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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和书中的小主人公尼尔斯?霍尔哥松一样,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也出生在瑞典的一个农庄里。那是1858年,她还小的时候,祖母给她讲了一只公鹅酌故事。故事说:四月的一天,那只公鹅跟着野鹅去了北方,六家都说再也不会见到它了,因而,当十月的一天,它突然带着一家老小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每当听到这儿,塞尔玛就会问:一路上这只公鹅的日子是怎么挨过来酌呢?许多年以后,她写出了尼尔斯?霍尔哥松的故事:他骑在公鹅马丁的背上,从瑞典一直飞到拉普兰特……这部极其有趣的作品,自1906年作为学生的阅读推荐书出版以后,至今一直受到广大读者酌热捧。程太,别动武
程润哲娶了擅长拳击的陆泱泱,他被第N次家暴后终于提出休妻,陆泱泱这时接到远在澳洲的拳馆的开业邀请函,她说离婚事宜等她回来再说。在澳洲她认识了时尚买手杜孟之,他对她对时尚感的敏锐感很感兴趣,希望陆泱泱能够考虑进军时尚圈。陆泱泱第一次知道自己除了拳击之外还可以有别的能做的事。两人从澳洲去到巴黎参加时装周,陆泱泱意外地充当了一回知名设计师的助理,也因此得知了杜孟之的另外一个身份,时尚教母的独子,财阀二代。杜孟之的身份让陆泱泱想到了程润哲,想到当初和程润哲在一起的缘由,她不想再和杜孟之相处下去,回到了国内,想要和程润哲签下他早就想签下的离婚协议书。可是程润哲突然改变了主意,原来陆泱泱和杜孟之在巴黎的合照被拍了下来,程润哲在网上看到了,他说他不想当一个别人眼中的失败者。陆泱泱不知道程润哲这是吃醋的表现,厌倦了什么事都是他单方面决定的生活。这次她主动提出离婚。杜孟之回国再次见到陆泱泱是在程润哲举办的酒会上。两人相见有些尴尬。陆泱泱在酒会上当众给程润哲下不了台,一时间震惊商界时尚圈。到底他们的婚姻还能否维持,当初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结婚的。现在杜孟之的出现又会这对风雨飘摇的佳人制造怎样的麻烦?一等痞女
贱人是什么?贱人就是自己不脱衣裳,专让别人脱衣裳的人。贱人就是先让你飘飘如仙,而后又痛不欲生的人。贱人就是让你分明恨的牙齿痒痒,但又忍不住一夜一夜去想的人。贱人就是曾让你拔剑数百次,但却始终没有一次是刺得下去的人…综上所诉,贱人就是…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她是鬼灵精怪,花样百出的小痞女,除油嘴滑舌,鸡鸣狗盗之外,其他一无是处。她并不出色,整天嬉皮笑脸,趋炎附势外的整一个刁奴加小人的奸诈嘴脸。可是——风云变幻,世事无常,有谁知道在她平凡普通的外表下面,究竟掩藏了一种怎样的魅惑?又有谁知道伪装之下,绚烂的笑容也可以瞬间变冷,一如夜一般的幽暗深沉。一张玩世不恭的笑脸,一双冷漠疏离的淡眼,勾勒的假象下,当所有的真相一一剥开,那呈现出来的,将是一番怎样的震撼?惊天绝世,极致妖娆!【片段一】:“臭丫头,你刚叫他什么!”打手面前,一个满脸横肉的纨绔公子哥,指着面前一俊雅美男吃醋的捞起袖子。“大爷啊。”某女见此嬉皮笑脸,完全一副哄死人不偿命的无耻表现。“丫的,可是你昨天明明拿了我一大把银子,说是从此以后就专叫我一人?”公子哥嚷嚷。“嗳哟,您真是滴!他那是表,您才是亲呐…哪能相提并论啊,亲大爷--”某女奸道,一如她身边那只活蹦乱跳的小雪狐,溜溜的转着大眼。“哦!这样。”公子哥闻言,有理的点了点头。而那俊雅美男则一脸阴沉,目光中微微的闪着别意。【片段二】:沉沉的夜幕,天色微凉,一个绝美的身影,一记暗魅的响指,轻浅随意的在这空中划过,倦淡慵懒的在这整个城中蔓延:“杀吧,风堡城中…一个不留。”“风千舞,你不能杀我,我是你叔叔!亲叔叔--”“是啊叔叔,我本不能杀你。可是爹爹,他一直在等着你呢…”抚着雪狐,女子笑的灿烂,可是在那灿烂之下,是暗不见底的深沉,及其无边无尽的…嘲弄。【片段三】:“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儿郎…”草地上,一个三岁模样,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正翘着个二郎腿,自视无比帅气的叼着根杂草,脑袋乱晃。“小弟弟,是风吹草低现牛羊吧?”面前男子,轻言浅笑。“我知道啊,漂亮叔叔。可我觉得这样说会比较潇洒一点!”男孩认真,煞有介事。“哦,那你知道什么是潇洒吗?”“当然知道!我娘说了,潇洒就是长大以后,要惹尽天下美人儿之心--”本文女主腹黑,奸诈,隐忍,强大,一对一邪王扶上榻:狂妃有点急
她,是杀人无数的高级特工,却死于枪战;他,则是兢兢业业、沉着冷静却不乏生猛的护国将军。两人的灵魂,因为一场死亡而奇妙相聚。究竟是她的心狠手辣能让她在陌生的世界安稳,还是他的守护能为她带来一丝甜蜜?--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