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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初见倾心:那年春天繁花盛开(2)

创作源于生活,又高过生活。杨绛曾这样说:"我不是专业作家,文集里的全部作品都是随遇而作。我只是一个业余作者。早年的几篇散文和小说,是我在清华大学上学时课堂上的作业,或在牛津大学进修时的读书偶得。"

她虽然没有钱钟书那样纵横不羁的才气,也没有钱钟书那样学富五车的书卷气息,但她是独特的,玲珑纤巧。如果说,钱钟书是汪洋恣肆的激流喷涌,那她便是绿潭照得见人影的晶莹澄澈。

她是属于生活的,贴近生活本身。

一九三四年,她选修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散文习作课,为了结业课卷,她创作了短篇小说《璐璐,不用愁!》,很受朱自清先生的欣赏。这是她的处女作,发表在《大公报·文艺副刊》上,后来还被林徽因女士选入《大公报丛刊小说选》。

这是杨绛文学生涯的第一步,从此后,她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璐璐,不用愁!》源自生活,取材于当时女大学生司空见惯的情事,语言简洁沉定,平淡朴素,却蕴含着本色的绚烂美感。这便是杨绛的文学特点,简简单单,却蕴含着让人唏嘘不已的力量。

璐璐是初涉人生的女大学生,对爱情、生活乃至人生都有着美好的憧憬。只是在这天真烂漫的花季里,总有些世俗的选择,她在理想与现实间徘徊摇摆,在两个属于爱情的男孩子间纠结矛盾。

两个男孩子,一个叫小王,家境好,脾气好,还体贴能干,只是有些个子矮,有些"娘带儿子"似的可怜相;另一个叫汤宓,家里穷,脾气大,但有性格,很是可爱。

璐璐是喜欢汤宓的,因为喜欢,汤宓的粗暴脾气,也平添了可爱。只是她的喜欢是又怕又爱的,杨绛如是写道:"璐璐最爱他的眼睛,会说话;也最怕他的眼睛,能放出冷刺来直刺到她的心上。"

璐璐有着属于少女的矜持,她婉拒着两个男孩子,却又世俗着放不下,真真"愁死了"她。只是总要选择的,选了小王,便选了舒适安逸,选了汤宓,便选了罗曼蒂克的浪漫色彩。

经过琐琐碎碎的小曲折,璐璐左右思量,觉得自己还是喜欢汤宓多一些,只是仍然有些举棋不定。她寻了个借口,回了南方家中美其名曰征求父母意见。

璐璐的父亲是做官的,多多少少也算官宦之家,所以母亲更中意小王些,还说璐璐是官太太的命。而父亲只开明地说,她只要看清楚喜欢谁,他并不反对。

只是,璐璐已经迷了眼,如何看得清楚?在母亲的劝说下,她又觉得小王好,便答应父母疏远汤宓。璐璐赶回学校后,汤宓满心欢喜地去车站接她,却得到她冷淡的拒绝。他勉强答一句"祝你幸福",便转身离开。只是看着汤宓落寞的背影,她又满心舍不得。

她回了自己房间,看到桌上小王的一封书信,便打了开来,不料却是小王与表妹的订婚请柬。两个人就这样离她而去,刹那间,她跌入苍茫虚无的荒野间,落了伤心的泪。

只是,杨绛对这样的女子终究不愿太多苛责,她给了璐璐一个不算太坏的结局--璐璐又看到另一封信,她的免费留美学额申请成功了,她又笑了,轻轻地舒了口气。

杨绛有着少女般敏感细心的天性,却并不是尖酸刻薄之人。她用微讽诙谐的笔调,将璐璐的内心世界细致刻画,却又宽厚地原谅了璐璐的可笑与可悲。她虽然嘲讽着这样摇摆矛盾的璐璐,她的仁慈和善良,终究是为璐璐留下了些许余地。

有人说,璐璐多多少少有着杨绛本人的影子。或许吧,杨绛在认识钱钟书前,一个叫作费孝通的男子曾积极追求过她,只是认识钱钟书后,她便坚决对费孝通表态,只能做普通朋友。

艺术反映现实,却终究不是现实。杨绛曾说,小说作者只是"按照他所认识的世事常态,写出了他意识中的人生真相"。

现实中,虽然钱钟书并不"翩翩",但她还是一眼便认定了这样的男子,她只是用些许讽刺的口吻,写出对璐璐某些人生态度的不认同,以昭显自己意识中的人生真相──爱一人,许他一生。

这样的文字,钱钟书是懂得的,这样的人生真相,他也可以读出。他们的爱情,结缘于文学,他们是爱人,也是知音,他又如何读不懂她字里行间的哲理?

天长地久,细水长流,这是杨绛想要的圆满爱情。他们订婚了,她便是他未过门的妻,只是热恋还未退潮,他们就分隔两地,只有回忆与书信的只言片语传递思念与情意。还好,上苍对他们也算仁慈,相见的机会就这样来临了。

"乞取东风晴十日,今年破例作春游。"一九三四年初春,钱钟书由上海出发,一路游山玩水,前往京师看望爱人,以及清华大学的一干师友。沿途美景流连,他诗兴大发,共作二十二首,总题《北游纪事诗》。其诗中有云:"泰山如砺河如带,凭轼临观又一回。"

路过山东,看到这样美丽的山水花柳,他不禁心情舒畅。日暖风迟的春季,泰山如砺河如带,他登上了泰山岱庙,凭轼临观,登高望远。"寝庙荒凉法器倾,千章黛色发春荣",此情此景,他不禁怀古思今,畅诉幽情:

分飞劳燕原同命,异处参商亦共天。

自是欢娱常苦短,游仙七日已千年。

一路北上,且行且歌,他终于到了京师,到了母校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承载着太多昔日点滴,阔别重逢时总免不了心绪飞扬。那些旧日的师长校友,还有念念不忘的爱人,其实他的心早就飞到他们身边,诉说这么多年的情谊。

上次一别,已是半年时光,他迫不及待地去见了杨绛。"颜色依稀寤寐通,久伤沟水各西东",他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说,太多太多的衷肠想叙,只是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一向口若悬河的他,竟不知从何说起。

有地卓锥谢故人,行尘乍浣梁京尘。

如何欲话经时别,舌南蛮意未伸。

或许,什么都不用说。一切尽在不言中,相爱的两个人,有时候,需要的只是一个默契的眼神。

他去拜访了昔日的恩师叶公超教授。他是教授的得意弟子,在学生时代便是叶先生家的常客。

只是桀骜不驯的他,在当时的清华大学,谣传太多,什么"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的狂语,什么钱钟书不认叶公超为老师的鬼话,让叶先生对他有些不满,钱钟书只得作诗明志:

毁出求全辨不宜,原心略迹赖相知。

向来一瓣香犹在,肯转多师谢本师?

在他心间,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他说,四年校园岁月,全仰仗叶老师的信任相知,原心略迹,他怎么会如章太炎、周作人般,谢本师转多师呢?

他的诗,写得真挚,叶先生不再介怀,两人又如往昔般相谈甚欢。他们说起京海两派之争,钱钟书清华大学毕业,离了京城,去了海派的阵地,叶先生便让他评价两派优劣,并说说自己的看法。钟书正色曰:"亦居魏阙亦江湖,兔窟营三莫守株。且执两端开别派,断章取义一葫芦。"

先生听了,颇为赞许。是啊,京海两派,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不能守一株待一兔,也不能断章取义偏袒一派,取长弃短才是王道也。

他也去拜访了吴宓教授,这个和蔼的老先生,对钱钟书很是宽厚。虽然他对钱钟书看不起清华大学教授的以讹传讹也有耳闻,却并没有苛责,还为他说了些理解的话,钱钟书与他的关系也更亲密几分。他为这样的教授作诗云:

褚先生莫误司迁,大作家原在那边。

文苑儒林公分有,淋漓难得笔如椽。

这也是一首辟谣诗。原来,《中国评论周报》上曾发表过一篇匿名的英文文章《学者与绅士吴宓》,文中半开玩笑地将吴宓先生的脑袋比作炸弹,眼睛成了两只火红的煤球。他们不知道是谁写的,只是一些师生都猜测是钱钟书所为,钱钟书只得也诙谐一把:"大作家原在那边!"

看罢先生们,便是同学间的相邀相聚。觥筹交错,欢歌畅谈,许久未见,这是属于他们的乐趣。连平生"最厌伤多酒入唇"的钱钟书也会小酌几杯,在谈笑间看他人醉得酩酊……

只是欢聚的日子总是走得太快,转眼间,十几日的京华之行便走到末尾。行了这么久,看了这么多友人,最让他放不下的还是杨绛。欢愉太短,对相爱之人而言,相聚的时间怎么着都是少的,她陪他重游北京的名胜古迹,把分分秒秒都过得充盈。

欲息人天籁,都沉车马音。

风铃呶忽语,午塔闲无阴。

久坐槛生暖,忘言意转深。

明朝即长路,惜取此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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