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那年,她迷恋上父亲的一个年轻的男同事。她天天望着窗外,巴望着他高高的身影准时定点地出现。她喜欢听他用最标准的男声叫她的名字,喜欢听他说话和讲故事,他的故事和妈妈的故事不一样,不管是否听懂,只要他发出声音,她都会显得激动不已;喜欢摘下他的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想象有一天自己也和他一样威风伟岸,但又有点担心会长成那样;喜欢被他用有力的双手抱着或托起,高高地举过头顶,她会像受刺激的发出女人般的尖叫,声音穿过屋顶,把屋顶穿个漏雨的洞。她喜欢把整个脸埋在他的怀里贪婪地闻他身上的气味,那气味一直没能从记忆中消褪。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赞美她的男人,他告诉简伦说,你有一双黑亮纯净的大眼睛,那就是你的宝贝。可怜的简伦全身都存在着缺憾,可是幸运的是,有一个人还提醒小小的她至少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她因这赞美而感恩那人一生。
后来长大了,她还被人提醒:你有一双挺挺的、翘翘的、漂亮而性感的乳房。她羞涩地笑着,为自己漂亮的乳房,为自己那枚小小隐埋了很多年而终于实现了的梦想。
等她长成一名大姑娘时,母亲还是会叹息爱怜地望着她说:“你可真是用钱堆起来的孩子。”两位老人仍念念不忘要寻找一切良药神医为她治病,希望她能健康起来,跟什么病都未得过那般,尽管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是被判了无期徒刑。这病会让她长年累月地倍受煎熬。
我对这病却不再抱任何希望,这是一种没有任何药物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可以治得了的怪病,在二十五岁以前,我甚至都没能找到缓解我体内痉挛的特效药物,那个名医专家可能知道,但也许是有顾虑,没敢给我开,他的话语和表情有点什么,我说不清,只是我凭着自己与生俱来的敏感捕捉到了一丝虚若游丝的神秘,缘于瞬时的神秘,我感到绝望和惊惧,我开始胡乱幻想自己的病症会无休止地蔓延,最终延至五脏六腑,延至喉部,痉挛致死。我一直顽强地与体内那种洪水猛兽般的痉挛抗争,我知道得一直抗争下去,到生命终止而告终。没有人会知道那种痉挛有多么难受和无奈,或许只消一根手指挑断我的某一根神经,就会解除,但没人能够,我可以,我可以挑断我所有的神经,命令它们停止运作停止呼吸,我,也随之烟消云散。而我还必须活着,至少除了这痉挛,我什么都健全着。也许是我父母和我的顽强,我的肢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有力起来,体内讨厌的症状没能阻挡得了我求生、求学、求职、求爱的欲望,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无以改变和阻止我对生命质量的热衷和野心。我希望自己能和其他人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我还希望自己能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譬如画画,或写作。至少我得证明自己是在存在着,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哪一天的一个下午,我豁然想起自己应该给这个世界留下一句话:存在比活着更为艰难和幸福,如果你想存在,就必须先让自己活着。
简伦出生在新疆南部。她的祖先不在新疆。她是浮萍。但对她来讲,新疆确实是她亲爱的故乡。
听说,在很久以前,有多久,说不清,新疆曾是一片汪洋大海,后来,地壳变动,海水干涸,成了高山和戈壁,没有家的游牧人民纷纷迁来,建设了自己固定的家。沙漠变绿洲,绿洲又变沙漠,几经沧桑,新疆成了现在的模样:大面积的沙漠包围着城墙和乡村,不过,生活的街道中也不乏灯红酒绿、狂歌劲舞、柔情蜜意和凶杀色情,别的城市有的,新疆有,别的城市没有的,新疆也有。她不喜欢内地人误认为新疆全是沙漠,甚至认为这里的人们都是赶着毛驴或骑着骆驼上班或上学,还有约会,如果真那样,新疆真是一片净土,至少可能免去化学成分的污染。
她曾经在石头堆里拾到过两枚小小的海洋生物化石,于是,她相信自己脚下曾经是一片美丽而干净的海。
那座曾居住了五年的小县,在我们迁居到另一座县城十年后的一个黄昏,毁于一场地震。所有建筑物全部坍塌,小县瞬间成了残垣断壁的废墟。我没能找到机会去看看旧的或新建成的建筑。我似乎更怀恋旧物。旧时的房屋、街道、土墙,街中心那座用水泥筑成的高高的标志,标志旁边坐满了闲散的维吾尔族人民,盘腿坐在摇篮边露出白净鼓胀的乳房给孩子喂奶的柯尔柯孜族少妇,露天影院,让我的脑海充满童话般奇异幻想的小书店,还有我一直想去但离家太远而一直未能如愿的那所小学,一一呈现在我的记忆里,所有的遗憾和满足也统统抹进记忆,一砖一瓦地垒铸或者拆撤。我幼时的记忆忽明忽暗,遥远、迷蒙、如梦如烟,如一座柔软而温情的绿色古屋。
一个人的童年记忆,在她的生命碑文中是占有绝大部分比重的。我是和着童年的记忆童年的愿望童年的梦想慢慢走向深渊的,因为,我无法飞快地跑,我只能用我的翅膀飞翔或者盘旋,而我发现,如果你无力飞上蓝天,那你就探入深海,无论高度还是深度,它们同样都有一种常人无法企及的刻度。
父母有我这样一个身体不怎么健康的孩子,付出了超出常人十二倍的心血和代价。小时候的我几乎不能独立行走。学校方面一看我这种情况,产生了种种顾虑,后来不知是何人出谋划策,校方答应我参加入学考试,但要求是,我必须是前两名之内才能接收我。我很争气地拿到了全校第一名。校方兑现了诺言。
母亲为了照顾我的生活,也调进了我所在的这所小学工作。工作之余,母亲几乎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我身上。课间操,我不能做操,母亲就陪着我出去晒太阳或者上厕所,看着我吃进去一大把的药片,再将用一小缸子预备的西瓜瓤或其他什么带甜味的食物一勺一勺喂给我,来消除我嘴里的苦味。整整五年的小学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我的身体条件不如其他孩子优越,而由于父母的照顾,我的生活以及我的学业远远优越于其他同龄孩子。
让我感激一生的人是我的小学校长。他的身段及身材,忒象篮球运动员,他的态度可能是世界上最和蔼的校长了,但所有的人都敬畏他,包括老师和我的母亲。我入学的时候,学校所有的有关领导都表示反对和质疑,惟有他坚决答应收留我,而且把我安置在一位口碑称道的老教师的班里。当我入队宣誓的时候,是他亲手给我戴上了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我清楚地记得几年一次的全州统考中,我以全州最好的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足以证明,普通小学的教学质量并不比重点小学的教学质量差。也足以证明,我的存在并不会让收留我的那所学校失望或者后悔。在这种证明的背后,也为我自己做了更坚实的印证,我身体的缺憾并没妨碍我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和人。虽然,我的成绩每次都是名列前茅,但每次的三好学生都不可能是我,我只能退而求其次,是优秀生。我曾经为这种待遇哭过一次,后来我不哭了。我没必要为这种根深蒂固的歧视较真,歧视像瘟疫一般弥漫在任何角落,优秀始终是优秀的,一种隐匿的阴暗面阻挡不了阳光和空气的进取和渴望。在那次统考后,我依然是以优秀学生的身份上台领奖。颁奖那天,我没去,好像是病了,母亲代我把奖状和奖品带回了家,我淡然地望了两眼,便又疲倦地睡了过去,一直在做梦。我的梦乱作一团,梦中出现的怪异的颜色让我模糊记忆了好久。
在那座万余人的小城,简伦的名字曾经像一贴药方那样传遍了每一个角落,学生家长甚至包括路过的其他认识的和不认识的男生女生,都会朝着她指手画脚,甚至还会朝她点头微笑,她时常被弄得莫名其妙。她对外界发生的种种变化一直是不以为然的态度。有一次她偶尔在广播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居然傻傻地问妈妈:为什么那黑匣子里总会传出我的名字?母亲的话让她记忆一辈子:那黑匣子顺口捡了一个名字,就是你,下一次,也许是另一个人,就这么简单。她没法扼制心里的骄傲。她希望这骄傲能伴随她一生。
梦境乱作一团,荣誉也随之乱作一团,她拒绝了有关她的第一次采访。班里一消息灵通的男生通知她,再过十分钟就有一带着眼镜的男记者在班主任的陪同下要来班里,要采访她。她用急切也最真诚的话恳求高个子班长行行好,借这十分钟的时间背她回家。高个子班长见她可怜兮兮仿佛要被屠杀状,动了恻隐之心,迅速背起她冲出教室抄后路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安全遣送回家,又电打般地冲回了教室,幸亏她家不远。班长自然挨了批评。所有的人都没能说服她接受采访,记者只好采访了父母和老师,还有那个给她上学机会的校长。
有了一次冒险般的共同经历,她和班长走近了,他是全班最强壮的,也是最邋遢的,他总拖着两条擦也擦不利落的鼻涕。她是全班最柔弱的,也是最干净的,她的身上总别着一条洁净的散发着清香的小手帕,她几次都想用这手帕为班长做点什么,可他总不愿意,这鲜明的差异让他们的友情足足维系了三年之久,直到他转学去另一所学校。
我真喜欢也真想永远留住那些被他背着在校园里跑来跑去的镜头,那份友爱是其他男女生之间所罕见的。我会告诉他我任何一个小小的愿望,他会帮我实现,实现不了的,他会陪我坐在那里,一起说些我们孩子之间的安慰话。我有时在无助的时候,会告诉他自己最隐秘的愿望,我悄悄地坐在那里,什么都不愿说,满腹心思,满面愁容,他会问我,然后,我就小声地、怯生生地告诉他:我想上厕所。这是人最原始最本能的需求,可我自己不能独立去完成。高个子班长这时会利用他特有的权力支使两个女生扶我去我想去的那个地方。他还会尾随我们,然后再把我背回来。有他在,我真的不想再利用自己的双腿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甚至幻想自己能遇到那样一个人,我不要自己的双腿,让自己依附在他厚实的背上,一起行走,一起奔跑,一起飞翔,一起享受阳光和空气,一起感受世界和人群,然后,一起倒地而去……
那男孩像我这样背着你奔跑?
不一样,你是背着我与沙漠的风竞走。简伦说。
你说我们竞走?与死神竞走?你怎么会想到“竞走”这个词。桑饶有兴致地望着眼前这个奇特的女孩,他不知道在她的头脑里还装了多少奇怪的词汇。
告诉我,你刚才说尤其是我,更应该活着走出沙漠,为什么尤其是我?简伦将一个在脑海里徘徊了无数遍的问题掏了出来。
你应该继续写诗。
你怎么知道我在写诗?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个诗人。
眼睛可以告诉人很多东西,但不一定准确。不过,我是写诗,是个悲观欲绝的诗人。我其实根本就不懂得诗,我看不懂诗。简伦直率地说。
不懂诗的人才能够写出更纯粹的诗来。桑说。
简伦一边用手握着砂砾,看着它们透过她的指缝间缓缓漏下,一边说:“也许,诗就是诗,无需谁懂的感觉。”
简伦被桑的敏锐击得一败涂地。她真希望他对她一无所知,只把她当作一个简单地没有任何思想只知道恋爱的女孩。然后,爱她。像她爱他一样。在遇到桑之前,她不承认自己爱过,事实上,那本不算恋爱……
简伦幼时绘画的那点天分早已因现实的某种构建而被搁浅了。她像宝贝似的守着她那些奇美而淡雅的诗一般的日记。那是她的王国。
从来没有人知道她写诗和写日记,只有被她称作“蓓蕾”的猫知道。没两年,那猫没了。父亲说它跑了,因为他见到过,在一座高高的墙头,它望着他叫了几声,就和另一只猫相伴而奔。是私奔,那绝对是它的情人。可她宁愿相信它是死了。算起来,她养过十来只猫。她拼命地爱护它们。可是,总是有人在冥冥中拼命从她身边夺走它们,她屡屡遭受打击,黯然伤神,心中留给猫的那份情感始终受着创伤,无法痊愈。她有时会宿命地指责自己有克猫的命,注定与猫这种有九条命的生灵情深缘浅,或者说,她的命要硬过猫的命。在记忆的流程中,她越发清晰地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爱猫的怨主。
简伦像个霸气十足又有点心理变形的帝王,每当她写满一本日记,画上最后一个圆润的句号时,她就会找个空白的时间找个无人的地点,慢慢地将它们一页一页一个字一字地点燃,看着自己一天一天建立起来的王国毁之一炬,化为灰烬。当天晚上,她又会拿出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扉页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点燃了一个旧的王国,现在,开始建设新的王国。这王国只属于她,不允许任何人发现!
在她摇着轮椅寻找到一个地点,预备接着点燃她建立起来的第五个王国的时候,她被人跟踪并发现了。那人从她手里夺过了日记。确切讲,是从火里救出了日记。简伦至今没能弄明白,他是救了她还是毁了她。第五本日记,没能点燃成灰。简伦跟那人走进了他的王国。那年她才十六岁,单纯得如同一片还看不清叶脉的嫩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