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消磨了两个多小时,电脑还是没修好。我反过来安慰他,甚至还想给他点工钱,毕竟占用了他的时间,但给多少呢?多了不合适,少了又拿不出手,想了想,我问他:“你喜欢游泳吗?我这里有希尔顿的游泳票。”票当然是不花钱的,我早忘了是哪个人送的,这类消费券我有很多,多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游手好闲的人,还不能随便送人,弄不好,送出去的是友好,收获的可能是诽谤和中伤。当然,送给自己的亲人是可以的,可惜他们跟我不在一个城市。
他很高兴,但还是本能地客气了一下。“你自己用嘛。”
“我是旱鸭子。”
“不介意的话,我给你当教练。”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练了两年多瑜伽,正愁找不到展示的机会,于是我拿回一半的票,剩下的一半,他拿得心安理得。
第二天中午,我不惜牺牲午睡,去了趟商业中心,一共挑了三件游泳衣。付钱的时候,我在想,要不要给他也买一件呢?当然,只是一闪念,凭什么?不要把他吓坏了。
上班的时候,看到大柳正在线上,马上把刚才这个龌龊的念头告诉了他。这么多年,我和大柳不是在同一间办公室,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即使偶尔分开,办公室也相距不远。我们的战斗历程也大致相同,他副科的时候我百姓,他正科的时候我副科,他副处的时候我正科,然后,他原地踏步一个节拍,我上前一步赶上了他,可以说,我几乎是亦步亦趋踩着他的脚印成长起来的。缘分真是个坚韧的东西,虽说我们现在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但我们的办公室仅一室之隔。大家都觉得他是个严厉的人,我却觉得他幽默得近乎滑稽,不说别的,单说他铁板一块的脸上,突然有一只眼睛不动声色对我眨那么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就能让我偷偷乐上半天。
你不会无聊得想泡个小帅哥吧?他打字的速度不快,跟他正经八百的步态差不多。
你提醒我了。我飞快地送上一句。
你敢!我掐断你的脖子!他慢吞吞地打出一句。
我差点笑出声来,然后,我叉掉他的对话框,这种对话不能太长久,它会影响情绪,让人懈怠下来,从而影响斗志。大柳说过:“办公室就是这样,看似平静,看似无聊,实际上是个硝烟弥漫的战场,稍不注意,就会被流弹打中。”这正是大柳为何总是把脸紧绷着的原因。私下里,他的脸不是这样的,当他放松下来时,他的脸不是正方形,而是椭圆形的。
我们有过很多私下相处的时刻。当我决定结婚的时候,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不是我妈妈(她最怕的就是得到这个消息,因为她对未来的女婿不满意),而是他,我把他从办公室拉出来,躲在走廊一角悄声说出未婚夫的名字,他诧异地问:“真要嫁给他?你确定?”问得我差点改变了主意。未婚夫是做煤炭生意的,同时还开矿,我们的定情戒指曾经让有些女同事羡慕得痛哭失声,就像我是个已经揭榜的高考状元,而她们注定名落孙山。婚后不到半年,就传出老公跟别的女人开房的消息,我一气之下,当街扔掉了那个著名的戒指。不愧是生意人,离婚的时候,我仅仅得到了一套房子,本来就是单位分给我的福利房,但他替我出了买房的钱,很小的一笔钱,对外他宣称送了我一套房子,我懒得辩解,就像大柳说的:“如果跟他打交道你都能赢,你早就不会屈就在这个地方了。”我的第二任老公,也就是现任老公,是大柳介绍给我的,但他始终不承认,他说他只是顺便叫上我去蹭饭,没想到我不仅蹭了顿饭,还蹭了个人回来。跟前夫相比,他的优点是在政府部门工作,这让我感到踏实,至少有领导和纪律帮我约束着他,不像那些无法无天的生意人。事情定下来后,大柳板着脸问我:“结婚有那么好吗?离了还不到一年,又结。”我嘻皮笑脸地问他:“你认为应该隔多久结一次?”
结婚那天,大柳在红包之外,送了个哨子给我。
“有紧急情况就使劲吹它,我听到后会第一时间来救你。”
我穿着婚纱,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否则,我早就扬起拳头,砸到大柳的肚子上去了。他的肚皮很结实,因为他是个健身爱好者,他曾经吸着气,提着两只胳膊,让我摸过他的肚皮,一疙瘩一疙瘩的,像两列排放整齐的土豆。当然,那是在我结第一次婚之前,不知那些土豆现在还有没有,他大我八岁,男人的肌肉就像女人的水色一样,说不见就不见了。
哨子至今还跟我的首饰们摆在一起,好几次我想吹它,又觉得很可笑,先别管大柳听不听得到,先问自己一个问题,这事它归大柳管吗?他管得了吗?他不过是我一个关系很铁的同事,送我这个哨子,也不过是他一时的幽默,你还当真了不成?
大柳把电话打到我办公室。“我话还没说完呢,干吗关掉?到我这里来一下。”
我以为他还想问那个小帅哥的事,还没开口,先就涎着脸。他说:“别跟我说什么帅哥歪哥的,先告诉你一件离奇的怪事。”
昨天他掉了皮包,正在懊恼身份证工作证还有手机全完蛋了,今天就有人把皮包给他送了回来,除了现金,什么都在里边,还多了一封短信,是一个孩子写的。孩子称他“陌生的叔叔”,他很老实地告诉这个叔叔,是他偷了这个皮包,他需要钱,因为他没钱上学,但他并不需要里面的其他东西。钱包没有直接送到大柳手上,而是送到单位门房那里,让门房转交给他。
“我想帮帮这个孩子,我觉得他底子不错,如果没有人及时干预,十有八九真会走到那条路上去。”
大柳给我看那个男孩的笔迹,歪歪扭扭,错别字连篇。大柳说他已经跟公安部门联系过了,他们会帮他找到这个孩子。“我来做他命里的贵人吧,这种孩子,如果有人帮他一把,说不定就是个人才,否则很可能真就变成一个贼了。”
我总觉得这事也许并不那么简单,就提醒他:“就怕是个套圈,先引你上钩,然后……”
“然后怎样?他只是个孩子,能有多大的心机?多深的城府?都是大人的坏心眼把孩子想坏了。”
“也许你是对的,那就试试吧,不过还是小心为妙,相信你不会输给一个孩子。”
“不要弄得草木皆兵战战兢兢的。”
楼上的高锐下来喊我去希尔顿。他让我叫他小高,但我更愿意叫他高锐,叫小高的话,听起来更像同事,而且更突显年龄差距。我不知道我想扯平些什么。
我假装已经忘了那回事,睁大眼睛问:“去希尔顿干吗?”
“不会吧?你答应让我做你的游泳教练的。”
于是长长地哦了一声,马上装模作样去找泳衣,还煞有介事地边找边嘀咕。“我记得三年前我在北戴河买过一件的。”
一切准备妥当,我对他点了下头,习惯性地走到他前面去。
“姐,你不换身衣服?”
“我这衣服怎么啦?”
“好吧,没事。不过,姐,我们是去五星级饭店游泳,不是去开会,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严肃。”
我尽量忍住笑。“不要对我要求那么高,我不是你的女同学,严格地讲,我是你的阿姨。”
“我这个人吧,别的方面都可以含糊,唯独对女人很苛刻。”
“什么意思?”
“我从来不跟不般配的女人走在一起。”
我假装路边出现情况,扶着方向盘往外探看。这小子!也许他天生就是个很会讨好女人的主。
我们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更衣出来,他体型纤细而匀称,腰腹一带,薄薄的像块砧板,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当年一拳砸在大柳肚子上的感觉,那种排着两列小土豆的腹部,应该不是高锐这样的吧。
他嘬起嘴唇吹了声口哨,惹得很多人回头朝我们看,我赶紧跳下水去,只留脑袋露在外面。自在多了。
“姐,你身材好棒,真的,比那些小丫头都棒。”
我拍了他一头的水。“你认为本姑娘很老了吗?”
两个还不是太熟悉的人之间,拉近距离最好的办法,看来真的就是除掉彼此的外衣。并排游了两圈之后,我们决定上去喝咖啡。出水时,他很自然地向我伸出手,拉了我一把,上了岸,仍然没有松开手的意思。不过就是拉个手,也许这就是年轻人的交往方式,不要大惊小怪,无论阅历还是年龄,你都已经不再适合作害羞状了,难道你不喜欢跟一个年轻的帅哥牵手走路吗?我脑子里轰轰的,一脸无所谓地任他拖着走,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脚步已经不对头了,我像个硬撑着的喝醉的人,努力不让别人看出我高一脚低一脚的步态。
“姐,你为什么要撒谎?你根本不是旱鸭子。”他笑笑地盯着我。
我把眼睛转向杯里的咖啡。“旱鸭子也是鸭子,不是鸡,多少会扑腾两下。”
“姐。”他突然向前探身,满眼期待地望着我。“我把我女朋友叫来怎么样?”
我感到喉咙里哽了一下,但还是尽量装得若无其事:“可以啊,叫她来吧。”我在想,在她赶到之前,我肯定离开这里了,我才不要让他看到一紧一松两副大腿的现场对比。
“我真叫了?”他拿出手机,拇指飞快地动了起来。他把手机移向耳边,凝神谛听。
突然又啪地关了手机。“姐!”他把我的手抓过去,“你的脸红起来了,为什么?”
“咖啡太烫了。”
“姐,你不要总是这副处变不惊的大人物模样好不好?为什么你一定要把自己的心理活动藏起来呢?你总是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吗?”
“你在说什么?谁是大人物?谁言不由衷?”
“姐,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至少现在没有。”
我端起咖啡,小口啜着。我后悔加了糖,此时,我应该喝不加糖的清咖啡,以保持清醒,因为,局势似乎正朝暧昧的方向发展,虽然我喜欢暧昧,但如果它开始在一个娱乐性的公共场所,还是值得警惕的。
“见到你以后,我觉得所有的女孩都跟我不般配。”他垂下眼帘:“除了你。”
……我做到了,我的心没有跳,手中的咖啡没有晃动,平静得像一张褐色的小饼。
“谢谢你的赞美。”我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干涩。
“别耍外交辞令。”他严厉起来的时候,表情更让人忍俊不禁。又说:“我说的是真话,你让我感到舒适,温暖,还有……对了,我说了你不要笑,在你面前,我总有想撒娇的欲望,每次见到你,我都必须努力克制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把手伸出去,不要去搂住她的腰,不要去弄乱她的头发,不要扯开她套装上的扣子,不要去抚摸她穿着黑丝袜的腿,不要把她的亮闪闪的高跟鞋扔到窗外去。”
我费力地吞咽了一下。
“姐,你让我感到绝望,你既让我看到了方向,也让我感到,我的追求注定是徒劳。”
身体深处的沸腾犹豫了一下,幸亏没有失态,幸亏表面上还是无动于衷,笑一笑吧,笑一笑,放轻松,别被这个小东西耍了。
“你还不知道吧,你已经成了我的偶像啦,唉,我真傻,偶像是什么意思?偶像就是高不可攀不可接近呀。”
“你省省吧。”那沸腾彻底熄灭了,也许这就是他的幽默。
“姐,过段时间我去诺贝应聘,如果失败,我就哪儿也不去了,我就住在姐的楼上,守着我的偶像过一辈子。”
诺贝是当地一家赫赫有名的大公司。有了前面这么多铺垫,我只能看着他笑,什么也不说。如果他真的那样求我,我也许会答应他的,我并不在乎那笔租金,把房子租出去,只是想让那些管道处于运行的状态,不要闲置坏了。
游完泳,很自然地去了三楼的餐厅。“想吃什么尽管点,姐买单。”居然有了这种腔调,连我自己都很吃惊,但也很受用。
吃过饭,又去健身房,完了,又去一楼的发廊,出来时,天已经差不多要黑了。外面是流水般漫过大街的人群,他们当中,夫妻并肩携手,孩子在左右蹦跳,老人白发整齐,表情安详。这景象让我如梦初醒,这里才是我的世界,我应该在这里逗留,而不是躲进游泳池里,藏在陌生人中间,跟一个小弟弟般的男人浑浑噩噩。意识到这一点,我立即挪开一步,跟他保持适度的距离。“你自己回家吧,我还得去一个地方。”
他没说什么,像第一次见到我那样,不出声地望着我笑,然后,他挥了挥手,乖乖地走了。我看了一会儿他的背影,向停车场走去。
拉开车门前,我骂自己:“你这傻瓜,蠢蛋,居然跟这个小东西消磨了一整天,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把车开出去,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这期间,我接到了在外地挂职的老公的电话,他再次向我申请探亲时间延后。“身不由己啊。”
“没什么。要乖哦。”
这是我们的暗语,意指小心谨慎,不要出错——各个方面。
我们约好每两天到三天通一次话,既是报平安,也是沟通。我更看重它报平安的意义,夫妻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他那里失去平安,我这里也消停不了。
偷大柳钱又给他写信的孩子找到了,叫吴小周,吴是他爸爸的姓,周是他妈妈的姓。他偷走了那笔钱,还是没能去上学,据说那钱被他一个叔叔拿去买火车票了,叔叔要去外地打工,也就是说,他仍然一面眼巴巴地望着学校大门,一边游荡在街上。
大柳果真要当吴小周的贵人了,他要我给我的同学打电话,我同学是实验小学新提拔的副校长,他要把那孩子安插到最好的学校去。“就算是做个试验吧,这孩子资质绝对不差,他应该去一个跟他的资质相匹配的地方。”各种手续都由他亲自办理,当然,费用也由他自掏腰包。
“你不是容易冲动的人哪。”我责备地望着他。
“都查清楚了,他老家在一个叫吴庄的村里,母亲在他五岁时就离家出走了,父亲带着他出来谋生,主要是满大街收废品。前不久,父亲突然要他退学,跟一个老乡去学修车。”
“你能帮他多久?帮到高中毕业?大学毕业?早点把修车学会,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条好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