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高皇帝八年(公元前199年)
匈奴冒顿数苦北边。上患之,问刘敬,刘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为。”上曰:“奈何?”对曰:“陛下诚能以適(通“嫡”)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陛下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辨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可无战以渐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长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知,不肯贵近,无益也。”帝曰:“善!”欲遣长公主。吕后日夜泣曰:“妾唯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上竟不能遣。
刘敬就是劝刘邦建都长安的娄敬。因建言有功,赐姓刘,也是一位国姓爷。赐姓应该也是一门学问,不知有无高人专门研究,从汉朝到明朝都有赐姓,皇帝们一边倡导以孝治天下,一边又让人家改了姓氏,是不是有点矛盾?清朝没有听说赐姓爱新觉罗的,但可以赐汉人做满人,好像有个专用名词叫“抬旗”,让你加入“旗籍”,幸福程度是不是和如今拿到美国绿卡一样?
匈奴问题,在秦始皇时期就是个问题。说到北方的游牧民族,我总觉得气沮,我泱泱大国,经常受人欺负。西方列强揍了我们,我们自己找个台阶,说“落后就要挨打”,人家是工业文明,我们是农业文明,落后挨打是命中注定,认命吧;掉头来再看看过去,我们是农业文明,他们是游牧文明,怎么也是我们挨打呢?难道我们命里就是欠揍?
刘敬的办法,猛看上去也不错,把闺女嫁给匈奴的单于,我们汉人的皇帝就变成匈奴的老丈人,可是这种和亲,我总觉得不符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什么光我们嫁闺女,就不能娶个匈奴的公主来?
国际贸易有顺差和逆差,国际婚姻呢,好像也有划算不划算的问题。自古以来商业的规则是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政治婚姻的规则呢?
“和亲”是中国历史上极易理解又非常诡异的一幕,强大的汉唐都有这样的故事发生:一方面固然体现了皇帝们现实主义的一面,以极小的成本换取和平与安定,这个永远都不应该遭受指责;但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原帝国,在面对外来威胁时,不论是对北方的游牧民族还是西方的列强,都显得缺乏应对之策,缺乏组织和动员,缺乏孔武精神。
刘敬的建议肯定让吕后非常生气,离间帝王家的骨肉去维护帝王的最大利益,算账似乎是能算得来。但是,即使刘邦吕后这么做了,刘敬亦无功有过。这里还有一个疑问,吕后的女儿鲁元公主这时已经嫁给张耳的儿子张敖,而且年龄也不在小,如何能去和亲?
《读通鉴论》的作者王夫之说:“遣女嫁匈奴,生子必为太子,谕以礼节,无敢抗礼,而渐以称臣,以为用夏而变夷,似也。眩于一时之利害者,无不动也。乃姑弗与言违生民之性,就其说以折之,敬之说恶足以逞哉!”“违生民之性”是刘敬方案的最大缺陷。
非常有意思的是,王夫之认为,匈奴之长在于猛悍,中原不断地派公主和亲,会让匈奴人弥补“智巧”不足的天性,有了杂交优势,凶悍如其父,慧巧如其母,补其所不足佐其所有余,“故刘渊、石勒、高欢、宇文黑獭之流,其狡猾乃凌操、懿而驾其上”。
蛮夷很剽悍,中原人聪明,双方交流,包括婚姻,难道只能促进蛮夷进化,汉人就不能吸取他们的优势,哪怕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