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盘古手挥板斧,开天辟地,然天地渐渐聚拢,盘古不惜牺牲生命,顶天立地,长达几万年之久。
一万八千年顶天立地的时候,盘古他所哭泣出来的泪水,汇成今日的江河;他所呼吸出的空气形成今天的风;他的叫喊声化作今天的雷霆;他眼睛闪烁的光芒成了如今的闪电。
盘古一高兴,天空便明媚灿烂,他一生气,天空便阴云密布;当他睁开眼时,世界便进入白天,当他闭上眼之时,世界便进入夜晚。
终于有一天,盘古倒下来,永远不再醒来。也经过不知多少年的演化,盘古的身躯成了如今广袤的大地,大地的四极便是盘古的手足;盘古的肌肉变成了土地,他的头发和胡须变成天空闪烁的繁星;盘古的皮肤和汗毛,成了草地林木,他的牙齿与骨骼,变成如今的金属跟坚石以及珠宝;盘古的血液,汇聚成广阔浩瀚的海洋,而他的筋脉则成了四通八达的道路,至于汗水则变成如今的甘霖。
至于盘古的灵魂,则安葬在南海一处,绵延三百里的盘古墓中,供后世朝拜敬仰。
自盘古开天辟地后,世间便诞生了生灵,他们不为人,乃为神,神皆有神通,能借天之力,能使鬼神通。
“轰!轰!轰!”天雷不停落下,轰砸在这一片沼泽之地,而正因天雷的缘故,这片沼泽被众神称为“雷泽”。
“啊!啊!啊!”发出吼声的,乃是一位长有人头,却生着龙身的男天神,他因擅于驱使雷电,自称为“雷神”,乃天地间最早的一批神灵。
本来,在这雷霆大作之日,便是他精神充沛之时,因为他能吸收雷电为己用,雷电就相当于他的食物,但今天情况却是不同,他不仅烦躁异常,而且雷电也不受他驱使,他仿若一夕之间,丧失了与生俱来的神力。
“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呀!”雷神朝天愤怒吼叫,他知道自己为何神力全无,在他好友之中,他并不是第一位出现这种情况的天神,一旦出现神力全无的情况,就预示着大限将至,再是强大的天神,也逃不脱身死一途。
“不,我雷神不会就此死去,我的血脉将会永远传承下去,后世生灵必将对我称颂,冲我朝拜。”只见雷神提起右脚,在地上狠狠一踩,一个深深的脚印便出现了,在雷神留下脚印的同时,他自己却消失在这天地之间。
西北之地,有一处极乐国土,名为“华胥氏之国”,然,此囯没有国王,更没有国家机构,生活在这里的天神们,没任何不良嗜好和欲望,一切都听凭自然发展,他们寿命悠长,又都具有非凡本领。
他们能在水中自由行走,呼吸顺畅,不过只能维持一个时辰;他们也能在空中畅游,独来独往,当然也只能维持一个时辰;他们的耳朵极其灵敏,就算是雷雨夜,也妨碍不了他们听落叶声;他们还能毫不畏惧地走进火里,接着毫发无损地出来,没有时间限制。
因为有这些特殊本领,他们在天地间的生活,更显悠闲自在,轻松潇洒。
“小氏!小氏!”在国中呼唤的,乃是一名身披树衣,面容俊美的妇人,她的脸上满是焦急之色,手脚更是因着急而胡乱动作。
“小天,你今天有看到小氏吗?”
“小河,你今天有看到小氏吗?”
“小水,你今天有看到小氏吗?”妇人一个一个地这样问过去,可一个个的回答,都出奇的一致“没有看到。”
“孩他爸,你说,小氏不会跑到外面去了吧?”妇人流着泪,着面前男子。
“你不用担心,小氏会回来的。”男子虽没做回答,但也同意小氏离开王国,到了外面,毕竟华胥氏之国他们都找遍了,可就是没找到小氏的影子。
“呜呜呜……”一听男子的回答,妇人便扑到男子怀里,哭得死去活来的,华胥氏之国虽是一片乐土,可整个天地间,却非如此,那是充满危险的,不说险地无数,更有居心叵测之神,一不小心便是魂飞天外,与世长辞。
她实在后悔,为何要跟自家孩子讲外面的事情,这不,一逮到机会,孩子就偷跑出华胥氏之国,也不知道如今是死是活。
东方,一处树木繁茂的沼泽地上空,一只青色鸟儿扑扇着翅膀,着急地想要掠过这片,被祖先们称之为死地的地方,它若不是为了争夺百年之王的称号,也不会冒死闯到这里,准备抄近路。
“咯咯咯……”忽然,在鸟儿身后,出现一名貌美少女的身影,她欢快地在空中飞着,脸上洋溢着调皮的微笑。看见扑扇着翅膀的鸟儿,伸手一抓,就抓住鸟儿的翅膀,任凭鸟儿在手中扑腾,她只顾笑,不撒手。
“你放手,放手。”鸟儿焦急道。
“不放,除非你陪我玩儿。”少女笑着言道。
“我不,嘎嘎嘎……妈妈,妈妈……”小鸟凄苦的叫声,一声声地传入少女耳中,泪水更一滴滴地掀开少女眼帘。
“好,好,好,我放你走,放你走。”少女连忙撒手,她最见不得的就是眼泪了,烦神呀。
“哗哗哗……”鸟儿猛拍翅膀,飞速逃离。
她便是自华胥氏之国跑出来的小氏,全名华胥氏,别看名字好像挺有意味的,实际上是她父母懒得费脑筋,所以去“华胥氏之国”之国二字,留“华胥氏”三字以为名。
她从小便是长在华胥氏之国,但时常听父母讲外面的精彩世界,不过一个小姑娘的她,自然对外界心生向往,想出来看看,所以一吃完早饭,她便借口找“小天”玩,实际上却偷跑出来见识外面世界。
“轰!轰!”一时间,电闪雷鸣,一道天雷差点就劈中正在飞行的华胥氏,见此,华胥氏哪还敢再在空中飞行,赶忙落下地来。
“轰!”怎料危险并没走远,天雷直劈下来,将华胥氏边上的一棵大树,被从中劈开,大树随即燃起熊熊烈火,一时间火光冲天。
“啊!”华胥氏当即抱头鼠窜,可这天雷端是可恶,华胥氏跑到哪里,天雷就劈到哪里,抬脚之处一个坑,身体边侧一个洞的。
为了小命,华胥氏只能跑,没完没了加拼命的跑。她这回算知道了,为什么青色小鸟这么着急跑,原来这鬼地方会有雷劈呀。
“咦,那边怎么没雷劈的痕迹?”华胥氏所说的那里,乃是一个有巨大脚印的地方,脚印周围虽有大树,然,大树半分无被雷劈的痕迹,依旧树高叶茂,绝对是附近最安全的地方。
来不及细想,华胥氏便往脚印那边飞奔而去。还真是奇了,华胥氏靠近脚印十米范围,那天雷似心生畏惧一般,竟不敢再劈下,就连已劈下的天雷,也只敢劈在脚印十米范围之外,华胥氏自此宣告安全,终于能歇一歇了。
“这是脚印吗,怎么这么大?”安全之后,华胥氏终于有心思研究这巨大的脚印。
这脚印足有华胥氏三只脚大,五根脚拇指十分粗壮,不过足尖很是细长,想来足尖有锋利的爪子,奇怪的是,脚印之中,还不时有金光闪烁。
出于好奇,华胥氏用自己的脚步丈量,可当她双脚一踏上脚印,奇异的一幕便发生了,金光竟活了过来,直扑向华胥氏肚皮,猝不及防下的华胥氏哪能避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金光入体。
金光一入体,华胥氏当即昏迷过去,昏迷之中的她不知道,此地顷刻之间乌云密布,金雷狂落,且直劈华胥氏肚皮,但奇迹的是,华胥氏不仅没变成焦炭,本苍白的脸色,反而红润几分,肚子随着劈下金雷数量增多,变得越来越大。
也不知过了多久,华胥氏醒来了。
“我怀孕了?”看着自己鼓涨的肚皮,华胥氏本能的知道,自己怀孕了,而且是因为这个脚印的关系,完全不像妈妈所说,要想怀孕就要跟男神睡在一起。
没错,此间便是雷泽,而这脚印也并不简单,乃雷神预感自己大限将至,在死前,将自己的精气神封在脚印之内,若哪个母的踏上脚印,她就会怀上雷神的孩子,不论是飞禽走兽,亦或是凡人天神。
正因金光含有雷神的精气神,故而当雷电劈在华胥氏肚皮之上时,华胥氏不仅没有变成焦炭,反而肚皮越来越大,因为雷电对她腹中胎儿来说,不仅无害反而具有催生的作用。
新书已在起点发布,名为《西岐二公子》,笔名也正式改为西岐二公子。希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