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折语分为第一性和第二性的,综合式的和分析式的,这种划分是谱系分类与形态分类融合的结果。在第一类语言中还能感受到词语的活性,借助于组成词语的词尾满足了构型的需求。在第二类语言中对于词语组成来说,词语已经是死亡的谐音与死亡的音素的混合体,是借助于固定的独立词语表达屈折关系的。但是,尽管两类语言主要性质是一样的,主要意图和需求是不变化的,但满足这些意图和需求的手段却是变化的。当然,这里相对于其他现象而言,严格的界限并不是特别明显。相反,我们看见了众多差异和无数各种各样的过渡状态。而且,已经在历史上形成的屈折语最原始的状态下发现了第二类结构的萌芽。相反,甚至在用自己意图接近第二类结构语言中也存有原始的第一类结构的痕迹。
其中在科学上已经确定的(不管形态结构如何),在起源上已经规划好的语系中这些语系分别是:
1)印欧语系。
2)闪语系。
3)含语语系。
4)芬兰—鞑靼语系或者乌拉尔阿尔泰语系。
5)德拉维语系。
6)波利尼西亚语系。
7)南非语系。,科学只关注两类语系。
它们属于高级形态结构,即屈折语。对于世界史来说,屈折语的载体,即说话人或者一个民族是属于最文明的和最有影响力的。这是闪语系和印欧语系的语言。印欧语和闪米特语的主要差异与其载体,即讲这些语言的各个部落的宗教观念的主要差异相似。这些观念的根源应追溯到人刚刚开始成为人,即人刚开始开口说话时。在印欧人那里,神与人联系起来的形式是神的化身,而在闪米特族人那里是神启(пророчество)。首先,最后一个语系值得最认真、科学地研究。正是在这个语系基础上研究出了用于分析其他语系的方法。
最好在研究一定语族或者若干语系的同时,研究科学手段。我们将只研究印欧语系,研究它在历史发展中的结构与组成,以及各个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印欧语系(雅立安语系?)分为八个独立的语族:
1)印度语族。
2)伊朗语族。
3)希腊语族。
4)罗曼语族。
5)凯尔特语族。
6)日耳曼语族。
7)立陶宛语族。
8)斯拉夫语族。
这些语族并不是由同一个原始语发展而来。但相对其他语族而言,部分语族确实是长时间相互共存的,因此具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是有分歧的。需要承认,所使用的解决问题的手段完全不能令人满意(试比较:上面谈到的划分亲属语言的谱系原则)。可以认为印度语族和伊朗语族、斯拉夫语族与立陶宛语族令人惊奇的一点是,按照格里姆和施莱赫尔的说法,早在13世纪,波兰一个年代记的编者博古赫瓦尔就已经提出了被大多数研究者认可的立陶宛语—斯拉夫语族与日耳曼人之间的近亲关系的观点。17世纪波兰人认为斯拉夫语和立陶宛语具有近亲关系。,还有希腊语族和罗曼语族之间的亲属关系问题是被彻底解决的。令人惊奇的是,按照格里姆和施莱赫尔的例子,现今被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的立陶宛—斯拉夫语族与日耳曼语族具有亲属关系的论断,波兰的编年史作者博古赫瓦尔早在13世纪就已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与斯拉夫人有相邻的领地的日耳曼人与他们进行交往。并且世界上没有其他的部落,能够像斯拉夫人与日耳曼人那样拥有如此多共同的和相近的东西。”(请看博杜恩·德·库尔德内的《论14世纪的古波兰语》)14世纪波兰人就认为斯拉夫人和立陶宛人具有亲属关系。一个波兰回忆录作者巴谢科写道:“日德兰居民的语言与德语的区别就像立陶宛语与波兰语之间的区别一样。”
印度语族在吠陀教的经书中保留下了印欧语系最古老的文献。其中的语言虽然有些变化,但对于印度人来说,这种语言最终还是成为了共同标准语即梵语。所以,真正的梵语不是民族语言,而只是神圣的标准语,就像过去的斯拉夫人的古斯拉夫语,现今的德国人的高地德语一样。由于土著的语法学家详细和成功地分析了梵语,也由于梵语的优势,即语言结构的简洁性,对于研究印欧语系而言,研究梵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不应当忘记,梵语只是印欧语系中的一员(不是原始语,也不是派生语言,只是有古代文献而已)。因此,研究梵语并不能解决出现在这个语系中的所有问题。如果仅限于研究一个语族或者一种语言的话,比如斯拉夫语族、日耳曼语族、希腊语族等,完全可以抛开梵语。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掌握这一古代语言的语法体系的抽象知识是应该的。即使如此,也应当避免无休止地崇拜梵语的做法,不用梵语的范畴去衡量其他语言中的现象。
B)语法学和分类学的任务只限于科学地研究历史上形成的语言材料。在纯语言学第二部分分析了历史材料之外的问题。在这里谈一下人类词语的起源、原始构成、持续存在的一般心理—生理条件,民族世界观对于语言个性发展的影响,语言对民族世界观的影响,语言对于民族心理发展的意义等问题。许多语言研究者将这些问题归为人类学和心理学领域。但我认为,正是因为这些问题与语言有关系,所以,它们应当属于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况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语言学中的积极语言学、语言史中的材料。
至于应用语言学,应当由以下内容组成:
1)将语法学材料用于解决神学(词源神话)尝试解释《圣经》中对于一片混乱的阐述。“在最后一种情形下,我们看到,就好像《圣经》中很久前被发现的有关建造巴比伦塔一样,由于民俗词源的关系产生了有关主教哈顿的传说。”(Frctemann.Ueberdeutsche Volksetymologie.Zeitschrift für vergleichende Sprachforschung,etc.von Aufrecht und Kuhn,1.60.)、古迹和一般文化历史领域的问题(比较在文化历史意义上的重要词语。借助于语言学和被称之为古代语言学构建的野蛮史或者史前史,构成了文化历史中的精华)。通过语言研究来确定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
2)将分类学的材料用于研究民族学和理论民族学及民族史问题(语言划分与人类的自然划分密切相关)。
3)将第二部分(语言的起源等)的研究成果运用到人类学、动物学等问题中(并且语言学只有次要意义)。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尽量给语言学下定义,指出语言学的主要问题,提出其内部结构的历史发展。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提出“什么是语言”的问题。与此同时,明确的哪怕是负面的定义似乎也是有益处的。必须记住一条格言:任何的定义都是有瑕疵的。所以不要执著于以浓缩形态表达语言所有隐含特性的实际的定义。因为只有研究详情之后,才可以了解这些特性。需要尽量给出称名式的表述,能够指出对象,但不预测所有潜在的特性和特点的定义。
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必须积极地否定某些学者认为语言是有机体的偏见。正是许多人热衷于比较才会有这种观点的出现,完全不顾朴实且证据确凿的警告,即比较不是证据。这里只是借助于比较,从而希望逃避真正严肃的分析。这是学术上的空话、学术上的空谈,这种做法不仅将肤浅的人甚至将真正思考的人带入了误区。我不详细分析和批评语言是有机体的论断,也不确定有机体的本质,我只指出,犹如非有机物质一样,有机体是可以触摸到的、占据了一定空间的物质。另一方面,有机体是吸食营养、不断繁殖的物质。我们用眼睛观察有机体,用听觉感受语言。眼前的语言只是在书里面,但这不是语言,只是借助于字母表现出的语言的影像而已。有机体总是存在的,它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一直到衰败,一直都存在着。作为整体的语言只是潜在的。词语不是身体,也不是身体的一部分:词语是有意义的音素综合体。当人说话时,词语是有意义的谐音,而作为谐音的表象,这些词语只能在大脑中存在。当人用词语思考时,它们又在人的智慧中存在。与此同时,当人在讲话时(语言的存在与此有关),我们发现,首先是人的器官在运动。器官的运动带来了空气的流动。而这种运动的差异决定了作用于听话人和说话人感觉的印象差异。这种运动的差异又与一定说话人和听话人智慧中的表象密切相关。通过观察,词语有两方面:语音形式和功能。它们犹如自然界中的灵魂与肉体,任何时候都是在一起的,如果不将它们同时消灭的话,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将它们分离。形式与内容、语音与思想联系得非常紧密。如果在另一部分中没有相应的变化,那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不可能变化。这种对待语言本质的观点显然欠缺一些将谐音和意义联系起来的内容,也就是欠缺内部反射词语外部的谐音表象。这一缺陷正是由于研究与人类机体分离的语言的后果。非常想了解,在思维时、在书写时语音形式在什么地方是必需的。要知道无论在思维,还是在书写时,不提所谓的功能是行不通的。通过意义表象与谐音表象的结合来实现这些过程(在书写时还与伴随着手的动作的视觉表象结合起来)。但是没有听得见的谐音。况且,当聋哑人在说话时,也就是说,当他在发出听得见的一定的动作时,他也在听话人那里发出语音形式的印象。对于他而言,所谓的功能不是与谐音和谐音表象紧密相连的,而是与器官的相应运动及这些运动的表象密切相关的。这些器官的运动对空气和耳朵产生影响,对于聋哑人而言,完全不清楚。除此之外,可以遇见有些人可以没有老师的帮助而用眼睛学习英语(英语的语音是借助复杂的和很难学的拼写法传播的)。英语词语的功能不是与这些词语的语音形式,而是与表达功能的字母连接在一起的(比如,在教授盲人学音乐时,用可以触摸的乐谱替代了可以看得见的乐谱)。另一方面,难道对于听力极好但却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意义(功能)与音素不是密切相连的吗?或许,在所有这些情况中,语音形式和功能是莫名其妙地联系在一起的,完全没有感兴趣的个体的参与(或者既不能听也不能用眼睛阅读的说话人,或者能够听但不能理解的说话人)。我在注解开始时引用的格言来自于肤浅的曲解的一元论。连续运用会毁灭有机体的诞生、存活和死亡的概念,甚至有机体本身的概念,因为死亡有机体的外部形式几乎没有变化。当让位给其他功能,即新的有机体诞生的因素时,失去的只是其主要功能。谁认为语言是有机体,谁就将语言人格化,将语言看作是完全脱离其载体、脱离于人的现象。我应当承认一个法国人所讲故事的真实性。1812年,话语还没有到达听话人的耳朵里,就在半路死亡了。因为如果语言是有机体,那么这个有机体是柔弱的,话语作为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是经受不起俄罗斯的严寒的。
我不去分析语言是有机体这一偏见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错误和谬误,首先我要给语言下一个最终的定义。我想预先引起注意,一方面,作为在某时某地存在过的所有语言集合体的人类语言和个别语言、方言、土语以及个别人的个体语言可以从质的角度研究个别人的个体语言(该个体的发音方法、常用的一些词语、形式和短语),也可以从量的角度研究(该个体使用的语句和词语的数量)。需要注意正式语言与日常语言的区别、家庭语言和社会语言的区别、生活中各种场合语言的区别、普通语言和专家语言的区别,注意人的不同情绪导致的语言的变化:情感语言、想象语言、智慧语言等。的区别。另一方面,作为局部和范畴的某种集合体语言,与作为不断重复过程的语言之间的区别。前者是潜在的,只存在于各个个体特征从这个角度看,语言(方言、土语,甚至个体语言)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种属概念,是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际现象的范畴。试比较作为典范,作为所有科学资料、研究和结论的综合的科学与不断重复着的科学过程之间的区别。的集合体中。后者是建立在人的交际特性基础之上,它需要将自己的思想变为能用自身机体感知的东西,以传递给同类物体,也就是其他人(语言—言语—人类语言)。
考虑到上面我所讲的,没有讲全的,甚至完全没有涉及的内容,我提出以下语言定义:语言肌肉和神经的有规律行为的、可听见的结果语言是广义上的人类机体的功能之一。。或者,语言是分节音和有意义音素及借助于民族感觉联系在一起谐音的综合体(感觉和无意识概括的单位集合),归属于以共同语言为基础的范畴和种属概念中。
我们课程的任务就是分析语言。我在上面所陈述的内容,可能很难理解。如果是这样,我只能找借口,表示我的歉意。在导论课上我只能提出问题和一般性的原则和结论,在以后的课上,我再来分析和证明这些。到时,现在不明白的术语自然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