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领导人,也十分关注毒品问题。原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词“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参观禁毒展览,对禁毒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他们为什么会吸毒呢?
道德颠倒。他们把吸毒看作是一种时尚、高消费的象征,而将对社会的影响,自身的形象抛之脑后。如满文军一直在社会公众印象中形象俱佳,还是形象大使,最后聚众吸毒被拘留14天。
意志薄弱,经不起诱惑。如某歌星就是在一次聚会上,有人给摇头丸,“我知道那东西碰不得,拒绝了。后来又出现了,再也没有拒绝”。
出于好奇。胡瓜就是因好奇而染上毒品的。
交友不慎。酒井法子就是在朋友的教唆下开始吸毒。
遭人陷害。谢东告诉媒体,自己第一次吸毒是遭人“暗算”,是有人在他喝的饮料里放入毒品而染上毒瘾。
吸毒减肥。有的明星就是长期用毒品来保持身材。因为吃了药后就能不睡觉,能跳舞跳到天亮。
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首先,吸毒最大的危害是成瘾。
有这样一个故事:将一名吸毒两年的人员与世隔绝三年,出来后,让他做一个选择:金钱、美女、白粉。他选择了白粉。这说明了毒品对吸毒者的依赖足够的持久。这是因为毒品进入人体后,会使机体发生生理变化,产生一种新的机能,这种机能就是对毒品的依赖,以求得欣慰快感。毒品在体内浓度不高时,会出现精神、身体上的不适。这就造成人体对毒品的依赖性,而且越吸越多,越吸量越大。如海洛因采用静脉注射,每天两次,每次1克,2—3天即可成瘾,有的一次就开始成瘾。
其次,成瘾的后果是扭曲人格,导致意志衰退。大凡吸毒的人,都丧失了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人格扭曲,难以自拔。再有才华的人,一旦吸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个案例,他的工作可以说是代表国家形象,魁梧的身材,1.85米的个子,年轻帅气,后因与女朋友一起吸毒,工作被开除,并送劳教戒毒,出去后又进来,最后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再次,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吸毒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吸毒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影响国民素质。合成毒品吸食者,还可能造成精神幻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社会和谐。
第四,吸毒会诱发心、肺、肝等疾病,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染上艾滋病、性病等,摧残身体。
第五,吸毒对家庭的危害。一个家庭有一人吸毒,可以说是家无宁日,使家庭成员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有的还因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甚至将吸毒的严重不良后果贻害后代。真可谓:
烟枪一支,未闻炮声震天,打得妻离子散;
锡纸半张,不见烟火冲天,烧尽田地房廊。
五、怎样做到拒绝毒品
青少年是毒品预防教育的重点,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间,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差,难以抵制毒品的侵蚀,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拒绝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情操要高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都是普通的人,就做好普通的事,不要去追求所谓的时髦,不要去追求“标新立异”,更不要去追求“享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认识要客观。客观地认识药物滥用危害。药品具有两重性,医生的处方是有科学根据的,药品滥用就成为毒品。千万不要好奇,要学会判断和选择,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尝的千万别尝,因为也许这一尝,就是你终生的后悔和悲剧。
(三)个人要自律。对外界的诱惑,你要学会体面地拒绝;对“朋友”的邀请,你要学会客气地拒绝;对成长的自己,你一定要“善待”,有选择地拒绝。一句话,个人要自律,要懂得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四)交友需谨慎。朋友聚会,面对毒品,要坚决拒绝;圈子内部,面对潜规,要坚决远离。
善意的忠告:
当我们未见毒品时,要尽量远离它;
当我们面对毒品时,要学会拒绝它;
不要因为好奇,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
不要因为一口,自毁美好的青春;
朋友记住: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第二节) 了解劳教戒毒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戒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决定》的颁布,从法律上赋予了劳动教养机关强制戒除吸毒劳教人员毒瘾的历史责任。从1991年开始,全国各省(市、区)开始收容戒毒劳教人员,数量不多,只占当年收容全部劳教人员数的4.3%。
随着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戒毒劳教人员人数大幅度上升,到2002年,戒毒劳教人员已占全部劳教人员总数的41.38%,有些毒品重灾区戒毒劳教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90%以上。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已成为劳教机关的主要任务。
面对戒毒给劳教工作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司法部劳教局及各省(市、区)劳教局,各劳教所十分重视,采取积极应对、依法收容、有序管理、加强教育、针对戒治的措施,保证了批送多少,收容多少,有力地配合了全国禁毒斗争的开展。
面对劳教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劳教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来提高干警的戒毒工作水平。《禁毒法》实施前,司法部劳教局先后组织了十几期全国性的劳教戒毒业务培训,1000多名干警接受了专业培训。各地劳教系统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培训范围,有的结合研究项目进行培训,有的以讲座轮训方式进行培训,有的送干警去专业院校及研究机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劳教干警的知识结构,使他们基本上掌握了工作所需要的戒毒基本知识,熟悉了劳教戒毒工作。司法部于2000年9月20日组织了由部机关及甘肃、四川、云南、山西、内蒙古、湖南等省、区戒毒劳教干警组成的司法部考察团,对澳门的戒毒工作进行考察,这是司法部组织的第一个戒毒考察团首次对澳门的戒毒工作进行考察,也是澳门回归后接待的第一个来自大陆的部级考察团。澳门方面十分重视,由澳门政府社工局接待,澳门各大媒体也给予了充分的报道。澳门社工局局长向考察团介绍了澳门的禁毒政策及防治药物依赖的工作,考察团参观考察了戒毒康复处门诊、路环监狱为药物依赖的犯人设立的“自愿康复小组”,澳门民间戒毒中心——青年挑战中心以及卫生局青洲社会服务中心,并与澳门同行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商讨。
笔者有幸参加了这次考察,澳门政府对戒毒工作的重视,全员参与、渗透面广;机构完善、职责明确、保障有力;思想清晰、观念新颖、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工作严谨、模式独特的戒毒理念和思路、方法,对我启发很大,对我从事戒毒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针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和对毒品的依赖性,司法部提出了要加强管理,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要求,并逐步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使戒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2002年6月2日,司法部令颁布了《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戒毒的管理、治疗、教育等都作了明确规范,对依法规范劳教戒毒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对戒毒劳教所开展对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治疗和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2002年,作为我国由卫生部门主管的自愿戒毒、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戒毒和司法部门主管的劳教戒毒三种戒毒形式之一的劳教戒毒工作,以其收容戒毒人员毒瘾最深,吸毒时间最长,戒毒效果最好而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广西自治区戒毒劳教所时指出:“你们的工作是很辛苦的,但这种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不但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所以你们这种辛苦是非常值得的,我们要向你们学习,向你们致敬。刚才我初步了解了一下,目前毒品问题对西南地区的建设来讲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还要以更大的重视,更多的注意,更大的投入,大家一起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不能放任吸毒的现象继续上升蔓延下去,所以同志们的工作很重要……希望你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你们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通过司法部门向我们反映,国务院尽最大的能力来支持你们。”各省(市、区)政府对戒毒工作也给予了重视和关心、鼓励和认可,及时解决劳教戒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劳教戒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党的崇高事业,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人民的健康幸福,为了民族的兴衰存亡,全体劳教人民警察默默战斗在艰难的戒毒战线上,用他们的忠诚,他们的付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与支持,涌现出一批像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邓小雄,湖南省劳教局张军,广西自治区戒毒劳教所潘鸿贵,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严登山等在劳教事业上奉献力量并在戒毒工作上卓有成效的戒毒专家。他们为我国的劳教戒毒事业做出了贡献。
笔者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海选火炬手,也深深地感到社会对劳教戒毒工作的认可,人民群众对劳教人民警察深深的尊敬。
回顾参选2008年北京奥运会海选火炬手的过程,笔者至今还有一种强烈的震撼。在有两万多报名参选的人员中,可谓是高手如林、人才济济。有“跳水皇后”高敏,有“青春偶像”李宇春,有资产过亿的“亿万富翁”,有专业有为的“航天专家”。两万多人要经过海选、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最后选出29名。现场直播评委的犀利,让你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最终笔者脱颖而出,成为29名北京奥运会火炬手之一。我要感谢的是我的职业——劳教人民警察,我引以为骄傲的工作——戒毒工作。
记得我在才艺表演这一环节中说到:我今天不唱歌、也不跳舞,我今天给各位评委带来了一封信(展现这封信的原件)。这是一封戒毒劳教学员写给北京奥组委的信。在这封信中他们表达了支持北京奥运会的心愿,表达了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决心。大家可曾知道:“他们都是昨天的瘾君子,是我和我的战友们,使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树立起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决心。今天,我与跳水皇后同台竞争,她攀登着世界体育的高峰,我攻克着戒毒的世界难关,都需要勇气和毅力。都需要智慧和才能。我的才艺就是教育,挽救那些失去的灵魂,我的才艺就是塑造,塑造那些腐烂的枯木,我的才艺就是化腐朽为神奇。”我的“才艺表演”赢得了掌声,也打动了评委的心,一致给出了高分,他们的评价是:“远远超过了真正意义上的才艺,是精神境界的高度升华。”
在最后的决赛中,我又以《一名高级警官的奥运梦》为题目参加演讲:“我来自一个神秘的地方,我是工作在特殊战线上的一名劳教人民警察。在那里,有一批共和国的忠诚卫士。也有一批曾经的迷途吸毒者,我就是来自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的19号选手——严登山。我们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的工作也应得到社会的承认,我们劳教人民警察也有一个奥运梦,我就是代表着千千万万的劳教人民警察……最后我以总成绩第三名成为北京奥运火炬手。”感动的《成都商报》记者用《从体育教师到戒毒所警官——一名高级警官的奥运之梦》为题目,对笔者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
一、劳教戒毒面临的“三个问题”
从1990年12月《决定》的颁布到2008年《禁毒法》的实施,近20年中,劳教戒毒的“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劳教戒毒工作。
(一)法律上的缺陷。《决定》对劳教戒毒的表达只有一款,共32个字。它只是对决定劳教戒毒的条件作了规定,对其他仅有涉及,它还不是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戒毒法律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规定吸毒为犯罪,约有20个国家在立法上给予了明确,在处理方式上就是判刑。另一类规定吸毒为违法行为,在处理方式上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和自愿戒毒。不管是哪个国家,不管对毒品的认同度如何,都把药品滥用行为称为不良行为。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上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这次会议的决定,成为联合国关于禁毒的法规性文件。
当时,我国戒毒工作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由医疗卫生部门主管,公安机关监督,自愿戒毒医疗主要是由医疗卫生系统、军队系统的医院开办,民办的专业戒毒康复机构、劳教所的自愿戒毒机构也相继开办,是我国戒毒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但由于自愿戒毒受戒毒者经济能力的影响较大,时间也较短,加之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证和严格的管理,而制约了自愿戒毒的效果。
2.公安强制戒毒。相对自愿戒毒和劳教戒毒,公安强制戒毒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决定》颁布后,国务院于1995年1月12日发布施行了《强制戒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和《办法》规定,对吸毒成瘾者予以强制戒除,对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构由公安部门主管。公安强制戒毒的对象主要是第一次吸毒成瘾者。
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对吸毒人员实行劳动教养,由地、市、州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教戒毒的期限1—3年。由于劳教戒毒法律的缺乏,司法部机关采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及配套性制度,保障劳教戒毒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司法部以部令下发了《劳动教养戒毒规定》,司法部劳教局、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上满足了劳教戒毒工作的规章制度需求,劳教戒毒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场所的缺乏。1995年,笔者从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调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任副所长。报到的第二天,时任所长徐刚带我去管理区走了一趟。
这一走,让我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我看到绵阳城市建设和劳教所硬件建设之间强烈的反差。
这一走,又让我有了一丝后悔。我看见的是:尘土飞扬的公路,低矮破烂的舍房,一望无边的荒凉山坡,戴着草帽的民警和在地里劳动的劳教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