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可能存在过。是不是总这样就不敢下结论。反正当今社会办不到,再往前推半个世纪也行不通。不用说别人,就拿我们这个大家庭来说,我四叔结婚时值三伏没关窗户,礼过之后,一对新人沉沉睡去,两个人的裤衩就被一帮捣蛋鬼用竹竿挑出去,挂在门前的梧桐树上示了众。其他更严重的失窃现象每年都发生几起。路不拾遗更困难,须知中国古代的交通工具的动力多是人和畜,对掉在地上的东西都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绕道走的可能性比较大;现代社会交通工具多是机动车辆,管他什么东西往往一轧而过。白家桥大队某社员,刚从县城走后门买来一块手表,炫富之心太重,骑在自行车上,走两步就晃晃手腕看时间,像是运动员跑步掐秒表,结果就把表链子晃开了扣,手表也甩了下来,然后又被车轮给轧瘪了,其残酷程度你说有多严重。
刚才我已经分析过,忘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人的一生,谁要是说没丢过东西,我敢说他就不是人;反过来说,谁要是没拾过别人丢的东西,我把本人的姓氏倒过来写。只是有的东西能失而复得,有的则一去不复返。父亲所做的事情,就是极力让从他手经过的失物都能找到失主。
那年县里一名革委会副主任到我们村搞调研,或许是他急于想了解有关情况,就命令把绿帆布篷吉普车直接开到田间地头。而且他还有个不得不提的良好习惯,即在访贫问苦时把原话记录下来,力求保持真实性。这次他碰上了我们村子里素有编外历史学家之称的寿亭大伯,寿亭大伯谈到白家桥村名的来历时,引起了县革委会副主任的兴趣,赶忙让他暂时打住,从兜里摸出小本来准备记录。本子是掏出来了,再找钢笔时就有些麻烦了。几个口袋他上上下下地摸了个遍,甚至连一块带有女性身体香味的手帕也摸了出来摆在地上,也没找到他心爱的铱金笔。
这可把革委会领导给急坏了,须知这支笔不是一般的笔,是地委书记即将到省里工作时送给他这个秘书作纪念的,县里的大部分头面人物都知道这笔的来历。好不好用我们不得而知,但该笔一天当中掏出来的次数,比他撒尿的频率要高。他撒尿流出来的是臊水,他掏钢笔不一定意味着要下墨水,只是把玩一下,像他的另一种爱好一样。不过一种是解决生理问题,一种是解决心理问题。或许是掏出来的次数多了,习惯成自然,悲剧也就埋下了伏笔。这次当他准备记录时,这笔果然成了伏笔,一支埋伏起来不想再见他的笔。
找不到笔,对他来说像是掉了命根子。训了秘书又训司机。回忆这天用笔的经过,连他自己都说不清,又怎么能使身边的工作人员道得明呢?于是就发动群众展开地毯式地搜索。大队书记号召,谁拾到多记三天工分。当时我父亲在东山顶锄地,没有参加这一盛举。他们从中午找到傍晚,连根毛也没找到。县革委会副主任很不高兴,本打算来了解文化建设情况的,没想到把搞文化的工具弄丢了。他的言外之意是,不知道是丢失的还是被丢失的,这样的大队怎么能成为文化建设的典型呢。这话把在场的人们搞得灰头土脸的。说灰头土脸一点儿也不夸张,当时恨不能挖地三尺,尘土飞扬的,别说头脸,恐怕整个身体都灰了土了,谁叫白家桥的男社员夏天好光脊梁呢。事实是,他们不可能找得到,他们要是找得到,我写这段事情就没有意义了。
也该白家桥这个典型当树,也该父亲注定要出人头地。那天从东山顶回来的父亲一行人,扛着锄头沿着沙子路往庄里走。需要补充的是,当时没有柏油路,路基上铺的是白沙,路面中间的沙子因为车轮子碾来碾去的,都给赶到两边去了,所以骑自行车在路边走最好要保持直立,否则极有可能被沙子跐倒。那时候农村专门有养路工这一职业,其职责就是用皮耙子把路面的沙子弄均匀。
当时天已渐黑,父亲这个眼瞎睁跟往常一样跌跌撞撞地走在队尾。他下学这几年参加农业生产,经常劳动到天黑。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缺乏娱乐活动,捉弄人就是最好的方式,像我父亲这样生理上有点缺陷的人最容易成为目标。比如每次从山上下来经过一片坟地,不知道谁来一句“鬼来了”,然后大家伙儿撒腿就跑,我父亲也跑,但踮着脚跑不快,每次都落在队伍后面一大截儿。这还不算事,在他极力追赶队伍的过程中,总有一个更加调皮的从坟地里蹿出来把他拦腰抱住。他屡次受捉弄,屡次都当真,因为他确实在思想上排除不了鬼的存在,所以就多受了不少洋罪。
县革委会副主任丢笔的这天,父亲仍然走在队伍最后,这几年他慢慢适应并且体会到走在队尾的好处了。走在队伍中间,他不是被前面的人猛然伸出的腿绊倒,就是被后面的人故意踩掉鞋子。走在人后,就不存在这些情况,而且还可以从容地思考一下问题,总结一天的劳动经过,想想家里的事情,梳理一下思路。至于那天他想了些什么事情,我也不好瞎猜,反正他的脚陷在沙堆里,里面一个圆不棱登的东西让他的脚滑了一下。好在幅度不大,他也没有深究。当他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之后,才觉得有些异样。于是他又倒回来感觉了一下,觉得此物区别于树枝,类似于一个螺栓。既然是螺栓,他就不能忽视了,万一是大队那台唯一的拖拉机上掉下来的,如不及时归位,出事故的可能性就很大。于是他蹲下来,把那段金属性质的物体摸了出来。凭感觉他知道那个物件不是螺拴,而是支钢笔,一支优质的通体金属外壳的钢笔。
要是换了别人,比如说我本人,我会悄悄地把钢笔装到自己兜里,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赶路。一支钢笔,塑料壳的都将近一块钱,金属壳子的价钱就更贵了,少说也得顶一个壮劳力的月工分。全白家桥大队,能有支像模像样钢笔的,除非是大队党政一把手,老师用的多是蘸笔,有的年轻人上衣兜里也像是别了支钢笔,但百分之九十以上只是别了个笔帽,跟毛驴挂铃铛差不多的性质。
我父亲可不是这种人。前面说过,他捡过不少找不到失主的失物,已经给他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他只有捡到更多的失物并且送还失主,才能减小所存失物在全部捡到失物中的比例,良心的负重才能大比例地减少。于是他喘着粗气跑到了队伍前面,立了大功般举着钢笔问:你们有人掉钢笔了吗?我拾了一支钢笔!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吭声,因为他们都没有钢笔。虽然在黑暗中,我父亲还能感觉到羡慕加妒忌的目光投射到钢笔上产生的灼热。只有熊玉辉的表现有些反常,他走出队伍,像是蝎子爬到衣服上那样惊慌失措地抖来抖去,恍然大悟地说,不好了,我的钢笔掉了,这可是我姐夫到济南出差捎来的。
你的钢笔是什么牌子的?有人就问。
忘了是永生的还是英雄的?昨天刚给我,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呢?熊玉辉说。
谁都知道熊玉辉有个姐夫,在另一个公社当秘书,别人家不大可能有这么高级的钢笔,所以也就没了质疑的声音。
我父亲就把钢笔给了他。熊玉辉还不知趣,不光不感谢,还酸溜溜地说,奇怪,就你眼色好!
但这件事的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这伙人的想象。尤其是熊玉辉,刚进家门口,还没来得及就着油灯看清该钢笔的商标,就被请到了大队部。
熊玉辉,这可是个大问题,要不是看你姐夫面子,我非把你这个民兵排长撸了不可!支书当众批评他道。
接着支书又表扬了我父亲:看人家,就是个雷锋式的好社员,大公无私,都这么办,我们早就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支书也不敢擅作主张。第二天一早,他赶在上班前来到了公社革委会主任的办公室。公社领导也高了大兴,说你再来晚点儿,我就亲自到县里买钢笔了。于是两人立马动身,坐着公社的大头车赶到县城送还失物。县革委会副主任说,嗯,不错,一级党组织就应该有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和解决矛盾不过夜的精神,不愧是先进!
这次捡钢笔,给父亲带来了好运气。大队团支部再换届时,父亲被党支部书记提名为宣传委员,简直就是任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父亲这个委员也算是捡来的。兴许父亲也是这么想的,多年之后父亲整理档案时,特意把选举他为宣传委员的会议记录找了出来,放到了他的失物收集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