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怎么会没有呢!”火焰急了,“我可以给你把金山银山搬来,也可以让你变成世上最美丽的,永远不会老去的女人!你要的名和利我都能给你!”
“那什么……金山银山没地方放啊。”我愁道,“我要变美了,我爹妈该不认识我了……”
灯神沉默了。
“那什么,要不然我先想想,想到了告诉你。”我说。
“嗯,那好吧,你赶紧想。”灯神说完,火焰就越缩越小,然后熄灭了。
我望着这盏充满了历史痕迹的煤油灯,无语凝噎。
最近是工作太辛苦了么都出这样的幻觉了啊!
我决定立即回房睡觉。
早上醒来,又是个好天气,随着天气变暖,日出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我躺在床上,在早饭吃鲜肉大馄饨还是生煎包中挣扎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翻生煎包的牌子。我利索地爬起来,去卫生间洗刷。
我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去卫生间要路过客厅,这么一路过,就看到了茶几上的煤油灯,愣了愣。
啊!那个不是做梦?!
我顿了一秒钟,继续往卫生间走去。管他的,吃早饭最要紧。
生煎包的小店店面极小,但人气极旺,若不是今天周末,现在还早,根本等不到桌子坐下来吃。
这里充满了市井特有的生机,我边吃,边看各种大妈大叔站在店门口等新鲜出笼的生煎包外带,大部分人手里还提着刚买好的菜,边等着边讨论今天的菜价。
我家其实也在魔都,只是我家住在城东,我上班的地方是城西,单程要一个多小时,所以选择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本来我每周五晚上都要回家的,昨天特地跟太后请了假,因为今天要参加陆兆惜的葬礼。
想到陆兆惜,我又恍惚了一下,他好像特别爱吃生煎包,学校外面那家最好吃的生煎包铺子,我一次能吃六个,他能吃十二个。
我那会儿总是说他:“如果是灾荒年,你一个人的饭量能养活两个人,你爹妈养你委实不划算。”
然后他会笑着回答我说:“你是想来我家做媳妇呢还是怎样,太会为我爹妈考虑了,我替他们谢谢你哈。”
真的,到现在,他的声音都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声声清晰可辨。瓢姐说他死了,可我总觉得他一直都还活着,虽然不会见面,但总是在那里的。
陆兆惜是我的大学同学,刚进大学那会儿要军训,被宿舍女生议论最多的男生就是他。一个身高一八五有腹肌长得还好看的男生,在一群被高三磨成了白切鸡的男生群中,想低调都不可能,所以军训那会儿陆兆惜就收过不少情书。
跟所有高富帅一样,陆兆惜相当不亲民,总是一副懒洋洋的表情,说不上高傲还是孤僻,就是懒得搭理别人。普通青年懒得理人,大家也不会在意,但他不一样,他就像黑夜里的明灯一样,太拉仇恨了!
我不仇视高富帅,只论人品,看不惯装13的人而已。
当年我跟瓢姐就在宿舍里讨论过贱人的类别,一种是没事瞎得瑟型,一种是沉默装13型。很不幸,陆兆惜被我们归为第二种,起因是我们宿舍的一个姑娘想跟他表白,被他狠狠地伤害了。
那姑娘说,这是她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所以哭得比孟姜女还伤心。
瓢姐问她:“陆兆惜怎么伤害你了?”
姑娘说:“我跟他说,陆同学好巧啊我们大学还能在一个班。结果他问我你是谁?”
我好奇地问:“你俩以前就认识?”
姑娘哇啦一声哭出来,道:“我们高三整整一年都是同班同学啊!”
噢,原来如此,这个确实过分了。
是以我对他的印象,有那么点儿差。
要说别人都喜欢帅哥,我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大一刚进去那年,我还处在性别模糊的阶段,对我来说一顿好吃的火锅也要比一个男人来得重要。到了大二,我被同宿舍的战友进行了一番改造,有点女人的样子和心态了,才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
他是我们专业上一届的师兄,不记得是怎么认识了,只记得是他追的我。
那会儿有人追多新鲜啊,喜欢不喜欢是其次,对爱情的好奇和憧憬远远超过了对爱情本身的期待。加上他人看起来也算仪表堂堂,我就答应跟他约会了。
学生时代的约会其实很简单,一起出去逛个街,吃个饭,看个电影,再不然收个礼物什么的,也就慢慢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人其实真不错,要是我俩最后有结局了,指不定现在会很幸福。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我俩的结局说出来实在是很伤感情。
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上完课,瓢姐拉我去学校门口吃麻辣小火锅,我们俩都吃了很多,吃完天都暗下来了,然后我们手拉手走回宿舍,在校园里遇见了我的这位第一任男友。
“咦,真巧,你去哪里?”我问他。
他说:“我刚好要出去买冷饮,给你打了电话了你没接。”
我拿出手机,果然看到一个未接来电。麻辣小火锅店里太热闹,没听见。
他又问:“要不要现在一起去?”
我想都没想就说:“去!”
于是我跟他到了学校外面的那家DQ冰淇淋店。
刚吃完火锅,再来点冰,多么爽快啊!那会儿吃个DQ还觉得挺奢侈的呢,都够在食堂吃几顿了。
吃完一大杯冰淇淋后,我还不忘给瓢姐带上一杯,然后乐颠颠地跟着他走回宿舍。
走回去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
这不是他第一次拉我的手了,虽然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不过也接受了。瓢姐说,有些东西,你总是要去慢慢习惯的。
走到宿舍门口,我跟他说再见,要上楼,他忽然就拉住我,然后深情款款地望着我。
“咋啦?还有啥事?”我问。
然后他就俯身下来,唇压着我的唇,算是夺走了我的初吻。
那个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就是碰了一下,但青涩如我,就这么一下也心跳到了嗓子眼,血液都往脑部集中,然后……
好吧,然后我就吐了。
我蹲在宿舍门口的绿化带上把晚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等吐完抬起头看他,他的脸色已经跟腌的咸菜差不多了。
虽然他风度很好没有当场发作,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找过我了。我能理解,换了是谁恐怕都得留下心理阴影。
而我也得出了一个血一般的教训:麻辣小火锅真他X的不能跟冰淇淋一起吃啊!
这两样神器巧妙组合后,就这样摧毁了我的初恋。
到了大三,我又交了第二个男朋友。校园爱情都差不多,过程就不说了,中间跟他分手过一次,后来又和好,然后等到大四毕业那会儿,学校有个海外合作项目,他为了前程义无反顾离我而去了。
那段时间我哭得死去活来,现在想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估计比起伤心,自尊伤得更多。
而跟陆兆惜的实质性暧昧,发生在我跟那家伙闹分手的中间阶段——那个时而阳光明媚,时而濛濛细雨下不停的潮湿初夏。
陆兆惜的葬礼在郊区的殡仪馆举行,在班长的号召下,我们班在魔都的同学基本都来了,二十多个人,见了面叽叽喳喳的,搞得像开同学会。
陆兆惜的爹妈老来丧子,伤心的程度可见一斑,哭得嗓子都哑了,估计谁站在他们面前都不知道了,倒是陆兆惜的姐姐前后打点现场,招呼我们。
在这里我见到了我的那位第二任男友,说实话,有点意外。
他看见我,还特地走过来跟我说:“嗨,好久不见。”
这是毕业后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前就听说他回国了,一直也没联系。想来他不会主动联系我,而我当然也没贱到去主动联系他。
他走过来的时候,瓢姐握了下我的手。瓢姐参与了我当年被抛弃的整个过程,她或许以为我如今依然会为此难过。
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话以前听了觉得是放屁,现在倒认为真的就是这么回事。再次见到他,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更别说什么伤心难过。
我对他笑笑,以示招呼。
“你……看起来变了很多。”他说。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变了很多?他穿着笔挺的衬衫西裤,以前他都不穿这些的。
瓢姐在边上冷哼了一声,说:“不是变了很多,而是看穿了很多。被狗咬过一次还不知道远离恶狗珍惜生命,那才奇怪了。”
瓢姐的话让他有些尴尬,但只那么一秒钟,他又笑开了,说:“小慧有你这样的朋友,倒真是幸运。”
瓢姐还想发作,但周围越来越多的目光集中到这里来,她也就没再说下去了。
毕竟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当年的事情,要是让大家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我这老脸也没地方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