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及清以前军事机构
秦汉时,县境为高奴县辖,隶上郡。县设县尉,统领地方部队,平时负责维护地方治安,进行军事训练,战时随军作战,或征调一部分编入正规部队参战。
隋代,县境分设延安县、汾川县,隶延安郡。县设县尉、兵曹,主管地方兵事、负责地方治安。
唐代,县境分设延长县、门山县,隶延州。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唐在鄜州城(今富县县城)设都督府。贞观十三年(639),唐朝开国元勋尉迟恭(敬德)任鄜州都督,统领鄜(富县)、坊(黄陵)、丹(宜川)、延(延安)四州军马。唐高宗上元元年(674),设鄜州节度使,后改名保大军。
宋代,县境分设延长县、门山县,隶延安府。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十月,在肤施设立定边军。定边军隶属永兴军路,路设经略安抚使,掌一路兵民之事。县令掌握本县军政。
金代,县境分设延长县、门山县,隶延安府,属鄜延路。路设兵马都总管府。县置有土军、弓手,由巡检和县尉统领。
明代,县境分设延长县、宜川县,隶延安府。县设巡检司,掌管地方军务。
清代,康熙年间县设城守营,建甘谷驿、淡家湾塘(即哨所)两处。乾隆年间设外委把总一员。
附:历代军事职官
金:刘中孚,宣武将军行延长县;董成务,后升任县尹;麻胡山,县尉;耶律,以武功将军行延长县尉。
元:朱献、张好思,县尉;赵处恭,县尉。
明:崔达,明代宗景泰元年(1450)任;王瞞,山西人,明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任;李厚,蒲城人,明宪宗成化十九年(1483)任;席帽,明孝宗弘治年任;崔俊,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任;郭廷录,明世宗嘉靖年任;高仪,北直清苑人,明世宗嘉靖年任;张明,顺天人,明世宗嘉靖年任;严慎,河南阌乡人,明世宗嘉靖年任;马万里,山东人,明世宗嘉靖年任;张汾,陕西蒲城人,明世宗嘉靖年任;苏迪,山西沾化人,明穆宗隆庆年任;魏相,河南郑州人,明神宗万历年任;何继忠,浙江人,明神宗万历年任;田万珂,四川人,明神宗万历年任;张登庸,湖广人,明神宗万历年任;傅朝宗,四川巴县人,明神宗万历年任;蒲廷仪,四川人,明神宗万历年任;魏登庸,四川内江人,明神宗万历年任;夏叶久,合肥人,明神宗万历年任;胡贯,湖广麻城人,明神宗万历年任;龚良守,湖广麻城人,明神宗万历年任;郭士亨,山东昌邑人,明神宗万历年任;杨廷杰,湖广长沙人,明神宗万历年任;王贤臣,直隶安平人,明神宗万历年任;吕荩,山东人,明神宗万历年任;何应元,湖广零陵人,明熹宗天启年任;李柄,北直真定人,明思宗崇祯年任;张嘉彩,河南陕州人,明思宗崇祯年任;李灼如,山东莒州人,明思宗崇祯年任;牟必显,山东潍县人,明思宗崇祯年任;李桂芳,北直天津卫人,明思宗崇祯年任;陈圣德,浙江人,明思宗崇祯年任;王垒,河南阌乡人,明思宗崇祯年任;杨希皋,明思宗崇祯年任。
清:傅友祯,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任;李三如,湖广麻城人,清世祖顺治年任;王士元,浙江人,清世祖顺治年任;王朝辅,浙江山阴人,清世祖顺治年任;李世名,北直南和人,清世祖顺治年任;章仕灿,浙江绍兴人,清圣祖康熙元年(1662)任;邵云,浙江余姚人,清圣祖康熙九年(1670)任;田永盛,浙江山阴人,清圣祖康熙年任;张翔,北直人,清圣祖康熙年任;章自重,浙江山阴人,清圣祖康熙年任;赵祯林,直隶真定人,清圣祖康熙年任;莫世荣,浙江山阴人,清圣祖康熙年任;黄嘉瑾,浙江会稽人,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任;吴载良,浙江山阴人,清世宗雍正十年(1732)任;许霖,湖北江夏人,清高宗乾隆七年(1742)任;傅于德,顺天大兴人,清高宗乾隆八年(1743)任;俞树桓,奉天平人,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任;钱禹门,江南江宁人,清高宗乾隆十五年(1750)任;阎,河南汝洲人,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任。
二、中华民国时期军事机构
(一)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
民国初期,地方武装和役政工作由县长直接负责。后置县保卫团。设立总团长、副总团长各一人。1935年,延长县城解放,国民党在延长的统治结束,军事统治随之失去。
(二)革命根据地时期
中共延长县军事部 1935年6月下旬,中共延长县委员会成立,机关设在延长县城,后迁至张家滩。委员会下设军事部,负责全县的军事工作。时县独立营、保卫队、各区游击队和水上游击队隶属军事部领导。历任部长房振武、高鸿奎、赵启明。
延长县保安大队 1937年1月,中共延长县县委军事部改为延长县保安大队。大队设大队部,是全县武装力量领导机关。大队长李启贤,教导员李仁和。1938年1月大队部迁回延长县城,设大队长、政委、副大队长,领导指挥直属自卫军的各区自卫军营及各乡自卫军连。为切实加强党对地方军事武装的领导,从1940年起,县委书记兼保安大队政委,县长兼保安大队大队长。历任大队长李启贤、高维嵩、南凤池、谭生彬(兼)、白世杰(兼)、焦生炳(兼)、呼思恭(兼)、董耀卿(兼)、谭生晟(兼)、白云亭(兼)、王治国(兼)。政委李仁和、白清江、刘奋生(兼)、谭生晟(兼)、白友三(兼)、赵国卿(兼)。副大队长王廷俊、李志明、高鸿喜、李寅章、张月胜。
中共固临县县委军事部 1937年7月,中共固临县县委在固州村成立,设军事部,负责固临全县的军事工作。部长牛岗。1938年8月,中共固临县县委军事部改称为固临县保安大队部。
固临县保安大队部 1938年8月,中共固临县县委军事部改称为固临县保安大队,隶属固临县政府领导,大队设大队部,为全县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历任大队长罗春生、宋飞、王荣。为了加强党对地方武装的领导,1941年春,大队部大队长由县长兼任,县委书记兼任政委,设副大队长一人。历任大队长赵建国(兼)、曹九德(兼),政委杨成森(兼)、黑志德(兼)、韩思愈(兼)、陈铭(兼),副大队长高照熏、张月胜。1946年9月,固临县保安大队部撤销。
中共延长中心县军事部 1938年秋,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延长县中心县委员会,下设军事部,部长高维嵩,领导延长、固临、延川三县军事工作。驻地延长县城。1939年12月,中共延长中心县委撤销,军事部随之撤销。
固临县游击大队 1946年9月,为了加强边境防卫,有效组织军事力量保卫边区,中共固临县县委决定撤销保安大队,成立固临县游击大队,大队设大队部,大队长由县长兼任,县委书记兼任政委,设专职副大队长一名,领导全县的游击队战争。历任大队长冯德厚(兼)、刘齐家(兼),政委陈铭(兼)、孟岐山(兼),副大队长张月胜。1947年冬,固临县游击大队改编为固临县独立营,固临县游击大队部撤销。
延长县武装科 1948年12月,延长县保安大队部改称为延长县武装科。科长张月胜、李生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一)延长县人民武装部
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在延长县的军事机关,是地方军事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它既是县委的军事部,又是县政府的兵役机关,负责辖区的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它是由人民革命战争时期的军事部、保安大队部、武装科演化而来的。
1949年10月,延长县武装科属地方建制,受中共延长县委、县政府领导。
1950年5月,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成立。
1951年3月,延长县人民武装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改由部队供给。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一人。下设军事股、政工股,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政委。下辖各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7月,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陕西省延长县兵役局,设局长、政委、副局长、副政委各一人。下设兵役、民兵两股。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政委。
1958年10月,陕西省延长县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各一人,政委由县委书记担任,下辖政工、动员两科,正营级。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1961年9月,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
1966年11月,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政委(县委书记兼)、副部长、副政委、秘书、干事、助理和炊事员各一人,共八人。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同年7月,延长县公安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8月30日,延长县公安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延长县中队。
1972年,县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政委,设组训、政工二科。设部长、副部长、科长、参谋、干事、助理13人。
1975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延长县中队改称为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受县公安局领导。
1979年1月,县人民武装部设组训、政工、后勤三科,设部长、第一政委(县委书记兼)、政委、副部长、副政委、科长、参谋、干事、助理员、通讯员、司机等,编制22人。
1981年8月1日,县人民武装部撤销各科,编制18人。1983年3月1日,复设组训、政工、后勤三科。1984年5月1日,组训科改称军事科。
1985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取消第一书记称谓,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
1986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改称为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副县级。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科室为正科级,工作性质和任务未变。
1993年,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民兵基地管理科四个科室,编制23人,下辖17个基层武装部。
1996年4月,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武装部,正团级。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民兵基地管理科,科为正营级。
(二)基层武装部
基层武装部包括乡镇人民武装部和企业人民武装部,它们既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或企业的兵役机构,是国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兵、预备役组织的直接组织、指挥者。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党委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命令,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值勤,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
1951年3月,全县各区、乡设立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及干事各一人。乡(村)队部设队长、副队长、指导员、副指导员、政治干事、文书各一人。组织民兵军训,维护地方治安,动员民兵参军参战。
1954年7月,区人民武装部撤销,县兵役局派一名现役军人任军事助理,负责基层武装工作。
1958年10月,撤销区乡建制,组建人民公社,各公社一名副主任分管武装工作。
1961年,公社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公社党委书记任武装委员会主任,配备专职武装干事一名。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公社人民武装委员会陷入瘫痪。
1980年,公社复设人民武装部,副科级建制。设部长或副部长一人,大社配干事一名。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乡镇均设武装部,配备部长一名,武装干事1~2名,武装部部长进同级党委。
1988年10月,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通知,延长县各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一着陆军制服,佩戴人民武装符号。
1992年1月,成立延长卷烟厂和王家川钻采公司两家企业人民武装部。
1995年,延长县有17个基层武装部。
1998年,延长卷烟厂、王家川钻采公司武装部撤销。
2000年10月27日,延长县七里村镇人民武装部被省军区表彰为“预备役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全县基层武装部有:七里村镇人民武装部、黑家堡镇人民武装部、张家滩镇人民武装部、郑庄镇人民武装部、安河镇人民武装部、交口镇人民武装部、郭旗乡人民武装部、安沟乡人民武装部、刘家河乡人民武装部、南河沟乡人民武装部、罗子山乡人民武装部、雷赤乡人民武装部、城关社区人民武装部。
(三)武警延长县中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长县中队是担负县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组织,受武警延安市支队和中共延长县委、延长县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前身为1935年保卫局直属保卫队和1937年保安科直属警卫队。
1951年3月,延长县公安中队成立,隶属延长县公安局。
1954年7月~1955年6月,延长县公安队隶属延安专区公安大队,为延安军分区所辖。
1955年7月~1959年12月,延长县公安队移交延长县公安局,由军队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1963年2月~1966年6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延长县公安队领导体制未变。1966年7月,延长县公安队改隶延长县人民武装部。8月30日,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延长县中队。1968年10月25日~11月2日,延长县中队与榆林县中队对调。1975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延长县中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长县中队,移交延长县公安局管理,隶属公安系统,其性质、任务、待遇不变,仍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例、条令。
1982年12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长县中队建立。1983~1987年,延长县中队配合县公安局执行各种任务450人次,逮捕人犯110名,押解人犯40名。1988~2005年,县中队多次协助公安机关追捕、押解人犯,执行各种任务300余人次。
1982~2005年,县中队编制人数和工作任务未变。1991年驻地迁至县城西。
(四)武警消防大队
武警延长县消防大队前身为延长县公安防火股。
1983年,延长县公安局成立防火股,编制一人。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副营职建制。
1993年,延长县防火股改为防火科,副营职建制,编制二人。科长郭鹏涛,参谋梁二忠。
1995年,防火科改称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郭鹏涛,参谋梁二忠。
2000年,延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职建制,编制三人。大队长王治明,参谋梁二忠、沈明火。
2003年,延长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由县公安局迁至雷家滩东。2005年,消防大队编制三人,实有二人,大队长孙虎林,参谋刘振。装配值勤车一辆,水罐消防车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