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5600000004

第4章 婚姻恋爱——为爱撑起保护伞 (3)

第一章 婚姻、恋爱——为爱撑起保护伞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案例分析】

我国《婚姻法》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标准,并规定了5种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原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情形,因此,可以要求离婚。

本案例中,但是由于小余因为入户盗窃、抢劫等罪名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依据《婚姻法》“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条款”和司法解释“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规定,小余被判刑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张要求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张的公公婆婆等的反对以及造谣生事是不合乎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的。

妻子不愿生育,丈夫要离婚

【案例】

小赵是一个IT工作者,偶然在派对上认识了模特小陈,二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在半年以后结婚登记举办了婚礼,小赵的亲朋好友都夸小陈身材高挑、漂亮迷人,小赵听了很是高兴。但是,三年多了,小赵和小陈依然没有要孩子,家里的亲戚、朋友不免胡乱猜测,说三道四。小赵也很无奈,原来不是他们不能生育,而是小陈为了保持自己的身材以及自己目前的工作,不愿意被孩子拖累,所以决定不生小孩儿。小赵多次和妻子沟通,但是小陈就是不同意要孩子,但是小赵非常喜欢小孩儿,希望能有自己的孩子,而且他又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也催着他赶快要孩子,因此,小赵觉得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并且以此为由要求离婚,小赵的这个说法合法吗,法院会支持他的离婚请求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案例分析】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赵拥有自己的生育权,对于男性来说,生育权是指他有要求妻子生育的权利。但是由于妇女自身的生理特点,以及妇女在生育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条规定是对妇女身体健康和意志自由进行保护。因此,小赵不能说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权,更不能强迫妻子生育。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生育问题上夫妻双方出现的分歧,丈夫有要求妻子生育的权利,女性也享有生育自由和不生育的自由,对于这一矛盾,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比较合理的处理是: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是否生育。

我国《婚姻法》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标准,因此本案例中,小赵以妻子不愿生育为由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一般不予准许。案例中,在对待生育问题上小赵和小陈产生了分歧,双方应该积极沟通,或着小赵说服妻子小陈生育孩子,或者小陈坚持不生,小陈愿意作出让步和牺牲,使感情和好如初。但是如果双方多次沟通、协商达不成一致,以致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话,就只能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了。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军人同意吗

【案例】

小王的丈夫小安在陆军某部工作,二人刚结婚的时候感情还可以,并生有一儿子。后来,小安认识了女青年小李,二人很是投机,来往频繁,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来,此事被小王知晓。小安向小王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与小李断绝来往,好好过日子。但是背着妻子,小安仍然偷偷与小李不断接触。小王觉得挽回小安无望,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小安坚持不肯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案例分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是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军人婚姻关系中,有时军人本身有过错,如类似本案的情况,如果再按这一规定执行,对于非军人一方就不公平了。所以《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作为对军人婚姻特殊保护的例外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军人有重大过错:(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当说,军人有这些行为之一,即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提出离婚,就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对军婚特殊保护的例外规定。

本案例中,现役军人小安与情人小李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应认定小安有重大过错,所以法院应判决准予小张与小安的离婚请求。

丈夫包“二奶”,妻子告重婚

【案例】

李某和王某是邻村,经人介绍结婚,一起在县城做些小生意,虽然日子不是很宽裕,但是感情很好。并且随着妻子李某生下一男孩儿,这个家里更是幸福快乐。十几年时间里,李某和丈夫的生意逐渐大了起来,李某觉得该享些清福了,谁知婆婆患病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公公去世得早,王某在家又是独生子,后来李某决定回到农村老家,照顾婆婆,孩子依然留在县城上学。但后来李某听到在县城做生意的娘家人说丈夫王某在县城包“二奶”,已经一年多了。后来证实确实如此,丈夫在县城里的一个小区专门买了房子,家具家电一应俱全,两人公开住在一起,街坊邻居、小区保安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李某质问王某后,王某干脆提出离婚,说儿子归他,农村老家的房子归李某。李某上大学的侄子告诉她,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要负法律责任,而且李某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请求赔偿损失。但是王某却说他并没有和情人领证结婚,不算重婚,那么李某的丈夫到底是不是重婚呢,如果是,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例分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另一种是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的丈夫虽然没有和情人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在小区以夫妻关系公开居住在一起,街坊邻居、小区保安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构成重婚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以及民事双重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就是关于对重婚行为进行刑罚处罚的法条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这就规定了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本案中李某作为重婚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自诉。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要起诉离婚,李某的丈夫作为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在财产分割上应向无过错方倾斜。

【律师链接】

包二奶,一般是指有配偶之男性通过提供金钱等物质利益,供养婚外异性并与其较为长期的保持异性性关系的行为,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情况下构成重婚,有的情况下只是非法同居。不能将“包二奶”的行为一概地等同于重婚,只有“包二奶”行为是以夫妻关系公开居住在一起的,才能认定为重婚,对“包二奶”者才能以重婚罪进行定罪处刑。如果两人是是秘密进行的,不为多数他人所知悉,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根据《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因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同类推荐
  • 保险理赔与欺诈预防

    保险理赔与欺诈预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进行宣讲和普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参加这部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书,对条文的具体含义逐条解释。 本书作者具有权威性,条文释义准确,便于广大读者对于行政强制法精神和内容的学习和掌握。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述论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述论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述论》是一部论述中国近代法律思潮兴起、流变、演进的专著。从近代法律思想发展之背景谈起,以鸦片战争作为历史分界点,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清代的思想家及其政治法律思想,修律给晚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冲击,造成了礼法之争,本书简述礼法之争的基本过程,并对礼法两派的观点做了概述。
热门推荐
  • 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奥林匹斯之血

    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奥林匹斯之血

    “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的故事紧衔“波西杰克逊系列”而来,本书《奥林匹斯之血》是“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的第五部,也是该系列的完结篇。逃离地狱深渊,更为严峻的考验再次降临到波西面前:决战之声越逼越近,大地女神从幽深的地底发出诡谲冷笑,似乎是在提醒世人苏醒之后,她将毁灭一切……为应对庞大繁复的阴谋,预言七子们伪装混进幽灵队列窃取情报,尾随蛇人国王潜入地下,并时刻准备找到巨人的大本营,与多如蝼蚁的巨人魔兽组合军团决一死战。
  • 快穿之拯救反派老公

    快穿之拯救反派老公

    新书开了,球球大家给点儿收藏撒,星君先感谢~书名:快穿之天帝需要急救君夜笙,一个厨师兼黑客兼心理学医生的三兼少女,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位妖族老公,本以为抱上了一条粗大腿,谁知这位妖族老公因罪孽深重,被天道打的魂飞魄散,无奈,为了自己的后半生粮票,君夜笙只好踏上了漫漫找夫路…
  • 吸血鬼王妃求不闹

    吸血鬼王妃求不闹

    封面感谢愔羽酱! 谁能告诉她一觉醒来被人咬了变吸血鬼了算什么事儿?谁又能告诉她又一觉醒来一朝穿越从天而降还骑人家身上了这算什么事儿?王爷不能是女的?好嘛,她一个现代非人类直接被封王了这又是嘛事儿?府中那天被她骑的是这位……月圆之夜就会饿,从此以后王府经常传出恐怖故事——大半夜有人眼冒红光,吸干了——狗的血。不少“爱狗人士”向王府发起“讨伐”,某非人类满脸无辜:“伦家一个女子,怎么可能呢?”
  • 玄珠心镜注

    玄珠心镜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一梦少年南

    一梦少年南

    梦中少年,青葱白马。一夜之间,家庭遭逢巨变,从大小姐跌为贫穷女生的南茴昭,在大学入学第一天,遇到了年少时帮助过的清秀“服务生”陈帆,并和同寝室的顾帘嘉、周笙成为了惺惺相惜的好朋友,然而,这段友情却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发生了变化……青春与成长,什么能永远不变呢?一梦少年南,少年已远,曾经的友情与梦想是否还在?
  • 末世好孕

    末世好孕

    在丧尸与变异动植物大狂欢的盛世中,挺着个大肚子是种什么感受?苏酥表示,孕检、胎教、顺产、早教...这一样咱都不能少!只是孩儿她爹,严格来说咱俩一点儿都不熟,你紧追着咱不放,难不成还想让咱负责不成?孩儿她爹:丧尸城有套最先进的四维彩超机,她娘,干一票嘛?苏酥:...干!
  • 成功人士99个销售细节

    成功人士99个销售细节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销售员要培养阿基米德这种巧干的“销售技巧”和“销售心态”。重视细节是成功销售的支点,作为一名销售员,应该从多方面进行细节修炼。
  • 清微神烈秘法

    清微神烈秘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感谢你路过我整个青春

    感谢你路过我整个青春

    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为他燃烧了自己整个青春。默凝是个话不多非常内向的女孩子,她期许着性格自己能有所改变,当她尝试着一步步的去走出自己的世界,改变自己,有个男孩闯入了她的内心。张子阳是让默凝逐渐心动的男生,而他追她只不过是为了一个赌注。……在这场爱情的角逐里,谁先迈出了勇敢的第一步?谁又是这场爱情赌局里的赢家?
  • 婚姻救赎(已出版)

    婚姻救赎(已出版)

    婚前,叶可凡是优雅脱俗感情至上的完美主义者,婚后,丈夫林东对她从当初的百般宠溺呵护有加到怀孕生子时以工作应酬为理由沉溺于声色犬马场所...面对他带来的感情伤害,她渐渐变得敏感多疑爆躁易怒,歇斯底里几近偏执...不仅如此,婆媳矛盾、孩子问题、第四种感情的犹疑……更是让他们的婚姻千疮百孔岌岌可危。争吵、冷战、纠缠、愤怒,直至发展到两人动不动就恶语相向、大打出手......疲惫绝望后的叶可凡向林东提出离婚,却又因不忍让儿子受到伤害而迟疑。进退两难之际,另一个男人欧皓然出现……怎样的际遇和心路历程,让叶可凡最终把握住自己婚姻和生活的走向,赢得真正幸福的生活。《婚姻救赎》实体书已出版上市,当当网、卓越网,各大中城市新华书店均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