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描写模式、文化取向与实证研究
1980年,图瑞的专著《翻译理论探索》【1】正式出版,自此以后,西方译学的研究范式及其研究焦点便从理论阐发向文本描写转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95年图瑞的另一本专著《译学研究的描写模式及其超越》【2】问世,遂使这种研究范式得以进一步完善,为西方译学研究这门学科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学理基础。可以说整个80年代的理论焦点主要在文学翻译描写方法的改进,旨在确立文化与翻译的规范行为。译学家们认为只有在这些规范行为确立以后,译学研究才能回归理论。1985年,赫尔曼斯(Theo Hermans)编成文集《文学调适》,在该书的“前言”中,他对这一段时期的译学研究给予了比较系统的总结,认为佐哈尔的著作与这种新型的描写范式密切相关,而且从事译学研究的学者们也都在下述四个方面达成了共识:(1)大家都认为应将文学看作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系统;(2)大家一致同意在理论模式和实际的个案研究之间应持续保持交融共振的合作状态;(3)大家都愿意采纳同一种路径来对文学翻译进行研究,这条路径以宿语文化为取向(target-oriented)、具有描写性、强调功能与系统性;(4)大家都对控制翻译生产和接受的各种规范与限制条件感兴趣。毫无疑问,这种以宿语文化为取向、具有实证性质的研究范式源自个案研究同时也完全依赖于个案研究,所以要对译本进行描写就必须关心方法论的探索,而这个问题现在已显得愈益重要,因此,有的学者建议有必要认真地观察翻译活动在其历史语境之中所有相关的功能要素,这样一来,隶属于某一个文学系统的作家、作品、读者及其文学规范就可以直逼属于另一个文学系统的作家、作品、读者及其文学规范,当然这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具有开放性,不过只有在对宿语文化系统内部那些举足轻重的规范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以后才可能最终确定这种关系的性质。在这种研究范式的刺激与启发之下,80 年代的译学研究尤其注意了以下问题:(1)要研究两种不同的系统中作家、作品、读者及其文学规范之间的关系;(2)要对作者与译者不同的创作意图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3)要对源语和宿语系统中的语用与接受关系进行研究;(4)要对源语和宿语系统中的作者与其他作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5)要对不同的文学系统进行研究;(6)甚至要对包括出版和发行在内的社会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这种新兴的描写模式系统性强,但其系统性则主要表现在实际的应用研究之中。1988年,比利时学者拉姆伯特(Jose Lambert)就曾经利用这种模式从新的视角人手,对翻译文学在法国文学系统中的历史发展进行过一番新颖的梳理。比如就文本甑定与翻译政策而言,其背后的动机就直接与宿语文化的文类系统有关。在当时,翻译文学所发挥的作用无异于“文学进口”,而文类规则和文类策略在文学政策的制定上也正发挥着明显的中心作用,因此对法国文学传统内部复杂的“进出口”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探索系统行为中的规则现象,拉姆伯特将类似的文学“干涉行为”引入比利时的法国文学系统进行比较研究。他认为,通过对各种规范和模式的集中研究,或许能够发现译学研究正在寻找的“比较基础”。由于规范可以确定后续的翻译关系类型,翻译过程的每一个瞬间又相应受制于各种规范,因此,只有当“原发型规范”和“操作性规范”都得以确定以后才能最终明了后续文本的各种构造原则。由此,似乎可以看出80年代分层系统理论和译学研究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发现了具体的译本分析与控制翻译行为的各种规范之间所存在的主次关系,后者为主,前者居次,也就是说,在从事具体的译本分析之前,必须首先确定可以控制翻译行为的各种规范,这便为当时学者们所热衷的实证个案描写模式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这就意味着,对于拉姆伯特以及比利时/荷兰学派而言,正是各种翻译规范决定了国外资源的“进口”和“国有化”(domesticated)方式,因此,关于翻译的定义也就相应地要取决于这些规范以及这些规范在任何既定的文化系统或社会之中所具有的功能方式。
但是,自图瑞以后,由于当时利用这种新兴范式从事译学研究的学者们忽略了译本与源文本之间的系统比较,而且也缺乏某个具体的描写系统,因而使得他们关于翻译规范及其实施策略的理论主张显得苍白乏力。有鉴于此,荷兰学者茨瓦特(Kitty Van Leuven-Zwart)借鉴波波维奇的“变易”(shift)这个中性概念,并将米柯的“范畴手段”予以扩充,从文体变易拓展至句法、语义和语用变易,随即建立了一套非常复杂的关于译本的比较与描写系统,试图在微观的结构平面上(包括词汇、子句和句子)追溯变易的各种表现,在宏观的结构平面上(包括人物、事件、时间以及其它“有意味”的成分)为这些微观平面的变易所产生的各种后果建立联系,然后再予以分类。她将这种自下而上的微观实证研究模式用于具体的译本描写,其结果是不但揭示出了每一个翻译词汇都存在变易这样的事实,同时也表明翻译词汇和子句也经常存在多层次的变易现象。变易不再被看作是“误译”或者是对等值规则的违反,而应当被看作是规则本身。根据茨瓦特所代表的阿姆斯特丹学派的研究,有70%的译本体现出了平均100%的变易,这些变易肯定会在宏观结构平面上对翻译文本产生影响,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于译学这门学科的理论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可以说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翻译过程;(2)有裨于译学的描写研究;(3)能为译学研究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揭示文化迁移过程中所存在的某些潜在的复杂现象;(4)能使译学研究洞察翻译本质,当然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语言自身的本质。
其实,根据上述讨论我们可以看出80年代译学研究的描写范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相应地影响了自己的理论模式。这种范式借助于在实际文化语境中着力探索翻译事实的各种有规律的现象,从而正改变着自身研究对象的学科定义,随之,一些传统的概念得以消解,译学学科理论的学术境界与学理基础也在缓慢地拓宽加深。因之也出现了大量的学术探索,试图重估翻译文本的实质内涵,比如荷兰/比利时学派就发现某些译本有时会“隐藏”在异质文化模式里,他们所观察到的一个例子就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经常会使用某个翻译词汇却毫无觉察,于是相应的研究便应运而生,其中包括像“似译本”(pseudo-translations,指没有源文本而只有译本存在的情况)以及“递次翻译”(指借助于第二种外语进行翻译的情况)这一类边缘现象。与此不同,一些不能为某种文化所认同的翻译活动(如电影改编、编译、仿译与拟译等)也相继进入研究视野。另外,像译本中的“非翻译现象”(non-translation,如译本中专有名词的处理等)似乎也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2.翻译关系网络与开放的理论
随着研究的逐步深人,译学探索的学术背景也进一步拓宽,随之其它一些更加宏阔的背景肌理也被纳入这个范式框架,其中包括社会与语言问题,因为毫无疑问,没有这些问题的详尽研究也就谈不上翻译理论的确立以及翻译文本的研究甄定。据此,在80年代相继展开了关于“社会”的定义以及社会和语言的关系之类的讨论,所提出的问题包括译本性质的确定(研究时是将其作为文本看待,还是作为概念或分层系统看待?)等。而原来所倚重的源文本与宿文本之间所存在的翻译关系现在也已经为“相关关系网络”(networks of relationships)以及“文本互证”(intertextuality)等概念所代替。关于译学理论人们迄今所达成的共识是,译学研究的确需要一种“开放”的理论,这种理论应尽可能摒弃某些“先验的”定义,而更加执着于提出一些更具启发意义的问题。假如所使用的理论会排斥翻译的实证现象、限制人们的研究视野,或者这种理论本身就缺乏足够的阐释力,那么就应该对其进行修正或者干脆将其抛弃。在这些学者的心目中,相对理想的理论范式应该是辩证发展的,因为只有这样,这种范式才能够与他们所从事的描写研究产生“相辅相长”的动态整合关系。
就在荷兰/比利时学派谨守佐哈尔分层系统理论的同时,一些英美学者如巴斯奈特、勒菲弗尔、图莫契科(Maria Tymoczko)等却似乎正与这种模式产生着某种程度的疏离。在他们看来,佐哈尔的分层系统理论太过形式化,局限性也太大,因此他们转而诉诸于文化研究模式,同时将注意力集中放在下述两个研究重点之上:一是既定文化内部的强势与权力体制;二是文学翻译的各种模式。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之中,他们当然也采用了佐哈尔的分层系统理论,但同时也强调应该进一步拓展视野,将更多更好的研究模式纳入现有的研究范式。比如勒菲弗尔就似乎正在告别传统的归纳或曰科学模式,反而对更具演绎性质、形式化程度较低的研究方法很感兴趣。他摒弃了分层系统理论的操作话语,引进了一套新的术语系统,以便更好地分析文学系统外部因素对文学系统本身的影响。1981 年,在一篇名为《超越过程:文学翻译之于文学和文学理论》【3】的文章中,勒菲弗尔称,文学系统并不在真空之中出现,其定位应是在某一个时代的“观念框架”(ideological milieu)以内【4】。在这篇文章里,勒菲弗尔不仅研究了词汇变易,也注意到借助于翻译可以引进一些文学创作手法,但他的关注重点却是译者为影响某种文化知识结构所采用的翻译策略、以及译者和这些策略所承受的各种观念压力,因此而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勒菲弗尔此文的关键术语是“观念系统”,就此他的理解是将其看作“一套语境”,并且认为“这套语境在各种利益得失之间奋力拼杀,而在社会历史生活整个形式的中心原本存在着某些权利结构,这套语境即在某些方面与这些权力结构的保护或拒斥行为切切相关”。有时候某些观念语境会占上风,因此其地位与影响也就十分明显,比如东欧多年沿袭的情况即是如此,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其作用表现得十分明显,比如许多西欧国家的情况即是明证。不过,尽管各种系统(包括文学系统)的确可能会在各种利益得失之间奋力拼杀,但它们却无一例外地都会受制于特定历史阶段某个社会占压倒优势的观念体系,并因此而使翻译受到深刻的影响。1981 年,勒菲弗尔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翻译文学:整合理论探索》【5】中既更多地关注现存译本的实证研究,同时致力于建立一套“历史语法”,以便更好地描写翻译现象。为了更好地说明观念成分对于文学语篇的限制方式,他在文中引人了“洁本”(refracted text)这个概念,并用其指涉那些“为某些读者(如儿童)而进行处理或根据某种诗学理论、某种观念体系而予以调适所产生的文本”【6】。根据这个定义,常见的经典文学儿童选译本或电视改编本就是所谓“洁本”最明显的例子。比如,在德国**时期或是在后来的“东德”,许多经典作家(如海涅、席勒等)的大部分作品都曾被“过滤”,以适应当时特殊的文论或观念体系。但在很多时候,所谓的“洁本”却经常隐而不露。比如,布莱希特的作品就在西方被大量过滤筛选,其目的只为更好地适应英美世界所盛行的艺术规范和观念体系。当然,除上述课题以外,勒菲弗尔还对体制化条件下所产生的观念压力很感兴趣。1984 年,他发表了《人类方言结构阐释》【7】一文。在文中他甚至为自己的模式定义并引入了“以权谋文/以势压文”(patronage)这个概念。在他看来,这个概念可以指“任何一种权势和力量,借助于这种力量的影响,可以鼓励、宣传、禁止、查封甚至摧毁任何一种文学作品”【8】。对于各种各样的“权势”,勒菲弗尔也相应作了区分,其中包括“权贵”(如法国的路易十四、中国的秦始皇等)、“权党”(如教会、党派等)和“权力体制”(如出版社和教育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