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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有一个不是故乡的故乡。

我始终认为我和别人之所以不同,并不是我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名字:晴朗。再说中国之大人口之多。当有一天我听到一个准确的消息,说仅广西区内我这样横撇竖捺一笔不差的名字就不下三个时,我的那种流于形式的感觉几乎让我丧失了一整天食欲。那一天我不吃饭地在家里整理我自己,像整理一个久不理会的书柜,又像是面对老师写一份年终总结。我的内心绞织着一股莫名的痛苦和绝望,仿佛不这样做,我已经走不过去。

我力求在内心翻出一些独特的一二三来,好让我这个名字有一张自己的脸。那个皱皱巴巴的小城,就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又跑到我的脑子里来的。我想我和那小城的不解之缘,恐怕就是我自己的那张脸。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印象。你走了,你的口袋里装着别人的照片。你把它放在皮夹子里,每次付款你都可以看见。你对自己说那是不经意的,但你放它在那个地方,就是一种预谋。我想这就是我对小城的态度。我走了,我的脑子装着小城的照片,我从来不会去刻意想起过,但在关键的时刻,我就会回去。

我回去了,在国庆的假期里。我知道我是没有必要回去的,那里已没有我的空间。我以为我只是没有地方去而已。我不能去住宾馆,这不是钱的问题。住宾馆就说明我只是个不相干的外来人,相干的只是一些表面的事物。而我和这里的连结不是事而是人,是我自己在下意识里坚持地认为我是这里的一员,至少曾经是。住在宾馆里,别人就只能用一种出差的眼光来看我,我和这座小城就有了一条可以看见的鸿沟。

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蜷缩在我朋友芳的家里。这时候我便坚信了有一个朋友有一条路的说法。休假的时候,往往也是我这种人最无路可走的时候,我只有在别人的路上搭一只脚。我喜欢一切正常的时间。正常的时间里,我可以毫不在意地将自己扔在随便哪一个角落。休假的时候,我仿佛从人群里被选了出来,推到了一盏灯的下面,一个需要亮相的舞台上。我的无所适从无法掩藏。

好在芳是一个真正的朋友。其实人活得久了,对朋友的感觉变得很实在。你可能数不出来她的一二三,仅仅凭感觉也就足够了。比如芳,她的家是我唯一可以放松的别人的屋子,我一直就知道他们家的垃圾袋放在哪里,而且在她的家里,我还乐于做点家务,我想这点感觉是我和芳友情最好的证明。

来小城之前我就曾在电话里对芳说,我已经安静够了,未来的几天假期,安排些节目吧。芳问我想干什么,我随口列举了一些比如说看碟呀,看电影呀之类毫无内容的节目,后来我就不再说了,再说下去更加乏味。芳在那端无声地笑,我知道芳的笑意和我的感受一样,这些都不是我们想要的内容。

开始的两天我们蜷缩在沙发上。一条毛巾被盖着我们的两腿。我这是受芳的影响,芳特别怕冷而我简直不怕,不仅如此,平常我还特别讨厌芳的那一副老缩着脖子的惨状,有这么严重吗,才几月份呀?我不知不觉将我的脚伸进芳的毛巾被里,是我意识到我的脚应该有一个去处。

但我没有去处。我总是没有去处。虽然我一直走一直走。可去的地方总是我不想去的,比如说人人都热衷的麻将桌。我站在那样的热闹里仿佛一身花衣的村姑,被目光淋湿得只想逃跑。别人屋檐下的话摊子也是我最不擅长的地方。最要命的是我总是在等待而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我想走出去可我无路可走。

我只有把脚伸进我最不愿意甚至讨厌的毛巾被里,我想事情已到了一种边缘。

第二天晚上我们就有了去处。

那天晚上的宴席是一定要去的。一个如我一样离开小城三年的朋友奔从成都回来。奔的面子足可以将一个小小的县城全部覆盖,直到今日,奔的手还能够自如地伸出来主宰常人的命运。我也曾经是那样的常人,我虽并没有被那只手主宰过但我知道被那只手握住是温暖的。而那只手现在向我们伸来了,我想我们没有必要选择。

那自然是小城里最高档次的酒店。走时我和芳还认真地犹豫过。主要是我,我想不好我还为什么要去。我不是已经走了吗,在这座小城的人情世故里我还是谁,为什么要去承认别人的面子?但我听从了芳的意见,芳说她还在这里,芳说活在小地方的人就只有活泛一点,芳说我们过去的那些棱角已经无济于事了,岂止如此,简直是受害匪浅。芳说这些的时候我已在开始妥协,我想我能够为芳做点什么是应该的,等到芳说其实朋友奔每一次回来都要问起我,很为我在小城的搁浅感到不平时,我已经穿好了衣服,一副不在话下的豪爽了。

我们明显去晚了。那样的酒席是不会等人的。那样的酒席让人一瞬间就清醒了自己的位置。我们只是一个主客的陪吃,如果要想尴尬这是最好的地方,可以一直让你不明不白地尴尬下去。我坐下来,看着已经喝干了的一只酒瓶,用一秒钟时间去后悔,第二秒钟我就有了一种心劲,我想我既然来了,就不能置自己于不上不下的境地。

那是我从未遇过的小城里如此齐全的大人物聚会。我听着那些字正腔圆的职务从我的耳边滑过,我总是在想着过去的那个草芥般的自己。命运在一瞬间变成了一只面团,我相信那是可以搓揉的。在这些谈笑风生的大手里。那些大手有长有短,有粗有细,有黑有白,但有两点是一致的,一是都一样的滋润,二是端酒杯的动作都一样纯熟漂亮。

我们是两个女人。两人闯进这一堆大人物男人中的女人。他们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肌肉一直都那样习惯性地僵持着。那是他们从白天的工作中,从他们始终无法忘记也无法淡漠的职务中保留着并带过来的一种表情。这表情让他们受益匪浅,但同时也让他们难受。比如说现在,我相信他们是想表现得轻松一点,但他们的表情找不到楼梯下来。即使是面对两个突然闯进来的女人。我敢说,我们的突然闯入,让所有有着足够尊严的脸都呆了一分钟,让所有认真喝着酒的心都闪了一闪。

但我们并没有受到热情招呼。或者说那种招呼的口气让我品出了一股浓浓的领导腔。我觉得芳还可以领受,而我已没有必要再做谁的下级。我站起来,唯一想做的就是把他们脸上那一层面膜般的表情撕下来。

邀请我们来的朋友也就是今晚的主客奔十分卖力地为我向各位做了介绍。他不歇气地把优秀这个词往我的身上乱穿。我真的被他弄糊涂了,从小学开始,我一直珍爱这个词。但也和这个词一直无缘。到了现在,到了我有了足够的自知自明,真正懂得放弃是福这些深奥的道理时,他却突然地给我送来一大堆,让我觉得那大得出奇的一堆褒奖很像是商店门前摊着的一堆减价货。我用一个怪异的笑制止住了往下滑的我不爱听的话头。

我觉得我最好自己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没有必要再做他们的臣民。

我觉得我有了机会浮出水面。我有了一个锐利的好好放肆一下的机会。

那是一种痛快。绝对的。

我伸出自己的手抓住了酒瓶。

在一种极佳的状态下,我也如在座各位一样,注意到了我握瓶举杯的手。曾经有一个男人说过,我的手比我的脸漂亮。还有一个男人指着电视里一只做手霜广告的玉手说,应该用我的手把那只手换下来。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的手也不是所有的时间都漂亮。比如说在我的双脚无路可走的时候,我的手是我心情的最好见证。它也像是染满乌云一般地忧伤着,黑而疲惫。但我的手在无人的黑暗里休息够了,在我神采飞扬的灯光里,它绝对是一只可爱的白鸽,可以粘满所有的视线,包括男人和女人。

这些他们怎么会知道?我的脸上有一种怪异的微笑,我的手有一层怪异白光,我的影子里有一丝怪异神采,他们都不能知道,这正是我躲在没有亮光的地方太久了,这正是我无路可走太久了。这是一种寂寞和沉默的哑语。他们怎么能懂?

我开始敬酒了。我不能继承芳刚才的谦逊。芳把自己的酒杯倒满,又站起来,对着所有坐着的受敬者说,我喝完,你随意。我用一双很像笑着的眼睛望着芳和她的受敬者,我的心里没有难受,只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味道。我觉得芳现在就是我过去的影子,我没有理由不去理解她。我觉得坐着的人也是对的,他们在这样的场合从来都坐着,有什么必要站起来。而且他能用嘴唇在你碰过的杯子上意思意思,这本身就是风度了,也是面子,也是尊贵的身份的需要。你愿意喝,那是你自己的事。我看着芳一杯杯地喝干了一个又一个亮晶晶的玻璃杯,看着她的脸飞出一朵朵比桃花还要艳丽的红云,我有了一种奋不顾身的冲动,心里冒出了一句改头换面的格言:他妈的酒场如战场。

我非常温柔地说女士给男士敬酒,应该是你们的福分,我说我喝多少你们就喝多少,如果不能喝的,你就把我看成你们的上级,是来检查工作的,酒关系着你们的前途。我说你们不喝我就不坐下来。

一个一个很顺利地往下走。我用了一堆调侃做祝酒词,称管组织的为发帽子的,称管财政的为最有吸引力的男人。那个搞检察的我称他为发凳子的,谁被他请进来坐下,谁就肯定倒霉。我站在那个发凳子的人面前,我的熏满酒的利剑该射向他了。他在打电话,声音非常轻柔,我相信那是在和另一个美丽的声音对语,才会在这样强硬的不容纳温情的氛围中堆出这样一个温情的洞穴来。我站在他的旁边,与他的距离有一米远,这比给其他人倒酒时的距离增加了一倍,而且我还微微欠着身,脸上是很有教养的微笑,这与刚才的那个锋利得不给人余地的女人判若两人。我一下子变得斯文起来,我不能用夯石头的号子去扰乱一支小夜曲。我准备耐心地等。我天生对一切温情都充满耐心。但我听到两个吓人的字从他十分低柔的嘴唇里冒出来:死人了吗,死了几个人?天呐,他在谈工作。有这样用小夜曲的调子去谈这样要命的工作的?他的嘴唇居然可以把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内容吐成一朵花朵。

我的牛气已经无踪无影。我收不回来魂似地站在这个叫路楠的检察官面前。我觉得这个字也不该是他的,他应该有一个什么剑什么勇之类的名字,而路楠这两个字,应该叫给一个优雅的文人,或者一个秘书,但他就是叫路楠,这让我由这个名字而对这个人有了点怪怪的感觉。

朋友奔看我站得太久了,打抱不平地站出来,从他手上抢过手机,关掉,说,人家小姐给你敬酒呢,喝完再打。我用非常难为情的眼睛看着奔,又看着路楠,嘴上说着等等,没关系的,我可以等。我觉得很歉疚,宁愿他是在和一个小姐打电话,那样的话,我的打断最多是打扰了他的私事,而他是在谈工作,又是那样的一种谈工作的口吻,我觉得我打断的仿佛还不仅仅是公事,还有一种奇异的罕见的空气,也被我搅乱了,搅没了。

但他并没有不悦,甚至还有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情。黑云般的手机从他的脸上拿下来,他的脸在灯光下红而润泽,我把杯迎上去,还来不及说劝酒辞,他就一仰头全喝了下去。这是我这一圈敬酒的历程中从没有过的遭遇。我总是习惯了战斗而向温柔妥协,我总是对付得了强硬而对友好无所适从。我只有用那个万能的词,谢谢,代替我无所适从的语言,草草结束了这场本该豪壮的敬酒历程,坐了下来。

按照惯例他们是去唱歌再喝酒。按照惯例我应该回去了。我不是不喜欢卡拉OK这样的玩法,我已经喜欢过了。那时候这样的新生事物刚刚诞生,我唱熟了几个地方的歌本。后来那歌本再换再换,我厌倦了,几天没去,那些新面目的歌名全都不再认识我。后来我就几乎不再去了,一去那里,总感觉自己很陈旧。

而如果我不唱的话,别人的那些要命的声音,就会一直往我的耳朵里钻,一直钻。

那天晚上我去了。因为那些有身价的人几乎都说自己有事,而偏偏路楠一再地说他没事。其实我只是担心他有事,别人的事我多半猜得出来。如今玩卡拉ok已是小儿科,有更刺激的方式等着他们去领略。朋友奔是一个无法界定的人,说正经也正经,说不正经也不正经。他不打麻将不赌博,只是偶尔唱唱歌喝喝酒,但他受不了唱寡歌喝寡酒的寂寞,他的歌声酒气目光里一定要有女人的身影。芳要去我只有去,但我觉得我并不是很勉强。

坐在歌厅里的时候我已经喝了很多酒。而且我还一支接一支地收着路楠递过来的香烟。我不知道酒气和烟雾萦绕着的女人是不是更有感觉一些,反正朋友奔和路楠的情绪出奇的好。而且他们表现出来的那种理解和大度让我们觉得世界很宽阔。比如说抽烟吧,我有了独自抽烟的习惯,但我几乎从不在不认识的人面前抽,我不是怕而是不喜欢他们的那种看女人抽烟的眼光,好像女人一抽烟就有了风尘味,一抽烟就有了一条缝隙,男人要不然就从那条缝隙里钻进去,要不然就把你看成有破损的东西否定掉。其实问题远没有那么严重,但你去给谁说,你去给所有人说清楚?

路楠递烟过来是一种很哥们的感觉。好像我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纯粹的朋友。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种态度,我是中性的,我的性别藏在一个忘记了的地方。我的潜意识不用再考虑防备躲藏是不是有企图之类的问题,这是女人最可恶的地方,也是女人从不可缺少的武装。这样的武装让女人看上去像一个妖魔,在躲藏的时候实际又是在诱惑。

我并没有很清楚地感到在那个瞬间我放得很开。好像有一把钥匙,拧开了我的意识也拧开了我的潜意识。不再上锁的时候人是很爽朗的,我不是在战斗,而是在盛开,在展示。我的身影上缀满了我自己的眼睛,我相信我很美丽,阳光灿烂。

我并没有去想过路楠的感受。我甚至忘记了他的歌唱得如何,说了些什么话。我只记得我一直在说,他一直在听。偶尔的歌曲只是一种间隙,像文章里的标点符号。最后我唱了一首歌,他们都说好。我像歌星一般很居高临下地微笑,我把那种微笑模仿得像极了,我想我有那么好的模仿能力吗,那全是因为有那么好的耳朵和那么认真的眼睛。

我真的很开心。我没有想到我为自己放假走那么远的路,就是为了来找这份醉酒的感觉。从歌厅出来我的理智回到我的身上,我知道该结束了,该躲在酒气里向路楠和朋友奔说一声并不清晰的再见,明天,最迟后天,我将走路,朋友奔也将走路,一切又从终点回到起点。从没有认识一般。我准备了一个有力的握手正要抛出去,我听见路楠在说是不是去吃火锅,他说饿得很。

我被他那一声“饿得很”逗乐了,笑得不知所以。我觉得他的用词很惨,他的声音也很惨。芳也在用力地笑。这个年龄的女人,真是一个一个的魔鬼,谁不知道路楠那背后的意思,他是在拉长那个说再见的过程。

我的酒劲让我不能放过他。我逮住他不放,问他的胃究竟有多大,为什么一直在吃一直在喝还会饿得很,是不是公款吃喝把胃口吃大的,是不是每天晚上都要吃一顿火锅,是不是回家了你的老婆从来不敢有怒?

他站在一盏路灯下,一双沉默温暖的眼睛。我在笑声里又想起他把那个杀气腾腾的电话,打得如同情人热线,我觉得这个饿得很的人是一个我真愿意和他逗乐的人。

朋友奔是一个把所有的玩笑都正经化的人。我们评价他说人身上所有的优良品质都有了,知识,正气,善良,才干。唯有缺一样,而那一样又是不能缺的,幽默。他用一种教导的口吻,对着路灯下那一堆笑得东倒西歪的影子说,人家路楠有心请你们,看你们这群女人。

我们更是惊笑起来。芳还走过去,奖励了奔一拍。我们觉得奔用的女人这个词,非常坦白干净,全没受一点文明的污染。他不用小姐,因为他知道我们已不是小姐。也不用女士,那文绉绉的语气让人背部一阵阵发麻。也不用太太,夫人。我和芳是同一类女人,我们总是独自出来,我们的先生从没能创造机会让我们也光光生生做一回夫人。我们就是到了六十岁也还只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姓名永远是孤单地自己呆着,那上面从没有套上过老公的光环。我们的整个人生,也只是年轻女人,中年女人,老女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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