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邵陵厉公正始七年(公元246年)
汉大赦。大司农河南孟光于众中责费祎曰:“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衰敝穷极,必不得已,然后乃可权而行之耳。今主上仁贤,百僚称职,何有旦夕之急而数施非常之恩,以惠奸宄(guǐ)之恶乎!”祎但顾谢,踧(cù)踖(jí)而已。
诸葛亮是走法家路线的,综名核实,追求治理实效,是一个严格或者严酷的管理者。诸葛亮死后,刘禅形容为“政由葛氏,祭则寡人”的政治路线和管理模式就难以维系了。
小时候看《三国演义》小人书,以为诸葛亮生前选定了“徒弟”和接班人姜维,所以诸葛亮死了以后,姜维在主导蜀国的大局。其实不然,姜维充其量继承了诸葛亮的军事路线,坚持北伐而已,至于内政,姜维没有什么话语权。既然在朝廷上没有话语权,那么坚持北伐也就多半成了一种自说自话,不能形成国家意志和统一的行动。所以姜维不能成为诸葛亮第二是必然的,本事可以倾囊相授,权力不能倾而相授,丞相大权,及身而已,毕竟老板是人家刘禅。
诸葛亮死后刘禅多少要有一番政治作为,对诸葛亮来说是“人亡政息”,对刘禅来说是“拨乱反正”,用“文革”的语言讲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
这个时期。主导蜀汉朝政的是费祎,他当然要服从刘禅的思想路线,所以他颁布了一次大赦令。“大赦”是中国历朝历代实行所谓仁政的规定动作,要对老百姓实行仁政了——减免税?发红包?实行公费医疗和义务教育?修建廉租房?……这都要皇帝哥哥花钱,那是绝对不可能办到的。能办到的就是清空监狱,从财务角度看,这是可以减少皇上开支的。
大赦的对象有刑事犯,也有政治犯。专制体制是个大量制造政治犯的体制,大赦政治犯当然是政治和解的重要措施,但是有个前提,就是以前的政治迫害太多太过分。以常情推之,诸葛亮时代处理了不少渎职失职的官员,费祎的大赦令直接让这部分人受到了宽赦。
诸葛亮死了,认同他政治路线或管理方式的官员仍在不少,所以有人站出来反对费祎,直接把大赦的作用归之为“以惠奸宄之恶”。当然这种指责也是针对刘禅的,如果刘禅、费祎是那种不容置疑的性格,这种行政方式不同的争论就会变成你死我活的内部斗争,结果一定会变成“一边倒”的政治生态。不过刘禅、费祎都不是那种意志坚定的人,他们无可无不可,孟光才敢这么厉声责问费祎。
司马光在此引用《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评语:“诸葛亮为政,军旅数兴而赦不妄下,不亦卓乎!”
诸葛亮从严治蜀,曹操从严治魏,都是着眼于后汉为政失之于宽的弊端。专制体制下的宽松和谐,并不能惠及小民,最后受益最大的是各级官僚。因为纠察不严,正好可以贪渎腐败,大捞特捞,对基层老百姓的侵害则变得更普遍、更严重,因而社会危机也更深重。
如果看不透宽严治乱的辩证关系,要么只务虚名导致纲纪涣散,要么严苛百姓导致民怨沸腾。刘禅、费祎见识不及于此,“由是蜀人称亮之贤,知祎不及焉”。
诸葛亮死后,刘禅有一种彻底的放松感,在国家治理上放松了,个人生活作风方面也放松了,这种松弛,有极强的传染性,上下都想着享受太平。贪官污吏拥有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政纪政风就会逐渐变坏,日甚一日。若在大一统时代,政局尚能维持一段时间,而刘禅处在分裂竞争时代,状态松弛下来无异于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