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时光精粹如水晶,清浅地掠过他头顶的天空。他的目光,滑过一行行墨色的文字,他的手指,游走过一页页静默的书香;他的灵魂,飘移过一个瑰丽如月的世界。当他的思想同这些文字撞击,就演奏出一首惊艳的小夜曲,温柔、安静,又带着震撼世人的力量,像荒丘的风,生生不息,终不枯竭。
遇上最好的伯乐
每一匹千里马,都心心念念遇上一位伯乐;每一颗来自深海的明珠,都不愿意被堆积于茫茫人海,被淡忘,被蒙尘与遗失;每一位身怀才华的人,也都深深渴望着,在不久的将来,甚至就在下一个瞬间,便有步履轻盈、目光和蔼的人推门而入,愿意挖掘开发,帮助自己将最动人的一面打磨造就。
是的,千里马需要伯乐慧眼相识,明珠需要识货人拂去满身尘埃,有才华的人们也需要有人来安慰、鼓励、宽容,甚至是包装。
钱钟书是幸运的。
清华大学赋予他一个通往天堂的台阶,而他不卑不亢、沉稳有度地拾级而上,直至走到鲜花烂漫的境界。他的成功不是偶然,除却他孜孜不倦的努力之外,一路上,也有"贵人相助",一路偕行。
罗家伦先生,是钱钟书人生道路上第一位"贵人"。论声望,罗家伦似乎并没有其他清华大学校长那样出众,然而论功绩,却是清华大学改革校风、有容乃大的一代宗师。在他担任清华大学校长期间,第一,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第二,破格录取了钱钟书。光是这两样,就足够这位老先生在清华大学校史上拥有一席之地了。
但他和钟书的缘分并不长,很快,他被调离清华大学,告别了这所美丽的校园。然而,他们依旧有书信往来。罗家伦很是欣赏钱钟书这位小友,甚至将自己的诗作寄给这位小友品鉴。罗家伦的诗其实写得极不错,钱钟书也是个好诗之人,于是专门写了诗评寄回去,用的依旧是文言文,翻译成白话便是:"您的诗写得真是如珠如玉,我从前听说您诗字双绝,字我是见过的,如今见了您的诗,才觉得盛名之下,果然不虚。这首诗我一定会好好保存,如果有机会,我也想请您帮我看看我写的诗。"
后来,他果然将自己写的诗寄给老校长。老校长亦是十分欣赏。一老一少,几乎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的典型代表。
另一位大诗人陈衍,亦是钟书的良师益友。这两人相识,始于路上巧遇。那时,他们都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只是那位老人,时常看到钟书行走在前往图书馆的路上,每一次见他,怀中都抱着五六本书,于是终有一日忍不住拦住了他,翻了翻钟书手里的书,却露出遗憾神色。
钟书不由狐疑,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老人,忽然想起,眼前这位就是著名的诗人陈衍,号称石遗老人。他即刻毕恭毕敬地请教,为何老人看到他手里的书,会是那样的神色。陈衍笑问,他早就听说清华大学来了个才子叫钱钟书,可为什么这个才子只喜欢外国文学,中国文学这样深厚,却不下苦功夫钻研呢?
这个问题几乎是问到了钱钟书的骨子里──东方文学和西方文学,究竟有什么差别。他已思索许久,此时有人提问,自然滔滔不绝:东西方的文化都是人类文化,没有谁高谁低的问题。但是我以为中华文化其实在根骨上比西方文化更高,但西方的逻辑、系统却是比我们的要优越一点的,这也是两者之间的相通之处……其实面对着自己的长辈,有点无礼,可陈衍不以为意,依旧面带微笑侧耳倾听,这个学生很有意思,也很有本事。听到最后,他不由夸赞钟书,人人都说他学贯中西,不是没有道理的。
此后,两人成了莫逆之交。陈衍先生是戊戌变法的后人,思想比遗老们要开明许多。他与钟书所深爱的西洋小说译者林纾是好友,这位先生却是个怪人,才华横溢,一生翻译了众多外国小说,读者遍布大江南北,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影响深远。可这位老先生却最厌恶旁人称赞自己的译作,如果有人告诉他,自己因为他的译作而爱上了西方文化,老先生定然是要勃然大怒的,他以为,自己的译作是用古文翻译的,如若看过自己的译作,应该爱上的是中华文化。幸好,作为林纾先生好友的陈衍,并无这样的怪癖,他虽然比钱钟书要大上四五十岁,却很是开通,算得上是旧文人当中脾性最好的人了。
在清华大学期间,钟书还结识了一位对他极其欣赏的教授。那就是钟书的老师吴宓先生。这是一位十分宽容善良的老师,唯有在上课时要求严格。可钟书很少听他的课,上课时基本上都是在看自己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吴宓却并不怪罪他,反而很有纵容他的意味。对于这位学生,吴宓是格外宠爱的,甚至每次上课之后,都会请钟书当堂站起来,评一评自己讲课内容里的优劣。
而钟书也毫不客气,当着诸多学生的面就大肆点评,因为他知道,这位老师是不会在意的,反而会因为他的直截了当而心有快意。何况,他也认为,若是有意见不言明,反而藏着掖着,那才是对老师最大的不尊重。多年后,当他自己也走上了讲台,同样成为了一名老师,才恍然发现,当年的自己有多么骄狂不羁。为此,他专门写信给吴宓,请求原谅。未想,吴宓根本就没把当年的事情放在心上,反而安慰说,自己非常高兴能够遇见钱钟书这样的学生。他教过的学生千千万万,可也唯有钱钟书,才能让自己为他一再破例。
钱钟书即将毕业时,吴宓非常希望钟书能够留下来,继续在清华大学读研究生,毕业之后便留在清华大学,为学术界作出贡献。为此,师徒两人甚至彻夜长谈,但最后,钱钟书还是婉拒了老师的邀请。他觉得,以自己的知识水平,已经没有读研究生的必要,他同校内的几个学长交流过,真正有才华者寥寥无几,他无须再为了一个学位浪费有限的人生。对此,吴宓虽然觉得惋惜,也深知钱钟书的决定或许才是最正确的。读研究生,然后留在清华大学执教,或许是许多人眼中的美妙人生,光辉、皎洁,又一帆风顺。但是,这在钟书眼中,却并不是最期许的,他并不愿意将自己的人生仅仅停格于此,虽然他亦是深爱着这所校园。
他还有许多许多地方没有走过,还有太多风景没有看透,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还是太渺小,太轻微,而他不愿意如同一颗最普通的尘埃那样平静、平凡地活着。岁月悠悠,时光芬芳而冷酷无情,一生这样短暂和匆忙,在仓促的流光里,人们不能预测未来,不能折返前尘,唯一能够紧紧握在手心的,便是匆匆的此时。可此时有多久呢?其实短到一睁开眼睛,就倏忽无踪。所以,像钟书一样,放弃可能沉稳的未来,放弃那些旁人眼中的美满,勇敢地承担起可能的风险,走向人生的未知,这未尝不好。
因为那时,一颗心,是满的,是从容的,是无知的,亦是无惧的。
踏墨走笔
清华大学为钱钟书提供了一个尽情汲取知识的园地,也正是在这里,他开始了创作活动。那是这片古老土地上新旧交替的年代,一切都有可能发生。青年是热血澎湃的,女人是逐渐挣脱围裙的,满清的遗老们虽然抵抗着,但新世界新思潮的力量摧枯拉朽,已经势不可当。
钱钟书诚然是嗜书如命的,却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意气书生。他也同样关心着这个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同样密切关注着中国的命运。当时的学生,若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除了上街奔走呼号之外,最直接的便是出版刊物。而正好,清华大学有自己的刊物,叫作《清华周刊》,在学生当中很有影响力。
《清华周刊》原来是清华大学的学生自己创办的刊物,一开始,也并没有怀抱什么远大目标,只是打算将学子们的日常生活记录下来,供闲暇之余,博君一笑。随着时间的推移,《清华周刊》渐渐增加了传达时事的功能。通过这个渠道,清华大学学子们能够尽快了解到国内外时事,而他们的爱国心,也因此更加被激发起来。与时俱进的《清华周刊》增添了一些关于时事政论的栏目,影响力越来越大,渐渐开始走出校园,走向全国,在知识分子、工人中间都很有地位。
《清华周刊》最为人所知的是政治时事板块,然而它的文学板块,也同样备受瞩目。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到《清华周刊》上,对于当时的学子来说,是一件挺光荣的事情。而那时的钱钟书,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个平台──如果说清华大学的图书馆,是他汲取养分的辽阔天地,那么《清华周刊》就是钱钟书施展才华的光辉舞台,他在这一寸仿佛渺小的版面里,将自己的才气化作墨色,昭告大众。
他曾在《清华周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小说琐征》的作品,至今都为人津津乐道。但他自己却曾经笑谈自己当时用错了方法,明明是文学的东西,他却是用历史的角度来进行考证。其实这未尝不是另辟蹊径,别具一格。这篇文章一共分为三个部分,是他经过了长时间的考证研究积累出来的成果。写得最好的是第三个部分,是考证汤显祖《牡丹亭》的。
他虽然还年轻,但见多识广,逻辑严密,将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充分结合起来,把《牡丹亭》中的隐含在深处的政治意图进行了探索与揭露。其实在大多数人眼中,《牡丹亭》是一部瑰丽灿烂的爱情喜剧,为情生,为情死,生生死死,都是为了一个动人的"情"字,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于是,太多人关注着《牡丹亭》的情,却忽略了汤显祖的意。每一部作品问世,都有其意义,或高峻如巍巍泰山,或轻浅如洁白鸿毛,作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汤显祖,写下《牡丹亭》的目的绝非只是为了写一出悱恻如风月的感人爱情,比之《红楼梦》,《牡丹亭》的身后,也隐藏着太多太多的东西。
钱钟书将这个切入点从普罗大众所关注的"情",转入汤显祖的写作意图,不论是对于他自己,抑或是文学发展史,都是一次不小的进步。为了这篇看上去并不长的文章,钟书颇费了一番心血。考证,研究,定论……没有一件事情是简单的,一点一滴,都需要他用上全部心思。幸好,这份苦心得到了回报,他的名字,越来越多地被众人熟知。如果说在苏州时,钱钟书还只是一位江南才子,那么到了清华大学,凭借着自身的努力,他已经成为了全国都闻名的大才子了。
钱钟书才华和人气都如此出众,自然被《清华周刊》重视和器重。不久,钱钟书就被任命为文艺组编辑。当时的《清华周刊》是众多刊物中最为举足轻重的,别的且不论,以它学术组编辑是吴晗,文艺组编辑除了钱钟书之外还有一位吴组缃来看,这种阵容,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与此同时,钱钟书还兼任了《清华周刊》的英文副刊编辑,可见,《清华周刊》亦是钱钟书的伯乐。在他的人生道路上,是第一个令他从温煦江南走向大千中华的华丽舞台。
在这个舞台中央肆意奔跑的钟书,曾在这段期间写过不少文章,只可惜大多都没有流传下来。如果这些文章得以保存,显然又可以震惊文学界。都记得钱钟书古文写得极好,行云流水,灿若星华,几乎可以同"唐宋八大家"媲美,却没多少人记得,钱钟书的古体诗,亦是写得极好,风流飘逸,又不失沉静端庄,若是比作女子,那定然是梦中才能一亲芳泽的绝代佳人。
之所以不太有人知道钱钟书同样擅长古体诗,只因为他不愿将此事昭告世界。他很厌恶那些会写一点古诗,就急不可待地刊印出来,用来赚钱,恨不能天底下的人都叫他一声大才子的人。钱钟书骨子里,甚是有点儿傲气,觉得这种行为,恰恰证明了自己眼低底子浅。都说钱钟书颇有些恃才傲物,然而却没人想过,他的傲气,是他的生活态度,他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而在所有真正有才华的人面前,他永远都是平和谦逊的。有主见的人,总是值得人佩服的。
诚然,真正才华横溢的人,是烈火淬炼的金子,是暗夜里依旧明亮如昼的明珠,是沉默在幽深小巷里始终令人垂涎的香酒,不会因为低调而被尘埃埋没。时光推移,岁月荏苒,总会有人发觉,在繁华深处,藏着那样一颗柔润骄傲的心。
他在写给父亲的家书中曾写道:如果有一日真打算去刊印自己的古体诗集子,那不用多印,一百册足矣。能够让一百个人读过自己的诗,成为自己的知音,已经太足够了。他最后又极其"狂妄"地写下:"不屑与人争名也!"确实骄狂,确实不羁,也确实有骄狂和不羁的资本。他的傲气,建立在他满身才华的基础上,纵使有人不服,也比不过他,掠不去这风采。
一九三二年三月,某一期的《清华周刊》中发表了钟书的一首古体诗:《得石遗先生书并示人日思家怀人诗敬简一首》。这首诗,让人看到他的另一面才华,还得到了陈衍,也就是题目中的石遗先生以及罗家伦先生的高度赞赏。若不是还有这首诗的存在,以钟书低调又"狂傲"的性子来说,恐怕也不会轻易将自己的诗作展露在众人眼前。而那时的钱钟书,不过是一介大三学生,可他的声名和学识,早已远远超越了同龄人。
或许那时,他的心,是一座小小的城。书香是填满大街小巷的柳絮,笔墨是林立高楼间随风轻摇的铃铛,有美景,有音乐,看起来和听起来,都是满满的,仿佛一点也不寂寞。可是啊,那些娇艳的风景似水流过去,恍如屋檐下无声的滴雨。他会不会在某一个石榴花开的瞬间,觉得自己的影子好长,好长,被金黄的阳光照得好凄凉。可这只是瞬间的思流,瞬息明灭,如波光泡影,年轻的才子心里,还只容得下自己、梦想和未来,还没有开窍,打开一丝浅浅缝隙,容纳一缕经久不息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