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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伊芦(下)

大宛良驹啊!

这在后世,也不多见。

刘闯骑过马,但大都是那种耕马或者引马,和眼前这种大宛良驹相比,简直就是渣渣……

“要不,你来试试?”

“我……算了吧,我还要赶去伊芦,再晚可就回不来了。”

麋缳撅着小嘴,“好端端,去伊芦干什么?”

“这不是帮亥叔送点东西,顺便去办些杂事。”

麋缳眼睛一亮,“那我和你一起去!”

“啊?”刘闯心里自然非常乐意,可麋缳毕竟是个女孩子,虽说伊芦并不是太远,但终究有些不太方便。

“三娘子要去,我当然高兴,可是……”

“嘻嘻,你答应就好!”麋缳不等刘闯说完,便鼓着小嘴,一脸不快之色道:“二兄回来,便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根本没人陪我。反正伊芦不远,我着人与他说一声就是了!”

说着,她回头大声叫道:“麋沅!”

从前方拐角处,跑来一个青年,“三小姐有何吩咐?”

“我要去伊芦,你回去与二兄说一下,天黑前一定回来。”

那麋沅一听,顿时大惊,“三小姐万万不可……伊芦那边很乱,而且这时节正是海贼出没之时,万一出了差池……”

麋缳哼了一声,“昨日我险些出了差池,怎不见你阻拦。

再说了,傻熊和我一起,肯定会保护我周全……傻熊,你说是不是这样?”

麋缳鼓着嘴,看着刘闯。

这时候,刘闯不管怎样,都必须点头应下,“那是自然,我当然会保护三娘子周全。”

麋缳笑了!

那笑容,灿烂无比。

她对麋沅道:“就这么说……再说了,不是还有麋涉跟着,路上也不会出什么事情。麋涉,麋涉。”

跟在麋沅身后的青年,站出来拱手道:“三小姐有何吩咐?”

“你来赶车。”

“啊?”

麋缳才不管麋涉是什么表情,招手对刘闯道:“傻熊,你骑我这匹马,我骑麋涉的马……嘻嘻,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学骑马吗?正好趁此机会,我教你骑马?嘻嘻,就是不知道你能否学会。”

麋涉哭丧着脸,心里是万般不情愿。

可是麋缳既然已经开了口,就算是不愿意,也只能捏着鼻子答应。

刘闯也很头疼,因为他是真的不会骑马。前世骑的那种驽马,当然无法和战马想必。而且,当刘闯走到马跟前,才发现这白马的身上,只有一副用蜀锦做成的软垫,系在马背之上。马鞍一侧,只挂了一个马镫,和刘闯印象中的马鞍马镫,完全不同。好在白马性子还算温顺,对刘闯并没有太大抵触。在麋缳的催促下,他踩着绳镫上马,顿时有一种别扭感受。

没有马鞍双镫,就必须要靠腰腿之力坐稳。

好在刘闯习武多年,腰腿之力自然不会欠缺。

麋缳则骑上了麋涉的马,一边指点刘闯骑马的要诀,一边看着刘闯笨拙的模样咯咯笑不停。

“兄长,这可怎么办?”

麋沅看着麋涉,一脸为难。

麋涉叹了一口气,坐在马车上,看着刘闯的背影,突然啐了一口唾沫。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他轻声道:“二老爷吩咐,要我们听从三小姐的吩咐,还能怎么办?你这就回去,通禀二老爷,把经过与二老爷说明。我自跟随三小姐和那野小子前往伊芦。”

也不知三小姐是着了什么魔,竟对个野小子这般友善……我得盯着那小子,以免坏了老爷大事。

想到这里,麋涉扬鞭驾车,催马车朝刘闯麋缳二人追去。

++++++++++++++++++++++++++++++++++++++++++++++++++++++++++++++

伊芦乡距离朐县,不过三十里。

若快马加鞭,一个时辰足以抵达。可惜,遇到刘闯这么一个骑术等级为零的初哥,怎么也不可能加快速度。相反,走走停停,不断调整。平日里一个半时辰的路程,竟走了近三个时辰。

直至正午,才抵达伊芦乡。

刘闯几乎是从马背上滚下来,站在地上好一阵活动。

以前总觉着骑马是一桩轻松的活计,但真的尝试之后,刘闯就再也不觉得轻松了。且不说没有马鞍马镫,单靠着腰腿之力保持在马上的平衡是一件何等辛苦的工作。就说操纵马匹,也不是得驾喔吁四个字就能解决。必须要熟悉马的性情,顺着马的力道驾驭,更不能惹得马匹不快。

路上若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更要反应机敏。

刘闯从马上摔下来两次,一次是因为没有控制好缰绳的力道,被白马掀翻马下,还险些被踹了一蹄子;另一次则是因为路边突然窜出一只兔子,惊了白马,把刘闯再一次从马上甩下来。

不过,两次落马,倒是给了刘闯足够的经验。

至少在快抵达伊芦乡的时候,已经骑得似模似样。

“好什么好,不过是在马上坐稳罢了,活脱脱向一头胖熊……”

刘闯的狼狈,惹得麋缳一路上欢声笑语不绝于耳,“笨熊,你这样的骑术,实在是太差劲了!莫说两军阵上,马上搏杀,就说这千里奔袭,恐怕你也无法做到。等回去以后,我定要好好训练你才成。否则的话,连带着我也要被人耻笑。还有啊,这匹马就放在你那边照拂。”

“啊?”

刘闯大吃一惊,看着麋缳,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可是听朱亥说过,这年月马匹的价格非常昂贵。莫说是这种大宛良驹,就说是车马、耕马,一匹也要在8000到两万钱不等。普通的战马,大约在两万至十万钱,而麋缳这匹白马,价格估计在十二万到十五万之间。麋缳说是让他照顾,倒不如说,是要把这匹马送给刘闯。

如此珍贵的礼物,让刘闯感到受宠若惊,有些不知所措。

就连赶车的麋涉也皱起眉头,“三小姐,这匹马可是刘使君所赠。”

麋缳脸一沉,“那又如何?既然他把马送给我,就是我的马……我现在交给大熊照顾,与他何干?”

“这个……”

“你休要多嘴,信不信我回去之后,让二兄把你赶去盐场。”

麋涉姓麋,只是他这个‘麋’,却非本家‘麋’,而是家生子赐姓为麋。他父亲,是麋家的老人,因为劳苦功高,得了‘麋’姓。这也是世家豪强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可说到底,他与麋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不过是一个家生子的奴仆,在麋家更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

盐场,是麋家的根本。

麋家依靠私自制盐,贩盐起家,对盐场自然非常看重。

只是,盐场的工作很辛苦,麋涉也心知肚明。哪怕是去盐场做个管事,也是个极辛苦的事情,而且还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而今他跟随麋芳做事,在朐县大小也是个人物。若真的去了盐场,那才是真正的倒霉……反正这件事,早晚会被大老爷知道,我又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

想到这里,麋涉便闭上了嘴巴。

麋缳则看着刘闯,“笨熊,你要好好照顾珍珠才好。”

珍珠,是那匹白马的名字。

因其双眸色泽如珍珠般光润,故而麋缳给它起了珍珠之名。

刘闯看了看白马,又看了看麋缳,突然展颜一笑,“三娘子,你敢送我就敢要,你可别后悔。”

娇俏的小鼻子一皱,麋缳笑道:“若是委屈了它,定要你好看。”

她也从马上下来,牵着珍珠,和刘闯并肩行走。

“咱们去哪儿?”

“盐水滩!”

麋涉在后面道:“三娘子,最好还是在集镇里找个歇脚的地方,我与大熊把东西送过去就是。

那盐水滩极为混乱,龙蛇混杂,可不是一个善于之地。”

麋缳笑道:“怕什么,反正有笨熊在,他才不会让我吃亏……对不对,笨熊?”

刘闯憨厚一笑,点头表示赞成。

遇到这么两个主儿,麋涉也只能苦笑。

既然麋缳拿定了主意,便随她去吧……反正出了事,还有刘闯顶着。若这时候得罪了这位大小姐,那才是吃不了兜着走。罢了,了不起多加小心!凭我麋家名号,谁又敢来招惹我们?

想设这么想,可手底下还是做了准备。

麋涉反手从腰间拔出一口缳首刀,放在身旁,扬鞭催马跟上。

“三娘子?”

“嗯?”

“你,不生气了?”

麋缳一怔,旋即扭头看了一眼刘闯,“昨天我回去后想了很久,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有如此巨大的变化。可笨熊还是笨熊,我知道,不管遇到什么事,你都会和从前一样帮我,保护我,对不对?”

刘闯想要去牵麋缳的小手,却又无法鼓足勇气。

不过,他还是用力的点头,“笨熊永远是三娘子的笨熊,三娘子也永远都会是笨熊的三娘子。”

麋缳的笑容,更加灿烂。

“那就是了,我怎还要生你的气呢?”

刘闯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暖流。

他和麋缳并肩走着,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盐水滩。

所谓盐水滩,本来是一座废弃的盐场。

因河水苦咸,故而有了盐水滩之名。这里据说,曾经是楚汉时期一代名将钟离昧的故乡……钟离昧死后,原来的房舍被彻底推平,官府把这块地征为官田,更开设了伊芦乡盐场。

后来,伊芦乡盐场的规模太小,以至于无法供应两淮食盐。

时任楚王为加大食盐产量,废伊芦乡盐场,改而在盐渎设立盐场。慢慢的,伊芦乡盐场,就变成了如今的盐水滩。又因为伊芦乡毗邻海西县,地处朐县和海西之间,治理颇为麻烦,于是便被官府所忽视。黄巾之乱以来,盐水滩逐渐演变成一个黑市,混迹许多亡命之徒。

才一进入盐水滩,刘闯就感到了空气中弥漫的紧张气息。

那感觉,就好像《倩女幽魂》三里,小和尚十方带着一座金佛走进市集之中的忐忑和紧张。

入目所见,尽是衣衫褴褛之辈。

或手持刀剑,或是面目狰狞……

当刘闯三人走进盐水滩后,一双双目光顿时落在三人身上。

那眸光中充斥着贪婪,凶残之色,直令麋缳心惊肉跳,下意识靠近刘闯,拉住刘闯的胳膊。

而麋涉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张小脸变得煞白。

刘闯也觉察到情况不妙,正要安慰麋缳,却不想有人突然从路旁冲过来,麋涉一个措手不及,待他反应过来想要停下马车,却见那人惨叫一声,便倒在了地上,还在地上滚了两滚。

麋涉停下车,便跳下来。

他刚要上前查探,哪知从周遭呼啦啦围上了一群人,把三人围在中间。

“怎么,撞了人还想跑吗?”

一个面目凶恶的彪形大汉,上前一把就抓住麋涉的胳膊。

还有一人则走到那躺在地上,翻滚哀嚎的男子身旁,蹲下来装模作样的检查一番后道:“大兄,小马的腿断了。”

“什么?”

彪形大汉顿时大怒,更不肯放开麋涉。

“你们撞了人,哪能一走了之,还不赔钱。”

“对,赔钱!”

围观者七嘴八舌的叫嚷着,大有不赔钱便不罢休的架势。

刘闯伸手把麋缳拉到身后,让她靠着车辕,而后冷冷看着势态发展。

突然,他上前一步,鼓足丹田气,大喝一声:“裴绍,若再不出来,见了血可就要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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