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怎么玩的呢?我们在时尚这个江湖里面充当的角色是什么?
设计师的追求和艺术家的追求是一样的,都是表达自我的东西。
超模是表现它的一个形式。
摄影师是完成它的创作和商业结合的一个环节。
生意人在时尚产业里面,应该是非常有艺术眼光的资本家。要是没有艺术眼光,你也做不好时尚这个生意。你应该尊重这些设计师,然后你自己需要做的,是用你的行销团队去弥补他们的不足。
杂志等媒体是煽动力十足的“阴谋家”。
我们消费者是一个选择者,通过买与不买这件事情,来证明它们是否成功。
我想讲得细致一些。先说设计师,设计师应该是一个艺术家,但是他应该是一个除了自我表达之外,还略带点精明的艺术家,你看活下去的都是精明的艺术家。设计这块有几种行之有效的玩法,我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种是绝对的创新,像薇薇安·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马可、梁子等,都是这个文化表征。
大多数人买衣服,有一种潜意识,就是我与众不同,我有品味,我很酷,我就不和你们穿一样的衣服。这是一群非常有个性的消费者。所以如果想用这个玩法,一定要抓住这类消费者的心理,把这种感觉做足。你要反映一种新文化的呐喊,你要做得足,做足到什么程度呢?这个对设计师本人的要求挺高的,你必须保持高度的神秘感。另外,你要把自己当作一个文化呐喊的代言人。你看韦斯特伍德,小70了吧,在我们一起参加的晚会上,束成那样,像英国的女王,抹得特白特白,头发永远是红色的,大裙子层层叠叠的,特壮观,特漂亮,每次出场都特别精彩。
第二种玩法就是“服饰名片,阶层宣言”。
以前我特纳闷,为什么一些特普通的衣服,并不比我们中国做得好,在这些大牌的店里,可以卖那么贵。后来我发现,原来人在自己的圈子里有安全感。很多人不敢去别的地方买,无论是出于虚荣心,还是出于自卑感,他只有穿上了这些牌子,才能有一种阶层认同感。你就看吧,反正一类人是专穿爱马仕(Hermes),虽然他们的性格可能特别不一样。穿爱马仕的人会穿路易·威登,穿迪奥的人会穿古奇,只要他们穿上这个,就觉得同类相亲。他们在一起很舒服。这个人的太太是香奈儿,那个人的太太也是香奈儿,就不会觉得很悬殊,而且仿佛有了一种沟通的语言,在一起很安全。
第三种,就是“明星神化”。
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存在皇族了,可是我们总需要一个梦想,我们总需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一些人活得像神一样好,像神一样美。最后我们就把想象制造了出来,满足这种崇拜的需求,所以才缔造了明星。
有几种投资,比如路威酩轩(LVMH)集团,它一般投资给一些天才,但是只投资给识趣的天才,那种懂得尊重市场,知道老板很重要、生意很重要的天才。不识趣的天才被他们赶出去了。像香奈儿这一类型的,就不是投资给天才了,它是投资给大师,然后好好维护,它把卡尔·拉格菲尔德(Karl Largfield)神化了。还有一些比较大众的时尚品牌,它们收藏明星。比如耐克在收藏运动员。只要有一个好的运动员,它就签下来。我问为什么花这么多钱,他们说很简单,如果我不签他,别人就可能签他。比如说两千万元我买断刘翔,我不给别人买他的机会。至少我这两千万减轻了别人签他可能给我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他代言别的品牌,可能从我这儿拿走的生意,都不止这两千万。所以好的运动员,有一个,我就签一个,我不在乎这个人会给我带来多少生意,我在乎的是他别给我带走多少生意。
所以说我们做时尚的生意,不会是一个单纯的好产品,也不是一个单纯的好设计,也不会是一个单纯的市场定位和营销的成功,它一定是一个整体的经营,给消费者全方位的体验。比如你看外国的品牌店,它是有形象的,用广告画或者里面的电视墙去展示,通过摄影师去完成最后的身份识别。但是我们的店,客户一进去,只能通过挂着的衣服,或者售货员的介绍去感受谁穿这个衣服合适,这绝对是不够的。
人总是有野心的,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可以不断地扩大。归根结底,我们要学会营造一个不等式。无论是在我们产品的生产流程设定上,还是从营销上,都要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为你付高价,这就是一个不等式。产品的品质好不好,都有一个价格,但是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