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韩非晚年之作。二十八则短评,各皆先陈历史故事,继以质问疑难。其中多评管仲、孔子,可见其早期肯定二人,而后来转为苛评之态度之变。间中与《吕氏春秋》所采故事相同,而观点相反,以篇幅总量庞大,故析为四篇。采辑古人行事言论,质疑其利害之理,以明法治。
难二第三十七
难三第三十八
难四第三十九
难势第四十有关慎到言“势”之评论集。韩非作。思想已离荀子。先述慎到权势治国之论,继引质询疑难者,终抒己见。
问辩第四十一韩非作。明主贵法令,贱辞辩。
问田第四十二篇题似后人所加,后段亦与无关,或其徒补编。以田鸠答问之语论法治。
定法第四十三韩非之作。申不害言明主御下之“术”,商鞅论政府治民之“法”,比较二者得失与未尽善处而抒己见。
说疑第四十四用典甚密,且多冷僻,或疑非尽韩作。明主提防奸人言论行动。
诡使第四十五韩非之作。名实乖违,赏罚失当,是败政之因。
六反第四十六韩非之作。奸伪与耕战之民各六种,而赏罚与毁誉失当,国所以乱。
八说第四十七韩非之作。八种世俗匹夫之私誉,实人主之大败。
八经第四十八韩非之作。稍有窜乱,八节之题亦有异说。治国八大原则:因情、主道、起乱、立道、周密(?)参言、听法、类柄、主威(?)。
五蠹第四十九韩非之作。儒者、纵横策士、墨家任侠、逃兵役、务商贾者,为国之五蠹,明主弃之。
显学第五十韩非之作。力斥儒墨之家崇古,非愚即诬。
忠孝第五十一作者问题有疑。教忠孝不能治国,唯有赏罚。
人主第五十二或疑后学集韩之作。人主必当绝对权威。
饰令第五十三录自《商君书·靳令》稍有删节,无六虱与仁义一段。论整饬法令之要。
心度第五十四作者问题有疑。以赏罚之法,度臣民之心。
制分第五十五作者问题有疑。制赏罚,分功罪,以治国家。
一、人性恶而不可信靠: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相待也,况无父子之泽者乎?”(《六反》)
“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也。”(《外储说左上》)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备内》)
二、物质经济决定治乱:
“古者……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五蠹》)
三、务时用不法古:
“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
“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显学》)
“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显学》)
四、反儒墨: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五蠹》)
“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庭,而政不免于乱。”(《五蠹》)
“不能具羹食而劝饿人饭。”(《八说》)
五、法重于德: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
“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乐偷而后穷。”(《六反》)
“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五蠹》)
六、愚民:
“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婴儿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民皆知兵而不敢私斗也),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显学》)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五蠹》)
七、明君统治之道:
韩非不言“仁君”而说“明主”,其统治之道是:
凭势——劝位自固
用术——形名参同
行法——信赏必罚
慎到言尚势,以为贤智未足服众,而势位可以屈贤,所以身不肖而威令行,就靠得助于众。韩非广其说,认为圣哲之君,百世无一;凭势任法,则中材之君,亦可致治。所以,势位是人主的筋力爪牙,不可去之。(见《难势》、《人主》、《功名》诸篇。)
韩非以为:“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所以明主秉要执本,以暗见疵,形名参同,听言而求其当,任身而责其功,所谓“因任授官,循名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就是人主所操的“术”了。
综核名实,继之以信赏必罚,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宪令着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此所谓法。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见《定法》)
总之,韩非以至他作为集大成代表的先秦法家,所秉持者绝非现代普遍价值的法治精神。人性自私,所以要制衡权力,要民主法治,以达社群之大公,这是现代共识;人性自私,所以要压制、利用所有其他人的自私,以成就专制独裁者最大的自私,这是先秦法家——例如讲得最通透的韩非子!
现代讲出“奉法而治”(rule of law),法律的制定是开诚布公,法律的实施是人人平等,终极关怀在于全民;韩非他们则是“以法为治”,(rule by law),人人屈于“为君主而制、而君主独非所制”的法律之下。一切利益最后归于君主。君主以法律禁制臣民:“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说疑》),从行动,到言论,到思想,都在所统制!如果君主是人,则一切他人都只是工具,是牛马!“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其除之!”(《外储说右上》)连沉默退隐也不容许!所以,焚书之酷、坑儒之惨,都绝非偶然突发!
《汉书·酷吏传》说:“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法令,并不是价值根本,汉代扬雄《法言》:“申韩之术,不仁至矣!何牛羊之用人也!”法家待人民,像对畜生一样。这是古代的评论,现代章炳麟《国故论衡·原道下》:“今无慈惠廉爱,则民为虎狼也;无文学,则士为牛马也”;“国虽治,政虽理,其民不人”;“有见于国,无见于人;有见于群,无见于孑”——“孑”(音“揭”,不是“子”)就是一个个单独的甚至是孤弱的,然而是有个性、有尊严、有人权的老百姓;过分地强调集体,必定也过分地压缩个人;只知道拥护必然腐败的绝对君权,更必然不把领袖以外的人当人看待!
韩非既深悉人性之恶,则君主亦人,其恶又何以不必防治,而又纵之任之,以肆统治之权,得大恶大私之利?若说秦之暴虐与速亡是二世、李斯等私心扭曲,不如说是本质趋势如此。“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老子》早有明训!
百载以来,知悉欧洲历史者渐多,颇有把韩非子与十五六世纪间意大利政客马基雅维利(NiccolòMachiavelli,一四六九至一五二七)相提并论者。马氏生于昔富贵而今破落之家,奋斗苦学,力争上游,于是跻身政坛,内政外交,多所参与,一五一二年至一五一三年间,卷入政变,乃被捕囚,旋即获释,从此退出官场,专心写作,成《君主论》(The Prince),力主英明领袖,宜应不择手段,用尽诡谋,以取个人及政府利益。马氏既郁郁而卒,其书梓行,风动士林,影响日后欧洲政治。论者就多说与千余年前中国韩非颇有近似。其实细究起来,相异之处也不可忽视:
第一,西方自基督教普遍流行,原罪观念深入人心,君相王侯,同在神前忏悔求赦,朝野上下对权力中毒之防治,早成共识。中国文化主流,以仁心善性为宗,韩非承荀子而变本加厉,强调性恶,怀疑仁爱,但又轻视礼教,只言赏罚,于是历代多评其偏激,又或阴用其言,而阳弃其说。
第二,自罗马帝国崩解,民族国家林立,以分裂独立为常态,元首不过位同诸侯,权威有限。中国自秦汉之后,以大一统为正常,国家机器庞大,君主被拟为圣为神,世袭专制独裁,法家更易助纣为虐。
第三,自罗马君士坦丁大帝归信,基督教会地位崇高,国君登基,教皇加冕,宗教改革之后,政教分离,但朝野共同信仰,成为制衡政府之公民权利。中国自西周以人文精神代替殷商尚鬼多祀,此后亦并无可与政权抗衡之教会,反之,教主亦受君王册立,封赠尊号,而接受管制,神权反被政权利用。由此观之,法家韩非之流,逢迎君恶的阻力,比较马基雅维利为小。
论政者要打动人心,从政者要获得权位,在今日民主之世,靠的是公开论辩,吸引选民;在专制君主当朝,就要以文辞打动帝心。陆机《文赋》:“说炜晔而谲诳”,就如现代有人所谓“政治是高明的骗术”。《文心雕龙·论说篇》所云:
战国争雄,辩士云涌;纵横参谋,长短角势;转丸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佩六国相印的苏秦,封五个富邑的张仪,就是当时最多人艳羡的、成功的“纵横”之士。“飞辩以驰术,餍禄而馀荣”(《文心雕龙·诸子篇》),韩非学勤思敏,不屑比于苏、张,但同样要寄望“人主”,可惜严重“口吃”,补偿的是“善于著书”——他文字上的长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清晰周密、脉络分明,极合推理原则;二是例证丰富、生动,比喻灵巧、贴切,结合造成胡应麟《笔丛》所谓“抉摘隐微,烨如悬镜”的动人效果。特别是《文心雕龙·诸子篇》所称的“韩非著博喻之富”,书中《储说》内(上下)、外(左上、下,右上、下)六篇,即是“寓言”,二百多则,其他《说林》上下、《喻老》、《十过》等篇,亦多以故事为例,后世许多成语、谚谈、典故出于此,活跃在民众口头和文士笔下。最著者如:“守株待兔”、“自相矛盾”、“佩弦佩韦”、“滥竽充数”、“病入膏肓”、“鸣必惊人”、“三人成虎”、“郢书燕说”、“买椟还珠”、“讳疾忌医”……以至“和氏璧”、“曾子杀彘”、“郑人买履”、“不死之药”、“批其逆鳞”、“狗猛酒酸”等等,在文学艺术、语言技巧方面,韩非之书,就可说是少有病毒而营养甚多了!
修辞主要是动人以情,推论所重是服人以理,所以“入道见志、成一家言”的诸子,都有逻辑。“逻辑”这个外来语的普及程度,或者超过了“名学”、“论理”、“理则”等等较富中文本色的同义词——因为似乎在西方一向较为发达——不过,概念与判断的建立,推理的开展,既是普世人心所同,以雄文代利口的韩非,书中富有逻辑范例,也是应有之义了。
韩非痛批儒墨的经典妙喻:“矛盾”(《难一》、《难势》),正是逻辑基本要律之一。以矛盾律为基础的犀利武器:“二难论法”,再加上“假言推理”(如《解老》论证《老子》所谓“祸福倚伏”),“归纳推理”(多见于内外《储说》六篇),都广见书中。至于《二柄》、《八奸》、《十过》、《三守》、《七术》、《六微》、《六反》、《八说》、《八经》、《五蠹》等等篇章名目,更足见韩非辩(辨)类划分的兴趣,最后都以对于人主有益有用与否,为“二分”的基准。
“以霸王之业教君”既然是他著书立说的终极关怀,在立竿见影的功利现实之外的抽象思维,名理玩索,韩非自然不屑一顾,甚至大加掊击。荀况承孔子而务“正名”,但已批评惠施等“甚察而不惠”(《非十二子》,精细过甚,没有实益),“蔽于辞而不知实”(《解蔽》,沉溺在词语文字,背离现实常识),到弟子韩非,眼中更只有君王势位权力,认为“辩生于上之不明”(《问辩》),“坚白(公孙龙)无厚”的名家之辨,不容于宪令之法;什么“白马非马”,带马过关也非赋税不可(《外储说左上》)!战国三晋,正如晚清,时人救亡图存的危机感特别迫切,可以理解;不过,在希腊以至近代欧洲,何尝不城邦林立,兴灭无常?对抽象名理之学何以兴趣远过?真值得更作思考。
老子主张“虚其心”、“弱其志”、“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法家尤其是韩非,更讨厌人民多说乱动,不依君主指定的路数来用力用心,难怪“祖龙”一读其书,恨未同游了!
[1]此篇导读及书中“赏析与点评”为本人所作,其余各篇导读则是原译注者陈秉才君所撰,本人略有更正字词而已,有补充、修正之处,已以按语形式注出,不敢掠美,特此说明,敬请读者诸君明鉴。