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一场举世瞩目的历史性变革在中国大地上兴起。这场变革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价值观念等各个方面。它的核心在于建立这样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千千万万个具有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的企业家走上历史舞台,取代旧体制下的行政决策者,充当经济运行主体,组织生产、从事创新活动,承担经营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亿万民众将摆脱对行政官员的人身依附关系,在企业家的指挥下,自由地选择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一个真正繁荣昌盛的国家。这场变革换来的是这样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可以称为“企业家时代”,占据社会中心地位和支配民族命运的是企业家集团。
改革的主题与改革的难题
共和国成立之后,与当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政府也把实现工业化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
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
当时人们认为,工业化的问题主要是投资问题。中国实现工业化的主要瓶颈在于资本短缺。只要能提高积累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工业化就可以很快实现,15年就可以赶上英国,30年就可以超过美国。这就产生了“高积累,低消费”的发展战略。
但是,经过30年的艰苦奋斗之后,人们痛心地发现,所谓“高积累,低消费”的发展战略非但没有带来工业化的实现,相反,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在城市已建立起一个“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80%的人口仍旧固着在土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的农业生活,中国仍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
在清醒地认识到“落后”的事实的同时,人们开始探索落后的原因。“高积累,低消费”的传统发展战略开始受到怀疑。一种较普遍的意见认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传统发展战略只注重积累的数量增加,不注重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注重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不注重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由此导致了科学技术的停滞不前和资源效益的降低,这是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于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四个现代化是科学技术现代化”就作为一种划时代的口号提了出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一致认为,中国必须实行发展战略的转变,即把“重积累,重速度”的发展战略转变为“重科技进步,重经济效益”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改造技术落后的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中国与发达国家最明显的差距表现在科学技术水平上。把中国落后的原因归结于科学技术水平低,这是一个容易被多数人接受的逻辑推论。应该承认,科学技术停滞不前和经济效益差确实与传统的发展战略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仅仅靠发展战略的转变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科学技术水平低与其说是落后的原因,不如说是落后的表现。因为它不能解释为什么先进的科学技术总是出现在美国、日本,而不是出现在富有勤劳智慧的人民的中国?仅靠引进一些先进的技术设备,是不能启开现代化的大门的。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样是当代的先进设备,为什么在日本的效率要比中国高三四倍?同样是引进技术,为什么日本企业经过吸收、改造、创新,开发出自己的新产品,而在中国却是另一番景象?“一号机引进,二号机引进,三号机还是引进”。更可悲的是,有相当一部分技术设备引进来后,却被堆放在仓库里或露天的货场上。这说明,在中国,“科学技术”并没有完全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严酷的事实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体制本身,在于缺乏一个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内在机制。只有彻底变革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才能使中国走出落后的峡谷。
从体制上寻找中国落后的原因,这在认识上是一个飞跃,可以说它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但使我们感到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当人们谈论到体制改革的时候,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计划、市场、价格、利润等这样一些非人格的范畴上,而推动经济运行的主体—人,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如果我们把计划经济的运行与典型的市场经济的运行作一简单的比较就会发现,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经济系统运行的主体不同。前者由政府官员推动,后者则由企业家推动。正是这种运行主体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在资源利用效率和科技进步水平上的差异。当企业家决定投资和生产的时候,他们首先考虑的是投资的收益率和生产的利润率,而在竞争的市场上,提高利润率的最有效途径是不断进行创新。正是千千万万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推动了技术进步,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带来了经济的繁荣。相反,当政府官员决定投资和生产时,支配他们行为的首先不是投资的收益率和生产的利润率,而是某种政治目标或仕途的升迁。他们既没有从事创新活动的内在动力,也没有运用新技术的外在压力。对他们来说,也许“按过去方针办”是更为安全可靠的生存手段。
可以说,中国投资效益差,技术进步缓慢,产品几十年一贯制等情况,正是政府官员充当决策主体的必然结果。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30多年来“高积累,低消费”战略的失败,不是战略本身的错误,而是投资主体选择的错误。同样是“高积累,低消费”的日本,由于企业家充当决策主体,高积累带来了高效益,把日本变成了一个举世瞩目的现代化强国。
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说建立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那么,造就千千万万个企业家则是改革的主题所在。改革的过程,也就是经济运行主体企业家化的过程。
我们说旧体制下政府官员取代企业家充当运行主体,意思是说他们干了本该由企业家干的事情,而绝不是说政府官员就是企业家。他们虽然有市场经济下企业家的权力,但并不像企业家那样对决策后果承担经济责任。他们也不具有企业家的那种冒险精神和创新意识,所以他们不是企业家。
把企业领导人与企业家区别开来对认识中国经济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企业是没有企业家的企业(实际上,正如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所谈,中国并不存在真正的企业)。企业领导人是典型的官员经理,而不是企业家。他们的职责只在于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而不在于自主地经营企业,从事创新活动。他们对企业盈亏不负经济责任,企业长期亏损,领导人却可以官运亨通。这样的企业领导人与真正的企业家相差十万八千里。事实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企业家是按县团级、地师级、准部级等这样一些行政级别划分的。企业家没有上级。
中国的企业领导人不仅不具备企业家的职责,更没有企业家的素质。这里谈的素质并非指其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水平,而是指企业家特有的冒险精神、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和决策能力等。即使具有专业技术头衔的“经理”,绝大多数也非企业家式的人物。他们可能是称职的工程师,但很难说是合格的企业家。他们和大多数“官员经理”一样,把经理职务当做一种“公差”,而不是一种自由选择的事业。
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1386名企业负责人的问卷调查显示,当问到“假如您能完全自由地选择职业,您最愿意选择哪一个”时,只有26%的人选择现职务(企业负责人),24%的人不愿再担任现职。这表明,大部分现企业领导人的志向并不是当企业家。而要迫使一个不想当企业家的人去扮演企业家角色,实在是勉为其难了。该调查还表明,目前企业负责人普遍缺乏自信心、竞争精神和创新能力。例如,当问到“假如对一个公共问题各方意见不同的话,您最相信谁的意见”时,选择比例最高的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意见”,自己的意见仅排在第三位。在对自身素质的自我评价中,认为自己具有竞争精神、谋略能力、创新能力、交往能力的分别为14%、9%、9%和10%。在企业干部既有的知识结构中,自认为最缺乏的是经营管理知识,最不缺乏的是政治理论和应用性专业知识。换言之,现企业领导人多数具有业务骨干和政工干部的素质,而不具有企业家的素质。[1]
需要指出的是,该调查资料反映的是1985年的情况,可以认为,这是建国以来企业领导人素质最好的时期。经过几年的改革和整顿,一大批政工干部式的经理被技术专家式的经理所取代,改革实践中也确实涌现出了一些具有企业家素质的经理(表现为“改革积极分子”),从而使企业领导人的素质从总体上讲有所提高。
缺乏企业家,这就是改革面临的主要难题,改革的艰巨性和持久性也正在于此。改革的目的是要用企业家取代政府官员充当经济运行主体,但并不存在一个现成的企业家集团可供我们利用。我们可以一夜之间宣布价格放开,计划取消,但十年八载也未必能造就一个企业家集团。为了造就真正的企业家,我们不得不把经营权交给“虚拟”的企业家(现企业领导人),也就是说,不得不把不是企业家的人当做企业家来对待,对他们实行试用。这些虚拟的企业家有些根本不具有企业家潜能,让他们经营企业可能会一败涂地;有些具有企业家潜能,但从潜在的企业家到现实的企业家不仅需要适宜的外部条件,而且还要经过实践的锻炼。这需要时间。何况,在赋予他们企业家权力之前,我们并不知道这些“虚拟”的企业家中何者是潜在的企业家,何者不是。
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很大程度上要受企业家集团发育程度的制约,改革的最终成功依赖企业家集团的出现。中共中央1984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设想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完成改革。用5年的时间建立一个“市场”也许并不困难,但要造就一个企业家集团则显然没有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企业家与所有制
造就企业家之创业艰难,一个深刻的原因在于它涉及企业财产制度的改革。企业家是特定的财产制度的产物,没有这样的财产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业家。
在西方经济早期,企业家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自股份公司出现之后,企业财产所有者与直接经营者相“分离”,从事直接经营的职业企业家一般不再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这种情况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似乎企业家的产生和存在与所有制没有关系。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一、股份化:企业家职能的分解与所有权表现形式的变化
谁是经济运行中的主体?这是企业家产生和成长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只有把企业家置于经济运行的主体位置中才可能产生一代企业家。
这里有必要对西方股份制作一简单剖析。股份企业的出现,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资产所有权的分散性和生产集中化的矛盾;二是承担风险能力的分布与经营能力的分布不对称。许多人对第一个原因注意得比较多,而对第二个原因则注意不够。我们认为,从第二个原因出发,更能揭示出股份制的本质。
所谓承担风险能力的分布与经营能力的分布的不对称,指的是,那些拥有财产且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并不一定具有直接经营企业的才能,而那些具有经营企业才能的人却缺少经营企业所需要的资本(责任能力)。股份化解决了这个矛盾。一方面,它使第一类人得以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它为第二类人开辟了通向企业家的道路。在股份制下,作为企业所有者的股东,不仅承担着企业经营的最终风险,而且担负着选择职业企业家、经营资本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份制与其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如说是企业家职能的分解。在股份企业,股东和职业经理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企业家机能。股东是选择职业企业家的所有者企业家,他不同于一般的债券持有人。
现在要搞清楚的是,那些拥有财产的股东为什么甘冒风险把自己的财产交给非亲非故的职业经理经营?那些并非企业所有主的职业经理又为什么要关心财产增值?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下,每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拥有不可剥夺的所有权,任何人都无权在没有取得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支配他人的财产,每个人关心他人也只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因此,职业经理取得经营权,肯定是出于股东的自愿;他关心企业财产,肯定是他不得不这样做。股东为什么自愿交出经营权?是因为他确信后者会对他负责,并且有能力使他的财产增值。因此,股东与职业经理的关系,实际上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必须首先取得委托人的信任,而这种信任的前提是他对后者负责。如果职业经理不能真正对股东的财产负责,他就不可能获得经营企业的资格。因此,职业经理的存在正是建立在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没有股东对财产的所有权,职业经理也就不会取得经营权。
由此看来,股份制是以股东对职业经理的“确信”为前提的。但是,任何确信都包含着某种脆弱性,在任何时点上,确信都是根据事先的经验判断作出的,它并不能保证今后必然如此。因此,股东与职业经理的关系也不能仅仅建立在“确信”的基础上。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和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必须享有充分的财产支配权。唯其如此,他才能迫使职业经理真正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