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玉回到家,就泡上茶。
“王姐姐,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驴行者朋友,去云南时,带回来的普洱,是布朗族布朗王子苏国文07年的古树生茶,喝生茶,有助减肥。”
“嗯,谢谢!”
“我相信,这个驴行者朋友,你也会有兴趣的,哈哈,她是一个疯狂追求者,追求对象,是你口中的‘写序先生’。”
“是吗?她怎么称呼?”
“她叫赵小露。”
“我们先聊聊,你和写序先生的故事吧?”
“不行,咱们吃饭时,已经与你分享了花花的故事。既然咱们谈好是情报交换,现在该轮到你讲一个你的爱情故事,那就先讲你初恋的故事?赵小露与写序先生之间,可是一个关呼生命意义的爱情故事,所以,你拿任何你的爱情经历来换,都是值得的。”
“恐怕在这个情报交换上,你是要吃些亏了,我的恋爱经历,太简单,只有一次。就结婚了。”
“恋爱中的故事长,线索多,就行了呗,哈哈。”
在与李小玉的交流中,大学时与温锐谈恋爱的那段美好回忆,好像昨天刚刚发生一样,那么清淅。
王小艳和黄小菲,是从同一个高中班,考到北京传媒大学的同一班,两个女生,高中的时候,都是走读,没太多的来往,大学了,都成了外地人,住同一宿舍,好得形影不离。
那时流行学校社团,她们俩完全是看哪个社团招聘时帅哥多,于是选择了文学社,在她们看来,会写文章的男男女女,会神秘浪慢,社团的第一次见面会,温锐就是见面会的主讲人,社团里所有的男生,似乎只有温锐看起来更正常一点,所以显得格外的突出。
王小艳当时完全陶醉于他的一举手一投足中,至于他讲了些什么,她根本记不得了。但她记住了他的名字:温锐。
估计所有新进社团的女生,也都只记住了他的名字。
她还记得温锐约她吃的第一顿饭。虽然那也是认识了很久以后的事了。
“小艳,出来吃饭吧。”
“不好意思,我都已经打好饭在吃了。”
“那就直接把饭放下,出来吃,就等你了。”
“这样也可以?”
“对呀,我的朋友,跟他女朋友,都点好菜了,来吧。”
“这样呀!”王小艳感觉到了温锐语气中的玄机。
她觉得,她要去。
那天中午出去了,直到晚上,才回来,吃完午饭,温锐拉着她去逛前门大街,王府井,天安门,在过马路时,温锐不知什么时候就拉了她的手,用力很大,抓得王小艳很有感觉,两个人,什么话题都找不到,就那么逛着,晚上回到宿舍,她才发现,脚都肿了,心里,还激动着。
她知道她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
但是,她没有办法跟任何人说,因为,他没有用语言来确认那种关系,也许心里明白着的好多话,真的不用说出来。
这算是没有承诺吗?如果心里喜欢着,需要承诺吗?如果不喜欢,就算再多承诺,有用吗?
王小艳想开了,那就做他的女朋友。直到他大学毕业,她都没向任何人说起过,他也顺利地考入文学系的研究生,他说,他要留在学校,等她毕业了,一起找工作。
王小艳常常拉着黄小菲,三人一起玩,王小艳与温锐爱情的秘密,虽然没有明确说出来,菲菲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温锐的追求者,真的很多,她知道,文学社团有近一半的非文学女生,就是冲着他参加的社团,她知道有一个,在他公开了与自己的恋情之后,还藕断丝连,纠缠不休,可温锐从来不告诉她这个人是谁,直到现在结婚了,她也不知道。
“每一个初恋的故事,都充满着无限的甜蜜与苦涩,你的苦涩还只是因为他向你隐瞒了他的追求者,那仍是甜的多苦的少。”李小玉听到了一个比她想象还简单的恋爱故事。她感受到了王小艳一丝苦涩的滋味儿,但她同样知道,如果真的揭开那种“历史的真相”,也许更苦涩。可惜,所有的人,宁可更加苦涩,也无法抵制想要了解真相,未知的纠结比已知的苦涩更让人挥之不去。
李小玉决定,一定要揭开温锐在她那段记忆里的真相。她觉得,真相迟早有被揭开的一天,与其迟早都要面对,就无所谓是由谁来揭开的了。
“我也想告诉你关于写序先生在大学时的一段很特别的初恋经历,你有兴趣吗?”李小玉虽知道自己是明知故问,她还是希望得到对方确定的答复,她知道接下来需要与眼前的王疏影认真地交手了。
“当然有兴趣。”那将会是一个让自己纠结的故事吗?王小艳坚信自己已经作好了心理准备。
“写序先生,大学期间是文学社的社长,一手好文笔,而且长得帅,逐渐成为一个大众情人,直到大学毕业,他还不知道究竟什么叫爱情。按他自己的说法,大一到大三,他是系里和社团的干部,身边围着无数的美女,但从来都没有与任何女生有感情。按他自己的说法,他那时很害羞。”
“直到大四,他遇到了两个大一女生。他觉得,自己恋爱了。他用不同的方式,喜欢着两个女生。”
王小艳不由心里一凉,如果李小玉是从温锐那里得到的一手资料,那么,自己大学时的困惑或猜想,就是真的。
“其中一个女生,是他主动追求的,但他觉得女生是圣洁的,天天想跟她在一起,是那么纯粹,那么自然,有时候,自己有性冲动时,也觉得那是一种罪恶,她那种美丽与矜持,他感到有义务与责任去保护她。”
“而另一个女生,是主动追他的,在她的面前,他可以无敌放肆。他在这个女生身上,释放着他最原始的激情。”
王小艳听得一惊更比一惊。
自己那一段纯洁的初恋,难道同时,他会与另外的女生发生着“那个”?
她觉得,这该是不可能的。
刚恋爱的那一年,两个人不是没有犯错误的机会,但他从来都没对自己提出过性要求。
特别是大二有一段时间,自己有机会接到了旅游团,有一次自由活动了一个下午,两个人在宾馆里度过了整整一个下午。王小艳清楚地记得,聊了很多,也玩了亲亲,那事儿终也没发生。整个下午,也就是温锐穿着衣服压在自己身上时,第一次感受到了他的激动,眼神相对时,是尴尬的。经历了这样的故事后,在她看来,那时的温锐该是一个与自己一样“无知”的人。
“在两个女人之间,我的边郎是很痛苦的,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人格分离,心和身体,分别给了不同的女人。无法自拔。”
“这种分离的人格,持续了近两年,直到其中一个女人,发现了另外一个女人的存在。”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自己就是那“另外一个女人”吗,王小艳不能不这样想。因为她确定她不是“其中一个女人”。
她依稀记得,刚谈恋爱的那两年,温锐是神秘的,像一座矿山,自己就像一个矿工,挖到了无数的惊喜,这神秘矿山的另一边,难道真的还有她人在挖矿?而且与自己挖到的,还完全不一样。她不知道是否该期待李小玉口中故事的发展。
“对于普通男人来讲,这无异于一场灾难。但是温锐,却如释重负。”
“他觉得自己终于变成了正常人,不再人格分离,他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才搞清楚了自己究竟爱着谁,想要的是什么。”
“反而,解决两个女朋友的问题,对他而言,显得更容易一些。”
“她怎么解决的?”王小艳急于了解这个问题。
“他坦白了,向其中的一个女人,说出了事实的真相。我想,他那时,已经把身心,也都交给了心中的女人了。而且,这事儿还没起波澜就风平浪尽了。这男人,真了不起。”
“那,那女生,怎么会就此作罢呢?”王小艳的心思,全在那个神秘的女生身上。
“这事儿,我也很奇怪,我和温锐,本是无话不谈的,我追问过很多次,但是,他怎么也不说。他说,这是他一生的秘密,谁都不会说的。”
“那你知道那女生,叫什么名字吗?”王小艳装着很平静似的随意问了一句。
“不知,我也想知道,如果知道这个女生的话,我还想采访她呢,哈哈,多好的素材呀。”李小玉一脸的遗憾。
王小艳仍然感到非常失落,如果这是真的,在她看来,温锐就好象是一个从正面看过去完美的男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暗疮”,现在,这个背上长满暗疮的男人,却是自己的老公。
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该相信李小玉的话,也许自己真的应该停止行动,事情的真相,也许正如菲菲分析的,知道比不知道,要糟糕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现在最紧要的,是要说服自己,无论如何,也得去原谅温锐的过去。
在当代社会,也许每一对男女,在步入婚姻前,都要想清楚一个事实:是否去接受自己爱人的情感历史,如果不能接受,对于不知道的,就永远别去探索。
否则,无异于就是:自残。
王小艳现在就有自残的感觉。
而且,她无法停止行动。她感觉到了:李小玉已经盯上她了。
她甚至感觉到了:李小玉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就是王小艳,就是温锐的老婆。
要不,她为什么老盯着温锐那点破事儿,跟自己聊呢?
也许,自己以真实身份与李小玉交流,反而会让李小玉有顾虑,有些东西说不出口吧,她想。
也许,她根本没有任何顾虑,她只关心她的素材,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要想跟李小玉这样的女人做朋友,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或者忍耐力,或者包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