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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六馀论

最后尚需探讨,就是朱元璋对火德的态度对其帝王形象的塑造的影响,而究竟明朝后期有无继续讨论本朝德运的问题。关于前者,官史利用火德对朱元璋的神化始于永乐元年(1403)的重修、九年至十六年(1411—1418)的三修《明太祖实录》。当时由翰林学士解缙主导重修的永乐史官,在编纂用于改编建文朝始修的《太祖实录》的开国史料时,便有两则描述朱元璋早年现身时的“红光”神异景象。按《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七,始修于建文元年(1399),董伦等总裁,王绅等纂修;永乐元年(1403)重修,李景隆监修,解缙总裁;九年(1411)三修,姚广孝等监修,胡广等总裁,十六年完成。今仅传三修本。关于《太祖实录》再修、三修之用意,吴晗扼要评云:“固一以迎立建文遗臣之指斥,一以欲隐太祖生前之过举,一以歌颂‘靖难’之举为应天顺人。而其最重最要者,实为‘适出’及伪撰太祖本欲立燕王之故事,以自解于天下后世也。”见吴晗《记明实录》(1948), 重载《读史札记》,页189,详页186—196.又参谢贵安:《明实录研究》,页122—131.解缙传记见《明史》卷一四七,页4115—4123;Hoklam Chan撰传,DMB, vol。1, pp。554558.解缙对重修《明太祖实录》的贡献详同前作者, “Xie Jin (13691415) as Imperial Propagandist: His Role in the Revisions of the Ming Taizu shilu,” T’oung Pao XCI。13(2005):58124.佚名编纂的《皇明本纪》载朱元璋出生及日后的情况说:“上自此生,常有神光满室,每一岁间,家内必数次夜惊,似有火,急起视之,惟堂前供神之灯,他无火。”解缙编的《天潢玉牒》记朱元璋既长,师事沙门高彬于里之皇觉寺,又言:“在寺居室,夜有红光,近视弗见,众咸异之。”两处所言的“红光”便隐喻朱元璋具有火德,作为帝皇超异凡人的征象。永乐十六年完成的三修《明太祖实录》便撮录上述,记云:“上生,红光满室,时天历元年戊辰九月十八子、丑也。自后夜数有光,邻里遥见,惊以为火,皆奔救,至则无有,人咸异之。……上遂历游光、固、汝、颍诸州,凡三年,时泗州盗起,列郡骚动,复还皇觉寺。上所居室夜复有数光,近视弗见,僧皆惊异。”见《明本纪校注》,页1;解缙:《天潢玉牒》,《集成》本(上海商务,1937),页3;《实录》卷一,页2、4.由是奠定明太祖的官方帝王塑像的造型。

随后,明人描述太祖皇帝的形象都以火德为根本,而成化黄瑜(1426—1497)《双槐岁抄》卷一“圣瑞火德”条综合闻见,作为明太祖火德的证据: 太祖高皇帝功德福祚,超越邃古,贞应之符,有开必先,自尧舜以来,未有若是之盛也。〔一〕初,皇考仁祖淳皇帝居濠州之钟离东乡,皇妣淳皇后陈氏尝梦黄冠,馈药一丸,烨烨有光,吞之既觉,口尚异香,遂娠焉。及诞,有红光烛天,照映千里,观者异之,骇声如雷。天历元年戊辰九月十有八日、丁丑日昳时也。〔二〕河上取水澡浴,忽有红罗浮来,遂取衣之,故所居名红罗幛。邻有二郎神庙,其夜火光照耀。及天明,庙徙东北百余步。〔三〕自是室中常有神光,每向晦将卧,忽煜爚若焚。家人虑失火,亟起视之,惟堂前供神之灯耳。帝王之生,必有圣瑞,章章如此。〔四〕及讨元狄,旗帜、战帽、袄裙皆用红色,盖以火德王,色尚赤故也。〔五〕既葬仁祖淳后之明年,为至正乙酉,淮楚间童谣曰:“富汉莫起楼,穷汉莫起屋。但看羊儿年,便是吴家国。”至即吴王位,元年丁未即羊儿年也。〔六〕明年戊申建元洪武,六月壬寅,彰德路天宁寺塔忽变红色,自顶至踵,表里透彻,如煅铁初出于炉上,有光熖迸发,自二更至五更乃止。癸卯、甲辰亦如之。先是河北有童谣云:“塔儿黑,北人作主,南人客。塔儿红,朱衣人作主人公。”其应如此。未几,元主北遁,而天下一统矣。见黄瑜:《双槐岁抄》,《集成》本(长沙商务,1939)卷一,页1. 以上的史文皆有出处,如〔一〕出《皇明本纪》;〔二〕出王文禄(1503—1586)《龙兴慈记》;〔三〕出《天潢玉牒》;〔四〕出刘辰《国初事迹》;〔五〕出至正五年淮、楚间童谣,载权衡《庚申外史》及《元史·五行志》;〔六〕出至正二十八年彰德路童谣,载《元史·五行志》。见《明本纪校注》,页1;《天潢玉牒》,页3;王文禄:《龙兴慈记》,载沈节甫编辑:《纪录汇编》卷一三,页2上—2下;《国初事迹》,页20下—21上;权衡:《庚申外史》,见任崇岳:《庚申外史笺注》,页63;《元史》卷五一《五行志二》,页1103.参卢心铭:《元代人民起义与民间歌谣》,《元史论丛》第5辑(1993),页319、325.〔一〕、〔四〕出史官记叙,〔二〕、〔三〕记载传闻,〔五〕、〔六〕来自童谣,而所有提及“红光”或“红色”的都影射朱元璋的火德,可见民间的流传故事皆有来历。但值得注意,黄瑜虽然畅谈太祖火德,并无提到火德与阴阳五行的德运的关系,因此他的描述吻合官方的立场。此外,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英宗(1436—1449; 1457—1464在位)出征蒙古瓦剌部,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县偏西)丧师被掳北狩后,谷应泰(1620—1690)《明史〔朝〕纪事本末》报称皇帝曾阴遣使谕镇守裴当,裴当请占吉凶者于卜者仝寅,仝寅说:“庚午中秋,车驾其还乎?计七八年当复辟。午,火德之王也。”故无论是否真有其说,仝寅谓午为“火德之王”,并据此推断英宗将会回銮,这也反映明中叶时人对火德的观念。谷应泰:《明史〔朝〕纪事本末》(中华,1977),卷三五《南宫复辟》,页527,系于代宗景泰三年(1452)七月下。但此事《明英宗实录·郕戾王附录》并无有关记载,史源不详。

不过,明中叶后载籍却出现国朝为土德的说法。此说首见罗玘(1447—1519)的《送益国长史胡君之国序》:“今天子建亲藩,首兴,次岐,又次亦以益鸣其国。封子建昌,于天文其次鹑尾。鹑尾、火位也;火,土母也。国家以土德王,兹封也而冠以兹名也,得无意乎?”罗玘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官至南京吏部侍郎,正德七年(1512)致仕。但是国朝为土德的说法并不见于官史,罗玘之言,若不是一己之见,即反映其时仍然热衷阴阳五行学说的儒士的主张。见罗玘,《圭峰集》,《四库》本,卷六,页22下—23上。罗玘传载《明史》卷二八六,页7344—7345.他们提出土德异说,大概不认为朱明延续赵宋的火德,而是继承其德运,因此根据五德终始说的行序,认为应居土德,而将元朝列入闰位。但万历间张养蒙撰《五德之运考》,谓“我朝受命,有谓其尚火德,有谓其尚土德,纷纷无定”,则知到此时朝野并无讨论国朝德运,而儒士各有所持,互抒己见。由此可知明朝开国以后,德运的确定已不是关乎朝廷正统的首要大事,亦不再是一种庄严的国家典制行为,故此无论是火德或土德,都只是朝野间流传的某些非正式的观点,难怪清人并不知明朝民间尚有德运的讨论,所以清初官修的《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帝运部汇考》记叙历代王朝德运,也就止于女真金朝的土德。见张养蒙:《五德之运考》,载黄宗羲编:《明文海》,《四库》本,卷一二〇,页3上;见《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七〇《帝运部汇考》,页3上—4上。

事实上,自明鼎革以后,阴阳五行的德运说对政治的影响愈益衰微。清朝名号的原出虽然议论纷纭,高宗乾隆帝曾说“皇清发祥大东,东方之色为清”,近代学者有称“清为金一音之转”、“少昊金天氏称父为清,又称土为清”、“大清取以水克明之火”、及“国号出于《书·泰誓》‘永清四海’”各说,但有清一代并未再见讲求德运的记载。按大清国号之本意,清代档案、史籍均无解释,故后人有多种臆测,但都不足为据。有关各说,参见市村瓒次郎:《清朝国号考》,《东洋协会调查学术报告》(东京:东洋协会,1920)第1册, 页139—146; 稻叶岩吉:《清朝全史》(东京: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14),页300—310;萧一山:《清代通史》(台湾商务,1962修订本)第1册,页186—187;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上海:新知书店,1947),页620;中山八郎: 《清の国號について》,载《中国史研究》第3号(大阪:大阪市立大学中国史研究会,1963),页1—35;及松村潤:《大清国号考》,载《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页27—35.关于清朝诸帝对五德终始说的态度,高宗作于乾隆二十八年(1773)的《御题“大金德运图说”有序》说得最清楚。 他说:“五德之运,说本无稽……自汉儒始有言五德迭王,遂推三皇五帝各有所尚,后更流为谶纬,抑又惑之甚矣。夫一代之兴,皆由积德累仁,岂遂五德之生克?……元明制度尚黄,不侈陈五德之王,其意甚正。本朝因之,足破汉魏以后之陋说。”见《御题“大金德运图说”序》,载《大金德运图说》,《四库》本,页1上—1下。此文之讨论及英译见Hoklam Chan,Legitimation,pp。144145.《大金德运图说》是金朝宣宗朝官方编纂关于讨论德运的册牍,是历代仅存的一部王朝德运论议的记录,乾隆时收入《四库全书》。高宗通过题诗表达对此汉人政治文化传统的否定,立场坚定、理据鲜明,因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何清朝不再讲求德运。若果说宋儒是五德终始说的掘墓者,那么清高宗是正式宣布它死亡的判官。参刘浦江:《“五德终始”说之终结》,页190引申前说。不过,从历史的过程来看,蒙古以“大元”为国号而并未议论德运已开其端,元末徐寿辉与韩林儿皆以“宋”为国号又再恢复火德不啻复辟,到朱元璋开国建立明朝,崇尚火德作为天命所钟的象征但不配以五德转移理论,断绝继统之说为一制度上的大突破,为清人树立楷模。因此,从历代帝王统治者对政治的考虑、意理的取舍,试图建立正当性王朝的模式的过程来看,朱元璋划时代的决定的历史意义就在这里。

本篇原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50期,2009.

§§第二篇俞本《纪事录》与元末明初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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