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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类和动物的表情》导读

陈蓉霞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作为进化的造物——人类,我们不仅拥有发达的智力,同时还拥有最为丰富的情感。尽管由达尔文开创的科学告诉我们,这种情感也许只不过是自然选择的“策略”而已,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珍爱自己的感情生活。假设生活中缺失了情感,不再有喜怒哀乐,不再有彼此间的信任与默契,更重要的是,不再有相濡以沫之情,这将是毫无意义的人生。达尔文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继《物种起源》(1859年)和《人类的由来》(1871年)之后,他又发表了《人类和动物的表情》(1872年)一书。

有这样一则故事:拿破仑从俄国撤军时,眼看追兵就在后面,情急之下躲进一个犹太裁缝家。尽管犹太裁缝不知逃亡者为何人,但还是让他藏在床上的毛皮褥子下面。不一会儿,俄国追兵赶到,他们没有找到拿破仑,临走时还用长矛戳了戳毛皮褥子。躲过一劫的拿破仑对犹太裁缝满怀感激之情,亮明身份后说,作为皇帝,他可以满足裁缝提出的三个要求。裁缝的前两个要求都不难做到,只是第三个要求:“对不起,陛下,您能告诉我,当俄国兵用长矛戳毛皮褥子的时候,您感觉如何?”拿破仑大怒:“你竟敢问皇帝这样的问题!因为你的冒失,天一亮我就枪毙你!”

在惊慌绝望中度过一夜的裁缝,天亮后被带到一棵树下,一队士兵就站在他面前,用枪瞄准他。就在军官准备发出射击命令时,拿破仑的侍兵骑马飞奔而来。“慢,不要开枪,陛下赦免了你,还让我带来了这张纸条。”裁缝长舒一口气,打开字条,上面写着:“你想知道我藏在你家毛皮褥子下的感受,是吗?现在你知道了吧!”

这则故事耐人寻味。它告诉我们,恐惧作为一种情感,人皆有之,与生俱来,却难以言说,唯有我们的感受及其表情才可道出我们内心的恐惧之感。人类有多种情感(或情绪,英语为同一个词,emotion,本文经常互用这两个词),恐惧是其中的一种。达尔文的著作《人类和动物的表情》(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 in Man and Animals)一书讨论的就是种种情感在人类和动物中的表达。该书其实是达尔文另外一部著作《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中的一章内容的扩充。

达尔文在这部著作中表达的基本思想即是,人类的情感是天生的,不习自会的,并且具有共性,比如,当害羞时,各地的人都会脸红,哪怕是黑人,也能观察到他们的脸色因此而更有光泽。给生活在新几内亚巴布亚岛上的土著人出示一张板着脸的高加索人照片,前者能毫不费力指出后者在生气。也许不同的文化在习俗礼节等细节上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我们却天生具有一套相同的、最为基本的心理构造。

既然情绪表达具有这种相通性和天生性,这就表明,它们是通过遗传而来,并且与自然选择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达尔文还以相当的篇幅关注各种情绪的躯体表达特征,尤其是脸部表情与情感的相关性。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情感在动物身上也有相似表达,达尔文以此证明,这是人类起源于动物的又一个明证。

本导读以情感(或情绪)作为主线,讨论当代神经生理学及其心理学对此研究的新进展,作为对达尔文著作的补充说明。

一、五种基本情感及其概述

达尔文根据表情特征把人类的情绪大致分为:痛苦、悲哀(忧虑)、快乐(爱情、崇拜)、不快(默想)、愤怒(憎恨)、厌恶(鄙视、轻蔑)、惊奇和害羞。

当代心理家认为,人类的情绪分为基本情绪和次级情绪。基本情绪有五种:快乐、悲伤、愤怒、恐惧和厌恶,它们分别对应于特定的躯体状态。次级情绪是上述五种基本情绪的细微变体,比如,欣喜和惊喜是快乐的变体;忧郁和惆怅是悲伤的变体;惊慌、害羞与焦虑是恐惧的变体;憎恨是愤怒的变体;鄙视和轻蔑是厌恶的变体。今天的神经生理学告诉我们,基本情绪与特定的神经通路有关,当这些通路被激发时,我们就感受到了悲伤、快乐、愤怒或恐惧。次级情绪则还与经验有关,当基本情绪与个体的认知经验相结合时,我们就会体验到更为复杂的心理感受,如悔恨、尴尬、喜出望外或幸灾乐祸等。

就神经生理学机制而言,大脑由三部分构成:最低等的爬行动物大脑,掌管基本的生理需求;哺乳动物大脑掌管基本的情感;最后就是大脑新皮质,尤其是其中的额叶,掌管各路信息的整合。不用说,灵长类,尤其是人类,具有发达的大脑新皮质,它能对基本情感进行加工整理,使人类的情感世界以丰富多变的面目出现,诸如多愁善感、爱恨交加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种基本情绪中,除快乐之外,其余四种都是负面情绪。这一点意味深长。它表明,地球上的动物(包括人类自身)大多时候都生活在一种危机四伏的环境之中,身边随时会有天敌出现,或是突如其来的雷声,更不用说洪水、干旱、疾病等自然灾害的如影相随。因此在所有的情绪中,恐惧是一种最为原始古老的情绪,它犹如忠实的报警装置,提醒我们避开危险,防患于未然。其余则有悲伤、愤怒和厌恶,它们同样是对世事无常或可憎之事的提醒。休谟深刻地洞察到了这一点。在他看来,“最早的宗教观念并不是源于对自然之工的沉思,而是源于一种对生活事件的关切,源于那激发了人类心灵发展的绵延不绝的希望和恐惧”。这是因为,“我们既没有充分的智慧去预知,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防范那些不断威胁我们的灾难。我们永远悬浮在生与死、健康与疾病、丰足和匮乏之间”。这就是说,人类生活中的厄运远远多于好运,正如古希腊诗人荷马所说:“诸神赐予我们一份快乐,就要相伴双份的苦难。”也正如作家张爱玲的叹息:“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而人又是这样一种动物,到手的好运认为是理所当然,经历的厄运则久久难忘,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其间的缘由则在于,正是对厄运或痛苦的深刻记忆避免让我们重蹈覆辙。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居安还须思危,实在是古代圣人留给我们的极为深刻的智慧。难怪在五种基本情绪中,负面情绪会占上四种。正因如此,人类文明中的各种宗教应运而生,它们大多是为了解答生存中的困境或痛苦之情。

若说人类(其实还有动物)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负面情绪之中,亦即被不快、忧虑甚至痛苦所缠绕,那么,人类或动物为何还会有求生避死的本能、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对于自然界存在的诸多苦难和痛苦,作为博物学家的达尔文怀有深刻体会,更何况达尔文生性格外敏感细腻,他的爱女安妮在10岁时夭折,这一事件在达尔文的一生中都是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越是思考自然界的苦难,达尔文就越发困惑,因为当时的神学理论把世间所有的苦难都归诸于上帝对于信徒的考验,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个真正仁慈全能的上帝,怎么可能会把秩序建立在一种无比沉重的痛苦之上。于是,“我深深地感到,整个问题对于人类智力来说过于深奥,如同一条狗在思索牛顿的心智那样”。

在《自传》中,达尔文试图确定在所有具有感觉能力的生命中,究竟是“悲惨更多,还是快乐更多”,“这一世界作为整体是善还是恶。”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他有些拿不定主意。“根据我的判断,快乐当然更占上风,尽管难以证实。”他认为,如果一个物种的所有成员都习以为常地蒙受痛苦,它们就会“不再关注繁衍,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种情形曾经或者至少是经常发生”。痛苦和愉悦都是行为的动机,这些行为将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尽管反复的痛苦让受害者情绪低落,而愉悦则有刺激振奋的作用。以此方式,自然选择使得愉悦成为行为的主要引导力量。于是,他得出结论:“这些愉悦,它们持久反复地出现,以致我毫不怀疑,总体说来,它们给予大多数有感觉生物的快乐要超过悲惨,尽管许多个体偶尔也会经历更多的折磨。”就此而言,达尔文依然是一个常识意义上的乐观主义者。毕竟生命给了我们太多美好的东西,而情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有爱就有痛,于是,我们愿意痛并快乐着。

正因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诸多磨难和痛苦,悲伤就是一种令人心酸的负面情感。哭泣就是悲伤的一种明显标志。达尔文注意到,刚出生的婴儿即便在大哭时,也无泪水流出,直至几星期之后,婴儿的哭声才会伴随着泪水。动物的哭叫声中同样没有泪水的分泌。人类作为唯一会流泪的灵长类动物,这一特性也许值得关注。在动物学家莫里斯(《裸猿》一书的作者)看来,流泪首先是一种视觉信号,由于我们的脸部光滑无毛,这一现象就格外突出;同时它还与母亲的反应有关,因为母亲通常会为婴儿“擦干泪水”,这就导致了母亲与孩子间亲密的躯体接触。其实当我们长大成人时,恋人之间也常常做出为对方擦去泪水的亲昵举止。于是,泪水也许成为加强社会成员彼此之间亲密沟通的一种“道具”,正如黑猩猩相互之间梳理毛发那样。少量的泪水分泌有助于清洗和保护眼睛,但“泪流满面”却仅具重要的象征意义,主要作用是为了鼓励人与人之间的亲密行为。

与哭相反的表情是笑,它表达的也正是与悲伤相反的快乐之情。正如流泪的哭泣一样,婴儿要长到2个月以后才会微笑。在灵长目动物中,在婴幼儿时期,唯有人类婴儿会微笑,幼猴或幼猿都不会笑。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它源于这一事实,即人类婴儿的极度软弱无助,以致离开成人的看护就难以成活。于是,人类婴儿不得不通过某种方式来取悦于母亲,同时,护犊心切的母亲也演变出了回应方式,当母亲沉浸于婴儿的微笑并心甘情愿被它所套牢时,微笑就是婴儿的一种适应性状。得益于这一适应性状,人类的生活中尽管难以摆脱暴力的阴影,但人类的天性中同时还不乏对于和平的追求和向往。正如人类学家的观察,一个正在微笑的人是不会同时拿起武器杀生的。

不过人类的微笑仍有其进化上的渊源。威尔逊在《社会生物学》一书中提到冯·胡弗的假说,认为微笑在进化上源于动物的“露齿表演”,而“露齿表演”在系统发育上是最原始的社会信号之一。当个体受到恶意刺激并具有逃跑倾向时,它们就会采用这一表演形式。逃跑受到阻挠时,还会强化这一表演。

自然选择通过赋予个体以快乐情感以便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食欲的满足即会产生快乐之情,因为饱餐有利于个体的生存;性欲的满足(性高潮)更是达到快乐之极限,因为它有利于个体基因的传播。就此而言,快乐常表现为对于生理欲望的满足,因为它们与个体的生存及其繁殖密切相关。但唯有人类,才能从快乐转向对幸福的追求。幸福是一种不同于仅满足生理欲望的、更为深刻的体验。

其实还有一种情绪值得一提,那就是惊讶,不同于其他情绪,它是一种中性情绪,与积极和消极体验无关,类似于催化剂的作用。惊讶的存在本质上与学习有关。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求知出于好奇与闲暇。好奇就是对未知或新鲜事物的惊讶之情,学习就是被这种好奇之心所激发。儿童对于我们周围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之心,以至问题不断,这就是学习最好的动力。遗憾的是,成人因熟视无睹而麻木,不再有惊讶,也不再有学习的动力。就此而言,科学家就是那些对周围事物终生保持惊讶之情的人们。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为什么是我创立相对论,我认为原因如下。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不见得会去思考空间与时间问题,他会认为这个问题早在孩童时代就解决了。我则相反,智力发展很慢,成年以后还在思考这一问题,显然我对这个问题要比儿童时期发育正常的人想得更深。”

细究起来,我们对第一次接触的事物总是印象深刻,想忘也忘不了。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惊讶这一中性的情感,看来就是为了让我们对未知事物充满激情,因为人与动物的不同还在于,人有强大的学习能力。但麻木恰恰是学习的天敌。就此而言,成功的教育模式即在于呵护并且强化学生的惊讶之情、好奇之心。

二、情感的本质及其神经通路

有人认为,情绪的本质就是“身体状态的变化的总和”。这就是说,很多身体状态的变化,比如,肤色、体态和表情等,对于外部观察者来说都是一目了然的事实,喜形于色、愁眉苦脸、怒目双睁、咬牙切齿、垂头丧气等就是对此类表情的生动刻画。达尔文在《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一书中,对于每一种特殊情绪也都有细致刻画。比如,面颊泛红就是人类共有的一种现象,即便盲人也不例外。达尔文得出的结论是,这一现象反映出羞涩、惭愧或者谦卑心理。

值得一提的是眉毛。唯有人类这种动物,才在其眼睛的上方和光滑无毛的额部下端长有两道短毛。眉毛的作用曾被认为是防止汗水流入眼睛,但在莫利斯看来,表达人的情绪变化才是它的基本功能。达尔文在论述各种情感时,对于眉毛的变化有着细致的描述。紧锁双眉显然是忧愁,在恐惧和惊骇时眉毛会往上抬起,在愤怒时会往下垂,在表示顺服时,则低眉垂眼,此外还可眉目传情、眉开眼笑……

从词源上来看,emotion(情绪或情感),即表示向外的运动,是由身体发出的、针对外界的信号。正如威廉·詹姆斯所说:

“如果说,恐惧既没有使心跳加快,也没有使呼吸变浅,既没有使嘴唇颤抖,也没有使四肢无力,既没有出现鸡皮疙瘩,也没有五脏六腑难受地翻腾,那么,我很难想象,恐惧这种情绪还剩下什么。假如有这样一种愤怒状态,没有感觉到怒火要冲破胸口,脸没有涨红,鼻孔也没有张大,没有咬牙切齿,没有要采取暴力的冲动,取而代之的是放松的肌肉、镇定的呼吸和平静的面孔,你能想象这种愤怒吗?”

这就意味着,情绪必然伴随身体状态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受到特定神经回路的控制。根据现代神经生理学的研究,基本情绪的表达依赖于边缘系统回路,其中杏仁核和前扣带回是最主要的参与者。如果中风导致左半球的运动皮层受到损伤,病人就会表现出右侧脸的瘫痪,此时肌肉无法运动,嘴巴向运动能力正常的左侧脸部歪斜。但是,当病人对一段幽默的笑话做出反应时,情况则截然不同:他的笑容很正常,两侧脸部肌肉都能正常运动,和瘫痪前的笑容没有任何区别。相反的案例则是,如果对一个因中风而导致左侧扣带回损伤的病人进行研究,就会发现,当病人处于情绪表达时,他的右侧脸部运动要弱于左侧脸部;但是当病人刻意收缩面部肌肉时,脸部运动就完全正常了。这就说明,有两套不同的神经回路在控制脸部肌肉运动,一套与情绪表达有关,位于前扣带回、其他边缘系统(位于颞叶内侧)和基底神经节。另一套则是非情绪的肌肉的自主运动,受运动皮层及其锥体束所控制。正是在《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一书中,达尔文首次提到真实和假装情绪的面部表情的差异。

上述事实解释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当照相时,摄影师要我们发“茄子”之音,以使面带微笑,此时的笑就是假笑;当我们因为兴奋而开怀大笑时,才是真笑。它们分别受不同脑区的控制。专业演员早就注意到这一问题。个别优秀的演员可以通过刻意模仿而做出以假乱真的表情,但难度极大,因为它受到来自神经系统所设置障碍的干扰。还有一种表演流派,则是演员让自己沉浸于某种真实情感之中,而不是假装或模仿,这种表演就更为生动并且更具感染力。当然它对演员的要求也更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借助语言来说谎,但我们不由自主的表情却常常使我们的谎话露馅;一个高明的演讲者总是能够利用恰当的手势语来煽动气氛、增加感染力;人们即便在打电话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做出手势。这些事实均表明,躯体语言要比口头语言更为古老。动物不会口头语言,正因如此,它们识别躯体语言的能力或许要比人类更为发达。长期与主人共同生活的宠物极具“察言观色”的能力,其行为表现如同它们能懂“人话”。

五种基本情绪在孩子两岁时即发育完毕,从特定的面部表情中可以识别。微笑是快乐,皱眉是悲伤,瞪眼是愤怒,怪相是恐惧,吐舌闭眼是厌恶的表露,而张嘴瞪眼则是惊讶。先天眼盲和耳聋的儿童同样具有这些表情,足可见这些表情非模仿习得,而是与生俱来。

人们就已知道,实验室长大的猴子不会表现出对蛇的惧怕,而野生的猴子则有这种恐惧。于是,一位科学家设计了这一实验,把在圈养状态下的小猴子放到蛇面前,显然它们没有表现出害怕。这时再让它们看到成年猴子对蛇的反应:母猴表现出强烈的恐惧表情,小猴子很快领会这种表情,并且学会对蛇的恐惧。接下来研究者想弄明白,让小猴子看到母猴对花的恐惧反应,小猴是否也会习得对花的恐惧呢?当然实验步骤需要移花接木,亦即把录像带进行剪接,把母猴对蛇的恐惧画面中的蛇隐去,代之以花;作为对照实验,再给小猴观看未经剪接的母猴对蛇的恐惧画面。结果是,小猴通过观看录像,从母猴的表情中学会了对蛇的恐惧,但却学不会对花的恐惧。

上述实验告诉了我们两个事实:首先,情绪的躯体表达有其重要功能,小猴正是从母猴的表情中学会懂得避开危险对象;其次,即便是后天习得,但什么物体才能成为恐惧对象,却是天生的,这一点意味深长。可见我们后天能够学会什么,取决于我们先天的构造,那也正是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东西。其实这种情况在我们人类身上同样存在。对于蛇、开阔的空间或高度,我们几乎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但对于汽车、电器却缺乏这种恐惧,尽管后者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究其原因,则在于汽车、电器等是新近才出现的事物,我们的大脑尚未形成对它的本能恐惧。可以认为,我们尽管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但我们大脑的诸多神经回路却依然针对石器时代的环境。

三、情绪的功能

1.有利于生存

在达尔文看来,情绪是一种先天的能力,通过遗传而得到,本质上它就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自然选择所保存的性状,必定是对生物体有利的性状,由此看来,动物体(包括人类的各种情绪)必定对于我们的生存至关重要。以恐惧为例,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块厚玻璃板放在平台上,使得玻璃板超出平台的边缘。将一个6个月大或更大些的婴儿放在玻璃板上,逗引他向前爬,他会在清晰可见的平台边缘停下来,同时表现出恐惧的行为和面部表情。看来婴儿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对于悬空高处的恐惧感,显然这与我们的特定生存环境有关。因为我们的祖先灵长类动物是一种树栖攀缘生物,不慎从高处坠下就是一种常见事故,由此形成的恐高症就是一种有利性状,它提醒我们尽量避开悬空的高处,以防不测。其实人类或多或少都有恐高症。所谓高处不胜寒,就是一句极妙的双关语。

记得笔者女儿在5个月左右时,有次笔者买回一个上紧发条后会跳跃的青蛙,当它在桌上跳跃时,只听女儿发出叫声,开始我们没注意她的表情,还以为她是被逗乐了呢,结果发现叫声不对,再观察她的脸色,显然是惊恐万状。于是,赶快拿走了那只会动的青蛙。动物在恐惧时,大多会发出尖叫声,这种高频声常被用来作为警报声,以警告同伴或向同伴发出求助信号。今天的人类社会同样利用这种高频声作为警报。

情感的要义在于维持个体生存,它要比理性更为古老,这是因为动物也有基本情感的表达,但理性能力却远不如人类发达,可见动物的生存更多基于情感表达。原始人在漫长的前文明时期也更多通过情感而率性行为,但今天的人类显然已远离了那种情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是一种较为理智的策略,但在远古时代,人们朝不保夕,当遇见危及自己声誉的被挑战时,是即刻拍案而起、大剁快刀,还是忍辱负重、伺机行事?显然前者更为可取些。不过在今天,这类事件就被我们看做是理智与情感的冲突。情感印证了我们远古时代的生存方式,而理智则是文明时代的产物。

顺便提及,当我们做梦时,事件之间常常没有逻辑关联,但其中所表达的情感却真实可靠、从不走样。这或许是一条线索,暗示情感远比理智更为古老。

2.维持恰当的人际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或说社会性动物。正如古希腊圣哲亚里士多德所说,那些“不能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体,或者因为自我满足而无须参与社会生活的个体,不是野兽就是上帝”。婴儿在成长的过程中,在与自己的养育者(通常是母亲)建立起稳定的依恋关系之后,就会表现出“认生”这一恐惧感,也就是说,当别人、尤其是陌生人试图接近他(她)时,就会因害怕而哭闹,紧紧依偎于自己的母亲,这种认生现象尤其在黑夜来临之际格外明显,或许黑夜让婴儿更需一种安全感。正是这种天生的恐惧感,令婴儿与自己的养育者之间建立起牢固的联系,以便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庇佑。这也许正是婴儿建立人际关系的第一步。

在进行人际交往时,我们都懂得“投桃报李”、“以牙还牙”等策略。这是因为在一个社会性群体中,相互需要及其互惠帮助是维持稳定关系的必不可少的纽带。设想一下,某天我见邻居正驮着重物费力地上楼,于是我用举手之劳帮了他一把。过些天,我家搬重物,急需邻居助上一臂之力,但他却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后关上了房门。此时的我会做出怎样的举动?我一定会愤怒,由于愤怒之情溢于言表,此时若正好有旁人经过(或者我主动告诉别人),他就会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那位忘恩负义的邻居的坏名声就会传遍全楼,从此他休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反过来设想,若是我对邻居的忘恩之举无动于衷,下次依旧为他提供必要的帮助。结果将会怎样?结果将是,群体中如此尽占别人便宜的小人会越来越多。当然这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再说嫉妒这一似乎上不得台面的情感,除了与男女恋情有关之外,它还与维护公正有关。公正可说是一个好词。但激发人们公正感的或许正在于一己私利:凭什么某人能比我(或我们)多吃多占?这就是嫉妒心在作怪。正是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之下,我们拍案而起,以公正的名义消除我们的嫉妒对象。就此而言,嫉妒犹如社会的免疫系统,不可缺少。正如学者曹明华所言,“假如大众都完全没有嫉妒心,都一心一意地忠诚和奉献,那么骗子会更猖狂,私欲膨胀者会更攫取,病态而又掌控权力者会更如鱼得水”。也许大众难以做到完全消除嫉妒心而一心一意奉献,但统治者通过这样的提倡从而更容易满足自己的私欲,却是曾经发生过的不幸现象。

由此可见,维系社会稳定以及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来源之一恰恰是我们的各种情感,尤其是负面情感。古希腊有一则神话,说的是宙斯交与美女潘多拉一个盒子,嘱她切不可半道打开,但她却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冲动,打开了盒子,结果从盒子中跑出来的全是“恶”的东西,如嫉妒、仇恨、灾难、疾病等。今人以潘多拉的盒子来比喻“恶”,殊不知,文明正是被恶之力量所推动。

当然,我们也通过微笑——一种快乐之情——来表达我们的友好。正如一首歌曲所唱:“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

3.情感与选择

达马西奥在《笛卡儿的错误》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真实事件:有一位名叫埃利奥特的病人,曾经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任职于一家商业公司,拥有令人羡慕的个人生活、事业和社会地位。但是他不幸患上了严重的头痛症,结果证实是脑瘤。经手术后切除了肿瘤,但同时还切除了遭肿瘤损坏的额叶组织。手术本身很成功,肿瘤不再生长,与此同时,尽管埃利奥特的智能、行动、记忆及其语言能力依旧正常,但人格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他的行为方式不可理喻。比如,早晨需要别人催促才能起床;上班时无法恰当安排自己的时间;随意改变计划,工作没有连续性;当他阅读一份文件时,完全能理解其中的意思并且知道如何归类,但会用整个下午的时间来思考根据什么标准进行归类,是根据日期、文件大小、案例性质还是别的什么?就是说,尽管他能够进行正常的思考等,但却缺乏做出决定的能力。在沟通无效之后,他被公司解雇了。此后他又从事不少行业,但都以失败而告终。他的家人无法理解他现在各种愚蠢的行为,最后以离婚收场。之后他又有一段短暂的婚姻,但又离婚。总之,他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只得靠救济金过活。

达马西奥对此的判断是,因为大脑额叶的特定区域受到损伤,以至影响了他作出决定的能力,对于未来他不再有通盘计划。这绝不是考虑欠周或性格失误,而是神经系统损伤带来的不可逆变化,与本人的意志无关。经核磁共振等检测手段表明,埃利奥特的前额叶皮层受到伤害。对其行为的进一步观察表明:埃利奥特可以用超然冷静的态度叙述自己的生活悲剧,冷静得与事件的严重性极不相符。作为医生,达马西奥希望病人有这种自制能力,但埃利奥特显然走过了头,以至他似乎不再有情感的困扰。与家人的交谈得知,患病后的埃利奥特从不受情感折磨,完全以一种中性基调来对待生活。当看到各种灾难图片时,他也不再有感情上的冲动。

各种研究证据显示,人脑中有一个脑区,即前额叶皮层腹内侧区域,它的受损会对推理/决策能力和情绪/感受造成伤害,以至令患者丧失计划未来的能力以及作出行动选择的能力。

这就回到一个古老的问题:情感重要还是理智重要?也许是多年文明熏陶的结果,我们大多会倾向于认为,理智比情感更重要,动物也有情感,但唯有人类才有理智。记得休谟曾有这样的说法:理智受情感奴役。如今的实证科学对此给出了合理的解释。相比于理智,情感更古老,情感的要义就是帮助动物生存下去,因而正常的情感系统要比认知系统更重要。其实当大脑工作时,情感与理智本是两个浑然难分的过程。如埃利奥特这样的病人,他们的认知能力或智商完全正常,但生活却无法自理。原来他们只有事实知识,但对这些事实(包括刺激性场面)却缺乏情绪反应能力,同时对未来决策举棋不定。为什么?因为一旦选择总要面临决策,我们向来以为是理性思维帮助我们权衡再三,做出最佳方案。殊不知,人的理性总是一种有限理性,它不可能达到料事如神的境界,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面对理性斟酌后得到的众多方案,最终帮助我们拍板定夺的恰恰是情感。原来正是情感,令我们从心动到行动,而不至成为布里丹的驴子!(注:此典故源出于中世纪一位神学家布里丹的设想,当一头驴子面对两个同等距离、完全相同的干草堆时,它或许会因拿不定主意吃哪一堆而活活饿死。)同样,当哈姆雷特徘徊在生还是死时,这就是一种理性的算计或较量,此时若不投入情感,哈姆雷特就会一事无成。以今天大脑生理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哲学家钟爱的“自由意志”或许就蕴藏于我们的情感之中。正是情感令我们摆脱因果律的束缚,自由地采取行动。人类的情感更为丰富发达,人类享有的自由也就比动物更多。

4.道德感起源于情感

有位学者曾设计过这样的心理测试:你驾驶一列刹车失灵的货车正驶向一个小路的岔道口,这时你突然发现左岔口有5个人,而右岔口只有1个人。你只能转动方向盘但不能刹车,此时你会怎么做呢?答案很简单,大多数人会选择向右转,因为这样只会撞死一个人。但如果你正站在一座桥上,底下是一条笔直的没有岔口的铁路,这时一辆货车正以全速向5个工人逼近,此时旁边站着一个大个子,若把他推下桥,就可减缓火车的速度,从而拯救所有人。你会怎么做?结果是大多数人不愿故意把那个人推向死亡。这个选择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因为逻辑上两种解决方案是一样的:1人牺牲,5人获救。但后者还渗入了情感因素。

通过扫描仪,实验者发现,在考虑是否要把某人推下大桥这样的问题时,会激发大脑中与情感相关的区域;而在做出转动方向盘这一决定时,大脑就像处理不带感情的实际问题一样。结论显而易见,道德感与我们的情感同出一源。

说起来,道德是自私的反义词,道德表现为利他甚至自我牺牲。达尔文对此的解释是,一个群体中,具有道德感的个体越多,他们愿意为群体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那么,这个群体就会有更多的生存机会,显然自然选择有利于道德感的脱颖而出。但当代学者却发现此种推理存在漏洞。因为具有道德感的个体更可能会因自我牺牲而较少甚至没法留下后代,因为冲锋在前的后果很有可能就是丧失生命,荣升烈士;相反,那些胆小鬼倒是趁机占尽便宜,从别人的牺牲中苟且偷生,从而大量繁殖自己的后代。如此说来,自然选择反会淘汰那些“高尚人士”。

达尔文在此确实犯下了一个错误,他于不知不觉中把群体设定为选择的对象。但当代进化论者对此已达成共识: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是个体,甚至是基因,而决非群体。这就是说,自然选择总是青睐于令个体(或基因)的适合度达到最大化,哪怕因此而牺牲群体的利益。用道金斯的话来说,基因的本性就是尽可能多地复制自己的后代,他称之为“自私的基因”。个体的行为即受我们体内基因的支配,因而也不可避免具有自私性。但自私恰与利他相反,如此说来,道德感的起源似乎与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选择无关,那么,它纯粹就是一个文化学意义上的事件,是灵魂对躯体的超越?

然而,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社会生物学恰恰要从生物学的层面来讨论道德感的起源。尽管基因的本性可以借助“自私”一词来刻画,但基因的本性同样可以导出具有利他色彩的血缘互助,这就是“亲选择”的概念,它是指,彼此具有亲缘关系的个体甚至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对方,只因它们之间或多或少共享体内诸多基因。一个极端的例子即是母爱,这是因为子女的体内有一半基因来自母亲,在此意义上,帮助子女谋生,也就等于为自己的基因寻求最大限度的复制机会。

除了血缘纽带之外,个体之间的合作还与互惠利他主义的出现有关。自从20世纪上半叶出现博弈论以来,科学家试图用博弈论的语言来描述群体中个体之间的合作及其竞争行为。加拿大博弈论家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设计了一种游戏程序,名为“投桃报李”(Tit for Tat)策略。当它首次与任何一个程序相遇时,总是采取合作行为,若对方给予回报,则双方合作成功并建立友谊。由此带来的就是“双赢”效果,用博弈论的术语来说,就是“非零运算”。若对方欺骗,“投桃报李”就会采取惩罚、报复策略,并终止合作关系。运算的结果,只要群体中存在一定量愿意合作的程序,投桃报李策略就会是优胜者,并且投桃报李者越多,该策略所获得的成功机会也就越多,换言之,社会越是和谐。这样的群体就达到了“进化上稳定的策略”,亦即其他策略难以钻空子侵入。但可以设想,在一个群体中,若绝大部分的个体都采用自私策略,只想抓住每一次机会利用对方,那么,个别的投桃报李者将难以立足,更不用说取胜。这样的群体尽管也是稳定的,但效率却是最差,亦处于最不和谐状态。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凭什么群体中不会是自私者占绝大多数,答案正在于亲选择原理。在一个小规模的群体中,个体相互之间未免都有“沾亲带故”的关系,它们就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合作利他行为,这正是投桃报李策略得以存在的基础。当投桃报李策略所带来的成功被更多的个体享受到时,它就会进一步曼延开来,以至无须受亲选择条件的束缚,亦即针对对象不只限于直系或较少的旁系亲属。

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互惠利他行为,比如,吸血蝙蝠夜间去大型哺乳动物那里吸血,有些个体偶尔会空腹而归,此时吸饱血的个体就会吐出胃内的血液喂给饥饿的个体,尽管它们之间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这样的行为常常是相互的,结果就是非零意义上的双赢结果。在灵长类中,这种互助行为更加流行。黑猩猩相互之间分享食物,梳理毛发,彼此给予对方以安抚,或是合作抵抗共同的敌人,等等。不过互惠利他行为的流行也许需要某些条件:个体有足够长的寿命,能辨认并且记住对方的行为。这也就是它们在高等哺乳动物中更为常见的原因。甚至有不少观点认为,人类高度发达的智力就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关。当然这种智力不包括纯粹的逻辑推理能力。

这就是说,自然界本已存在道德的萌芽,并且道德的前提恰在于自私。假设这一前提成立,即人类道德源于动物中的亲选择以及互惠利他行为,那么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无论是血缘互助还是互惠利他,其背后都不存在个体的有意算计或所谓的动机,而是通过感情的引导来执行这一进化逻辑,亦即自然选择的作用方式就是利用感情成为逻辑的执行者。我们天生就具有感激、同情、回报、愧疚等正面感情,当受到伤害时还具备愤怒、仇恨乃至报复等负面感情。正是这些情感令我们做出“投桃报李”或“以牙还牙”的行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向来被视为做人美德;而血债要用血来还,同样也是社会所认可的行为准则。在这些美德或准则的背后,其实都是情感要素在起作用。

由于人的心智已进化出算计、动机等更高层面的东西,这就是人类所谓的理性思维。在此意义上的理性思维意味着,行为主体有预谋地采取某一行动,以便达到预期效果。所谓三思而后行,就是告诫人们不要不计后果地感情用事。但为何人们常常容易感情冲动?乃因情感是比理性更为古老的东西。

然而,人们总是不太愿意把道德感与盲目单纯的情感因素相联系。或许这是因为情感更多属于与生俱来的本能,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是不教自会。而道德,却是人之为人的高贵品性,被看做更多是后天熏陶教化的结果。道德还应是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这种自由选择当然与理性思维有关。所以,若说道德出于带有本能色彩的情感,似乎就是玷污了道德。

但请设想一下。如果我们对别人行善,总是经过理性算计,当确信能够得到回报时,才会伸出援手。显然,我们不会把它称做是善行,而说成是势利。可见在势利的行为中,恰恰存在有意算计或主观动机,这当然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理性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所以才会有“机关算尽太聪明,反丢了卿卿性命”的报应。

与之对照,道德律令却要求我们不求回报地行善,也就是说出于情感的驱使,不做功利的算计。然而,道德行为其实是有回报的,只是这种回报往往是长期的,远非人类的理性所能算计。设计此种逻辑的就是自然选择,它通过情感驱使我们做出道德行为。一种重要的情感即是,同情或移情能力,用民间的大白话来说,就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说的也正是道德感起源于人性中共有的同情之心,它与功利性的追求回报或舆论的赞赏无关。但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却是,有时恰恰是现代社会的灌输或说教才导致个体丢失了素朴的人性。比如在影片《朗读者》中,女主人公本是一个文盲,但所谓现代社会的说教却让她迷失了本性,在担当犹太集中营的看守时,她可以做到毫不动情地挑选出某个犹太女囚犯,让她去送死;当集中营发生火灾时,她却依然忠于职守,不愿为囚犯提供一条生路。当战后面对法庭的审判时,她的回答却是,作为一个看守,她只能这样做。她的人性就在忠于职守的说教之下被泯没了。

有这样一个测试或游戏:一个人收到100美元,但要求他必须和同伴分享。至于如何划分,则由他来定,但前提是,对方必须接受,否则双方都别想得到这笔钱。通常说来,收到钱的人大多会按大致平均的原则来分钱。若他贪婪地自己得9成,让对方只得1成,对方就会宁可不要,从而带来双输结果。但若根据理性算计原则,对方哪怕再少也该接受,因为再少也聊胜于无。可见在这里支配人们行为动机的不是理性,而恰恰是情感。一种对于吃亏的愤怒导致人们做出不合理性的举动,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对这种情绪的生动刻画,高尚的原则从卑微的起点开始上升。正是对自己吃亏的愤愤不平,再通过移情能力,导致我们想到,别人同样有对吃亏的愤愤不平,于是,道德感中最基本的要素“公平或公正”得以确立。可见道德原则的确立决非个别伟人或圣人冥思苦想的结果,而是漫长时期以来人性的自然结晶或升华,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

因此结论就是:道德感源于非理性的情感,因其非理性,所以它不求回报;也因其不求回报,从而使它成为人类所理解的道德。但就道德的本性而言,它与最大限度地维持个体的适合度有关,在此意义上,它立足自身,需求回报,或者说有其自私的一面,只是这种回报或自私的一面,非人类理性所掌控,而是经由自然选择这双手所设计,体现于漫长的演化过程之中。

就此而言,道德先于人性,而非人性所独享。因为道德在动物界的出现条件:亲选择和互惠利他现象,在人类中全都存在。由于人类的长寿及其智力的高度发达,还有因狩猎而带来的对肉食的分享,互惠利他行为更是大有发展空间。而宗教,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无非就是劝人为善,可见它只是强化了已有的道德情感,而决非无中生有地创造出道德情感,或者用宗教的语言来说,是神赋予人以道德良知。其实与其说是神,还不如说是无情的自然选择造就了动物(包括人)的道德情感。

作为进化的造物——人类,我们不仅拥有发达的智力,同时还拥有最为丰富的情感。尽管由达尔文开创的科学告诉我们,这种情感也许只不过是自然选择的“策略”而已,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珍爱自己的感情生活。假设生活中缺失了情感,不再有喜怒哀乐,不再有彼此间的信任与默契,更重要的是,不再有相濡以沫之情,这将是毫无意义的人生。达尔文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继《物种起源》(1859年)和《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1871年)之后,他又发表了《人类和动物的表情》(1872年)一书。但对于达尔文来说,关注表情却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兴趣,早在他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之际(1839年),他就开始对婴儿表情的发育过程进行详尽的记录。今天的神经生理学及其心理学对此已有更深入的研究。但毋庸置疑,作为该领域的先驱性工作,本书的意义自然无须多加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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