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周礼·春官·小宗伯》云:“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颁之于五官,使共奉之。”贾疏云:“谓充人养之,至祭日之旦,在庙门之前颁与五官,使共奉之,助王牵入庙。”六牲即马、牛、羊、鸡、犬、豕,平时分别由校人、牛人、羊人、鸡人、犬人、豕人养之。
凡祭祀前被选中之牲,无论六牲中的哪一种,均交充人养之;至祭日之旦,再由小宗伯将六牲分颁五官,五官各牵其牲,跟随王入庙。
六牲如何分颁五官,小宗伯无明文。郑司农云:“司徒主牛,宗伯主鸡,司马主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其根据是,《地官·大司徒》有“祀五帝,奉牛牲”语,《秋官)大司寇》有,大祭祀,奉犬牲”文;既然司徒属官有牛人,祭祀时司徒奉牛牲;司寇属官有犬人,祭祀时司寇奉犬牲;则可推定宗伯奉鸡牲宗伯属官有鸡人’,司马奉羊牲司马属官有羊人’,司空奉豕牲司空属官有豕人’。根据《周礼》文例,此为互文见义,故文不具。可见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五官,分别代表五行的土、木、火、金、水,五官在大祭祀时分奉五牲,也是按五行象类行事,这是显而易见的。
如前所述,《天官·内宰》有“凡建国,佐后立市”一语,而司市、质人、廛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肆长、泉府、司门、司关、掌节十二位市场之官又都归在地官,无疑,这是暗示人们,后主阴,市属阴,地亦属阴,故市官在地官。可见,《周礼》地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与天官阴阳相对的地官,又是与春夏秋冬四官合成五行的中央土,是阴阳与五行的联结点,《周礼》六官之制,正是以阴阳五行说为理论依据构筑而成的。
五官在部别职官时也有代表五行的意义。《周礼》创造了将百官按治、教、礼、政、刑、事六典分别部居的法则,官员的归属原则上照此办理。但是由于五官代表五行,因此,在安排属官时,又尽可能照顾某些职官的五行属性,除牛人、鸡人、羊人、犬人之外,还有数例。
夏官之司爟一职,“掌行火之政令”。其所司有五:一是“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天官·疾医》云“四时皆有疠疾”,孙诒让《周礼正义》云“时气太盛,则人感而为疾,故以异木为燧,而变国中公私炊爨之火以调救之”;二是掌陶冶之火,季春百工咸理时出火,季秋百工休辍时纳火;三是在中春大蒐及十月后田猎焚莱时掌火令;四是在大、中祭祀时负责祭爟,爟即先火,指先出火之人,属人鬼之祭;五是国中居民稠密区失火时,或民擅自于野焚烧草莱时,负责执行处罚。可见司爟之职,均关乎民政,理应归于地官,但火在五行属夏,故将其归在夏官司马之下。贾公彦《司爟》疏云,“在此者,按其职有行火之政令,火属南方故在此也”,深得其旨。
秋官之司氏亦与掌火有关:“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明烛、共明水。”即负责供给占卜、祭祀用的明火、明水。明火用“夫遂”取于日,明水以“鉴”取于月。夫遂之遂又作锈、燧,是一种利用日光聚焦取火的凹面铜镜,《礼记·内则》称之为金燧,《说文》则称为阳,孙诒让认为是取露水的铜盘。由于司烜氏取明火、明水的工具均用金属制成,因此尽管它与司爟同掌火%但却被归入秋官,因为金在五行象类中属秋。
因职掌与金有关而被归入秋官的还有职金一官。《职金》职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即负责征金、玉等六物,然后分别辨明其质量数量分门别类转交有关诸府那么,为何将职金列入秋官?职金序官贾疏解释说:“案其职云‘掌凡金玉之戒令’,又云‘掌受金罚、货罚’,亦是刑狱之事,故在此。”但孙诒让《周礼正义》认为金罚、货罚,并先入士官,士官以授职金,又受而转给司兵”。可见职金既不掌金、货之罚,也不掌金、货之藏,在罚金问题上,不过是士官与司兵的中介,因此贾说不可通。职金入为秋官的主要原因,当是所掌六物以金为首,而且,旅于上帝,则共其金版,飨诸侯亦如之,凡国有大故而用金、石,则掌其令”,与用金有密切关系的缘故。
(第三节 《周礼》六官与五行辅天
《周礼》六官的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天官一职在五官之上。《天官·冢宰》郑《三礼目录》云:
象天所立之官,冢,大也;宰者,官也;天者,统理万物。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总御众官,使不失职,不言司者,大宰总御众官,不使主一官之事也。
王者奉天道,故称天王;冢宰佐王奉天道,故曰天官。冢宰既是六官之长,总御众官,故大祭祀时的职司也与五官不同,五官必须各牵其牲,而冢宰就不牵牲。论理,马、牛、羊、鸡、犬、豕六畜配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正合适,但《周礼》却把马推给了夏官大司马,而让冢宰空着。大司马不仅要奉羊牲,还要,奉诏马牲”。五官而奉六牲,显得不合情理。贾公彦为之圆场说:,六卿应言六官,而云五者,以其天官贰王治事,尊而不使奉牲,故五官也。”贾说似是而非。天官不奉牲的根本原因是,五官代表五行,故各奉其牲,天官不在五行中,故不奉牲。
《周礼》面临这样一个难题:五行象类中没有马,而民间通称的六畜中却有马,去掉则悖于时俗;若分配给天官,则不但逆于五行,而且使天官的地位降同五官,两种方案都于义不妥。于是只好硬塞给司马,让他名副其实地,司马”,使天官高于五官的地位得以保全。
《周礼》天官与五官的关系是以一统五的关系,或者说是以五辅一的关系,说得清楚一点,是五行辅佐昊天的关系。在阴阳五行说的体系中,五行不是宇宙的最高主宰,最高主宰是皇天上帝,五行是其辅佐,但这种说法出现得较晚。
金、木、水、火、土五行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据前辈学者研究,《洪范》是战国末年的作品;而且,此五行“不过将物质区为五类,言其功用及性质耳,何尝有丝毫哲学的或术数的意味?”与《左传》所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意思完全一样,尚无哲学意义。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始有以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为五行之官的说法。到《吕氏春秋》十二纪,句芒等五官被升格为五行之神,各主一方之事,四时各有其盛时,五行从自然界的五类物质变为具有哲学意义的万物之纲。《吕氏春秋》中的五行神由昊天上帝统辖,顺时当值,但上帝不当值,祭祀也与五帝分开:
《孟春纪》:“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高注:“上帝,天帝也。”
《季夏纪》:“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供皇天上帝。”
《季秋纪》:“是月也,大飨帝。”高注:“大飨上帝。”
五行配天之说,秦汉时很盛行。《史记·天官书》云:“水、火、金、木、填星,此五者,天之五佐。”填星即土星,故张守节《史记正义》说:“言水、火、金、木、土五星佐天行德也。”先秦时五大行星各有专名,如金星叫明星、长庚,木星叫岁星等等,五行说盛行后,始以五行之名名之。
后儒关于五行配天的说法很多,因而有天是一还是六的争论。《礼记·郊特牲》孔疏云:“郑氏谓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只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认为五行佐天行德,故可与天并称六天。清儒金鹗则说:“五帝非天也,五帝各司一时一方,是五行之精,为天之佐。”《周礼》五行配天的思想与之若合符契,这对于推定《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是有启发的。
《小宗伯》云“兆五帝于四郊”,可见《周礼》既有昊天之祭,又有五帝之祭,这种祭统当源自《吕氏春秋》。
以一统五的思想,《周礼》中时有流露,如天官中提到王有六寝,后有六宫,六寝、六宫的布局均为前一后五。《天官·宫人》郑注,“六寝者,路寝一,小寝五”,“路寝以治事,小寝以时燕息焉”。《礼记·曲礼》孔疏说五小寝,一寝居中,四寝分居四维,天子每时一易其寝,中央之室则季夏六月居之。可见五小寝代表五行之居,前一后五的格局与天官领五官的关系完全一致。
又如《天官·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素纱。”据郑注,衣色玄(当是象天)、揄狄青、阙狄赤、鞠衣黄、展衣白、缘衣黑,后五衣象五行之色,而以衣为最尊。
诸如此类,不一一列举。
(第四节《关于五帝和五帝祀
《周礼》大宰、大司徒、小宗伯、大司寇等职均有“祀五帝”之记载。此五帝之所指,经无明文。郑玄小宗伯注以纬书《文耀钩》之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等说之,甚谬,断不可信。贾逵、马融等以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等当之,其说可从。
《周礼》的五帝,并非指远古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而是指五行帝,这是《周礼》晚出的证据之一。从文献看,《楚辞·远游》始以句芒、太皞居东方,炎帝、祝融居南方,蓐收居西方,颛顼、玄冥居北方,但并未视为四方之帝。从文献看,晋国蔡墨第一次提到五行官:
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
蔡墨还说,五官分别由少皞、共工、颛顼氏的亲属所担任:
少皞氏有四叔,曰重:该:修: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
这与《远游》之说出入很大。句芒、祝融等五个人名成了官名,而且少皞氏包揽了五官中的金正、本正、水正三官。祝融、颛顼本各居一方,而在这里,祝融成了颛顼之子犁的官名,相去甚远。
《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历叙古帝官名之不同,提到黄帝氏、炎帝氏、共工氏、太皞氏、少皞氏和颛顼,也无五行色彩及五帝之说。
《吕氏春秋》十二纪对上述诸说进行删芟、整理,使之与已有哲学、术数意义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相配,于是句芒等成了五行之神,其上又有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五行之帝,各主一方之事。先前游移不定的各种说法,至此终于以五行格局确定下来。
《吕氏春秋》虽有五帝之说,但尚无祭祀五帝之举。关于五帝祀开始的年代,论者多以《史记·封禅书》文为证,认为始于秦:
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皞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一云,其后十六年,秦文公东猎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自未作鄜畤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好畤,皆废无祠。或曰:“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其语不经见,缙绅者不道。
…………
作鄜畤后七十八年,秦德公既立,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雍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于鄜畤。作伏祠。磔狗邑四门,以御蛊菑。
德公立二年卒,其后四年,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
…………
其后百余年,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
……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
…………
二年,(高祖)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
细细玩味这段文字,可以发现几个问题:
第一,高祖入关时,只有白、青、黄、赤四帝之祠,,乃待我而具五也”,可见秦无五帝之祠,至汉高祖时始有之。
第二,如果秦有五帝祀,则必然受到五帝祀观念之支配,否则就很难解释。若有此类观念支配,则五帝祠必定建于同时,然而由以上所引文字可知,秦襄公作西畤祀白帝在周平王元年;秦文公作鄜畤郊祭白帝在其后十六年;秦宣公于渭南建密畤祭青帝又在其后九十四年;秦灵公作吴阳上下畤祭黄帝、炎帝,则又在其后二百五十年;秦献公作畦畤、栎阳祀白帝,则又在其后五十四年。前后绵延四百余年之久,还只立了白、青、黄、赤四帝之祠,未足五帝之数,要说秦人已有祀五帝之观念,令人如何肯信!
第三,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西畤、鄜畤等是否为四色帝之祠?实际上,《史记·封禅书》本身就有扞格之处,在此不妨略举数例:
秦襄公“作西畤,祀白帝”,从字面上看,以“西”方与“白帝”相挂,甚合五行之义。其实西乃地名,不表示方位,张守节《史记正义》云:“汉陇西郡西县也。”鄜畤、密畤、吴阳上下畤等,畤前之字均为地名,西畤也不例外。如果西畤果为祀白帝之处,那么按五行说,则祭当用白色之牲,然《封禅书》明言,其牲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一”,司马贞《史记索隐》曰,赤马黑鬣曰骝也”,可见,骝驹是赤体黑鬃之马;羝羊即牡羊,亦非白牲,因此,以西畤为祀白帝之处,很难自圆其说。此其一。
根据五行说,白帝当与四象之白虎为配。然《封禅书》言“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故作鄜畤祭白帝,以黄蛇为白帝之象,说亦牵强,此其二。
所以,钱穆先生认为,诸畤都是秦人祀上帝之处,极是。《汉书·郊祀志》说“秦皇自以为得水之瑞”,于是“色尚黑”,但是秦人却不祀黑帝,而是长期祀白帝。据《封禅书》记载,秦人祭祀时穿白色衣服,这是令人生疑之处。《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而不及五帝之祀,证明当时并没有五帝祀。
《史记·孝武本纪》始见有五帝祀之明文:“令祀官宽舒等具泰一祠坛……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五帝祀出现于西汉。
传统说法认为秦尚水德,“数以六为纪”,但是秦始皇陵考古发掘的实物表明,秦俑编制的基数是四,秦俑坑之战车以及铜车马都以四马为驾。《秦始皇本纪》记阿房宫规模及布局,“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下可建五丈旗”,则又以五为计,可见,数以六为计”之说不可尽信。
所谓秦四畤缺黑帝之说,是刘邦左右的人为刘邦代秦编造的舆论,秦时尚无五帝祀之举。《周礼》有五帝祀,则其成书年代不应早于秦。钱穆先生认为,《周礼》五帝不分祀,并据此认为《周礼》作于《吕氏春秋》之前;但《小宗伯》明明说“兆五帝于四郊”,是为五帝分祀之证,因此钱说不可从。
(第五节 《周礼》五行说十证
《周礼》的五行思想,除上述五官、五帝之外,还散见于全书,但大多表述得比较隐晦,因而不为人们所注意,兹揭举如下,作为《周礼》有系统五行说之佐证。
1;六玉
《春官·大宗伯》云: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清代学者金榜、惠士奇、秦蕙田、盛世佐、廷堪、孙诒让等都认为此六器是礼方明所用,非正祭。
所谓方明,是诸侯朝见天子或会盟时设于坛上的方木,其制《仪礼·觐礼》说之甚详:“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设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胡培翚云:“方明以方四尺之木为之,上下四方共有六面。设六色者,每面各设一色,以象其神。设六玉者,每面各设一玉以为之饰。方明不必定指日月山川,盖言上下四方而六合以内之神悉该之矣。”可见,方明是泛祀众神的方木,在古代它是作为盟神出现的。古人结盟、发誓,必以神明为证,所指神明极泛,不妨试举数例。《诗经》云“谓予不信,有如皦日”;《左传》云“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乃歃”,“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皆是。能监盟的神太多,不可备举。会同、盟誓时,不可尽设其主位,故为方明,通举六方之神,合而告礼之”,是为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