。可是在去岁为兵部提供的一批粮草上,被发现居然有一半是沙石,天子震怒,叔父四处奔走,竭力保全,可他家还是家产被抄,父亲和兄长被流放西蛮之地,至今渺无音信。连叔父也因此失了圣心,连降三级。好在叔父仁厚,并未对留下的孤儿寡母迁怒,反而让老仆护着母亲带着她和幼弟暂避他处。
可她不甘心,女扮男装,想替父兄伸冤,这一伸两伸的,就把自己也给伸到牢房里来了。
这段时间的奔波受累,即惊且怒之下,投入牢狱才三天就高烧惊厥,一命呼呜,也让现代的她得以穿越进入这具干扁小身体之中。
王卿云欲哭无泪,艰难的转头四顾,又一次确信这不是阎罗殿,而是古代的牢房,没有白无常,白色的身影是同一个牢房的犯人,名叫曾百草,据说是个大夫。
“小鬼,算你命大,亏得遇见我。”曾百草捏着兰花指,捋着自己稀疏的山羊胡子,还自鸣得意的,“我自幼尝遍百草,能从阎王手里要人。”
只是这位大夫忘了,自个儿额前大片青紫,再加上白麻衣,一点也没有道骨仙风的味道,配上鼻子朝天的得意模样,反而整得同个鬼似的。
“看不出来,曾百草你还有几分真本事么?那咋把县令夫人给治死了?”
发出声音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山匪,名叫杜虎,据说还是个山匪头头。
王卿云转目到山匪杜虎身上,从杜虎的眼底看到一闪而过的担忧。
咦!他担忧她?杜虎?这名字有点熟悉。
她有些不置信的瞪大眼,是的,这具原身的记忆告诉她,山匪头目杜虎和他家还有些“交情”。
要说这杜虎,在相隔二三百里的地方占山为王,却正好来到这县城,正好被逮住了,正好被关在同一个牢房里……
这、这也未免太凑巧了吧!
可要说他是故意来这牢房的?他又来做什么呢?
杀她?
他家和劫匪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搜肠刮肚没找到。要说寻仇报复也该是她去找山匪吧,毕竟打劫他家商队好几回了,再说了,如今她都沦落到牢房了,真要找她麻烦还不如在牢房外呢。
救她?
一个接连打劫他家商队的匪首?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又是绞尽脑汁的回忆了一下,原身和山匪有没有什么青梅竹马、不伦之恋?没有。
她悄悄松了一口气,呼……具有现代灵魂的她其实蛮受不了才十三岁就早恋的,更完全拒绝闺阁小姐的早恋对象还是个山匪头目。
“哎……”好半晌,才听到曾百草长叹一声。
“咋啦?像死了亲爹一样。”
“我爹坟头早长草了。”曾百草耷拉着脑袋,翻了个白眼。
“别吵了,搞不好是那狗官罪有应得。”
这话立刻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
“可不是,一尸两命啊,狗官的老婆、儿子都被阎王爷收去了,嘿嘿!”
“可怜了那个还没成型的小娃娃,投胎哪儿不好投,偏要投到这狗官家里,这下可好啦,又得回去做小鬼了。”话语里幸灾乐祸的。
成型了好不。曾百草嘴唇一抖,却硬憋着没有把话说出来,只是又翻了个白眼,“得了,还是先可怜你自己吧,你投的这胎打小饱一顿饥一顿的,如今更是到了这大牢里……”
“投胎也是技术活啊,俺没这技术啊,不然也投个当官的家里,打小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一高兴就左拥右呼的出去调戏良家妇女,横行霸道……”
说话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乞丐。从小吃的是百家饭,也没人给取名,只被大伙儿呼做杜乞儿。
咚!一个清晰的头部大爆栗的声音。
原来是一旁的山匪杜虎听不下去了,举手就敲了一下正哈喇留口水的小乞丐一下。
“干嘛打俺头,俺要变笨的啦。”
愤怒的转头看到山匪杜虎虎背熊腰的结实样子,做欺男霸女美梦的小乞丐杜乞儿立刻收起了武力反抗的心,只是委屈的嘟囔了一声。
王卿云竖着耳朵听着狱友们七嘴八舌的声音,却不觉得聒噪,压下心中的诸多疑问,她努力了解这个全新的世界以及全新的自己。
接下来该怎么办?
阎王爷没有收了她的性命是为了叫她穿越到古代的牢房里再受一次罪?
她一点也不想吃饱了饭没事情做找点虐啊,她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好了。
她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痛!不是做梦。
她难过的。
死而复生,却生在大牢,还背负父兄冤屈?!这样的她只能听天由命?
不!不!不!
王卿云深吸一口气。
既然老天让她重新获得了生命,那么她就替古代的小卿云好好的活下来,好好和自己友好相处,不管怎么样都要爱自己。
“既来之,则安之。”——自古这被归纳为人生智慧,她如今不得不接受的人生智慧。
当然,她不会安然接受,而是会努力寻求安稳快乐的日子。
她开始静默的观察四周。
这是清河县衙的牢房,不大,只一大大的通间,原是县衙前衙的地下仓库,被改成了牢房,大小犯人都关押在这里。好在清河县不大,也没太多鸡鸣狗盗的事情,一间大牢房也足够用了。
满脸络腮胡子的粗壮大汉是杜虎,一个山匪头目。据说打家劫舍的事情做了不少,昨儿偷摸着进城还不安分,在大街上同人打架,误打误撞被衙役们抓进来了,却被认出正是朝廷通缉的土匪。县令打算拿他做晋身的阶梯,要送去知府那里,还特意加派了人手看管。整个牢房里只有他是双脚带着粗重的铁镣铐,但即便是这样,这人还是一脸满不在乎的,把“头掉了也只是碗大一个疤”挂在嘴边。
刚才杜虎偷摸和她打了手势,她奇异的看懂了。杜虎让她不要担心,这让她终于确定了,他是为她而来,虽然她内心隐隐想到了为什么,但还太不确定的。无论如何,她还是很感激以及感慨的——仗义每是屠狗辈。
满心想投个好胎做欺男霸女事儿的其实是一个小乞丐叫杜乞儿。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仔细看其实五官周正,只是一头乱糟糟的褐色头发,面有菜色。前几日,饿得狠了,偷偷潜入拿了酒楼的两个馒头,好巧不巧,那酒楼是县令的一个远房叔父开的,据说这馒头里放了罕见的鱼翅、鲍鱼粒儿,酒楼不等闲做,做了也只专供贵人的,他哪想得到两个馒头都比一个大活人值钱,赔不起银钱,只好赔命了。
其实杜乞儿对呆在牢房安之若素,说这儿虽然昏暗了点,潮湿了点,但好歹是间可以住的屋子,不用每晚去破庙抢睡觉的位置,一天还有两顿牢饭,不管饱,可也不会天天都饿得慌。
穿着一身白衣的是曾百草。她咋一睁眼的时候见到白衣的人影,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白无常,其实就是这位额头青紫的大夫。
据说白麻衣是县令命人让他穿上去灵前谢罪的,纵使他痛哭流涕,拼命磕头,还是差点儿被在灵前血溅三尺,最后要不是县令升迁在即,怕官声不好,才勉强让他多苟活几天。
而角落里没怎么出声的是一个年轻人,并不常做声,昏暗里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据说是一个商人,只是好巧不巧私闯了知府大人设在山上的别院。好巧不巧的别院里还丢了贵重物件,于是也被知府大人的仆人扭送到了县衙,
牢房里一时寂静的。
一阵瑟瑟的细响,是豆大的雨滴从破败窗洞里斜扑进来,雨滴穿过手臂粗的栏杆,重重的打在稻草上,本就不是很干燥的稻草,这下更湿了。
寒凉和潮湿从身下真切的传来,王卿云的心不由烦躁的。
她压下心底的挫败感,慢慢的坐起身,万幸这一次没有天旋地转的——也许是自己已经坦然接受了新身份的缘故吧!
她低头看着自己纤长的手指,努力给全新的自己打气。
她手无缚鸡之力,大病初愈的身体更是走几步路都会喘,但她知道自己必须拒绝放弃。
人的一生都需要对抗命运,逆来顺受是最轻松的办法,却不是最好的办法,哪怕失败是常有的事情,不要紧,心里存着真性情,不放弃,选择为自己负责。
这一点,已经逝去的小卿云在家破人亡之后还不愿意放弃,而她,重获新生的卿云,得更加努力才行。
哪怕倒霉到喝凉水都塞牙,她也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